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狼狗不错,我还真想养一条。”
“你能养的起?刚刚南世子一出手就是十斤肉,好几十文钱呢,咱一日才挣多少钱。”
“哎,也是。”
...
南锦带着叶晩瑶在街上逛了一圈,才回府。
进府的是好正好碰上二少夫人要出门。
下人们看到他们身后的石灰,一个个吓的往后退。
杨佩云愣是顶着心中的惧意,给南锦叶晩瑶行了个礼:“大哥,大嫂。”
叶晩瑶面带微笑的朝她说道:“二弟妹有礼了。”
二人打过招呼,就进了门,说实话她和这个二弟妹还比较陌生。
这两次见面能看出来,这二弟妹在她身边的示好,体现出来的优越感太强烈,对她这个大嫂没多少真心。
...
“呼,吓死奴婢了,世子妃的那只狗,舔着舌头的样子好吓人。”
“你们谁见过狼?”
“我,我没见过。”
“废话,见过了你们还能活着?赶紧走。”
杨佩云身旁的老嬷嬷呵斥了声,几个丫头立马没了音。
身后的杨佩云看着前面的这个大嫂心下一愣,第一次见她时衣服梅花锦衣,甚是美貌。
今日更是美的有些耀眼,市井都说荣王世子娶了个乡野姑娘,都等着看锦世子妃的粗蛮像呢,谁能想到,竟是这般温婉美人。
...
逛了一上午,回到院子,叶晩瑶就没形象的躺在床上了。
古代逛街也是很累人的。
南锦看着她的娇躯软贴在床上,衣服穿得单薄,更显出腰肢不盈一搦,连忙帮着她盖上的被子,已堆到她背后,和她一起和衣而卧。
“溯儿呢。”
“睡着了,咱们也小憩一会儿。”
“嗯...我不想吃午饭了。”
南锦在她耳边悠悠地说着:“那就起来再吃。”
两人就这样一睡就是一下午。
再起来时,溯儿已经被烟姑抱到婆婆那里去了。
晚上,小两口陪着婆婆一起吃了晚饭。
梅兰珍看着老实窝在一旁的石灰,开口问道:“这只到底是狼还是狗。”
叶晩瑶和南锦对视了一眼,南锦想了想道:“应该是只狼,当时我碰到的时候,就剩它自己了,儿子以为是个狼狗,后来发现,越养越有狼的特性,还是那种大型犬狼。母妃,它很通人性,能听懂我们的话,一般不会伤人。”
“嗯,这倒是个好东西,养着吧,以后多让它来我这里,我与他熟悉熟悉,要是能生个幼崽就好了。”
叶晩瑶笑了:“母妃,它是个公的。”
“哎呀,可惜了...哦,对了,近日重阳节,有登高望远的习俗,今日大长公主送来了帖子,邀我去赏菊,我拒绝了。”
“母妃有时候也该出去走动走动,莫要老拘在家里。”
“哼,母妃想出去的时候,自然就出去了,只是那长公主明知我儿媳来了,只给我一人递了帖子,你说母妃该不该去。”
“母妃做的很对。”那些人轻视他可以,但不能看低他的妻子。
带着颜色看人的,不去也罢。
叶晩瑶看了看自己的夫君,又看了看刚熟悉不久的婆婆,心中胀胀的,她何德何能有这般福气。
“阿锦...”
南锦抿嘴一笑,在桌子底下拉起了她的手:“那日为夫陪你一起去登高。”
一旁的梅兰珍瞪了一眼儿子:“本妃拒绝了大长公主,又没说不出去。”
南锦失笑,也赶紧拉着母妃的手道:“那日儿子陪着你们。”
“这还差不多。”
叶晩瑶看着婆婆吃醋的样子,忍住没笑,这样的场景太让人留恋。
所以回去后,叶晩瑶把这一幕画了下来。
“这是第几副了。”南锦从浴室出来,肩上散落着潮湿的头发,看着叶晩瑶用心的模样,在她脸颊亲了一口道。
“都不记得了,从咱们那个落魄的茅草屋子,到竹屋,在到二子湖,后来有了鸡宝宝鸭宝宝门,牛二和石灰,小马同志,还有雪乔...哎,也不知雪乔现在在哪里,她说了找到好去处会告诉咱们的。”
“二子湖有海生,如果真有信儿,海生会告诉咱们的。”
“咱家的信鸽要不要再养几只。”
“是要再训几只,但得偷偷的驯养,这里不合适。”
“皇上不是给了你一个府邸,咱们能不能住在那里呀。”
“还不能。”这次回来,皇上只字未提北尧府邸的事儿,但荣王府不远处的那个府邸就是北尧将军府,他不明白皇上的意思,或许是在等。
具体在等什么,他现在还没弄明白。
...
玉笙居
杨佩云在床上和南昱抱怨着:“今日我出门遇见了大哥大嫂,看见了他们身边的那个狼狗,个头可大了,估计到一个成年人的腰部位置,这要是匹狼的话,一顿能吃两个人,太吓人了,府里的人现在都是战战兢兢的,夫君就不能和大哥说说,让他们把那狼犬放在外面养?”
“乡野的东西,离它远一些。”
南昱笑着话落,说的不知是人还是狗。
杨佩云想了想,两个还是都远离的好。
没嫁进来的时候,她就知道,荣王疼自己的二儿子。
临嫁过来的时候,母亲悄悄告诉她,以后夫君很可能代替荣王府的老大。
荣王府的老大,不就是锦世子么。
注定,她和嫂子成不了好妯娌,倒也不用多奉承她。
再说了,让她一个世家贵女去奉承讨好一个乡野的农女,她是低不下这个头。
但身边跟着那么大的狼犬,一看就是粗鄙之人,上不得台面。
“听说今日大长公主送来了帖子,王妃回绝了呢。”
“大长公主可给你送帖子。”
“自然送了,我母亲与大长公主交好,我在闺中时,经常去大长公主府里玩。”
南昱抿嘴笑了,看着妻子沉思道:“不如那日你带着大嫂去,大嫂应该还没有见识过着繁花似锦的场面,做了世子妃,整日待在府里不出门可不行,你说是吧,云儿。”
南昱看似么说什么,但杨佩云却听出了其他的味道来,一时间审视着身边的夫君,笑意温和,唇角依然扬着,却让她有些意外。
她的夫君竟然让她带着大嫂参加赏花宴,就好在宴会上让大嫂出丑。
“夫君,这不太好吧。”
“云儿,想不想做王府的女主人?”
杨佩云心惊了下,盯着眼前的夫君,但还是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
“听闻大哥在雍洲的那个小山村,起初是失忆了,被一家人给救了,还认了他家人当爹娘。
你说这救命之恩,该怎么报答。”
“救命之恩不能忘,夫君你的意思是?”
“乡野村夫过的也不容易,人家养了大哥这么多年,现在大哥回来了,把养育之恩的父母放在穷乡僻壤之地过苦日子,就不妥了吧。”
“所以...”
“所以,本公子替大哥把人接来了,听说那家的大哥,还是个经商的好手,这样的人才,咱们自然不能错过。”
“夫君,我娘家陪嫁过来的铺子有好几个,随夫君安排就是,只不过,他们这些乡下人来了,岂不是要住在荣王府?”
“我猜大哥不会同意,倒时候等着看好戏吧,记得近日哄着大嫂跟你去赏花。”
“云儿怕。”
“怕什么。”
“那是狼狗。”
“既然不吃人,有何怕的,改日为夫想个法子,把那畜生处理了。”
“看着大哥挺可怕的,你小心些,别被他发现了。”
南昱听了这话有些不愉快,眯着眼睛挑起杨佩云的下巴道:“你怕他?”
“是呀,不知为何,他站在那里不说话,那气势挺压人的。”
“以后不许看别的男人,特别是南锦,听到没有。”
“哼...夫君你捏疼我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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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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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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