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买活御井烹香晋江 > 第 1 章 买活军入城
  铁蹄卷过,在青石街道上敲出哒哒回响,城门远远传来嘈杂人声,金逢春披衣下床,丫鬟在脚边一动,爬起身点蜡烛,“城破了!”

  她话声中毫无睡意,显然和金逢春一样一夜未眠,金逢春想要镇定,但吁出来的气都带着抖,抓住丫鬟的手,“破了,买活军进来了。”

  “买活军……”丫鬟双喜和她紧紧牵着手,两人在昏暗中都是一般的心思,“但凡军丁进城,传闻都要大掠数日……”

  生逢乱世,命似飘萍,便是生做官宦女儿,对这些事也并不陌生,金逢春是县尉之女,消息更是灵通,听家人说起十数年前此地被乱兵流民攻破城门,城中十停人最后活下来的不过六停。

  先是流民,因天灾不得活,造反作乱,攻破城门之后,将粮仓打开,吃饱了饭又将稻谷装满随身行囊,期间抛费无数,更裹挟走了城中不少生计无着的青壮。

  流民来过,之后便是平叛的朝廷大军,说是平叛,总之在这东南小城也没听说怎么和流民打,大概总是打了两场,都是大败,溃兵逃到城门口,索要粮草,但城里实在拿不出来了,流民因无粮聚集,但在粮仓面前丝毫想不到别人也饿着,吃不掉带不走的稻谷,一边走一边抛在地上,脚跟着踩了过去,根本吃用不得。sttgxcl.com

  乱兵索粮不得,涌入被流民打破还没修复的城中,烧杀抢掠,肆虐了三日方才被赶来的将军亲兵重新收编,至此,这城中已没有家庭没有死人,城外所辖的村落更是没几个活人,不是被流民裹挟而去,就是被官兵当反贼杀了。有些逃入深山躲避匪患的,回来一看,一颗粮都没了,田地里未成熟的稻谷也被割走,索性也落草为寇,或者往北面乞食而去,也做了流民。

  这些也大多都是成年男丁才有得选,至于妇孺,在乱世中就好比草一样不值钱,早已死得差不多了。金逢春就是妇孺,双喜也一样,虽然是县尉家里,在本地多少也有些势力,但十数年前家里一样死了人,她一个姐姐一个哥哥都是这样没的,姐姐被乱兵看中,掳走之后饱经蹂.躏,对外都说她当即就咬舌自尽,家里人也讳莫如深,哥哥当时还小,受了惊吓,一病不起,就这样没了。

  金逢春今年十四岁,是动乱之后才生的,但在这样的世道里也很老成,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老气,此时心中不断想着关于买活军的种种传闻,又不禁设想自己若是也被乱军掳去该当如何。当然,体面人家的女儿,对外唯一的答案就是立刻自尽,这样对大家都好,但金逢春才十四岁,她一点都不想死,而且金家对女儿也还算不错,当时她那个姐姐被父亲用两袋米救了回来,家里也还给请了医生,是她自己没有熬过,是以金逢春现在还可以想想,若是她被掳走,而且身体康健些,能够熬过去,应该也还有一条活路走。

  但买活军大抵是不会这么做的!

  被掠走这是最坏的打算,金逢春心中犹存期望,买活军十年来在江南名声渐显,算上临城已有了两座城的地盘,虽然都是这般方圆不过数里,辖下也多是下等田地的小城,但在江南不大不小也算是一股势力。而且他们名声很好,至少从不烧杀抢掠,他们是不抢的,顾名思义,买活、买活,落到买活军手里,只要拿出钱粮,就可以买得活路。

  “买活军……买活军来了也好。”双喜大概和她想到了一处,在金逢春掌心轻颤的手逐渐稳定下来,喃喃地说,“比别的大王来了好,小姐你说是不是?”

  金逢春捏了一下双喜的手,在乱世中人要学着开朗些,否则日子是过不下去的。“不错,落在买活军手里,还算好的,我们不会有事的。”

  一夜无话,但两人乃至全宅院的家人都没有睡着,大家沉默地听着街道上的脚步声、人声,各自提心吊胆,但还好,没有哭喊声也没有火光,金县尉身边长随过来敲窗户,吩咐他们熄了蜡烛,“没什么事!我们去门口听过了,买活军进城了,他们的规矩,天没亮不许人开门——天亮了没吩咐也不许开。”

  偶尔的呵斥声,大概就是有人开门窥伺引发。金逢春等人都安心下来,像她们这样的人家,最怕的就是混乱,但凡有一丁点秩序,作为县里最顶尖的官宦人家,总能设法保全自己。

  如果金县尉功名心重些,又或者胆子小一些,貌美如花的金逢春现在就该担心她被许配给买活军首脑了,毕竟买活军这两年开始逐渐扩张地盘,天下乱成这个样子,谁都看出要改朝换代了,买活军作为如今的临城之主,就算最后不能夺得天下,至少也能在临城掌权几年,金县尉先行下注是明智之举,也没什么比一个漂亮的女儿更适合表达自己的忠心。

  不过还好,父亲不是这样的人,而且,是买活军进城,金逢春想到这里突然又觉得买活军进城对她实在是大好事,真比别的草头王要好得多,天快亮的时候,她终于迷迷糊糊睡了过去,而且没有做太多噩梦。

  这一等就等了两三天,县城街道上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金家也吃得很随便很俭省,人在乱世总是不自觉节约,而且家里水也不多,要节省着用——买活军一天只许一个人去打水倒夜香,所以不仅水要省着喝,其实官房也是要省着用。

  金逢春他们家还算是好的,东西总是有的吃,有些没有隔夜粮的人家,只能饿上两三天,到了第三天,街上传来粥香,买活军招呼没有饭吃的人家到街上领粥,像金逢春这样的人家也被叫到社树边上,他们是有优待的,买活军首领亲自来收钱。

  “十八岁以下,一个人三千两!”谢双瑶说,“十八岁以上一个人五千,你们可以来交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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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活军首领真是个姑娘!

  金逢春还是第一次见到传闻中的大人物,她感到非常新鲜,而且谢双瑶并不禁止众人看她,甚至要求大家抬起头来,看着她仔细听她说话,所以金逢春看得非常仔细,甚至可以说有几分贪婪。

  谢双瑶很高,而且有点胖,在这年头,胖人总是有点显眼,物以稀为贵,一个白白胖胖的姑娘肯定会被人高看一眼,这能证明她的家境的确不错,女孩子无需抛头露面也有充足的粮食吃。不过,谢双瑶并不白,也实在说不上多好看。

  她肤色微黑,眼睛很大,但五官搭在一起就很平庸,至少是不如金逢春好看,和双喜差不多,这让金逢春微微有些失望,她就知道谢双瑶一定生得很一般,所以就算是官军也没有编造一些她怎么淫.乱反贼、迷惑良善的故事。

  她看起来还很年轻,约莫就是金逢春这样的年纪,最多再大一两岁,穿着一身很奇怪的衣服,这款式不男不女,上身是对襟衫子,深青色,盘扣,下身居然是一条裤子!简直仿佛将中衣穿在了外头,连一条烂布裙都没有,但周围的人都显得很习惯的样子,金逢春看了一阵子才肯定,她一身穿的都是眼下很昂贵稀少的棉布。

  她手里还拿了个里小外大的铁筒子,做得很轻薄,在日头底下反着白光,有点像是唢呐,透过铁筒子说话,声音放得非常大,可以传到很远的地方,金逢春对这样东西非常好奇,逐渐忘了害怕,伸长了脖子直看,身边传来轻微的推挤,县令家的小姐也在一旁,小嘴微张看得很入神。

  买活军为首领搭了个高台子,七八个人护着,板着脸背着手站在高台边上,和传说中一样,留着短短的青头,所以也有人叫他们寸发贼、青头贼,他们看起来也很壮实,买活军的人吃得真好!金逢春见过太多瘦小仃零的百姓了,长身体的时候常年没有吃饱,一辈子都长不高,又都很瘦,腰也都佝偻着,和她们这些书香子弟看着完全是两样人,有时甚至不像是同类,那些百姓看到吃的,眼里会发出荧荧的光,和野狗一样叫人心里害怕,但买活军的人,一个个看起来壮实、有力气,对着县里最有权势的一群人也是满不在乎的样子。

  谢双瑶也是满脸的不耐烦,她怕热,椅子顶绑了一把伞,还在社树底下,还是把扇子摇得哗哗响,另一只手拿着铁锥筒,又说了一遍,“十八岁以下三千两,十八岁以上五千两,交钱买活,没钱你的命就是我的了。”

  人群传来轻微的骚动,过了一会,县令老爷家有人壮着胆子说,“大王说笑了,这……千两巨款,这……全县上下有几人拿得出来?大王从前买活,不就是三两银子一个人么……”

  三千两才是一条人命,还是十八岁以下!就拿金家来说,不说仆从,金县尉夫妻二人,妾侍一人,子女四人,还有一个老太太,哪怕就是放弃所有,只买金县尉一个人也要五千两。金家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来?!这年头买个丫鬟,就是最漂亮最细皮嫩肉的那种,公道价也就是三两!

  金逢春不知家里积蓄多少,不过买活军都打进城了,他们哪还有第二条路走?她本就不抱指望能买活,因此听到价格也不失望,反而很好奇谢双瑶的回答,谢双瑶令人惊奇之处有很多,其中一点就是她很喜欢讲道理,而且很喜欢和人讲价。

  “没错,从前落在我们手里的人要买活,有三两、五两也有几百钱的,价格总不至于付不起,”她在竹椅上欠了欠身子,“就是你们县里以前那个百总,在我手里买活也就是七两,那还是因为他跑得很快,为了追他我们浪费了半日的马力。”

  人群里有人讪笑着给谢双瑶赔罪,谢双瑶眯眼看去,有点吃惊,“哦,马百总,原来你还没调走?”

  调走?调到哪里去?马百总走上去说,“谢姑娘说得对,某后来想了想,还是更情愿和谢姑娘做邻居。”

  他问谢双瑶,“若是这番宣讲我来做,谢姑娘可能给我几两报酬?”

  谢双瑶想了一下,说,“一两,从你欠债里扣,我记得你上回还欠我三百文。二哥,都加起来。”

  社树旁一个胖胖的买活军应了一声,从腰间掏出一个小册子,一支墨笔,粗粗的手指捏着细细的笔头,很灵巧地写起来,金逢春很吃惊,她没想到买活军随便一个兵士都能书会写,不过听谢双瑶叫二哥,又觉释然,谢双瑶有五个哥哥,听说她本名谢六姐,双瑶是她自己给自己改的名字。谢双瑶的哥哥大概多少是有些特别的。

  马百总便从谢双瑶手里接过那个铁皮筒子,站在平地上,和大家说起来,“买活军的规矩,一向是不做亏本买卖,每回出兵花费多少,最后均摊下来俘虏便要买活多少,从前米价贵,按米价算大概要十两一个人,先收了放走,之后再遇到多退少补,这些年米价渐渐便宜了,最便宜的时候掉价到二两一个人。不过从前都是本县出人去彬山征讨,买活军在本地接战没什么花费,这一次劳师远征,花的钱定然不少。”

  他用请示性的眼神看了一下谢双瑶,谢双瑶微微点头,叫马千总站到台子上,这样她可以随时从他手里拿过铁皮筒子来补充,“花了很多钱,而且这城我还要出人来管,这些人都不能回去种地,我还要管他们吃喝,这些钱长远来说都要摊到你们头上。养一个兵一年最少要花一百两,临城县我打算放两百个兵在这里,一年就是两万两,你们买活钱要是少了,我岂不是非常亏本?”

  她的语气一点都不严厉,甚至都不说是精明,反而非常草率,又不耐烦。众人一片哑然,不知道该怎么回话,他们都还沉浸在从前的惯例里,本地山贼开始想做大王了,打下一座城不都是分派官吏,收税征粮?更有远见一些的厘定田地人口,没听说一上来就问大家要买活钱的。

  金逢春却有些按捺不住了,她听出女大王的意思,钱大家总归是花不起,欠下巨债,命便是买活军的,那就要乖乖听话服从管教,这和从前的日子其实没有什么不一样,最多是名分变了,以前大家要忠君孝父,现在大家要听家主的话,谢双瑶就是那最大的家主。其实都是一样的,就是谢双瑶大概是山野中人,而且是个女子,所以不好用忠君那一套,搞了个买活的名义。

  现在正需要有人接话效忠,但她是女儿家不能抛头露面,看了一眼父亲脸色,知道他也决计不会对一个女山贼奴颜卑膝,金逢春心里很遗憾,但也知道父亲这样谨慎点是对的,不过她们家没有出面,还是有人够聪明看破这一层,喊道,“我们没得二话,从此尽心为大王做活,为大王赚足银两再行买活。”

  谢双瑶解颐笑道,“对了,这就很聪明,知道我最讨厌说什么不求报酬为大王尽忠之类的屁话。”

  她把铁皮筒子丢给马百总,马百总机灵地说,“不错,跟在谢姑娘身边,做任何事情都有报酬,只要足够勤恳,终有一日可将买活钱凑齐,就譬如说某,某身边亲兵多数都买活七八次以上,买活钱加在一起也要五十两银子,哪家有这么多闲钱!”

  众人都是不由点头,一个兵,杀了他都不值五十两。县中小吏都算有头有脸,饶是如此五十两也是个巨大数目,马百总道,“但他们死了么?没有,哦,死了一个,做活的时候中暑了,没救过来,那这也是他运气不好,其余人还不都好端端回来了,无非是做活时间长点罢了,有吃有喝的,下值以后还能认字!这样的好事我看城里多少人拿着钱都没地方找去!”

  这话是对的,临城县那些苦工,做一日得一日的钱粮,现在全聚在大街另一头领粥,不过在这群富贵人家中反响寥寥,对这些人来说认字并不算太大的问题,而且听说买活军教的是他们自己发明的怪字,走出彬山有几人能认?所以大家只是勉强地应和着,也不敢把马屁拍得太过,因为谢双瑶刚说了不喜欢听屁话,而且的确听说她最讨厌被人奉承。

  马百总觉得他们不识抬举,有些嫌弃地道,“就是这般了,如今我们都欠下巨债,若是没钱,谢姑娘想杀你也不需要任何道理在,你们项上人头已不属于自己,就是暂寄在这里。所以大家都要听话,让你们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不要给谢姑娘找麻烦,这是谢姑娘的第一条规矩。”

  “第二条规矩是不许拍马屁,不许说没用的话,但是说有用的话,或者提一些聪明的问题,可以赚钱。”

  人群骚动了一下,“什么是有用的话?”

  “你觉得有用的都可以说,”马百总讲,“比如谢姑娘现在很热,若你知道附近哪里有冰凉甘甜的井水,大概可以赚……十文钱?”

  他请示地看了谢双瑶一眼,谢双瑶让他把铁皮筒子凑过去,“二十文钱!”

  马百总说,“但若是你知道怎么把天气变凉,那便可以拿到……”

  谢双瑶:“能掌控天气那当然至少白银十万两!”

  众人有些明白了,一阵嗡嗡,马百总又道,“第三条规矩便是,你们的钱不许花出买活军的地盘——你们现在有的钱都是谢姑娘的,不够账不收而已,在买活军地盘里,买点吃的用的也就放你们一马了,大家都是谢姑娘的人,肉烂在锅里,但如果敢花给外人被知道了,斩无赦!”

  这一条没什么抵触,这些人本来也就没有太多机会走出买活军的地盘,现在天下大乱,哪有人会出门乱窜,若有,知道买活军要打过来都好几个月了,城里百姓也不是傻,难道还不逃。

  马百总放下铁皮筒,看了谢双瑶一眼,“谢姑娘,还有什么新规矩么?”

  看来买活军的规矩也是时常变的,金逢春想,她觉得很新鲜,目前这些规矩似乎都不会对她的生活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但城中却因此会有很大的改变。而且她以前从不知道马百总和谢双瑶居然这么熟悉,现在甚至怀疑买活军打来的时候之所以城里气氛这么麻木平静,马百总起到重要作用。他们刚才沿城墙走过来,城门干干净净一点血迹都没有。

  谢双瑶想了一下,拿过铁皮筒,“没有买活的人,不许私自成亲,必须先禀报我知道,取得我的同意。男二十五,女二十三之前不许禀报。”

  这句话几乎让众人晕厥,马百总也很吃惊,这是入城以来谢双瑶颁布的第一条令众人无法理解的规矩,越是乱世成亲越早,金逢春十四岁还没定亲已经算是有些晚了。

  “谢姑娘,这是为何呢?”马百总适时拿过铁皮筒,开始和谢双瑶一搭一唱。

  谢双瑶摇着扇子说,“成了亲就要生孩子,女的生孩子就不能做活,生的时候还可能死掉,债没还完就死了我不是很亏本?”

  她用扇子点了点人群,微圆的脸没什么表情,“我说话一直都是算数的,谁敢私自成亲,私自怀孕,被我知道了你们会非常后悔。”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狠辣,她随意在人群里点了几个,“穿蓝衣服那个,你,出来,还有那个穿黄衣服的,那个穿青衣服的。”

  买活军挤到人群里,就像是石砲撞进豆腐,三个男丁很快被拉出来,谢双瑶问,“多少岁了?”

  三人颤抖着报了岁数,一个人说自己十七岁,谢双瑶皱眉说,“你撒谎,而且你觉得我是多笨,你们县就这么几十户有点能量的人家,你以为我分不清谁是谁?你今年二十三岁,我不喜欢撒谎的人,五千两,你有没有?买不买活?”

  青衣人大叫着求他爹拿五千两出来,他们家人跪了一地不住央求,但五千两现银决计没有,便是产业也不值得那么多,谢双瑶冷笑说,“没有钱,又对我撒谎,别想活,二哥,杀了他。”

  那个胖大军士呛啷一声拔刀出鞘,一刀就捅进青衣人的肚子里,表情一丝变化都没有。新鲜的血腥气散发开来,人群吓得直往后退,金逢春的心砰砰地跳,怕得想吐,不敢看又忍不住要看。她刚刚觉得谢双瑶看着其实满可亲的,一转眼她就亲眼看着亲兵这样杀人,表情一丝变化都没有。

  真是个屠户女!

  剩下两个男丁当然也拿不出钱来买活,固然其中一户人家金逢春知道可能有这些钱,但五千两的巨款,买了这个的命,下一个谢双瑶若还要再杀自己家的人呢?这个头是不能出的,五千两也许拿得出来,五万两则绝无可能,当家人至少都还明白这个道理。

  乌压压的人群里顷刻便响起低低的哭声,买活军冷漠地把三具尸体拖到一边去,马百总瞥着尸体也没什么表情,便是金逢春的父亲看着也很镇定,甚至唇角微微一翘,金逢春看了心中一动,这三个人她都认识——谢双瑶没有说错,临城县的确很小,大家都认识大家,不过金逢春对于街上一些肮脏的事情知道得不多,家里人不愿让小女孩听这些,但看父亲表情,她知道这三人死有余辜。

  既然是惩恶扬善,为什么不宣扬一番其中的道理,反而要如此凶残呢……

  她想不明白,谢双瑶拍了拍手,站起来说,“真的很热——先把你们聚在一起自然是有活让你们做,不过在此之前,谁先想挣那二十文钱?”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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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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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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