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愣头青,宋晓荷认识,正是小豌豆的五哥宋茂林。

  宋茂林,也是宋晓荷的邻居,他跟小豌豆的六哥宋茂才,跟宋晓荷的家就隔了一个荷花池。

  这是两个半大的小子,比宋晓荷还要小两岁,如今也就不过才十三岁。

  这兄弟俩,跟宋晓荷的弟弟宋广源的关系很不错。可以说,是宋广源在靠山屯,最要好的朋友了。

  三个小子,都在靠山屯书院上学,宋广源上的是初级班,其余二人上的是启蒙班。

  只要遇上沐休,不用去书院上学的日子,这三人就会喊上一帮小子,上山打猎采野果,下河捞鱼。

  镇上的愣头青,如果猜得不错的话,应该跟弟弟广源是同班同学。

  涉及到弟弟的交友情况,宋晓荷特意去打听了一下,也观察了几天,终于放下心来。

  镇上来的愣头青叫潘耀宗,是二奶奶娘家的一个亲戚家的小子,不久前刚满了十二岁,比弟弟广源还要小一个月。

  几天的观察,又拜托二奶奶去打听了一下,还询问过几个村里的小不点。

  潘耀宗这小子,为人还不错,好学、上进又正直。

  作为朋友,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宋晓荷打定主意,就不做痕迹的,在家里举办了一次宴会,一次赏花会,一次诗词赏析会,让弟弟宋广源邀请自己的好友跟小伙伴来家里玩耍。

  她还费心的,亲自准备了好些新奇的吃食跟果汁饮料,给那些小子们,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当然了,每次宴会,顾常庆都是在场的。

  毕竟,宋晓荷也没有比这些小子大多少,避嫌是必须的。

  这一招,果然很有效。

  弟弟广源交到了好几个不错的朋友,跟宋茂林、宋茂才兄弟俩,也日渐亲近、友好。

  来往的,都是人品正直的好友,又隔三差五的上山下河。不出半年,童年时留下的阴影,渐渐的消散了。

  原本有点怯懦,有点沉闷的小小少年,眼看着变得开朗了许多。并渐渐的,长成了一个阳光少年。

  “长姐,我回来了,我摘了好多栽秧泡给你!”

  少年宋广源,兴高采烈的,向宋晓荷跑了过来。

  浑身上下,都洋溢着爽朗跟喜悦,阳光灿烂。

  “这可真好,太好了!”宋晓荷由衷的笑着道。

  这话,一语双关。

  其一,是可以吃到她喜欢的栽秧泡了,今年她还没有吃过呢!

  其二,是因为弟弟的变化,终于彻底变成一个阳光少年了!

  “嗯,长姐喜欢的话,弟弟每天都给长姐多多的采摘一些回来!”

  宋广源很是开心,能为自家长姐,多做一点事情,震慑对于来说,是无比开心,也无比欣慰的事情。

  从小到大,他就一直被长姐关心爱护着。

  尤其是之前,在他身陷困境的时候,是长姐不顾危险,千方百计的找到他,并把他给设法救出来。

  这份恩情,他深深的铭记在了心里,这辈子都不敢忘记。

  深厚的姐弟亲情,就这样的,在小小少年的心里,生根发芽,并且茁壮成长。

  在未来的某一天,长成了参天大树。

  姐弟二人,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都一直互相扶持,互相体谅,互相关心爱护。

  姐弟二人的子孙后代,也受二人的影响,都十分团结友爱。互相帮衬着,安然的,走过了上千年。

  而潘耀宗,以及宋茂林、宋茂才,也是姐弟二人非常忠实的伙伴。他们的子孙后代,有不少的人,跟宋晓荷姐弟二人的子孙后代,也都相处的非常好。

  一起共甘苦,共患难,一起互相帮衬着,走过了上千年的风风雨雨。

  当然了,这个时候的宋晓荷绝没有想到,她这一刻的举动,会影响那么的深远。

  这个时候的她,一心想的是,如何让安然度过这个乱世,并尽量把弟弟培养成一个有担当的、有才识的有为少年。

  经历过艰难困苦的少年宋广源,也比同龄人沉稳多了,懂事多了。

  姐姐的关心爱护,化作了一种力量,激励着他不断的奋勇向前。

  他想要快快的成长为,可以为姐姐遮风挡雨的男子汉!

  在他的心里眼里,姐姐宋晓荷,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了。必须好好的珍惜,好好的爱护。

  至于别的亲人,对于他来说,早就不是亲人了。

  如今,他唯一还会想念一下的,也就是那个有点糊涂的父亲了。

  至于祖父、祖母,以及那两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早已被他忘在了脑后头。如果没有人提起来,他压根,就不会去想起这些人。

  此时,外面的世界,早已大乱。

  宋振兴带着父母儿女,费劲千辛万苦,从任职的地方,狼狈的逃回京城。

  然而,等待他们的,依然是看不到希望的日子。

  宋振兴丢弃百姓,私自逃回京城,压根就不敢露面。甚至,只在京城呆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就又慌忙的出了京城,栖身在自家名下的一个偏远的田庄里。

  留守田庄的管事宋一,是他的一个非常忠诚的心腹手下,跟他有着一起长大的情分。

  而且,他还数次救过宋一,以及他的家人。

  不然,他连这个田庄都不敢来,就怕被人告发,给抓进大牢里去。

  之前,他是心存一分侥幸,以为朝廷不会问责弃官而逃的官员。或者,最多就是罢官,永不录用。www.sttgxcl.com

  没有想到的是,弃官而逃的人,有的甚至都被抄家流放了。

  他带着一家老小,胆战心惊的,呆在田庄里。

  这一天天的,连田庄的门都不敢出去,夜里整夜做噩梦,梦见自己上了断头台。

  这日子,日子过的苦不堪言。

  其余四人,也没有比他好多少。

  外面的风声,是越来越紧,不过乱军始终没能逼近京城。

  如今的朝廷,似乎依然很是稳固。

  当然了,宋振兴好歹做过知府大人,好歹在官场上打滚了几十年,心里还是有点成算的。

  这样的朝廷,其实就是表面看着还行,实际上内里早就糟糕透了。

  这一天,他召集一家老小,宣布了自己的决定:“这里不能呆了,我打算带着你回老家去!那里山高林密,是个隐居的好地方!”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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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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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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