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的秦绪恒回到了山洞,继续摸索丸国人的情况,他就差到山洞里看看,外面的都清楚。

  那些人一直有人守在山洞口,白布紧紧贴在山壁上,怎么也不能钻人进去。

  而且那白布只要发现脏了,便会立马有人换新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他试着抛点着的木棍,居然没着。

  他打算再守一天,野猪是他们养的巡逻抓人用的,智商能有三四岁孩童,现在少了三头,应该会有人出去找。

  到时候只要出来一个,他就能混进去。

  向阳大队分着肉,看着猪头给奚家抬了去,恨不得自己说奚家一员。

  三百人,不,现在是四百人分一个猪头,一片猪耳朵都吃不上。

  只有猪头是大锅卤出来的,加上八角茴香,整整两小时才出锅,整根的木头棒子都烧了六根。

  味道太香了,看着最前面桌子的猪头,汤汁拌二米饭也是香喷喷。

  “嗨,是我眼睛有毛病么?野猪头不是尖尖的吗?这个猪头好像是圆的哦,和以前见过的一个人好像”

  “还有和猪长的很像的人?你没糊涂吧!”

  “真有,就在镇上,我去接林保管员他们回来看到的”

  村民们盯着猪头看,还真发现了猪头的五官和人只差一长鼻子。

  由于食堂分了两边,在说话的主要是向阳大队的一些年轻人,他们更多的时间出大队。

  要是奚小溪能在,也能发现,这野猪和之前看到的,还有她家放着的,都很像,确实的同一胎。

  老主任是不想管事,可大队的副队长居然要分地,没办法看着一对吃个野猪肉,都能把猪头看成人的村民,他就不放心。

  未来交给他们,还不得直接把他饿坏。

  “吃了饭,要分地的自己选,我已经列出可以分的地,不能只选好的,上等地一块要搭着次等地一块”

  哎!姜还是老的辣,老主任的说法,大家都赞同。

  又不关他们什么事,他们有饭吃就好。

  结果就是奚家领了上等地一块,中等地两块和次等地两块。

  每块地都有五分,四四方方的。

  今年的二季就开始种他们大队自己产的粮种,而生产队的依旧种刘指导员从陆社长领来的粮种。

  本来是明年开春的种子,刘指导员看了向阳大队的情况,临时改的。

  回到家的奚爱国和奚小溪商量他们该怎么种,他和大队的人想法有些不一样,他呀!想去地里尝尝土是咸口还是酸口。

  不过去之前,想问问闺女有没有好的注意。

  “小溪,你说爹这样有用么?咱家这么多人,就三亩地,明年还要交粮给大队”

  “您看着办,我不懂”,农业方面的书都给了,影息中专人解读,可比自己个看了一遍的人强的多。

  奚小溪还想好好的休息,自己家分了地,他可就要每天去地里干活,不能偷懒了哦!

  大人的事,应该找大人商量才是。

  据她看了书上记载,未来十几年,种地很有出息,全国各地都要强制种地。

  不过人种地的越多,大家过得越辛苦就是。

  吃穿住行直接少了后面三,可还行?

  “大姐,你最聪明的了,比师傅还厉害,师傅每天就知道在家写写算算,看着一棵长的好一点的菜都要围了起来当儿子养”

  “像是很饿的样子,我们明明给师傅吃得最好,比淼淼的还好,他还是给饿成傻子样”

  话不能那么说,要不自己偷换了粮种,向阳大队乃至整个夏国,都要靠他们些老科学家改良粮种。

  自己不过是把众多人的成果提前拿了出来,给他们研究而已。

  也算给整个向阳大队提前吃饱饭。

  三天之后,领了地的奚家开始自己干活,什么时候出工自己算,奚家的便鸡还没叫去地里敲土块。

  什么时候收工自己算,奚家的便食堂吃完了饭才回。

  老主任本来不看好什么实验,突然也觉得,那样只是回到之前,没什么不可以,从前他们村子,也是能吃饱饭的。

  而且,有的人家过年还有新衣服穿,不像现在的大队,过年全没有新衣服,但是,他不能说。

  要节约,那是传承美德。

  新衣旧衣,能穿就好,年前他们的衣服还不是自己的居多,不能享乐主义,虽然老主任真的想享天伦之乐。

  孙子都快娶媳妇了,他还要管那么多事。

  想想,早几年种地也没什么不好,他还可以让儿子去外面做生意,每天都抽的上土烟。

  老主任又看了看枫香岭,随便喽,总之他们大队还靠着山,比别的孤零零一片好的多。

  而山里的秦绪恒,多拖了两天,总算是完成任务,明年考核他能进精英队了吧!

  上衣兜里装着一只从来没见过的钢笔,比他在他父亲书房里的看着都要精美,不是说材质,而是看着就美。

  他舍不得还回去了哦,自己不用,就是给帮忙保存,要是丢了的话,反正给了钱。

  大不了再给一些,去他父亲书架上翻书能找出更多的钱票。

  随便问问他父亲,钢笔是产自什么地方,按原价赔偿才是。

  谁知在京都一下火车,就给人抓住了。

  “你的笔是谁给你的?”

  嗐,没逃开,在京都还有比他厉害的人,在外面走动?从来没见过的,应该是普通人吧!

  钢笔是小孩的,打上一架再说,之前是他轻敌了,居然被扣住了肩膀。

  “别乱动,还要手的话,你打不过我,秦家小子”

  还是认识的人?秦绪恒只觉得奇怪,自己记性很好的哦,见过的人绝对不会忘记,除非他很小的时候。

  “笔是我的,我们还会见面,在不久的将来,所以,现在说说笔的来历”

  “就是在路上捡的,我很喜欢,多少钱一支,我也去买一支”

  终究是少年,对方不过是比他大几岁的姑娘,那么厉害就不和人家抢,他知道了去买一支给小孩好了。

  “不贵,三十块钱不到,但是,你买不到”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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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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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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