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征经过前院,告诉刘婶不用给自己准备午饭,然后就走出了自己的宅子。
入目处,古香古色,虽然新旧不一,但是生活气息浓郁的一座古城街道就出现在了陆征眼前。
陆征买的宅子坐落在桐林县东北桐乙巷里,宅子比较大,街面也比较宽,陆征的宅子距离街口并不远,所以一出门就看到街口有人担着扁担或者推着小车卖早食。
大景朝的规定并不死板,没有宵禁,也没有规定商业区范围,所以到处都有流动摊贩,除了几条主要街道和在县城南边一处专门划出来的从安坊之外,其他街面上也有零零散散做生意的门面。
“陆公子!”
“陆公子早!”
因为陆征买了宅子,这几天都是一早起来出门逛街,之前好奇还买过几种早点吃,所以常在这附近摆摊卖早食的都认识了他。
陆征点点头,随手在推着独轮车的李大娘处买了个野菜包子。
一个包子两文钱,野菜是李大娘昨天去城外自己采的,配上些菜油,吃起来有一种清香入口,还带着一点点甜味。
一路啃着包子,陆征很快就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
清盛楼。
桐林县最大的茶楼,卖早茶和午食,陆征过来的最大目的,就是茶楼里的说书先生除了讲故事,还经常会天南海北的胡侃一通,说一些其他地方的奇闻异事,虽然不能尽信,可也是陆征了解大景朝的重要渠道。
陆征已经连续来了五天,从说书先生口中的新鲜故事里,了解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
……
打发了一个早上,赏了先生十五文铜钱,陆征就在茶楼里吃了午饭,然后才晃晃悠悠的前往自己的下一个目的地。
文石斋。
顾名思义,这家店铺就是卖各种石质器物的,砚台、镇纸、印章石,还有各种原石,可以按照客人的要求订制。
陆征这些日子一直在向大景朝输血,想了好久都没有想到能从大景朝带回去什么值钱的东西。
书籍字画?不说都是新品,这个世界的名人在自己的时代也没名气啊。
金银器?放到这个世界也是值大钱的存在,而且陆征若是大量收购,也容易引起有心人的注意。
至于其他的各种手工艺品就不说了,拿回去都卖不出去。
最后给陆征灵感的还是他脑海里面的玉印,也许会有一些在大景朝并不值钱,但是在现代却很值钱的石材?
比如最近兴起的战国红,比如号称寿山石王的田黄石。
这些日子里,陆征回到现代恶补了一下各种玉石知识,做足了准备,这才前往文石斋,看看能不能捡个漏。
“公子可是需要砚台印石?小店经营各种石器,青山石,黑星石和红英石都有。”
桐林县毕竟只是个县城,石器又不是个日常生意,所以少有人上门,好不容易来了客人,老板热情的很。
“我随便看看。”
陆征客气一句,然后就拿眼看铺子里的各种石器。
紧接着,在老板看不到的视角里,嘴角扬起一抹笑意。
不出所料,果然有好石头!
虽然看这石头摆放的位置,也能猜出来这些石头要价不菲,可是大景朝的钱是钱吗?www.sttgxcl.com
“这枚印章……”
陆征也不客气,伸手就指向架子上一块拳头大小的红色印石。
其红如血,由上覆下,艳而不妖,如流云明霞,下缀以金黄,丝丝缕缕,润如和阳。
“公子好眼力,这是姚州凤凰山出产的凤血石,色比丹砂,红如血翼,金色乃梧桐秋叶,预示着凤凰卧息……”
一通胡吹,陆征也就听着,不能表现出太过财大气粗。
不过眼看陆征毫无表示,文石斋的掌柜反而说不下去了,最后结了个尾,报出价格。
“三十贯!”
“贵了,二十贯。”
“哎呦我的公子诶,这可是最顶级的凤血石,配金黄底,千里挑一的好东西……”
“二十五贯,否则就算了。”
“我给您包起来!”
按照大景朝的购买力,一贯钱可以买两百斤精米,按照一斤精米五块钱计算,二十五贯也相当于现代的两万五千块钱,算得上是顶级的奢侈品了。
可是这对陆征来说算贵吗?
一对三百块的全透明玻璃狮子摆件,其透如水,光滑如镜,冒充天然材料,在大景朝可以说是万中无一,一对就卖了五百贯!
要知道,陆征的三进宅院,也就花了他三百贯而已。
虽然短时间里陆征也不敢再往这边拿这种大杀器,但是陆征也要给现代补补血,因为他在现代也快要断粮了。
上好的檀木匣子,掌柜的还赠送了陆征一盒印泥,陆征用宝钞付了账,满意出门。
……
一下午,陆征人畜无害的从城东逛到城西,又给家里添置了一些零零碎碎,不过这些都没有随身带着,而是付了帐,让店家都给送到自己在桐乙巷的宅子里。
陆征感觉大景朝的服务比现代都好,全都带送货上门的。
……
等他在傍晚回家,就看到一个脏兮兮的老乞丐,正坐在自家宅院的房檐下歇脚。
老乞丐头发花白,穿着破破烂烂、千疮百孔的麻布破衣,脸上满是泥垢,不过神色间却显得悠然自得,一边搓泥丸,一边抽着鼻子,显然是闻到了正从陆征家里传出来的香味。
这是刘婶以陆征从现代带来的调料做出来的饭菜。
陆征闻了闻,貌似刘婶今天还蒸了一只鸡。
“小先生,你就是这家宅子的主人?”老乞丐露出一口黄牙,“能不能赏老乞丐一只鸡腿啊?”
陆征本能的皱眉,作为几乎和零零后背靠背的后浪,又常年生活在社会主义的现代都市里,哪里见过这种脏兮兮的乞丐?
不过陆征转眼就恢复了平静,不露厌恶之色。
人人平等,共情代入,尊重他人,留人自尊,这是新时代青年最基本的素养。
“好!”陆征果断同意。
“咦?”这回轮到老乞丐困惑不解了,仔细的看了陆征几眼,忍不住问道,“真的?”
“一个鸡腿而已,你等着。”陆征笑了笑,从老乞丐身边走过,敲了敲门。
“李伯,开门!”
“公子回来啦!”
一串脚步声传来,李伯打开院门,站到一边,等陆征进门。
“撕一只鸡腿,再盛一碗菜,取两个馒头,送给这位。”
看到陆征努了努嘴,李伯这才看到坐在自家屋檐下的老乞丐。
“哪里来的老丐,你有福了,这可是我家公子珍藏的香料,你这辈子都没吃过!”
都是穷苦人,李伯倒没嫌弃老乞丐,反而因为陆征的善心,让他心里也更有了些安全感。
“小先生,能再赏老乞丐一杯浊酒吗?”老乞丐继续舔着脸讨酒。
“可以。”陆征点点头。
一顿饭都给了,也不在乎再多一杯酒。
老乞丐喜笑颜开,坐在房檐下等吃的,而陆征进门后,就看到刘婶正在正堂里布置餐桌。
“公子,饭好了!”
“嗯。”
陆征在正厅用饭,刘婶和李伯则留出了自己的饭菜,在厨房自己吃。
然后,当陆征刚准备动筷子的时候,他脑海里的玉印,就突然多出来了五缕白光!
在白光出现的一瞬间,陆征立刻就知道了这白光的名字。
气运之光!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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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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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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