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赘婿当道全集 > 第四百零六章 懊悔不已
  台上的美女,对着麦克风说道:“各位大文豪,小女名叫牡丹。这场诗词大会,由我来主持。接下来我会出一个题目,大家围绕着这个题目写诗。如果哪位的诗,能技压群雄,就可以获得芙蓉才子的称号!要知道,芙蓉才子这个称号,那可是文人墨客,最高的荣耀。”

  牡丹的目光,环视全场:“现在已经是深秋了,这次诗词大会,大家就以‘秋’为题。谁作的诗最好,谁就能夺冠。”

  “我这有一首诗!”

  话音落下,只见一个中年胖子子,慢慢走出人群,爬到擂台上。

  霎那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充满惊讶,聚集在这胖子的身上!

  题目刚刚说出来,就作好诗了?这,这也太快了吧?!

  大家心里都好奇,想听听他能写出什么诗。

  台上的牡丹,也是满脸震惊,浅笑一声说道:“那请您作诗。”

  那胖子点点头,沉默了一会,摇头晃脑的说道:“秋夜饮酒过度,今早醒来想吐,虽是心情烦闷,却又感慨无数...”

  读完,那胖子迫不及待的问道:“牡丹美女,我这首诗很有意境,是不是有望成为第一?”

  噗..

  话刚落下,小夕忍不住把糖葫芦吐了出来,莞尔笑道:“哈哈,公子,这个人的诗好有趣啊..这是打油诗吗,哈哈。”

  与此同时,周围也是哄笑一片。

  “哎呦,乐死我了,这什么破诗,哈哈。”

  “这小子酒还没醒吧。还想拿第一?”

  台上的牡丹,也是抿嘴一笑,冲着那胖子说道:“这位公子,麻烦你先去醒醒酒吧。”

  话音落下,只看见两个壮汉,冲到了擂台上,一脚就踹在这胖子身上,将他踹了下去。

  这诗词大会,岂是儿戏?这胖子纯属是来找事的,他刚才读的那两句,连打油诗都算不上。

  这一下,没有人敢贸然上台了。

  足足过了几分钟,终于,一个穿着长袍马褂的中年男子,缓缓走到台上。

  这中年男子,带着金丝眼镜,一看就是有些文采。

  “这不是吴志吗?”

  “芙蓉城的大文豪吴志!他是真的有才华!”

  “吴志!”

  一些女生无比激动,都掩着嘴惊呼。这个吴志,是附近有名的才子。写诗作对,绝对一流。

  擂台上的牡丹,上下打量着吴志,轻声道:“这位先生,请作诗。”

  “嗯。”吴志点了点头,拿起麦克风,在擂台上走了两步,缓缓开口:

  “秋来风雪声,三分入骨,七分酿月光。”

  “不好强说愁,夜夜难寐,只道夜未央。”

  “哗!”

  声音落下,全场一片惊呼!

  好诗,真的是好诗啊!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竟然能作出这种好诗,这个吴志,文学功底真的太深厚了!

  伴随着一阵掌声,吴志笑了笑,拿起麦克风问道:“今年的冠军,我要了。芙蓉才子的称号,我收下了。哪位兄台不服,能压过我这首诗?”

  一时间,台下几十万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上台。

  说实话,吴志这首诗,真的是无可挑剔!谁也不想上台自取其辱。

  “公子!”就在这时,小夕拉了下岳风的胳膊:“公子上去试试吧。”

  之前公子作诗,把文宗长老都比了下去!今日诗词大会,小夕真的希望,公子再施展一下才华。

  岳风没想上去,但看着小夕期待的眼神,就点了点头:“好!”

  话音落下,岳风挤进人群,走上擂台。

  “这位弟弟,你上台干什么?这里是诗词大会,不要捣乱。”就在这时,台上的牡丹,看着岳风说道,满脸的不悦。

  这个小子,看起来其貌不扬,穿着奇怪的衣服,应该是电影城里,跑龙套的演员。他上台来,不会是捣乱的吧?

  岳风愣了下,紧接着笑了起来:“我没捣乱,我要写诗。我不叫弟弟,我叫岳风。”

  啥?

  这小子要写诗?

  哈哈哈...

  这小子是不是白天跑龙套太累,脑子出问题了?

  听着众人嘲讽岳风,小夕忍不住跺脚,回头喊道:“你们不许笑我公子,我家公子很有才华,他写的诗,你们都不一定比得上...”

  台上的牡丹,也是浅浅一笑,说道:“行吧,这位弟弟,那你就作诗吧。但是别怪我没提醒你,如果你是来捣乱的,后果很严重。”

  岳风也懒得说话,看见擂台的一个角落,摆放着毛笔,岳风直接走过去,将毛笔拿起来,沾了一下墨汁。

  “这位弟弟,你拿毛笔做什么?放下!”牡丹踩着高跟鞋走上去,她已经确定了,这小子就是来捣乱的。

  此时台下也是一阵骚动,三年一度的诗词大会,竟然有人来捣乱?

  岳风露出笑容,走到擂台上的石碑前。

  那石碑三米多高,本来写着几个大字:诗词大会,以诗会友。m.sttgxcl.com

  岳风手持毛笔,大手一挥,毛笔在石碑上飞舞,写下一首诗词!

  “你干什么,来人啊,有人捣乱。有人..”牡丹喊了一声,可紧接着,她的声音便嘎然而止!

  “这小子...字不错啊。”这个时候,只听见人群中,也不知道谁来了一句。

  就见岳风字体飘逸,极具观赏性,就算是书法大师出手,也不过如此。

  岳风在上学时期,家里曾请了书法大师,教授书法。

  虽然几年不写字了。

  但是拿起笔的瞬间,岳风一下子就找到了感觉。

  众人的目光,随着岳风的笔移动!终于,岳风将整首诗,都写在了石碑上。

  写完最后一个字,岳风将毛笔抛到擂台上,紧接着拉起小夕的手,转身离开!

  岳风走后,在场十几万人的目光,都一眨不眨的看着石碑!

  只见石碑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四句话!

  台上的牡丹,娇躯一颤,红唇微微张开,将岳风这首诗读了出来。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哗!

  这一瞬间,整个城市彻底沸腾!

  好诗,天下无双的好诗!

  整首诗中,没有一个‘秋’字。却处处是秋意,处处是秋风!

  所有人反复默念,不断的回味这首诗,一个个说不出的陶醉!

  牡丹只觉得腿都软了,盯着石碑,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刚才那位弟弟..不,刚才那位岳风大文豪呢!”牡丹急的一跺脚,四周环视一圈,哪还有岳风的身影?

  “他好像走了..”

  “刚才那个岳风,真的是诗仙,称他为诗仙也不为过啊!”

  台下所有人,爆发出一阵热议。

  牡丹紧咬着嘴唇,踩着高跟鞋走台下。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找回岳风!这一届的诗词大会,冠军非他莫属!

  牡丹懊悔不已,那个岳风,分明是一个绝世才子,自己却称呼他弟弟..

  “麻烦让一下,让一下。”牡丹脸色羞红,穿过人群,满城寻找岳风。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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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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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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