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春是嚎啕大哭,跪着求她娘,才没让人出院的。

  她也不敢告诉她娘,自己在黑市那么危险的地方挣钱,怕娘担心。

  只说舅舅给她找了份临时工的活,每个月虽然不多,但也够住院费,平时吃饭。

  好说歹说,把人劝住。

  想到她娘皮包骨的模样,丁春才厚着脸皮,找叶清月付全款。

  做完这单,她想拿钱买鸡蛋,给她娘补补。

  肉是不敢买的,住院费那座大山还压在她身上,钱得精打细算着花。

  叶清月看了丁春一会,想到门外那个药罐子,才点头:“我可以付全款,但你明天就得把货给我。”

  她也不是什么烂好人。

  丁春虽然可怜,但自己与她萍水相逢,对丁春太好,换来的或许不是真心,而是得寸进尺。

  所以,在给予好意的同时,叶清月也要强硬一些。

  省得别人把她的好脾气,当成了好欺负。

  丁春闻言,连忙点头:“明天中午,我肯定把你要的货备好!”

  叶清月这才数出一百七十六块,递给丁春。

  分家后,她得了三百四十多块。

  其中三百抚恤金给了叶向红,余下四十多块大半贴补家用。

  好在她借着小偷的事,又敲了叶家三百,霍清持也给她送了三百二。

  她手里加起来还剩六百多块。

  可给家里人买完衣服,存款瞬间缩水将近三分之一。

  叶清月也有点肉痛,想要过好日子,就绕不开钱钱钱啊!

  看着低头数钱的丁春,叶清月心中一动,忽道:“你叫什么名字?”

  “丁春。”

  丁春想着,家都被叶清月晓得了,也不差一个名字,“姐姐,你呢?”

  “叶清月。”

  丁春一听,羡慕道:“姐姐,你的名字可真好听。”

  叶清月闻言,没有高兴,反倒觉得有些……

  讽刺。

  关于她的名字,说来也有段故事。

  她爹娘第一胎就是个女儿,叫叶梅。

  叶老头嫌弃极了,觉得女儿不顶事,只会在家白吃白喝,想把叶梅扔了。

  吃不饱的年代,向阳村旁那条河里,沉眠着周边村子里,许多无言的残忍。

  可叶勇和叶向红不同意,这是他们第一个孩子,就算让他们自己割肉,也要把孩子喂大。

  叶老头这才作罢。

  结果第二胎又是个女儿。

  叶老头说什么都要把孩子扔了。

  可没想到,素来温顺的叶向红,第一次发了疯。

  她拿着菜刀,要跟叶老头拼命,扔她女儿,她就砍死叶老头!

  叶老头吓得差点拉了,最后没能扔掉孩子,他一肚子火。

  于是,在给孩子上户口时,叶老头擅作主张地去了,说给孩子取名“叶清明”。

  正巧孩子是在那年清明生的。

  叶老头专门取了这晦气的名字,希望孩子命里沾灾,早点死。

  上户口的女办事员一听,哪有给刚出生的小女孩取这种名字的?

  这老头子可真够狠心!

  她就悄悄把“清明”,改了一点,变成“清月”。

  叶老头也没文化,瞧着户口本上的字,好像是那么个形状没错,就这么定下了。

  就是这样,二女儿的名字,便叫叶清月。

  “你叫我姐姐,我就叫你小春吧。”

  从往事中拉回思绪,叶清月也没多气愤。

  事情过去那么多年,再多的怨,也能装作若无其事了。

  “小春,你以后打算继续在黑市混吗?”叶清月问道。

  丁春点头,认真道:“我缺钱,只有黑市能让我多挣钱。”

  叶清月道:“像你这样,一天顶多做一单,什么时候才能挣到很多钱?”

  丁春被她问住了,下意识考虑如今的处境。

  叶清月说她一天做一单,已经是往好想了。

  县里打严,黑市不一定每天都能开。

  即便去了,她也不可能次次找到靠谱的客户。

  赚多赚少,全凭运气。

  运气好,遇上叶清月这样,有信誉,又出手大方的,她几天就能赚到打工大半月的钱。

  可如果运气不好……

  丁春想着她娘的住院费,有些发愁。

  “你在供销社有人,对吗?”叶清月忽道。

  丁春警惕地看着叶清月,“你问这个干啥?”

  她舅舅冒险帮自己,她无论如何都不会把舅舅牵扯进来。

  “放心,我没打算刨根究底。”

  叶清月道:“我只是想说,即便供销社有人,也只能隔三差五给你弄点瑕疵品,若是节假日,供销社的东西紧俏,卖光了,你甚至拿不到货,还错过了最好的买卖时机。”

  “……嗯。”

  丁春无法反驳,她舅舅虽然在供销社里上班,可能帮到她的,也十分有限。

  毕竟公家还是管得严,员工也不能太明目张胆。

  在丁春有些丧气的时候,叶清月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

  “要跟我合作吗?”

  丁春猛地抬头,半信半疑:“姐姐,你……有路子?那为啥还在我这里买东西?”

  “我有个亲戚,是开货车的。”

  叶清月面不改色地说道:“他们车队运的大部分是粮食,而且隔段时间才来一次,我如果临时想买东西,也遇不到。”

  丁春听了,心中怀疑消去大半,原来是这样呀。

  很快,她又兴奋起来:“姐姐,你能弄到粮食?那个可是现在最紧俏的,只要有货,不管好差,都能卖出去!”

  叶清月示意丁春冷静,随后道:“我的确可以弄到一些粮食,但……”

  她装作怀疑的样子,盯着丁春:“你可以吗?”

  丁春一愣,旋即拍着胸脯道:“姐姐,你放心吧,我保证给你把粮食卖光!”

  “然后被人抓住小尾巴,反手举报?”

  叶清月适时泼了一盆冷水,“你初入黑市,做事不够警惕,在这儿混,哪怕有一点不小心,都会害人害己。”

  “我……”

  丁春闻言,忍不住搓揉衣角,她咬咬牙:“姐姐,我娘说过,没有谁是一夜长大,都是从零开始,你如果愿意信我,我肯定下苦功夫学!”

  她知道,叶清月不是一般人,是高手。

  如果叶清月愿意教她,她头悬梁锥刺股,都要把在黑市做生意、跟人打交道的窍门学会!

  见丁春一脸真诚,叶清月心里满意,但脸上却装作挑剔:“那就先给你个机会,试试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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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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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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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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