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林老书记那么重视半夏那味药。

  因为药有百千,唯半夏毒重,它又分为生半夏和制半夏,而制半夏,还要细分为法半夏,清半夏和姜半夏。因熟制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入药的功效也不同。

  配药时还必须精确到毫克,否则多一克要人命,少一克则无用。

  中医是个非常复杂的学科,多的是庸医,开些糊涂方子,治不了病,也吃不死人,因为半夏毒重,大多数医生不敢开它,即使开,用量也很浅,等于白用。

  可林慈不一样,他会精确的抓准它的剂量,让药品真正具有治病的效果。

  他重视半夏,所以早在解放前,建厂伊始,就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放在刻有半夏的地方,他很看重沈四宝,所以经常跟他说,想要药厂兴盛,就必须重视半夏。

  而林母得的是癌症,为她治病的配方中,就有半夏。

  林珺在为母亲抗癌的同时,一直在研发中医治癌的方子,经过尝试,她发现半夏具有抑肿瘤生长的作用,所以是半夏那味中药,让林母多活了五年。

  林珺曾跟吴小华说过,自己要生了女儿,一定要叫半夏。

  因为是它,让她多当了五年有妈妈的孩子,而且她以半夏为主药,甚至研究出了一种抗肿瘤的中成药,只是因为妍妍的出生,搁置了研究而已。

  沈四宝没有细究,没有深想。

  他给女儿起名叫半夏时,只想着厂子是他的,健康聪明的女儿也是他的。

  他虽然没追到女神,可他偷走了女神的一切,他还亲手毁了她,他喊着半夏的名字,哄着她小小年纪给他洗臭袜子,并为自己的卑鄙手段洋洋自得。

  但他万万想不到,聪明一世,他竟成也半夏,败也半夏。

  而比得不到更可怕的,是曾经拥有,蓦然回首时却已失去。

  当他刨地三尺,切割雕塑,抓狂,跪在地上给张仲景磕头,嚎哭,求上天指予他发财的门路,却又无计可施时,半夏就在头顶冷冷的笑他。

  于是在小半夏眼里,永远笑眯眯,却内心邪恶的四宝爸爸果然被妈妈打倒了。

  他跪在地上,俯下身子,在用铐子敲脑袋,咣咣作响。

  “半夏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他声音沙哑,以头撞地。

  “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点呀!”

  呀,他把脑袋都撞破了,他哭的稀里哗啦。

  与慈心失之交臂,就差那么一点。

  沈四宝彻底疯了,他开始嚎哭了:“半夏,我的半夏啊。”

  难道说沈爸爸还爱她吗,半夏有那么一瞬间的犹豫,有点可怜他。

  但这时沈四宝忽而眼冒明光:“林珺,我要翻供,半夏是我生的,秦秀和马明霞都可以给我做证,她是我的孩子,你不可以带走她,你把她还给我。”他尖嚎了起来:“我承认我走私了,我交待大鳄鱼是谁,但半夏是我的,她是我生的。”

  他可以认走私的罪,可他不想失去半夏了。

  这才是他真正的宝贝啊,为什么他一次又一次的,要抛开孩子呢?

  半夏于旧爸爸的那点怜悯顿时烟消云散,孩子吓的扑入妈妈怀中,林珺一声冷笑:“沈四宝,顾谨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所以他做了DNA遗传序列分析,结果已经出来了,不日就会寄过来,半夏,是我女儿!”

  不得不说,还是顾谨了解沈四宝。

  就怕他要翻供,而他一翻供,秦秀和马明霞必定翻供,所以DNA,必须做!

  这下沈四宝彻底歇菜了,趴窝了,眼看林珺带着女儿离去,他连滚带爬追了出来:“半夏,爸爸那么爱你,你回头看爸爸一眼,就一眼,行吗?”

  半夏果真回头了,但她旋即就牵上了妈妈的手,蹦蹦跳跳的走了,边走边说:“妈妈好厉害,打败了坏爸爸。”

  所以他曾经一周回家看望她一次,背在背上,架在脖子上,晚上陪她睡觉给她讲故事,在她眼里,他只是个坏爸爸?

  这一切都怪顾谨,沈四宝本是诸葛,有神机妙算,是顾谨坏了他的好事。

  他不会放过顾谨,只要他挺过羁押室的苦,他就能是大鳄鱼的心腹。

  到那时他要夺回银元,抢回半夏。

  ……

  目送沈四宝被民警押走,林珺说:“以后半夏晚上就不用怕啦,妈妈会出现在梦里,打败他喔。”

  半夏信以为真,展开联想:“妈妈可以多出现几次吗,我怕他会悄悄跑来呢。”

  “怕是不行呢。”林珺看女儿一脸失望,捏捏她的鼻头,笑了起来:“但我会搬到半夏的梦里,永远跟半夏住在一起喔。”

  女孩发出哇喔一声感叹:“妈妈也可以打败小龙吧,我也会梦到他喔。”

  “小龙有哥哥就好啦,用不到妈妈。”顾法典捞起妹妹,夹在了腋下。

  “点点,你不可以这样夹着妹妹,人的脖子是最危险的地方,而你这样夹着她,万一碰到什么东西……”林珺说到一半,又喘不过气来了。

  顾法典是个愣小子,马大哈,经妈妈一提醒才发现,这要妹妹被碰到,那脖子不得折掉,所以,他又差点害了妹妹?

  咕咚一声,妹妹扔地上了,男孩说:“妈妈,我再也不敢夹着妹妹跑啦。”

  他是男孩,注意不到妈妈,但半夏是女孩,细心,敏感,很快就发现妈妈又不对劲了,妈妈的手又凉了,呼吸又急促的不行。

  摸着自己的脖子,女孩说:“妈妈,我原来在乡下的时候,好多回倒栽葱栽到田梗下,什么事都没有喔。”

  再摸摸脑袋,又说:“我还会拿头去撞坏哥哥,撞的他们哭着跑喔。”

  林珺是个非常敏感的人,而且救死扶伤,见了太多医患,也比普通人见过更多的生离死别,生命的脆弱,所以她的精神压力特别大。

  她太重视女儿了,这种重视加重了她的焦虑,所以她才喘不过气来。

  但半夏太特别了,她连拍带打,分明小小个豆丁儿,可虎虎生威,威风凛凛,她虽小,却表现的那么凶悍,在一瞬间,就又把林珺从焦虑中给拉扯出来了。

  “对了妈妈,咱们来公安局,是不是该给半夏改个名字?”路过后院,顾法典想起一件事来:“其实我也有很好的名字,我们可以叫她宝贝,或者贝贝呀。”

  可爱的妹妹,这样的名字才配嘛。

  林珺停下脚步,说:“其实半夏这个名字,是妈妈早就取好的,妈妈还给半夏想了小名呢,叫虎掌,听上去怎么样,是不是威风凛凛的?”

  这名字是林珺给女儿起的。

  她也不会改的,因为半夏,命中注定就该叫半夏。

  法典拍掌:“虎掌,果然好威风的名字。”

  看看自己的小手,半夏好开心:所以这是两只小老虎的爪子吗?

  看妈妈笑着点头,她举起小小的手掌,瞬间觉得自己比原来更加强悍了。

  “我要回乡下,用我的小虎掌打败所有欺负我和二狗的坏哥哥们。”女孩大喊一声。

  ……

  为防雕塑里的东西被人拿走,林珺喊来林东和金荃等领导,又找来个小型切割机,让林东亲手把雕着半夏二字的那块方方正正切割下来,把经方拿了出来。

  同时,也把解放前政府颁发的,慈心的地契悄悄归到了自己手中。

  厂子要营转私,前途不明,这东西是林珺最后的筹码。

  展示着被裱起来,卷成轴的经方,她说:“这经方是很值钱,但它远不及慈心的药品品质更重要,东西我先锁保险箱里了,但它不属于我,属于慈心,属于慈心的所有人,所以我希望你们在营改私中不要徇私舞弊,而是,一心向慈心,为职工们谋求利益。”

  一帮领导对视一眼,金荃说:“林珺,我们还是希望你能回来……”

  “只要你肯回来,国资委的任命算个屁,你就是我们的书记。”林东干脆说。

  金荃更加清醒,在他看来,慈心的营转私是大势所趋,但马书记的势力更不容小觑,而林珺想当书记,国资委首先就不会通过。

  所以他说:“在我看来,你的精神状况完全没问题,先问上级请示,回药研所吧,然后咱们再容长计议。”

  ……

  这倒好,本来马书记是想赶林珺走的,可非但没赶走。

  反而,厂里众人都认为她的病已经好了,而且大家一致认为,她现在的精神状态历史最佳,她在大家心目中成个好人了!

  马书记则在整厂发酵成臭狗屎了,在家骂他已经不新鲜了。

  家属们都是拿着针线活儿,就在院子里明着骂。

  偷孩子的事他可以说不知情。

  但拿厂子养个贼二奶,还从雕塑里寻宝,这简直罪大恶极,罄竹难书啊。

  众愤难平,职工们骂的厉害,金荃和林东诸人商议了一下,实名写了一份检举报告,以及请求国资委任命林珺为书记的请愿书,来给林珺过目后,把它交到国资委了。

  至于林珺,只是个病人,她要疗愈自己,还要考虑一双儿女的前途和教育,并没想当慈心的书机,不过检举书和请愿书可以算是投石问路,试试马家的水有多深,林珺就点头答应,让他们提交上去了。

  第二天一早,林珉的汇款终于到了。

  本来林珺要了七千美金,在红国,她习惯了开车出行,不适应国内总要坐公交,或者打的士的出行方式,但遗憾的是林珉只寄了五千块来。

  兑成人民币,是四万块。

  这要买了车,林珺就干不了别的了,于是买车的计划暂且押后。

  明天要去五河村,她打电话给顾谨,喊他找辆车来。

  给法典找个补课老师势在必行,当然,是自己家,事儿就很轻松容易,头天她才在林大妈面前念叨了两句,次日一早林旭就主动上门,来帮法典补课。

  而半夏,这都五岁了,一个字都不认识。

  就得林珺亲自教她,让她在幼儿园开班前多识几个字。

  所以今天一早起来,她就准备出去买点识字卡,拼音图册回来。

  林旭说:“姑,你原来不是给妍妍准备过好多早教方面的东西嘛,直接拿来给半夏用呗,你身体又不好,何必大热天的又跑出去一趟?”

  说起来,妍妍的早教卡是小民和小宪做的,小木马是顾谨做的,如今衣柜里成堆成堆,也全是林珺给妍妍买的衣服。

  那孩子耗尽了林珺所有的热情,想起她哭着叫妈妈,她还会心悸,会难过。

  她说:“不了,林旭,我整理一下妍妍的东西,一会儿你讲完课带法典出门,一件不留,全烧了去。”

  “对,烧了去。你的病可全是那丫头害的,想想我也有错,当初沈四宝要害你,我也傻乎乎的上了他的当,那家子就没个好东西。”林旭义愤填膺。

  但林珺一笑,却又说:“跟妍妍没关系,孩子没了,咱就不提她了。”

  她是因为妍妍而崩溃的,但并不是因为妍妍而抑郁的。

  这是两回事,林珺分得清。

  俩母子出了门,半夏兴致勃勃,跟林珺讲着老家的大海,沙滩和渔船,以及她和二狗哥哥是怎么跟坏孩子们打架的。

  林珺则见缝插针,让孩子从身边认起,小卖部的小,商店的商,冰棍儿的冰,早教就是这样,言传身教,指着认。

  “妈妈快看,点点哥哥!”半夏忽而手指。

  林珺回头一看,是个点心铺,上面有个点字,可不是点点?

  “咱们半夏真棒,这就认识哥哥的名字啦。”林珺说。

  “还有那个呢,快看,狗……”半夏再指一处。

  林珺还没说话,身后有人一把捞起半夏,连亲带rua:“哎呀,原来大家都说妍妍聪明,但我看我家半夏比妍妍聪明得多得多!”

  半夏连蹬带挣扎,挣扎不脱,还是妈妈把她从小姑怀里抢了出来,放地上,让她自己走。

  顾灵说:“嫂子,明天去五河村的车是我找的,大奔,牌号88888,你就放心吧,这趟咱们去,我要把所有欺负过半夏的人的眼睛,全部闪瞎。”

  嫂子二字听着不对,林珺说:“我自己去就行了吧,不麻烦你们。”

  “别呀,咱是一家人,分什么你我呀。”顾灵肩顶林珺:“为了孩子,你和我哥也该复婚了,你是不知道,政大有多少女教授在追他,还有女学生呢,现在的小女孩胆子比原来的你还大,有些人拦路上跟我哥搞表白呢。”

  其实哥嫂要不要复婚,顾灵无所谓的。

  但要不复,林珺把孩子全带红国去了怎么办。

  她故意这样说,也是想显得她哥有魅力,让林珺紧张一下,再来个倒追。

  可惜林珺偏偏不吃这套,她说:“让你哥找个年青漂亮的女学生吧,跟你一样年青活泼,富有朝气,你们做姑嫂,也比咱们能处得来。”

  “这不为了孩子嘛。嫂子,我哥真的很不错,这几年他拒绝一切诱惑,守身如玉,就等着你呢,再说了,你看我前面那个,农村出身,穷不说,还是个二大爷,在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现在这个,王剑峰,我哥找的,人倒是勤快,也疼我,可他是个闷葫芦。我哥又幽默,还体贴,除了他,你能找到更好的吗?”

  林珺反问顾灵:“我为什么要找男人,我在红国一月有一千美金的收入,我还可以研发新药,我能负担起自己和孩子,要男人干嘛,能吃还是能用?”

  半夏插嘴:“妈妈有我喔,我是最乖的,可以帮妈妈干所有的事。”

  这小家伙,尽会坏她妈的好事。

  不在家,没有法典听着,就可以聊的深入一点。

  顾灵说:“嫂子,我听人说你在国外找了一38的阳光男孩,白皮肤老外,满身肌肉的,别你是嫌我哥年龄大了,瞧不上他了吧?”

  乍一听,林珺觉得很荒唐,反问:“谁造的谣?”

  看顾灵吱唔,又说:“女人昏了头才结婚,我又没昏头,为什么要结婚?”

  顾灵没听到后一句,她心大,也没发觉嫂子脸色难看。

  只听到一个讯息:林珺压根就没找。

  扭头她就跑去打公话了:“哥,我嫂子哄你的,她根本没找,赶紧回来复婚。”www.sttgxcl.com

  顾谨说:“灵灵,我的事我知道该怎么办,你放下东西就走,乖乖回家去。”

  顾灵才不:“那怎么行,林珺只会做瞎糊弄,我看半夏这两天都瘦了,我买了好些菜,我要给她做顿饭吃呢。”

  “可以给半夏做饭吃,但尽量少跟林珺说话。”顾谨说:“碗就不要洗了,让法典去洗,你做完就赶紧回家去,改天哥给你买身新衣服。”

  瞧瞧,这就是她哥,举世少有的好男人。

  自打结婚就没让林珺刷过一回碗,可就这,林珺居然还嫌弃?

  越想顾灵越替他哥叫屈。

  小姑带了半夏最爱吃的花生汤,烧仙草和芋泥,还带了一只肥肥的三黄鸡,两条长长的,银光鳞鳞的带鱼,一长刀肥瘦夹花的五花肉。

  半夏喜欢吃肉肉,跟小姑进了厨房,眼巴巴的守着五花肉。

  再看她从冰箱里拿出一条咸鱼,口水都出来了:“哇,一起炖。”

  咸鱼五花肉,既有鱼的鲜,还有五花肉的香,这是在乡下时,奶奶经常烧给半夏吃的菜,有鱼有肉,配一碗米饭,香的不要不要的。

  端着小碗碗,开饭之前半夏还要先吃一碗加了冰的花生汤。

  给侄女盛了一碗,给林珺也来了一碗,正好法典不在,顾灵就准备多问点事,她说:“嫂子,小民和小宪最近过得咋样,怕是又长高了不少吧?就没想过回来,为祖国的建设尽一份力?”

  小民和小宪于林珺来说,又是另一份操心。

  她说:“他们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见,我干涉不了他们。”

  顾灵被她爸提点过,斟酌着说:“自打妍妍出生那年回来过一趟,他们就没回过国了,现在还直接移民了,我们倒无所谓,可我哥的同事要笑话他,说他崇洋媚外,我爸单位的人说他教子无方呢,嫂子,你是不是该说一下孩子,让他们回家看看?”

  其实顾父说的是:林珺一家子崇洋媚外,把孩子都教坏了。

  抚养过他们的爷奶都不回来看看,简直白眼狼。

  林珺抿了口花生汤,说:“顾灵,移民是他们自己的选择,选择移民,他们读书能少花点钱。还有,回一趟国没那么容易,机票三千美金起步,他们是学生,养自己都很难,回国,回不起。”

  一张国际机票,从首都到华盛顿,得要八百美金,折合人民币是七千元。

  再加上各种路费,回趟国至少三千美金,折合人民币两万五千块!

  顾谨一年的工资是八千,在国内已经是高水准的工资了。

  而林珺在红国,也就拿一万美金,但那边物价很高,她还要治病,吃药。

  红国是天堂,如今正是政策宽松的时候,可为什么人们去了以后,很多一辈子都不敢回趟国,因为那那张机票,太多人买不起!

  顾灵想想也是,唉,有点心虚啊,她也骂过小民小宪白眼狼呢。

  原来孩子不是不想回,而是回不起。

  得,想想俩大侄子,也挺心疼。

  转眼法典烧完东西回来了,吃完饭,天也黑了。

  半夏该要睡觉了,本来每天林珺都会抱着童话书,一个字一个字的,指着跟女儿读,教她认字,但今天顾灵想跟林珺聊得多,就让法典去给孩子讲故事了。

  跟着林珺进了厨房,她又说:“嫂子,你说我哥是没事业,还是没人品?你看跟他同龄的男人们,要不秃了,要不就是挺个啤酒肚,可他身材还那么好,他还体贴,哪点配不上你啊。”

  “是我配不上他,我是个病人。”林珺洗碗。

  顾灵掏心掏肺:“你要自己努力让自己好起来呀,你看我,当时被人打击的那么严重,我还自杀过,我都没抑郁,你怎么就抑郁了呢?性格问题吧,都是你自找的,你自己想不开,谁也拿你没办法。”

  林珺继续洗碗:“顾灵,你命好,一般人比不上的。”

  “我也经受过搓折,我也自杀过,但我还不是走出来了?”顾灵提高了嗓门。

  林珺摔抹布。

  顾灵是嫁了渣男,可她是会把情绪甩给别人的人,她吃安眠药自杀时儿子亲眼看着,小北受到的心理伤害她不会考虑,父母失女,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她也不会考虑,甚至嫂子在产床上大出血,在走鬼门关,她也可以不管不顾。

  林珺不,她怕孩子要有心理阴影,怕母亲要伤心,怕她未尽的科研工作从此无后继之人。她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又一次次打醒自己,活了下来,为此她确实伤害过顾谨很多次,醒来又后悔又难过,她为自己的病而内疚,于是病的越来越严重。

  意见不合,林珺双目一直,险些发病。

  这时半夏哇叽一声:“哥哥坏,哥哥又让公主杀人啦。”

  俩女人冲进卧室,顾灵捞起侄女:“乖丫头,你咋又哭了?”

  顾法典双手合什:“好啦,我重新讲嘛,人鱼公主没有杀王子,行了吧?”

  却原来,法典讲的是《海的女儿》,讲到最后,发现公主居然变成泡沫了,他好爱人鱼公主的啊,一生气就篡改结局,说人鱼公主把王子给杀了。

  最后的场景是公主举着流血的刀子,仰天大笑。

  这可好,妹妹又被吓坏了。

  顾灵又要指责法典:“不像话,不懂事,你就不会让着妹妹。”

  男孩知道自己闯了祸,溜下床,缩到了角落里。

  林珺反而乐了,笑着抱过女儿说:“杀人固然不对,但人鱼公主为什么要变成泡沫呢?爱情不是女人的全部,她要坚强的活着才是正确的选择呀。”

  顾灵也说:“对呀,那条鱼太傻,咱们半夏可不学她,要叫小姑再选一回,小姑也会提着刀杀了男人,而不是为了一个臭男人而选择自杀。”

  半夏又给吓坏了,哭了起来:“小姑杀人,不好!”

  “你记住,是女人,就宁可杀人,也不能自杀。”顾灵下了结论。

  再叫她和法典讲下去,家里要成屠宰厂了。

  林珺打断小姑子,不由分说把送她出门:“顾灵,走,我送你下楼。”

  等妈妈送完小姑回来,半夏就缠上林珺了:“妈妈给我讲故事吧,妈妈讲的公主不杀人。”

  这时顾法典还在角落里不开心呢,半夏也喊他:“哥哥一起听,听妈妈讲可爱的,不杀人的公主。”凶残的哥哥,半夏必须教育好他!

  法典于是也跳回了床上,得,听妈妈讲那些无聊的公主故事吧。

  至少跟妈妈躺在一起,他很快乐呀。

  ……

  次日一早就要去五河村了。

  林珺好好把女儿打扮了一番,雪白的纯棉线衣,天蓝色的牛仔吊带裙,帆布鞋,昨天才理过的头发,像个小帽子一样罩着圆圆的脑袋,再戴一顶白色的凉帽,又清爽又好看。

  但洋娃娃一样的小女孩似乎并不高兴,她问:“妈妈,你为什么不穿裙裙呢?”

  林珺只胡乱套了一件白T恤,裤子还是怀孕时穿的,松松垮夸,但她的眼晴里亮晶晶的,闪着柔光:“因为妈妈只想看半夏,不想打扮自己。”

  半夏揪揪小裙子,摆摆手,犹犹豫豫,吞吞吐吐:“妈妈就不能像我一样,穿漂亮的小裙裙去见二狗哥哥吗?”

  “不了,妈妈有半夏就够了,不要小裙裙。”林珺理着包,要装钱,装水,带钥匙,身份证,还要带两包牛奶,再带点点心,给孩子们路上吃喝。

  收拾好东西再回头看,半夏依旧闷闷不乐的。

  林珺着急了,心一揪:“要去见你的二狗哥哥了,你不高兴?”

  半夏立刻打起精神,笑皱了鼻子:“半夏可开心啦,林珺妈妈是最好的,半夏不需要穿裙裙的漂亮妈妈。”

  女孩前言不搭后语,还言辞颠倒,但林珺立刻了解她的不开心了。

  孩子有自己的审美,女孩子不止自己爱臭美,都希望自己的妈妈也很漂亮。

  这是女孩儿的天性。

  回头看镜子,苍白,憔悴,身上还是五年前,哺乳期买的大T恤,不怪半夏闷闷不乐,林珺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有些厌弃,自从妍妍出生,她就自暴自弃了,永远一件脏T恤,头不梳脸不洗,有回去政大找顾谨,还曾清晰的听到一帮女学生说:“天啦,顾博士一表人材,怎么会娶那么个黄脸婆,这女人哪儿配得上咱们顾博士了?”

  “伟在的爱情来自于撬,要不你去撬一发,试试?”还有个女生说。

  林珺曾经是东大的校花,心高气傲的,当时气的扭头就走了。

  后来妍妍死,她自责,难过,手腕上划了一道又一道。

  她自暴自弃,更没当自己是个女人。

  顾谨曾把她推到镜子前,说:“林珺你看看你,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

  可现在,她要是变漂亮,女儿的小朋友才会羡慕女儿?

  林珺笑了:“这样吧,妈妈去找一件漂亮的衣服穿,咱们母女都漂漂亮亮的,去见你的二狗哥哥,好不好?”

  “还要化口红,我喜欢画口红的妈妈。”半夏开心的叫了起来。

  挺意外的,顾谨居然给她买了一件合身的棉质长袖衬衣,还有一条西裤,试试腰身,宽了点,但扎上皮带就不松了。打扮好了照镜子,嘴唇全无血色。

  半夏还真翻出口红来了,这都是五六年前的东西了,法典居然没扔,还收在柜子里,轻轻点了一点,过期的口红辣嘴巴,好辣。

  再看面色太苍白,林珺又研开口红,在两颊蘸了点。

  毕竟东大曾经的校花,底子在的,这一打扮,就连埋头收拾东西的顾法典,在抬头的那一刻都呆住了:“妈妈真好看。”

  她穿了件长袖衬衣,这样,手腕上那一道道深深的疤痕也给遮住了。

  跟着这样漂亮的妈妈出门,俩娃脚都比平常抬得高。

  老家属院门口还真有一辆东A.88888的黑色大奔在等。

  顾灵和顾谨一边站了一个,也在等她。

  有个西装革履,叼支雪茄,正在用鸡毛掸子掸着车。

  看到那人,林珺止步了。

  这人她认识啊,曾经东大的校友,也是她原来所谓的‘追求者’之一,高岗。

  他因为年青时又粗又胖,还皮肤黑,慈心厂的人都喊他叫大熊。

  他总会骑一辆缺了瓦盖和脚蹬,没有后座的破二八,跟顾谨干净,擦到明光蹭亮的凤凰牌自行车,恰是自行车中的两个极端。

  没脚蹬,又还没了瓦盖,他的自行车除了铃子不响,哪都响。

  所以但凡听到一阵咣啷啷的声响,楼下就会有人喊:林珺快点躲呀,五河村那头黑大熊又来缠着你啦。

  别人是岁月不饶人,高岗不是,他年龄渐大,皮肤古铜,大概常年健身,身材练的极好,一身西服板板正正,身材笔挺,五官也比原来柔和了许多。

  瞧瞧,院里晒太阳的还是当年那帮老太太,可没一个人认得他了。

  去年,他去红国时曾见过林珺,当时林珺带着助手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红国小伙,该不会就是他造的谣,说她在国外老牛吃嫩草,搞姐弟恋的吧?

  顾灵看林珺出来,咦的一声,又在捣她哥,示意她哥赶紧看。

  于是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林珺身上。

  高岗上回去的时候林珺精神状态特别差,当时还挺感慨,唏嘘了半天什么岁月不饶人啊,什么女同志们老的比男人快啊,还磕磕巴巴,说了好些他不嫌弃,他有钱,他要支持林珺的事业和生活,只要她愿意,他想跟她共渡余生的话。

  好一副穷小子发达了,拯救曾经的富小姐于水火的趾高气昂。

  此刻他一抬头,雪茄就从嘴角呲溜一声滑下去了。

  林珺正要上前,林大妈冲了过来,拐杖颤危危的:“林珺,你该不会要走了吧,你这是要回红国啦?”

  肖大妈也站了起来:“该不吧,林珺,厂子不能没有你,你要走,那帮黑心肝的可就把咱的厂弄没了,你看看,好端端一个厂子,药效越来越差,这样下去,慈心的口碑可就毁了!”

  她们以为林珺要回红国,这是慌了。

  对了,远处有个小姑娘在大门口探头探脑,那是付小爱。

  她是马家派来的探子,来看她的去留的。

  树欲静而风不止,曾经毁了她的那帮人,贼心不死,不拿到厂,誓不罢休。

  “大妈,我不走,我去趟五河村,看看半夏原来住过的地方。”林珺说。

  林大妈长舒一口气:“你得留下来当书记,林东就盼着你当书记。”

  肖大妈也说:“只要你愿意买厂子,我把我的家底儿都凑给你!”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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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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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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