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刚毅坚卓的他们 > 第二〇六章 活人才是最可怕的
  马春福把裤腿提了提,蹲在地上,扯起那人的一只胳膊就要往自己的后背上带,被胡承荫拦住了。

  “马大哥,我们一起吧。”

  “你行吗?”

  胡承荫点了点头。

  “那我架着胳肢窝,你抓他两条腿。”

  两人一前一后将人抬了起来,抬到了刚刚掘好的“墓穴”边儿上,马春福一跃而下跳进了坑里,胡承荫在坑外,两人合力将那人安安稳稳地放到土坑中,马春福将他的双手交握放在腹部,如果忽略他身上触目惊心的血迹,他的姿态十分平静安详。

  马春福出了坑,朝坑里静静看了一会儿:

  “兄弟,这地方还喜欢吗?这棵树是这个小兄弟给你选的,这坑我给你挖得大了点儿,活得时候憋屈,死了咱胳膊腿儿得伸直啊!对不住了,要是能给你擦擦脸,换套干净衣服就好了。看样子你比我还年轻些,却先我一步走了。这辈子过得苦,下辈子投个好胎,投生到富贵人家吧!”

  说完,马春福和胡承荫将刚刚掘出的土重新推回坑里,那人的身体瞬间被红土淹没了。

  没过多一会儿,树下多了一个用新土堆成的小小土丘,看起来比周围的土更加鲜红,但用不了多久,这小小的荒冢终会长满青草,甚至被时间夷平,没有人会知道这里长眠着一个哀苦的灵魂。

  胡承荫眼中一阵酸意涌了上来,莫名地想哭,看看身边的马春福,只见马春福从裤兜里掏出一把黄铜制的小刀,在树干上刻下了“马春福之墓”五个字。

  “马大哥,你怎么刻你自己的名字?”

  “习惯了。”

  “马大哥,你以前……”

  不知为何,胡承荫没能接着问下去。

  ”这么多年来,我在老阳山上,埋了好多人,有的人我认识,有的人我不认识,他们就那么被扔在这老阳山上,有些狗日的厂丁还会把他们的衣服扒光,时间长了,身上就千疮百孔了,或是烂了,或是身上的肉被豺狼撕走了。活着已经这么委屈了,我实在是想让他们死得体面一点儿。”通天阁小说

  马春福将地上的褂子抖了抖,穿在了身上:

  “以后你就会知道,死人真的没什么好怕的,人死了,命没了,就什么也做不了了。要说可怕,活人才是最可怕的。”

  两人拍拍身上的泥土,向远处望去,发现天色暗了不少,夕阳好似半熟的鸡蛋黄,被前面的浮云切成两半,空气里有了一丝凉意。

  “马大哥,我们现在去尖子上吗?”

  “去尖子上?你傻不傻?我跟你说,这城里天黑之后才真叫热闹呢,走,大哥我带你见识见识!”

  “马大哥,以后我就跟着你混了!”

  听到胡承荫突然这样说,马春福有些猝不及防,他本来在用手指扣嵌在牙缝中的残渣,听到这里,将手指拿了出来,一把揽过胡承荫的肩头:

  “好兄弟,你说的没错,以后就跟着你马大哥混,马大哥护着你!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

  马春福定是多年没有好好洗过澡了,身上散发出浓重的刺鼻气味,胡承荫偷偷屏住呼吸,咧嘴尬笑了几声,心里却莫名有些踏实。

  “马大哥,你是哪一年来个旧的啊?”

  “哎呀,那可真的太久了,我记得好像是民国十四年,我那时候才十七岁,我跟我哥一起来的,我哥也才十九岁。”

  胡承荫略算了一下,自己原来猜得没错,马春福虽然面容沧桑,一身颓唐,却只有三十岁,本应是意气风发、风华正茂的年纪。

  “马大哥,你都在哪些尖子上干过啊,给我讲讲呗,我初来乍到,什么也不知道。”

  “我干过的尖子啊,那可多了。各式各样的尖子我都干过。我认识两个同乡,他们一道来个旧拣小塃讨生活,他们偶然发现了一个大塃,其中一个为了独吞,打死了他的同乡。我还见到有人为了抢大塃丧了命的,有个锅头(投资私矿的矿主)发现了大塃,周围尖子上的人听到消息便过来抢,没想到这个锅头有军阀做后台,双方端着枪杆子干了一仗,大塃没抢走,二十几条人命就这么没了……每个在这儿讨生活的人都做着一个发财梦,都幻想自己有一天挖到大塃,打了旺硐,‘早晨无米吃,下午买马骑’,一朝发迹,鸡犬升天。可是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都是白日做梦罢了。个旧的每一块大锡上都沾着血,不管是大尖子还是小尖子,不过都是些吃人的营生罢了。”

  “这么多尖子,就没有一个锅头是好人吗?”

  马春福嘿嘿一笑,一脸嘲讽:

  “有啊!赵老祖公啊!阿青老弟啊,好人就当不成锅头!锅头越坏尖子越大,心越狠赚得越多!马成硐、天良硐这些大尖子都有上千人,死在这些尖子上的砂丁不知道有多少!!每天晚上都有厂丁偷偷把那些死人从伙房抬出去喂狼!”

  “那些人……都是怎么死的啊?”

  “落顶砸死的,打摆子死的,手枪崩了头的,咳嗽咳死的,喘气喘不上来憋死的,怎么死的都有……不说了,这些以后你看都看不过来。砂丁的命太贱了。不过你别怕,以后你跟着我,有我护着你,没人敢欺负你!”

  “嗯,以后我就跟着马大哥,都听马大哥的,没人敢欺负我!”

  “走,咱们先找个住的地方,把行李放下!”

  两人一路说着话,回到了街上,马春福带着胡承荫就近找了一间小旅店,这旅店外观看起来十分老旧,斑驳的招牌上却写着“富贵居”三个字,想必是开了许多年了。显然马春福之前来过很多次,掌柜跟他十分相熟,看到他便露出有些嘲弄、有些无奈又有些惋惜的复杂神情。

  “想住店,先给钱!”

  “别这么不近人情嘛!再说我看你这店里空房这么多,生意也就不怎么样啊!”

  “马欀头,你还敢回来啊?你就不怕你这回死在这儿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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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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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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