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兰。”
“这名字倒是比狗蛋讲究多了。”
王狗蛋立刻不服气的昂起下巴。
他的名字,可是他爹给取的,可讲究了!
狗,是狗蛋的狗,蛋,是狗蛋的蛋……
跟张亮打完招呼,杨晨就把昆仑奴全部借走了。通天阁小说
至于阿兰,杨晨这个格外有同情心的好男人又准备做好事了。
等岭南事情了结,就把阿兰送去给阿泰,至少这样一来能保证他不再去挖坟,怎么说,也是大善事。
一共有一百多个昆仑奴,他们平时都要伺候船上大食人的吃喝拉撒,如今虽然还在干活,但是他们却感受到了无比的自由。
呼吸的是新鲜的空气,晒的是暖烘烘的太阳,脚下踩的不再是海上漂泊的甲板,而是坚实的土地。
而且他们还到了大唐。
虽然都是做奴隶,但是昆仑奴知道,在其他国家里做奴隶都没有在大唐好。
因为大唐富庶,而拥有他们的主人更是勋贵之家,男人干又脏又累的活,但是却不愁吃喝,女人则会被分为不同的工种,有些长得粗鄙的会从事浣衣,有些长得清秀且能歌善舞有异域风情的,会被主人带着出入。
无论如何,虽然他们过的并没有普通百姓如意,但是相对其他昆仑奴而言,他们这样的生活已经十分不错,有些运气好的,还能赎身自由,虽然,只是很小很小一部分人。
岭南气候干燥,天气炎热,如今虽说是春天,但是一个比一个穿的少,百姓身上破衣烂衫,破了个洞,却正好透风,也不觉得有多冷。
这倒是比北边百姓有冻死风险好多了。
捕鱼是百姓们与生俱来的能力,但是岭南此处却因为地处偏僻而得不到朝廷重视,远没有中原腹地那般发达,渔业更是停滞不前,再加上一个个瘦骨嶙绚,连昆仑奴都比不上,上了渔船,少不得就要风浪掀翻。
所以杨晨这几日一边带人做准备,补渔网造渔船,一边又让人去开垦田地,同时河中淤泥过多无法灌溉,因此又开始疏通淤泥。
李淳风迎风站在河岸边,掐指一算,却是心头一震,回头看了一眼杨晨。
太子一案他在长安便算出一些头绪,长安血雨腥风,朝上大开杀戒,可如今,太子平安无事,死的却只是侯君集。
“难道有了仙缘之人,便能左右天机吗?若是不然,贫道怎会失策?”
李淳风百思不得其解。
杨玟身后跟着阴魂不散的潘灵蝉,看见李淳风站在河边看人挖河道,便急急跑上前:“李道长,你在指挥吗?”
李淳风拂尘一扬,笑道:“贫道只是过来瞧瞧罢了。”
杨玟想让李淳风帮忙把潘灵蝉弄走,可是挤眉弄眼半天,李淳风也不为所动。
这几日,潘灵蝉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原先喊打喊杀要杀人,可如今出现,却诡异的和平相处。
见杨玟站着不走,潘灵蝉道:“你不去找杨晨吗?”
杨玟古怪的看着她:“你要是想去找他,你自己去不就好了吗?”说到这儿,杨玟突然想起来这几天的事,恍然大悟,“你是不是看上晨哥儿了?这几天你每天都好像很想见他的样子。”
潘灵蝉恼羞成怒:“你再胡说八道,我要你命!我说了,我是来投靠他的,没有别的目的!”
杨玟切了一声。
岸边,杨晨一身干净的衣衫,刘谦给他递着茶,眼前是几个昆仑奴在挑担子,担子里都是淤泥。
张亮赶了过来,他踩了一脚泥,正骂骂咧咧的。
“杨贤弟,你这是准备在岭南常住了吗?”大食人已经捆起来好几天了,张亮想回去复命,杨晨却没有这个打算。
长安那边还没有李承乾处置的消息过来,为了杨玟,杨晨不准备贸然回去。
而且,岭南百姓也是真的惨。
“张大哥,你就听我一句劝,这会回长安说不得会惹一身腥气,还是在这里踏踏实实干活比较好。你看这条河,往北走便汇入大海,往南走能灌溉田地,可偏偏却被淤泥阻碍,其实这些淤泥也是有用的,里面养料丰富,还能养藕。”
“藕这个东西我知道,咯嘣脆!”张亮抹了一下嘴,有点饿了。
“杨贤弟,我那边的河道已经挖的差不多了。”
杨晨招呼张亮过来身边坐下,自己站起来往河边走。
河边搭了许多的干草棚子,放着粗制的碗,时到中午,有几个妇女带着做好的大锅饭来。
做活的不管是昆仑奴还是当地百姓,一闻到饭香就扑过来,大口大口的吞着。
这些是白米,连菜都没有,不过他们很满足,一个个端着碗,眼冒绿光,等妇人把饭放进他们碗里,他们就会自觉的倒入热水拌饭,这样一来就更饱了,而且吃的也快,吃的快,就能省出时间去干活了。
淤泥已经挖了三天了,这条河终于流水通畅,而且也清了不少,一眼望下去,居然还能看到肥硕的大鱼。
百姓们欢呼雀跃,丢下锄头全部都来抓鱼。
杨晨却命人将河岸围了起来,规定每家每户只能抓大鱼,一天只能抓一条,再多就不可以了。
百姓自然明白其中道理,也很规矩的遵守。
抓大鱼是为了吃,留小鱼的为了苗,只有不断繁衍生长,河里才能生机勃勃。
田地就在河岸边,每户人家都有不少的田地,但是像王狗蛋这样,家里有田却只有孤儿寡母的却很少。
王狗蛋这段日子吃的好多了,脸上的菜色也少了,看起来结实一点。
每天他都扛着锄头去田里干活,狗蛋娘也会帮忙,但到底是大病初愈,做不得重活,所以杨晨就让两个昆仑奴帮他们一起开垦田地。
而原先疏通河道的昆仑奴则被分批,出海捕鱼,捕到的鱼其中一部分给了当地百姓,余下的则是他们的口粮。
张亮突然想起来自己曾经吃过的海带汤,兴致勃勃的也去了海边,带着几个懵圈的当地百姓把一个个长条物宝贝似的放竹篓子里。
“你们这些人就是不懂得发掘,这些叫做海带,做成吃的可比鱼还好吃,而且吃了还有好处,用杨贤弟的话来说,就是能预防大脖子病!这玩意可比药管用!”
百姓一听,顿时双眼放光。
原本死气沉沉的偏僻之地,突然就开始变得生机勃勃。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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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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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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