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为中棉所捐赠五百万人民币,这事算得上是件大事,中棉所的领导十分重视,当天晚上请王林吃饭,为王林接风洗尘。
在酒宴上,王林并没有看到棉铃。
邢文定告诉王林说,棉铃是个工作狂人,她从来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应酬宴会,别说是王林来了,便是北金来人视察,她也不会来陪席。
王林呵呵一笑,表示理解,天才总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专业人士就应该沉浸在专业中,不为俗务分心。
中棉所的同志都很热情,热情的劝酒劝菜。
王林捐出五百万的巨款,中棉所的人当然要想方设法的把他陪好了。
在众人的热情劝酒之下,王林不出意外的喝了个酩酊大醉。
吃过饭后,王林他们被安置到招待所住下。
王林三人被分别安排在三个不同的单间。
中棉所附近没有什么好逛的地方,除了试验田,还是试验田。
王林和李文娟也没有地方可去,晚上就在招待所里看看电视,读读书报。
外面月色朦胧,田野里全是青蛙在唱歌,
招待所的条件也很一般,胜在干净整洁。
李文娟陪着王林坐在椅子上,两个人就在窗户边聊天。
“姐夫,你说那个棉铃怎么那么厉害?十三岁就能上大学。”
“人家是天才,没法比的。”
“真的看不出来。她长得漂亮,人也聪明。姐夫,我跟她比起来是不是得扔掉?”
“哈哈,为什么要跟别人去比呢?你有你的好。别说你比不上她,我也比不上她。这一点我们得承认。”
“我看你一点也不喜欢我。就是因为我太普通,一点也不优秀。我要是像棉铃那么优秀,你肯定也会喜欢我了。”李文娟嘟了嘟小嘴。
王林伸出手来,轻轻捏了一下她的小鼻子,借着七分酒劲说道:“我喜欢你啊!谁说我不喜欢你了。”
李文娟的双眼,蓦的放亮:“姐夫,你喜欢我?”
王林道:“你这么可爱,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你呢?”
“那你当初到我家来提亲,干嘛不把我给娶了?”
“你那时才多大?我能娶你吗?傻瓜。”
“如果现在给你一个机会,你会娶我吗?”
“娶啊!傻瓜才不娶!”
李文娟今天穿着一条粉蓝短裙,她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是她眉宇之间有种超越了她年龄的惊人的美丽,淡淡的柳眉分明仔细的修饰过,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象两把小刷子,亮得让人觉得刺目的一双漂亮到心悸的大眼睛,异常的灵动有神。
王林醉眼迷离的看着她。
她微圆的脸型和精致的五官,大大的双眼有一种奇特而夺目的美丽。细腻白皙的像羊奶凝乳一样的皮肤,仿佛透明的水晶色的马奶提子一样,晶莹剔透的让人不忍多看,生怕目光落实了,把她的脸蛋刺出两个洞来。
李文娟也喝了些酒,酒的后劲上来了,俏丽的脸蛋泛出迷人的红晕。
“姐夫!”她低低的轻呼一声。
不知道哪里传来一阵悠扬低吟的歌声:
“我愿做一只小羊,坐在她身旁,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此刻,李文娟那粉红的笑脸,真的好像红太阳。她那美丽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她是如此的真实,就在王林的眼前。
王林的眼神变得恍惚起来,眼前的人似乎变成了李文秀的模样。
他忍不住伸出手,想要抚摸一下这张熟悉的脸。
不等他的手触碰到她的脸,她便身子一软,一头扑进他的怀里。
她握住了王林的手,把滚烫的脸紧紧贴在他同样滚烫的手掌心里。
夏夜的轻风,带着棉林的清香和树木泥土的芬芳,吹过树梢,吹过窗台,吹拂在屋里两人的身上。
王林醉意浓重,意乱情迷。
他出来好几天了,本来就很想女人。
而眼前的女人,分明跟妻子李文秀一模一样。
他搂住了李文娟。
李文娟也是醉意沉沉,她抬起头来,张开樱桃小嘴。
她一口咬住了王林的唇。
王林体内的洪荒之力,瞬间爆发出来。
他喃喃的说道:“文秀!文秀!”
李文娟柔软娇媚的身子,忽然之间僵了一下。
原来他只是把她当成了姐姐?
李文娟脸上涌上一股难言的酸楚和无奈。
她默默的推开王林,然后离开了他的身子。
躁热的夏天,让两个青年男女也变得无法淡定。
王林喝的酒比李文娟更多,酒的后劲涌了上来,手脚都不听使唤。
李文娟本来想一走了之,不管王林了。
可是,她看着他醉得不省人事的模样,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总不能真的不管他吧?
他能自己当成姐姐,说明他对姐姐的爱是何等的深?
李文娟扶起王林,用力抱住他,防止他摔倒。
她扶着王林来到床边,将他放倒在床上,帮他脱去了鞋子和袜子。
王林的身子无比的沉重,像是一块千斤重的石头。
李文娟爬上床,费尽力气,这才将王林的身子拖平,让他躺好了。
天气已经很炎热,哪怕是在这绿树成阴的郊外,夜晚也不再寒冷。
李文娟拿过薄被子,盖在王林的肚子上。
她累了,躺在王林身边,伸出手轻轻抚过他帅气的脸。
王林忽然伸出手来,握住了她的手。
李文娟是的手有些婴儿肥,胖乎乎的,摸起来无比的舒爽。
从小就有人说,李文娟是个富贵命,因为她长得一脸的富贵相,脸和手是有点肉的,但身材又是无比的玲珑美丽。
李文娟双眼简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一样澄澈,眼角却微微上扬,而显得柔弱似水,她抿嘴一笑,说道:“姐夫,你是不是梦到好吃的了?想咬我的手吃呢?”
王林紧闭双眼,没有说话,握住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安然入睡。
李文娟轻轻抽了一下,居然没抽出来。
这里是安阳,是内地的一个小城市,这里的风气,可不如沿海地方开放。
而且他们住的又是中棉所的招待所,是国营单位,李文娟不敢在这里太过放肆,更不敢在这边留宿,生怕被人看到,然后说姐夫的坏话。
在李文娟心里,王林早就是神一样的存,他是个公众人物,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她不想因为自己留在王林房间里,而带给王林不好的影响。
她等王林睡熟一些,然后再抽出手来。
李文娟下了床,怔怔的看着熟睡中的王林,芳心里藏着许多许多的心事。
她关了灯,悄悄的回到了自己房间。
窗外月明星稀,蛙鸣虫叫。
李文娟想着刚才和王林那个亲密接触的吻,不由得又羞又臊,又是甜蜜无比。
这可是她的初吻!
就这么献给了王林!
而那个呆子,居然还把她当成姐姐!
李文娟躺在床上,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唇。
谷藥</span>唇上仿佛还残留着王林的味道。
李文娟想着王林,好不容易才入睡。
第二天早上,王林一觉醒来,看了看被晨风吹动的窗帘,看着窗外洒进来的晨光,他才明白过来,自己身处何地。
都说酒醉心里明。
王林依稀之间记得,自己昨天晚上怀里抱过一个女人?
不用想,他也知道那个女人肯定是李文娟,除了她还能有谁呢?
但他已经记不清楚,是自己搂她入怀的呢?还是她主动投怀送抱?
然而,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
王林坐在床边,提起手来,想给自己一巴掌!
酒醉误事!
这下误了大事了!
那可是自己的小姨子!
还不知道后面有没有欺负过李文娟?
不会吧!
王林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给吓到了。
如果真的欺负过李文娟,那这事怎么办?
王林摸出烟来,连着吸了两根。
这时敲门声响起来。
王林起身打开房门,看到李文娟俏立在门外。
她秀发随意的挽了个马尾,完美无暇的脸蛋,白里透着红。
“姐夫!”李文娟羞涩的喊了一声,“你起床了啊?”
王林看着她含羞答答的样子,暗叫一声槽糕了!
看李文娟这模样,好像真的是发生过什么事情似的?
“文娟。”王林招招手,“你进来,姐夫有话问你。”
“哦。”李文娟走了进来,帮王林把被子铺好了,问道,“姐夫,我们今天还要留在这边吗?”通天阁小说
王林道:“嗯,中棉所打算给我们举办一个捐款仪式,就在今天上午十点钟举行。当地的媒体记者都会过来报道。”
“这是好事。你付出了这么多的钱,总要露个脸,让大家认识一下你。”
“文娟。”王林抓了抓脑门心,一时间不知道怎么问。
“姐夫,怎么了?”
“咳!”王林道,“昨天晚上,我们是不是那个了?”
“是啊!”李文娟本来可以正常面对王林的了,但一听到他这么说,马上又羞得跟什么似的。
她本就是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云英未嫁,正当最美的韶华。
虽然只是一个吻,但已经带给她太多的感动和想法。
对李文娟来说,她的初吻,和她的身体一样都是很宝贵的。
很多女人把自己的吻,看得特别的神圣和重要。
她可以和你到外面开房,也可以和你恩恩爱爱。
但她并不一定能和你接吻。
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想的,但这样的女人并不在少数。
或许对她们来说,接吻的层次,比恩爱更高?
就好像古代的女人,不能让男人看到自己的小脚一样。
每个人总有自己的一些禁忌之地,不愿意让别人进入。
对李文娟来说,她的吻,就是她的禁忌。
而她居然已经给了王林。
对她来说,这个吻,就是她能给予王林最宝贵的东西。
王林怔了怔:“文娟,这?这?真的发生了?”
“真的发生了!”李文娟以为他说的是那个吻。
可不是吻过了?
不然你还想怎么样?
王林哪里知道她指的只是这个吻?
他有些抓狂!
“文娟!”王林急忙说道,“姐夫不是故意的。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李文娟扑哧笑道:“能意味着什么?这都是我自愿的。好了,姐夫,我们下去吃早餐了吧?我饿了。”
王林嘿了一声,心想这事办得!
“文娟,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有没有采取措施?就是有没有用那个计生套?”
“计生套?为什么要用计生套?姐夫,你说什么呢?”
“文娟,这事很重要,你一定要告诉我,昨天晚上,我们到底做了什么事?”
“就是你喝醉了,我抱着你到床上睡下。”
“就这?”
“就这!”
“我们之间没做过别的了?”
李文娟咬了咬嘴唇:原来,他什么也不记得了!
她忽然间心如死灰,有些生气的说道:“姐夫,你还想做什么?”
王林尴尬的笑了笑:“没事就好!姐夫不想做什么!就怕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
“我是个大人了!”李文娟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我都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是,你的确长大了。你很懂事。你等等我,我去洗漱。”
王林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只要没发生什么就好。
然而,李文娟却气得不轻。
她气呼呼的往床上一坐,嘴里轻轻的道:“呆子!呆子!我再也不喜欢你了!”
王林转过身在拿洗漱用具,听到她说个不停,便问道:“文娟,你嘀咕什么呢?”
“姐夫,我说你快点吧!我真的饿了。”
“好,很快。”
两人下楼来到招待所的餐厅,忠叔已经在下面等候他们。
上午,王林他们在邢文定等人的陪同下,参观了中棉所。
在这里,王林了解到了更详尽的棉花的历史。
在棉花传入我国前,我国填充枕褥的是木棉,宋朝以前,我国只有“锦”字没有“棉”字,“棉”字从《宋书》才出现。宋末元初棉花才大量传入我国,据说棉花的传入有海陆两路,泉州的棉花从海路,并很快推广,至于全国的棉花推广迟至明初,是朱元璋强制推广的。
王林看到了一株株形态各异的野生棉花,也看到了中棉所的同志为我国棉花事业所做出的努力。
上午十点钟,王林参加了中棉所举办的捐款仪式。
这个仪式在中棉所的大礼堂举行。
当王林受邀走进礼堂时,看到黑压压坐了一片人,电视台和报社的媒体记者在讲台前聚集,镁光灯对着王林拍个不停。
王林没想到有这么大的阵仗,倒是一怔。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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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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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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