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风打开包裹,看见那包裹里一团杂乱无章的摆放着些许杂草,眉头紧皱,手扶额头一脸无奈,“这是来报复庄农事的?”
墨风在想要不要扔掉的时候,庄农事的声音传来了:“王爷,可是有什么急事?”
这下没法扔了,看着那团草,墨风一如既往的清冷声响起:“看下吧,里面有你认识的没?”
算了,术业有专攻,说不定能在里面找到一些能用的。
“是,王爷。”庄农事说完走上前,‘这是个什么?这么乱,谁拿来了,太难受了,不管是不是粮食,怎么可以这么对待它们。’庄农事连忙上手将它们清理出来,根是根,叶是叶,‘这样看着好多了。’
“王爷,这是谁拿来的,怎么弄得这么乱?”庄农事问道,准备下次要好好说道他。
“枝丫头拿来的,本王打开时没注意掉了。”墨风说道。
“呵呵,是这样啊,王爷,那枝丫头有说这是什么吗?怎么种?”庄农事听见‘枝丫头’三个字,心里顿时明亮。
这丫头真厉害,一次发现这么多作物,就是不知道怎么栽?应该早点回来,说不定就遇上杨枝了。
“她也不知道,拿过来是想问你有没有认识的。”墨风很淡定。
“啊?”庄农事惊呼,那不是白高兴了。
“既然没用就扔了吧。”
“王爷,枝丫头真的没说这些是可以吃的粮食?”庄农事有点着急,这眼看冬天临近,初春一到就可以春种了,能多找到一些种子多分希望嘛。
“没有,等下本王要去趟山上,风一回来了让他上山来找本王。”墨风决定今天就上山。
墨风望着流水,随波逐流的枯叶下,晕染了水里的倒影,直到叶子飘远,倒影才再一次清晰,停止荡漾,当初就是在这里遇见的,那个现在落在心头上的人。
“唰唰”
声音过后,草丛树木倾斜,一道白色的影子冲了出来,直奔河边。
墨风侧身,手起剑落,那道影子跌落地上,抽搐不足一吸便没了搏动,‘本兔子怎么这么倒霉,来次河边遇上次人,此次更是把命给留下了。’
兔子的心理活动作为人的墨风是不知,修长的手拾起那只兔子看见染血的皮毛后,眼神微眯,‘下次直接上手。’
在墨风思考是直接洗洗还是再打一只的交锋中,一道劲风闪过。
“王爷,属下来迟。”风一行礼。
“起来吧,不要暴露本王的身份。”墨风最后决定洗洗然后再打一只,这只是送上门来的,不算。
风一见王爷拿着兔子往河边走,赶忙去接,风一在这怎么能让王爷做粗活。
墨风见风一过来,把手中的剑递给他,蹲下去整理衣袖就开始清洗兔子。
风一见状很想提醒王爷,血迹可以鞣制时清洗,但想到这是王爷要讨姑娘开心的皮毛,便安心的守在一旁等王爷洗兔子。
墨风虽不是女子,却是上过战场的人,知道新鲜的血液用冷水是最容易洗干净的,直到没有红色的河水流动,墨风才作罢。
“给本王好好拿着,在这里等着。”话音刚落,墨风便飞身丛林。
“王爷,你的剑......”风一望着疾步飞驰的背影,未吐出的话也消失在喉中。
看着湿漉漉的兔子,风一决定把它晾晒一番,不然这样拿回去,有损王爷的威名。
墨风朝一个方向而去,他听见那个方向传来动物的声音,像是野猪,还掺杂着几声狐狸声。
墨风想着野猪就打回去做肉,皮毛另外再找,这下两样就齐全了。
墨风到了它们的战场,就见一只火红毛色的狐狸与一只约三百斤重的野猪在对峙,墨风望着那颜色,嘴角都勾起来了。
不等它们闻风而动,墨风就着树上摘的叶子注上内力,向前疾驰而去。
‘噗呲’两声,狐狸与野猪应声倒地,这次力道适中。
墨风抓起狐狸看了看伤口很是满意,不见丝毫血迹,以后打这样好皮毛的动物就注上内力,刺入体内的内力对它们来说就是毒药,入体即死。
只见在狐狸的脖颈处露出一点绿,在血红的皮毛上分外显眼,这是整片树叶全部插入脖颈里,足以说明此人内力深厚。
野猪的情况倒是比狐狸好点,还在抽搐中,刚好刺中的是大动脉,此时正在流血,不多时也没了声息。
在墨风扔出那几片叶子的时候就发出信号了,此刻风一已经赶了过来。
风一看见倒地的猎物,感叹这里的动物还真是活跃啊,不过片刻就遇上了野猪,当初打仗的时候要是能遇上这野猪,就不会馋肉馋了好几个月。
“走吧,兔子了?”
“属下让人拿回去晒着了。”
晒着?
“晒它干嘛?”
“王爷,属下觉得湿漉漉的不好送人。”
墨风听完觉得有道理,是不礼貌,不过本王想她是不会介意的,“她不介意。”
好吧。风一觉得自己真的找到王爷的秘密了,他心仪的姑娘应该就是杨家姑娘,今天见面时就发现手上有伤口,在想王爷让买手套,晚上还要借宿在她家,种种迹象说明自己的猜想是对的。
“你把这野猪直接送到杨家,本王先处理这狐狸。”墨风吩咐。
“王爷,那属下怎么说啊?”风一扛上野猪,总得有个借口吧,不然村里都来打猎怎么办。
“就说是本王交的伙食费与住宿费,只要他们收下就行。”墨风平静的说道。
墨风看了看狐狸,“还是本王自己去,你先把这狐狸拿去把手套做好。”
风一看着抓着野猪腿运功飞行的王爷,想到刚刚扛野猪的样子肯定是无比粗俗,风一认命的抓着狐狸紧追王爷。
杨家村打猎的一般最多就是野鸡兔子,这野猪还真是没见过几回,当墨风抓着野猪走到村口顿时引来村里人的围观。
“哇,这墨大人真是厉害啊!不知道成亲没有啊,这要是我家的女婿,那不是天天吃肉啊。”
“你想得美,人家这么有才有貌的小伙子会看上你家那丫头。”
“还记得村里第一次打野猪的就是那墨小子,你还别说,这姓墨的还真是厉害。”
“可不,当时他们家吃肉,可把我们家馋坏了,好在没几个月那小子就离开了。”
“你别说,我老早就觉得这墨大人很像那墨小子,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人啊?”
墨风抓着野猪腿,丝毫不受影响的往前走,不过去的方向是杨枝家。
“可能就是他,我听说他就住在枝丫头家里,没和庄大人们一起住。”
“真的啊,那他们家真是结了善缘,遇上这等人。”
“这还用你说,这枝丫头能识字可就是靠得墨小子,说起来咱们还得感谢他了。”
“你不是跟杨义他们兄弟挺好吗,你知道不?”
“这人家的事,我怎么好意思去多嘴。”心里暗道知道也不跟你们讲,让你们郁闷死。
“哎呦,真希望来年草药能大卖啊,这菜吃着都不香了。”饭碗里是红薯和着青菜做的糊糊,饱腹效果很好,就是人家吃肉,你吃青菜,可是难受。
墨风这一举动可是惹得大家都馋肉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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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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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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