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意从她手里接过东西,然后打量了她一眼,开口道:“你把你外套脱了,我把我的给你穿。”

  朱琳立即听话的照做。

  就在她们二人交换衣服时,拐角后面传来几个人说话的声音。

  “路口安排了人过去了吗?”

  “已经提前在那边等着了。”

  “队长,你放心,这条路就一个出口,那个二道贩子指定跑不了。”

  乐意把自己外套给了朱琳,但是也没有穿她的衣服,只是交代道,“你把你这件衣服找个地方扔了,最好是隐蔽点。”

  朱琳点头,她不是笨人,相反正是因为足够聪明,她才敢来做倒爷,乐意的意思她懂。

  乐意脱掉外套后,里面穿的是乐母给她打的白色线衫。

  当初打的时候,乐意就软磨硬泡的非要她绣个图案在上面。

  乐母嘴上抱怨却还是给她在胸口加了一个国旗的图案,所以这会儿直接外穿也没觉得很奇怪。

  乐意把布包藏在胸口,确定看不出来之后,整个人在墙上蹭了蹭,调整好情绪,就装作若无其事的往前走。

  边走一边拍着刚刚在墙上蹭的灰,嘴里还在嘟囔:“什么人啊?撞到了人连句道歉都不说就跑了……”

  果然刚走过拐角没两步,她就看到了穿着制服,带着红袖章的三个人。

  乐意抬头看到来人,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向最前边的一个男人打招呼,“咦,吴队长。”

  这个吴队长可是他们卫生所的常客了,他是公社民兵队的队长,就是专门负责抓那些“倒爷”的。

  所以他时不时就会受点伤,他下巴上那条疤就是抓“倒爷”时受的伤,当时还是乐意给他缝的,俩人可算是熟人了。

  “乐医生,你怎么了?”吴队长也看到了乐意脏兮兮的白线衫了,他关心的问道。

  乐意佯装不快的抱怨,“还不是刚刚有个人,鬼鬼祟祟赶着投胎似的,从拐角冲过来,把我一下就撞倒了。”

  乐意这么一说吴队长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他连忙问道:“那个人是往这条小路走了对吧?”

  “对啊,你们这是?”乐意满脸疑惑的问。

  “那个人是一个二道贩子,我们盯了他好久,今天才找到机会。”吴队长旁边一个人解释道。

  “啊,那吴队长你们赶紧去抓他吧,可不能让这种坏分子跑了。”乐意义愤填膺地说。

  吴队长冲她点点头,带着人就走了。

  乐意也若无其事地继续往卫生所走。

  直到走出一段距离后,她才回头瞄了一眼,确定他们都走远了,才加快脚步往卫生所跑去。

  到了卫生所,乐意也不敢有什么奇怪的动作,一直到下午下班回到宿舍,她才敢把布包从胸口掏了出来。

  在宿舍等了许久,直到天完全黑了,朱琳才上了门。

  “你怎么这么晚才来?”乐意开门让她进来。

  “那个队长认出我来了,被抓过去问了一下午话。”

  她走进来,把门带上又说:“你放心好了,我特意趁天黑了才找过来的。”

  乐意点头表示知道了,然后从抽屉里把东西拿了出来,放到桌上,“你数数吧。”

  朱琳笑了笑,打开布包,从那叠大团结里数了一半出来,放到乐意面前,“这个是下午说好的。”

  接着又把那一堆票证推到乐意面前,“里面你觉得用的着的票,都拿几张吧。”

  乐意也没跟她客气,直接就把那一半大团结收了起来,毕竟这都是一开始说好的。

  她承担了巨大的风险,这个钱拿的属实无愧于心。

  至于票她拿了一张自行车票和一张30斤的棉花票。

  正好她家要买自行车,乐大哥说是说他会想办法弄到票,但是乐意估计也是找人买之类的。

  如果乐大哥已经买好了车子,那大不了再叫他把票卖了就行。

  他在县城,周围同事都是工人,基本上都不缺钱,俩人私底下交易也没有被发现的风险。

  拿棉花票呢,是因为乐家所有人都好几年没做新棉衣了,棉衣穿久了是真的不保暖。

  这大冬天的,她可不想靠骨骼肌取暖。(就是靠抖)

  见乐意把里面唯一一张自行车票拿走了,朱琳还有些心疼,她倒腾一辆自行车少说也得挣个百八十块。

  不过想想如果不是因为乐意,自己至少得关个两三年的,也就释怀了。

  而且当时她把衣服扔掉后,后来还是被那群红袖章找出来了。

  可想而知,就算她当时选择放弃这些钱,随便找个地方扔了,估计同样也能被找出来。

  最后如果不是搜遍了她全身,都没有证据,她还关着呢。

  把一开始说好分给乐意的东西给她后,朱琳就欲告辞,走时却瞥到了乐意放在桌子角落里的蛤蜊油。

  她沉思了一下随即把兜里原本打算买给自己的用的雪花膏掏了出来。

  “乐意同志,这个给你吧,这个比蛤蜊油更好用。”

  到这,乐意多少就有些不好意思了,但是朱琳放下东西也没待她拒绝,就自己打开门跑走了。

  乐意重新把宿舍门关上,先拿起她给的大团结数了数。

  居然有整整30张,那就是300块钱。

  难道说这就是瞬间暴富的感觉?

  乐意不由得打心底佩服起朱琳来,她刚刚把钱给自己的时候,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就冲她这种说到做到的气度,乐意就觉得这个人值得深交了。

  平静了一下因为陡然暴富带来的激动,她才拿起那罐雪花膏。

  拧开盖子,膏体洁白如雪花似的,用手指沾一点涂搽在手背上,立即似雪花状融入皮肤。

  接着再把涂搽过的手背放在鼻子下面,能闻到若有若无的淡淡香气与后世各种化妆品浓烈的酒精味或香精完全不同。

  乐意决定了,雪花膏就用来擦脸,而蛤蜊油就当护手霜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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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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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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