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了一大圈,啥也没干成,肚子却饿了,于是两人决定去吃点儿东西。

  两人手里加起来只有二十个铜板,估计去什么客栈酒楼是肯定吃不了了,就去路边小摊看看有什么好吃的小吃吧。

  路过一个卖面的小摊,孟晓晓无意中发现一个奇怪的男人坐在小摊上支棱起来的为数不多的其中一张座位上。

  只见这男人身着华服,一看就是富贵人家或是有身份的人,边上还站着两个保镖一动不动。

  他动作优雅,一板一眼的。很明显是受过了很好的教养,像是电视剧里那种大家族出来的人。

  虽然只是坐在一张简陋的板凳上吃面,但是他吃的感觉就好像是在品尝什么人间美味似的。

  跟其他急吼吼吃面的人截然不同。

  好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直觉告诉孟晓晓,这个人应该是她穿到这里以后,看上去最富的人了。

  就是不知道这样一个富家子弟,怎么坐在这破破烂烂的地方,还一脸享受的吃着普通的面条呢?

  难道这面只是看上去普通?其实大有文章?

  孟晓晓瞬间来了兴致,拉着沐风就来到了摊主前。

  只见摊主面前的牌子上写着:

  阳春面三文钱

  加青菜一文钱

  加蛋二文钱

  加肉丝八文钱

  加大酱肉十文钱

  看那人面前应该是加的酱肉,孟晓晓毫不犹豫的拿出了自己的十个铜板,又问沐风拿了六个铜板,点了两碗阳春面加一块酱肉。

  然后美滋滋的找了一张没人的位子坐下。

  不一会儿面就来了,两碗面加一小碗浇头。

  孟晓晓分了一半给沐风,然后自己夹了一半到碗里。

  她尝了一口面。

  细而不软,有筋道又弹牙。

  随即喝了一口汤。

  汤看起来虽然清澈,但是入口浓郁,香气逼人,一看就是用骨头熬制多时的高汤。

  然后她咽了一口口水,举起酱肉看了看。

  看上去很普通,外表有些黑。

  由于已经从中间一分为二,可以清楚的看到五层不同质地的肉。

  嗯,怎么看都是很普通的五花肉。

  她咬了一口,仔细咀嚼了起来。

  肉的质地十分软糯,口感粘而不腻,口味偏甜,但是程度刚刚好,不会让人觉得太过。

  关键是肥肉的部位入口即化,配合上浓稠的酱汁,味道简直就是一觉。

  趁酱肉的味道在口中没有散开之时吃一口面,酱汁的味道,肉的味道,还有面的味道混合在一起,真的让人有一种很幸福的感觉。

  末了再喝上一口汤,实在是让人体会到大大的满足感。

  “小姑娘你可真是行家!会吃!会吃啊!”只见那个奇怪的华服男人,撑开扇子扇了扇,不住的点头同意孟晓晓的话。

  孟晓晓:哎?我怎么把心里话都说出来了?

  抬头看了一眼沐风,沐风沉默的点了点头,表示她确实都说出来了。

  于是默默的把自己的肉放到了晓晓的碗里。

  孟晓晓尴尬的挠了挠头笑道:“确实好吃,好久没有吃到这么好吃的肉了。见笑了哈!”

  看着碗里多出来的肉,孟晓晓心里一阵感动。

  “沐风你自己吃,真的很好吃,不吃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说完又恋恋不舍的把肉给夹了回去。

  “我不吃也行,看你吃这么高兴,我就高兴。”

  “不行,你一定要吃!这个真的很好吃!”孟晓晓急了,连忙捧起自己的碗,不让沐风再把肉夹过来。

  沐风无奈的叹了口气:“那我吃就是了,你好好坐下。”

  说罢便尝了一小口。

  “味道如何?”

  “果真如晓晓所言,入口即化,软糯相宜。”沐风认真的回答道。

  “我没有骗你吧!”孟晓晓满意的点点头,有点意犹未尽:“这肉的味道虽是上乘,但是品相着实一般。若有机会我一定烧一道‘东坡肉’给你吃!”

  “何为东坡肉?”

  此时身着华服的男子,在听到两人谈话后便将扇子抵在唇边,竖起一只耳朵来偷偷的听了起来。

  “嗯……一个叫东坡的人发明的红烧肉!比这个味道更好!更甜!更软!而且肉的表面看上去油光蹭亮,色泽如红漆,肉的质地软却不烂,肥却不腻,也是入口即化!”

  “听上去就很好吃呢。”

  “是的!我们今天吃的肉也是极好的!”接下去的话孟晓晓压低了声音说:“但是一道完美的菜色是需要色、香、味俱全的。”

  “这肉虽好吃,但是外表有些焦黑,且选用的肉,也不是最新鲜和最好的部位。”

  “想来是因为价格的关系,但是无论如何,这一块肉才卖十文钱,绝对是吃到的人赚了!”

  “说的好!”华服男子大声喝道,还没等孟晓晓和沐风反应过来,便走过来坐到了他们桌的空位。

  “这位小姑娘,一看就是老饕了。在下宋长风,也是非常喜欢吃的人,不知道可否与小姑娘结个忘年交?”

  说罢便站起身来对着孟晓晓作揖。

  孟晓晓连忙站起身来:“老饕谈不上!只是喜欢吃而已!大叔你也喜欢吃?所以才坐在这种地方跟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一起吃面吗?”

  宋长风笑道:“我跟你们一样,也是平头老百姓,只不过手里有点闲钱罢了,自然也是能在这路边摊享受美食的。”

  “原来如此!我叫孟晓晓,其实我们决定来这个摊位吃面也是因为大叔你哦!”

  “哦?此话如何说起?”

  “因为大叔你穿成这样,又有两个保镖一前一后的站着,一看就是家里有七八个厨子的人。”孟晓晓一边掰着手指一边继续道:

  “你这样的人肯定家里不缺山珍海味,但是你却坐在这里,还吃的这么津津有味,所以我猜这个面一定很好吃。”

  “哈哈……”宋长风听了十分高兴,“既然我们这么有缘分,不如请二位去在下开的酒楼品尝一下我们的特色菜如何?”

  许是怕二人不好意思来,又补充说道:“看小姑娘对美食是极有看法的,还希望能一边品尝,一边帮大叔看看,有什么可以改进的地方!”

  “没问题,宋大叔您带路吧!”孟晓晓想都没想立刻就答应了。

  机会这不就来了嘛!

  她以前一直是一个人住的,总是自己一个人烧饭。

  虽说比不上饭店里的厨子吧,但是厨艺绝对也是一等一的好。

  正好去看看这个地方的酒楼里卖些什么菜色。

  如果她能开发些这个地方没有的菜谱,正好可以看看面前的男人有没有兴趣。

  正想着,几个人就到了地方。

  抬眼望去,酒楼名称正是取自老板的名,叫‘长风楼’。

  “好气派的酒楼!这是我看到过的最大的酒楼哦!”孟晓晓由衷的夸赞道。

  “哦?真的吗?小姑娘你还去过哪些酒楼?”

  “没有了,这是我看到的第一家酒楼。”孟晓晓背着手,笑眯眯的看着宋长风。

  宋长风拿出扇子摇了摇,“哈哈”笑了两声,觉得面前的小姑娘着实有趣的很。

  明明看衣着只是个很普通的农家小娘子,怎么表现地这般落落大方,说话也一点也不怯场。

  让人不禁更好奇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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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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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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