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是猎户,可却住在镇上,平日里也少进山,日子却过得滋润,每日肉食都由宋重锦提供,每顿都少不得喝酒。

  尤其秦猎户虽然是个猎户,跟邻居却没啥来往,倒是跟隔壁一家书店的掌柜很有几分交情,两家是邻居,中间院子打通,宛如一家。

  那书店掌柜,平日里也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最初见宋重锦,嘲讽他顽劣,乡下野小子,字也不识。

  后来见得多了,嫌弃宋重锦不识字丢了秦猎户的脸,丢给他几本书,什么百家姓,千字文,教宋重锦认字。

  当天教的,第二天问,如果宋重锦回答不出来,那就是一顿骂,不带一个脏字,却能说得让人恨不得羞愤去死。

  宋重锦最开始没有基础,被那掌柜骂得无地自容,鼓起勇气去跟秦猎户说,他如今才学会打猎,勉强能糊口度日。

  读书这种事情,即使他想,也没时间和精力,更没有金钱。恐怕要辜负那书店掌柜的一片好意了。

  秦猎户反而骂宋重锦不识好歹,能有人教他读书,还不要钱,这等大恩,只骂他几句又怎么了?换做别人家,有人能白教读书认字,多人少抢着要这样的机会呢。

  宋重锦本就心气高,被秦猎户这一说,倒激起了性子,即使那书店掌柜说话再难听,态度再恶劣,可想着这认到的字,学到的东西,都在自己肚子里,也就能忍耐了。

  他开始跟着那书店的掌柜认字,念书,写字。

  书店掌柜自称姓张,宋重锦开始感念他教自己读书认字的恩德,也想磕头拜师,可却被张掌柜给断然拒绝了。

  不过宋重锦心里却将张掌柜和秦猎户一般当师父看待,打到好猎物,绝对少不了两人的份,每逢节礼,也都按照礼节备好礼物送给两人。

  日子久了,宋重锦也发现了书店张掌柜的蹊跷之处。

  日日观察留心,后来又无意间听到了秦猎户和张掌柜喝醉了酒,露出口风来。

  原来那秦猎户,就是当初收用了宋春花的那位贵人的下属,本来是那位贵人身边的心腹,前途无量的,却因为宋春花生下儿子,被那位贵人派来保护儿子。

  从此窝在这深山沟沟里,哪里还有前途可言?

  秦猎户心中有怨气,又不能违逆主子的意思,只能将怨气发泄在宋重锦身上。

  该教的还是教,可那态度,就不是对小主子的态度,而是跟对待下人一般,将宋重锦当成了自己的小厮和下属使唤。

  只要保证宋重锦不死,至于宋重锦受伤或者怎么滴,那是绝对不会插手的。

  而书店张掌柜,也是那位贵人的一个手下门客,据说还是位举人,当初也是很有可能高中的,不过是家中出事了,得罪了人,为了保住性命,投奔在贵人门下。

  也是不受重视,才被派来教宋重锦读书识字。

  对宋重锦自然也没有什么师徒情分,也瞧不上宋重锦的身份,不过是贵人的一个庶子,又是在乡野长大,以后能有什么出息?

  宋重锦如今都十多岁了,主子才派他们两人来教导,看这意思,也不过是当个玩意养着,毕竟是自己的骨血,大约是没打算接回本家的。

  就算将来,主子突然想将宋重锦接回来,乡野出生,无名师教导,猎户出身,这一项项的,是彻底绝了宋重锦的路。

  顶多回去也是个被家族养着的,负责传宗接代的棋子罢了。

  想到两人大半辈子,就要折在宋重锦这样的身份上,两人心中如何不怨怼?

  反正主人也只是偶尔想起,问一句这边的情况,宋重锦没死就行,他们自然也上不了心。

  听到了这些,宋重锦才明白自己的身世和处境。

  从那以后,他变得沉默寡言,再也不肯相信任何人了,努力的偷学秦猎户的打猎手段和武功。

  对于张掌柜,他恭敬还是恭敬,学起来也越发的认真,只是,心中那一点点的感激早就消失干净。

  到前些天,宋重锦被确定不是宋春花的儿子后,宋重锦亲自去跟秦猎户和张掌柜说清楚了情况,也彻底斩断了和两者之间那微薄的师徒情分。

  王永珠听完这些后,看着宋重锦的眼神充满了同情。

  她只知道宋重锦过得苦,没想到他的日子却是这样熬过来的。

  一步一步,一切都一切都靠自己,没有任何人能够帮他一把。

  这么一想,看着宋重锦的眼神都柔和了下来:“行,我心里有数了。这些年辛苦你了。“

  一句话,说得宋重锦心口一酸,看着王永珠关切的样子,他心口的那些郁气,顿时被忘记了个干净。

  摇摇晃晃的到了镇上,先到了关一飞那里,他已经租好了仓库,还雇了两个小伙计,每日里打扫和看守着。

  见王永珠和宋重锦来了,两个小伙计忙迎了上来,又到院子里通知关一飞。

  关一飞昨儿个就听宋重锦说了今日王永珠要送货来,早就等着。

  听到传报,立刻出来,看到满满一车山货,满意的点点头。

  如今正是收购山货的季节,今年镇上的店铺生意不比往年,来来往往的,他也听到几耳朵,说是如今七里墩有个王家收购山货店,价格公道,比卖给镇上的人划算多了之类的话。

  关一飞心中有数,知道这是说和大老板合作的王家。

  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把名声打响了,看来还是真有两把刷子。

  三个人客套了一番,就将马车赶到院子里,卸下货后,关一飞仔细验看着。

  他干这个也是老本行了,见了王永珠这次拖来的山货,也忍不住楞了一下。

  货色多,品质佳,尤其是那不到半斤的黄松菇干,关一飞抱在手里都不敢用力,怕捏坏了。

  这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验完货,交割清楚银两,关一飞见王永珠他们似乎有事,就急忙要走,忙喊住了王永珠:“王家姑娘,这黄松菇还是分量太少了,当初你跟咱们大老板签订的合约的数到时候可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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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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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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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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