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大明太孙朱雄英 > 第二百一十四章 大家小家
  一进院,常升鼻子都气歪了,刘奉义这不知死的,刚捡回一条命,回来就带着牛兴、陆诚、张杰、何敬四个小混蛋打牙祭。

  更不知死的是,嘴里还没个把门的,说什么“江鱼顿豆腐,皇帝老子翻跟头”,常升这人情算白替他求了,活该他当一辈子小百户!

  坐下来,抿了一口小酒,尝了尝刘奉义的鱼,朱雄英淡淡道:“这嘴馋的人,都有门好手艺,朕是知道的。”

  “刘百户,入座吧,这是你的院子,你的菜,其有主人家看着的道理!”

  常升是真怕这混蛋喝酒喝傻了,直接坐下来。看到其跪在地上,磕头口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常升悬着的心,才算落了下来。

  “坐,这是朕的旨意!”

  刘奉义年轻的时候,随开平王北征,出征宴时,曾蒙先帝赐过一杯酒。这祖孙两代皇帝,都是那么的平易近人。朱家以布衣起家,领国数十年,帝者不改其色,活该人家坐天下。

  “刘百户,你的事,朕听开国公说过了。季布一诺,千金不易,你是个重情的汉子。”

  “可你不是个合格军人,真正的军人,百折不挠,坚韧锋锐,时刻像一把锋利的尖刀,出鞘就是要见血的。”

  朱雄英不想跟刘奉义讨论儿女之情,只想问问他为臣为父之道。男人这辈子,上报效君王,下抚养子女,这是责任。

  刘晃算是不错的,他的功名,都是自己在战场上一刀一枪搏来的。做老子的,就算不能给儿子添助力,也不让儿子太寒碜。

  这军事学院,是大明朝培养武将的地方,可不是培养酒鬼的,都跟边上跪着那四个混账一样,朝廷的钱岂不是白花了!

  刘奉义当然明白,这都是常升美言的结果。但天子能折节相待,再想到他那老实本分的儿子,这眼圈就不由一红。

  “是,皇上说的是,标下给皇上抹黑了,也给晃儿丢人了。”

  “可标下这辈子,大多时间都撂在边境卫所了,所学都荒废了,标下也干不了什么!”通天阁小说

  干不了什么?这话不对吧!刘奉义在开平王帐下,就是负责军需调度,军情分析的,又在西南戍边多年,说他脑子没货,谁信啊!

  朱雄英给他掰了掰指头算了算。其一,在边防驻军,最难的就是人地两生,将领、士卒像在边境立足,协调军地关系是这些学兵迫切需要掌握的。

  其二,补给。朱雄英少掌军戎,军需方面他有数,边境卫所的军需从来就没有准时的,所以朝廷才规定,失期三天以上才是死罪。卫所的军官,合不合格,除了能不能打,就是看其在军需不足之时,能不能把这块给维持住。

  其三,边防卫所身负缉私之责,在边防当军官,吃不好、喝不好,如何安能守贫,恪尽职守,是边防军官的必备条件。

  刘奉义在边境呆了大半辈子,这方面的经验,哪个博士能比。朱雄英决定在军事学院,多开一门边防学,专授边防学。这个博士,就由刘奉义出任,跟他儿子一样,正五品。

  当然,这个博士也不是白给的,时限一年,如果刘奉义干不出成绩来。那不好意思,一撸到底,带着他儿子,去西北戍边,永生永世都别回来了。

  在朱雄英看来,刘奉义自暴自弃,成不得事,就是没把他逼到死路。要玩就玩把大的,他老刘再混账,也不会不顾子孙吧!

  “奉义,你傻了吗?陛下金口玉言,正五品的军职啊!”

  常升都恨不得踹死他,酒把他脑子都喝坏了,看不出陛下这是在开后门吗?皇帝戎马多年,手下能征惯战的将领多了,还缺这么个人吗?

  “标下刘奉义,誓死效忠陛下,效忠大明!”,话毕,刘奉义还重重磕了三个响头,他这辈子光让人看不起了,那是个啥滋味,他自己清楚。

  这世上,除了常升和他儿子,竟然还能有人瞧得起他!而且,这个人还是当朝皇帝。说到底,刘奉义也是个读书人,这读书人无论抱着什么政治目的,最信奉的还是辅弼天子,拼将一死酬知己这一条。

  “贱骨头,你说你是不是贱骨头,老子劝你多少年,到头来还不比我外甥一句话!”

  “常兄弟,你就别笑话老哥了!圣上的话,如醍醐灌顶,让我幡然醒悟啊!”

  呵呵,瞧着自己舅舅,脸上浮现出欣慰的笑,朱雄英敲了敲酒盅:“咋地,不喝了,倒酒啊!”

  对对对,瞪了刘奉义一眼,提起酒壶给外甥倒酒。而刘奉义却指了指,跪在一旁的陆诚四人。他不必说,朱雄英也知道是什么意思,刘奉义喜欢他们。

  “今年的考试,有一门不是甲等的,自己滚到武英殿领板子!滚吧!”

  “是”,应了一声,四个小鬼磕了个头,赶紧起身,好像生怕皇帝反悔一般,一溜烟的跑了。

  既然提到这四个孽障,朱雄英不得不多说两句,这话即是说给常升,也是说给刘奉义。

  何文辉,十四岁投入先帝麾下,是先帝看重的义子。收复江西,征讨邓仲廉。援助安福,赶走饶鼎臣,平定山尖寨。

  后随中山王攻取淮东,攻下平江。......,征讨中原,勒兵北境,战功彪炳。哪怕身患重病,也依然坚守居庸关。洪武九年便撒手人寰,死的时候,只有三十六岁。

  他的儿子-成都护卫指挥使-何环,征迤北阵亡,死的时候才二十,整个何家,就留下何敬这么一个遗子,一门忠烈啊!

  可这孩子脑袋上顶着世袭指挥使的官职,养成了一身纨绔习气。要是坐视这孩子长歪了,他对不起何文辉父子。

  朱雄英把何敬放在军事学院,就是让他成材成器。方法他不管,是罚是打,他一概不问,要是毕业了,还不成材,就拿常升他们这些师长问罪。

  “何文辉是先帝的义子,何敬就是朕差个姓的兄弟。活人委屈一点没什么,但不能让死了的人,在九泉之下寒心!”

  “朕与你们不同,大家小家都得顾!”.......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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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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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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