冬天的南方海滨城市有些湿冷,不知为何,鸟儿还要从北方迁徙过来,不如找个树洞,备足粮食,一直睡到春天多好。
它们举家飞跃数不清的高山、田野、河流,来到南方,得损耗多少体力。
鸟儿虽说自由,还得飞得足够高,要不然就成盘中鸟了,被蒸着吃,被煮着吃,被炖着吃,各种花式吃法应有尽有。这就是人间,对有些物种友好,对有些物种却实施灾难性的毁灭。
同样自北向南而来的,还有潇燃。本来,潇燃购买的动车票是到更南的南方。车子途经阳城时,他鬼使神差下了车,就没再上车。
阳城,多年前他和妻子一同来过。
潇燃出生在南方,只不过,阳城更南一些。
妻子早已不在身边,但是他的大型背包里,还留着妻子的一样东西。
“潇燃,我喜欢这儿,等我们老了,我们一起来这里养老吧。”妻子的话在他的耳边响起,像那天的阳光一样,包围着他。
“好啊,这里空气真好,唯一不好的是有种陌生感,不过,有你在,到哪儿我都愿意。”当年在阳城街头,潇燃毫无顾忌把妻子揽入怀中,像年轻的恋人一样。反倒是身边一对对年轻人,始终保持一定距离行走着,似乎各有心事,不能与人说。
下午两点多,潇燃踏出阳城动车站的站口。蜂拥而上的是热情的车夫,问候他要去哪个镇,哪个村。
相比潇燃,他们各个皮肤黝黑黝黑的,是真正的劳动者该有的样子。
此时,潇燃特别羡慕他们,有几次,想伸出手与他们握握,沾点温暖的味道。从他们的笑脸里可以看出,他们的家庭是完整的,就算家人们不在一地方,心也是紧紧拴在一起的。面对生活压力,他们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幸福,幸福的让一个知名作家“嫉妒”。
幸福喜欢与人类玩躲猫猫的游戏,人类被蒙上了红丝带,总是找不着南北。就像武侠小说里参悟深厚武功一样。人类一旦来到鸟语花香的地方,闭上眼,打坐,定能参透幸福的由头。
阳城这个小城市的风土民情有其独特的纯朴味道。他们甚至给陌生人递上了烟,一见面就称兄道弟。
正因如此,潇燃开始觉得这座城市并没有那么陌生。
有时候,他深感妻子就在旁边,静静陪着她。
从前,除了外出采风,潇燃大部分时候待在家里。妻子则全权负责他的起居饮食。
虽说这座城市曾温暖过潇燃,但后来他却遗忘了这座城市,如今只差一点就要擦身而过了。通天阁小说
“大哥,你这是要去哪儿啊?我拉你去吧,城内拼车十元一人,包车三十元。”
“不用了,谢谢。”
“我看你不像本地人,还是打车方便,你去哪儿都成,有需要的话,我还可以带你到处逛逛。”
“不需要,谢谢,真的不用。”
潇燃想的是先一个人到处走走,他也不知道会在这里逗留多久,所以只好一路拒绝车夫们的好意。
动车站被一片绿地包围,周边似乎还没有用力开发的痕迹,像大海中的一座孤岛,冷风“嗖嗖嗖”吹着,带来清新的绿意。这些绿意颇有冬天的倔强,深受潇燃喜欢。
潇燃身穿深蓝色格子衬衫、皮夹克外套,搭配黑色牛仔裤,显然难以应付这么冷的天气。幸好出门时,带了根围巾,这下子派上用场了。
四十出头的他,身材保持特别好,看着比实际年龄至少年轻五六岁。头发也没有因为岁月的摧残亏待他。浓密的黑色盖在头上,倒有些不像作家该有的样子。
然而,能让一个作家放下笔的人或事,绝不简单。
算起来,潇燃已经有三年时间没有静下心来写小说了。他始终没有从妻子的变故中走出。
这个曾经叱咤小说界的小说家,就这样淡出小说圈了吗?
他给出版商的解释是想休息一段时间,大家最好都不要联系他,乖乖等他电话,这一等,已经等了三年。
出版商们与他的关系十分密切,当然了解他的脾气,操之过急催他出书,容易适得其反,不如依他意思,等他。以他的写作情怀,一定会有回归的一天。
三年时间里,他到处流浪,走过城市,走过村庄,哪儿能感到一丝温情,就在哪儿待上一段时间,想留便留,想走便走。
他不差钱,就算一辈子不写书,银行卡里的积蓄足够他用上几辈子。
大家都熟知他的名字,但很少有陌生人见过他。
他从不接受媒体采访,也不参加颁奖礼,连书籍封面和简介始终没有放上自己的照片。
他的妻子是个商人。所以,二十年前,他从体制里出来,在家搞创作,开始过上了“吃软饭”的日子。
妻子常打趣道:“‘软饭’好吃吗?”
“当然,谁不喜欢吃‘软饭’呢?”
一下子,他带着极少的积蓄,放弃人人羡慕的工作,成了“吃软饭”的男人,难免被人在背后议论,但潇燃从不介意,埋头写作,让一个个字有了自己的灵魂,这何尝不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呢?
没曾想写了几年,写成了他的成名作《野外三角花开》。因这本书他一举成名,成为了畅销书TOP10作家。
之后,他越写越勇,以每年一两本长篇小说的速度出书,为他积累了不少物质财富,也积累了不少人气。
至今,他的小说没有被搬上银幕,因为他拒绝了所有的商业合作。
有人说他傻,有钱都不知道赚。
也有人说他低调,不差钱。
于是,“佛系作家”的称呼就这样得来了。只要一提到“佛系作家”,大家马上就会想到他。
这些陈年旧事,潇燃并不在意,也很少想起。这些年出过的书,也都被藏在了家中,背包里没有一本。或者说,这些书里的爱情故事,他都记在了心里。除非哪天他得了健忘症,才可能重新翻阅这些旧文。
此刻,他走在阳城街头,有些许久违的宁静。这份宁静一直叫他留下来,留下来。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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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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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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