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又是半个月过去。
陈雪茹和冉秋叶已经把服装店做出名了。
现在来买衣服和定做衣服的,不少人都是奔着这俩人来的。
再加上沈飞用了一些广告的营销手段。
服装店的生意可以说是蒸蒸日上。
而除此之外。
服装店背后的宾馆也开起来了。
但宾馆不是俩人亲自打理的,让沈飞请了工人。
主要服装店生意太好,她们实在是没有精力了。
…………
“傻柱家饭店干不下去了,现在正准备转让呢。”
趁着吃饭的时候,沈飞对着冉秋叶说起了八卦。
“这么快?这还不到两个月吧?”
冉秋叶记得傻柱家饭店跟她们这服装店差不多一起装修的。
这服装店才开业一个月多点,傻柱竟然都倒闭了?
也太快了。
她们旁边也有不少饭店。
感觉人家生意也多不错呀。
沈飞说:“主要那边开饭店的人太多了,那个圈子的市场乱了。”
“怪不得……那马华岂不是也惨了?”
“马华也亏钱了,但熬过去就好了,等傻柱饭店一转让,他就可以恢复之前的市场了。”
其实马华搞活动都是沈飞出的主意。
虽然短期之内会亏不少钱。
但只要熬走旁边那几家店,那马华的店就是老大。
马华能有今天,全靠沈飞。
所以对于沈飞的决策,他一点都不怀疑的就执行了。
但很明显,他做的是对的。
因为又过了两天。
傻柱就找马华说转让的事儿了。
其实他不想找马华的。
但中间找了六七个人,人家都不想接手这店。
特别是看到这旁边几家饭店全在转让,很明显是生意不好嘛。
他们开饭店是想赚钱的,可不是来体验生活。
当马华知道傻柱准备转让饭店之后。
第一时间就把这事儿告诉了沈飞。
“你怎么想?敢接手吗?”沈飞笑着问道。
马华挠了挠头道:“我都听师傅的!”
“马华,你想不想干一票大的?”
“啊?有多大?”
沈飞道:“把旁边的几家店全部都接下来,然后一家独大!”
“什么?全部都接下来?”
马华瞬间瞪大了眼睛,脸上写满了震惊。
反应了一会儿之后,马华说道:“师傅,我倒是想接,但是我没钱了。”
沈飞笑着道:“你放心,我投资,到时候收益我们五五分!”
接手旁边这几家店可需要不少钱,沈飞出的钱占个大股东不成问题。
而马华听沈飞想要更他合作,顿时开心的不行,连忙应道:“师傅,行,就按你说的办!”
“行,那你就去跟傻柱说吧,这饭店,咱接了!!”
“得嘞!!”
…………
有了沈飞插手。
马华完全没有了后顾之忧。
至于接了饭店之后是赔钱还是赚钱,他根本就不担心。
他相信,沈飞不会干赔本的买卖的。
不管是开的三个厂子,还是当初让他开饭店,还是现在的服装店。
这个时候,只要不是傻子,都会死心塌地跟着沈飞干。
另一边。
傻柱得知马华愿意接手饭店,心里也是松了口气。
起码饭店能转让出去,他能少亏一点。
但哪怕是这样,他的钱还是不太够。
“柱子,咱得还许大茂钱啊,现在怎么办啊?”
“要不你就跟着马华干得了。”
秦淮茹又开始给傻柱出主意了。
傻柱梗着脖子,沉着脸道:“我跟着他?就他那样,他配吗?”
傻柱觉得自己的厨艺要比马华好得多。
让他去给马华打工简直就是在玷污他的厨艺。
但没办法啊……
现在人马华就是赚钱多。
傻柱就想不明白了,马华到底哪来的底气,敢亏了那么多钱之后,还接手他的饭店呢?
直到秦淮茹说了一句,这事儿可能跟沈飞有关。
然后傻柱就彻底反应过来了。
有了沈飞插手,这事儿就清晰多了。
不过,要是这样的话,或许他可以考虑去给马华打下手。
准确来说,其实是跟沈飞打下手。
这不丢人。
现在干生意没有人比沈飞干的更好嘛。
…………
最终。
傻柱还是放下一切去给马华打工了。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
因为自从沈飞插手之后,酒店的生意越来越好了。
而紧跟着的就是他赚到的钱越来越多。
起码比自己单干要多。
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
其实跟着一个对的老板,要比自己创业赚钱多了。
看看大院那些人,现在一个个都不知道干啥了。
后来不还是全进了沈飞的厂子里??
而沈飞有了这些人的帮助。
也终于算是躺平都能挣钱了。
说实话,这些人其实都有点能力的。
就是需要一个很好的机会去整合他们。
沈飞在最正确的时间,能做出最正确的风向选择。
只要投资到位,他就能站在风口的正前方。
加上这些主角们的配合。
沈飞轻松就能做到躺平赚钱。
…………
几年后。
国内楼市开盘。
沈飞果断带人冲进楼市,抢到了第一波红利。
而随着楼市的不断发展。
他之前的三个厂子瞬间翻倍。
每块厂子的地皮都卖到了上亿的价格。
当沈飞以亿为单位成交完地皮转让之后。
之前那些觉得沈飞投资厂子是脑残的那些人,全都傻眼了。
什么脑残,人家简直就是躺着赚钱啊!
这才几年,竟然翻了这么多倍。
不过眼下的物价确实高了不少。
大家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不知道多少倍。
…………
又过了几年。
全国各地的产业几乎都有沈飞的身影。
香江更是充斥着沈飞的传奇。
而他也一跃成为了全国首富。
渐渐的,圈子里多了许多关于沈飞的传说。
但这些人并没有见过沈飞真正的样子。
那些人知道的,只是谁在帮沈飞做事,而谁又成为了下一个沈飞。
至于沈飞……
现在的他已经带着一家人恢复了简简单单的生活。
自己盖房、自己种菜……
每天钓钓鱼、散散步、晒晒太阳。
当然,还有说不完的传奇故事。
若干年后,沈飞面对记者的采访说道:
“打拼这么多年,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六十年代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
“那些人、那些事儿、终究只能在回忆里了。”
……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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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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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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