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家伙住哪个房间,你们知道吗?”凌云先问清楚踩点,如果强攻实在不行,就再想其他办法。

  反正真想杀一个人,只要肯等待,总会有机会的。

  “这庄园太大了,守卫又多,之前也不敢太打草惊蛇,只敢远远盯着。所以具体哪个房间不清楚。

  不过,那老家伙经常昨天夜间的时候,就坐在城堡的最上面看星星,傻傻地看了两个多钟头。”

  宁恒毅说到这里的时候,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神色。

  “哦?”

  凌云扬了扬眉毛,沉吟了一下,说道:“你们继续盯着,不要轻举妄动,我去逛逛。晚上那家伙要是再出来晒星星,马上通知我。”

  “是,老板。”

  距离他们说的时间还有好几个钟头,他不打算在这里傻等,反正真要行动,最好也是在晚上。

  ‘这老家伙的精神状态,看上去似乎有些不正常啊!不会是真的让咱给刺激了吧?’凌云心里暗自嘀咕。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对方犯了自己的忌讳,竟然入境对自己的家人动手,还因此有两名兄弟死在他手上,这就无法容忍。

  凌云没有去住酒店,而是随便买了一些东西,边吃边闲逛。

  纽约的夜晚也是蛮热闹,虽然这里已经是市区的边陲了,不过灯光依旧璀璨。

  不过这种夜色对他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吸引力,毕竟他从后世华夏来的时候,夜景一点儿也不比这里差。

  “喂!兄弟,你在这里用英文唱歌,人家听得懂吗?我觉得你还不如用中文唱,会比较好听。”

  凌云坐在一边,无聊地看着旁边的一个留学生模样的少年,在街头献唱,忍不住调侃道。

  可能是刚到不久的原因,这少年的英语带着不少中式的英语,以至于并没有什么人停下来听他唱歌。

  少年转头看向凌云,一脸的无语。在米国你不说英语,说中文,你脑洞怎么这么大呢?

  “你不信?”

  凌云扬了扬眉头,把食物放在旁边,拍了拍手,走了过来:“把你的吉他借给我下,我让你开开眼界。”

  “你行不行啊?”少年有些怀疑。

  “什么叫行不行?男人可以说不行吗?你是华夏人,要坚持华夏特色,懂吗?

  你说你一个华夏人,在这边唱英语,还是人家听得莫名其妙的英语,能有兴趣吗?看我的。”

  也许是好不容易碰到一个老乡,少年对凌云并没有什么排斥,直接把身上的吉他递给了凌云。

  凌云把带子戴在肩膀上,调节了一下吉他,便开始张开血盆大口,大声唱了起来:

  真情像草原广阔

  层层风雨不能阻隔

  ……

  凌云唱的的是费玉清的‘一剪梅’,这首歌在后世,莫名其妙在国外火了,而且被许多国外的年轻人喜欢。

  虽然他已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就是能在这里火。

  而这首歌,费玉清很早就唱了,所以旁边的这位少年其实也会唱。

  原本他以为凌云有什么惊奇的歌曲,没想到是这首老歌,而且是老得不能再老的了。

  顿时想打断他,拿过吉他,顺便嘲讽他两声:入乡还是要随俗的好,咋能异想天开呢?

  但是,很快他傻眼了。因为不少路过的米国年轻人,竟然开始驻足听唱。

  看到人越来越多,凌云这家伙是越唱越兴奋,竟然带着其他老外也跟着哼了起来,尽管都不知道自己在哼什么?

  “来!都给老子嗨起来,给我这位老乡暖暖场。”凌云大手一挥,情不自禁地带粗话,老外都没听懂是啥意思,因为说的是中文。

  不过看他那野性,感觉很有范的样子,瞬间也都被带动。

  原本还都只是小声跟着节奏哼唱,毕竟既不会说中文,更不知道歌词,但人就是有处在节奏中的自然带感。

  现在好了,场面直接鬼哭狼嚎!不过奇怪的是,每个人的脸上都透露着满足,心里都想着等下向这华夏年轻人学学怎么唱这首华夏歌。

  终于,这首歌进入了尾声,他把吉他交还给少年。这时候,凌云感觉自己的手机震动了一下,看了一下信息,果然是宁恒毅发过来的。

  凌云把手机重新放入口袋,拍拍少年的肩膀:“年轻人,现在知道啥叫搞特色了吧?要记住两点,米国人进化没多久,想入乡随俗就要野性。

  如果不能,你就搞两套汉服,把华夏的文化整过来,他们进化没多久,最崇拜有文化底蕴的人了,这样你才能红。”

  要换之前,他肯定是排斥的,甚至会嘲讽一下,你说人家进化没多久,人家科技什么的那么发达,你好意思这么说?但凌云刚刚的成功,让他竟然不知道该不该反驳。

  本来他还想邀请凌云在一起唱几首歌,压压场子,不过这家伙已经急冲冲地走了。随后,‘一剪梅’的声音重新响起……

  “怎么样了?”

  “老板,那老家伙又出来发呆了。不过周围保卫仍然很严,特别是一楼。”

  宁恒毅面露凝重,在他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等他出门。不过看这老家伙这两天的情况,似乎没有要出门的打算。

  “嗯!我们趁着夜色偷偷地从这条线过去,这一面的那两个守卫,你们偷偷解决掉,没问题吧?”凌云指着城堡的一面背墙说道。

  “没问题!老板。”

  宁恒毅不知道凌云为何要从这个方向,毕竟这一面又没有进入城堡的门过窗户,所以守卫最少,只有两个人。

  总不能从墙上爬上去吧?问题是这么陡也上不去啊!不过职业的习惯,让他们没有多问为什么,而是直接答应。

  “好!立即行动。”凌云做了一个手势,宁恒毅两人便拿着匕首小心地潜了过去。

  在两名守卫被悄无声息地放倒后,凌云在宁恒毅他们震惊的眼神中,以惊人的速度和能力,像壁虎一样,迅速地爬上了城堡。

  很快就到达了,嗜血狂魔坐着的那一层楼。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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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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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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