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玄幻小说 > 开局一个民国位面龙升云霄著 > 第七十八章:改变秋生的命运
  第二天。

  “师弟,听文才说师父把同心符教给你了?”

  “是啊,我出身请神一脉,我这一脉,对符箓深研的人不多,师叔对我的指点让我茅塞顿开。”

  吃着早饭,张恒有一句没一句的和秋生搭着话。

  听到他这样说,秋生用胳膊肘碰了碰文才,挤眉弄眼的说道:“师弟,师父对你可真好,我看要不是你拜了徐师伯为师,师父一定愿意收你做关门弟子。”

  “是啊,师父对我们从来没这么好过,他看到你就会笑呢。”

  文才也在一旁帮腔。

  张恒没说话。

  或许是得到的太容易就不会珍惜。

  或许是红尘中有太多的诱惑。

  秋生和文才修道,跟钱水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整天摸鱼打诨,就知道玩,九叔能有好脸色才怪。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

  有人说干一行,爱一行。

  张恒觉得不对,应该是爱一行,干一行,这样才会更有动力。

  钱水的梦想是当个厨子。

  秋生的梦想是有间自己的胭脂店。

  文才...

  张恒寻思一下,文才好像没啥喜好。

  非说有,那就是混吃等死,就像现代的那些啃老族一样。

  总之,这三个家伙都不是自愿修道,也不是因为喜欢投身于此。

  如此一来,他们得过且过的心思也能理解。

  毕竟,张恒出身现代,见过太多行尸走肉一样,听从家里的安排考入某某学院,毕业后接父母的班,在某某部门上班的人。

  他们的目光中没有魂,只是父母意志的载体。

  张恒曾问过他们,得到的答案大同小异:‘混着呗,不然干啥去。’

  上有父母压着,身边有女朋友,还要考虑结婚和孩子。

  哪怕不喜欢,也得默默接受,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成年人的世界就是如此。

  同理。

  钱水,秋生,文才,和这些得过且过之人何其相似。

  他们不是因为喜欢修道而修道。

  他们只是各自师父的意志载体。

  或许有一天,他们会喜欢上修道,但那已经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之后了,那时他们也有了各自的徒弟,这又是下个轮回的开始。

  “师兄,昨天我和你商量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张恒收回心思,又看向了秋生。

  “我想过了。”

  秋生挠了挠头:“我们是师兄弟,你要练请神术,需要请我帮忙,我不能不答应。”

  “那...”

  “那你说支持我开铺子的事,不是骗我的吧?”

  秋生一副你可别拿我开涮的表情。

  “别闹。”

  “一个胭脂铺能用多少钱?”

  “这点钱在我身上就是九牛一毛,不,九牛一毛上的毛尖尖。”

  “再者说,你不是挺有信心的吗,我借你钱,你开铺子,赚到钱了再还我就是了,咱们师兄弟一场,我还怕你跑了不成?”

  张恒寻思道:“买铺子也好,租也罢,我不管,连带着进货的本钱,你需要多少,我就借你多少,支持你弄这间铺子,你什么时候有钱了,什么时候再把钱还我,我不跟你要利息。”

  说完又道:“你要是觉得这样风险太大,怕赔了,我还有个想法,那就是我出钱,你出力,这个店算咱两合伙的。”

  “我不参与管理,只出钱和分钱,占六成。”

  “你负责管理,经营,销售,维护,占四成。”

  “当然,你不要觉得少,因为在第二个方式中,你是不需要承担失败风险的,风险的大头在我这,你顶多损失些管理和经营时间。”

  一句句听下去。

  文才拉了拉秋生的袖子,小声道:“你能听懂吗,我根本不知道师弟在说什么。”

  秋生给了他一个白眼,然后向张恒说道:“师弟,我想选第一个,我对自己有信心,肯定能还上你的钱。”

  还有个理由秋生没说。

  借钱做生意,那也是自己的生意,后面还钱就行了。

  合伙,一家生意两家做,总觉得差了点意思。

  别人一问,这是合伙的买卖,哪有一拍胸脯:‘这是我的买卖’说的大声。

  “成,我没有意见,一会吃了饭咱们就去转转。”

  张恒一口答应下来。

  吃完饭。

  桌子都没收拾,往厨房一搬就出门了。

  本来收拾桌子这些活是文才的,可他现在哪有这个心思,生怕张恒和秋生会先走一步,不带着他。

  其实他是多虑了,秋生巴不得带着他,在他面前显呗显呗呢。

  不带文才,这根吃肉不吃蒜有啥区别,都没那个味了。

  “其实我对街上的铺子一直很有研究。”

  “我姑妈的胭脂店在青楼对面,做的是中低端的生意,以低端为主。”

  “我要是也做,就做中高端,一是不跟我姑妈抢生意,二是占领空白市场。”

  “看到这街上的小洋楼没有,任家镇富裕,有钱人多得是。”

  “你看这些花枝招展的小媳妇,很多都是别人家的小妾。”

  “这些小妾啊,跟正妻不同,她们花起钱来和流水一样,收都收不住,毕竟人家本就是来享福的,谁会跟你过穷日子。”

  “同理,有小妾的家里,就不可能只有一个小妾,少说也得有两三个。”

  “你用低端,我就用中端,你用中端,我就用高端,比来比去,我就不愁生意做了。”

  走在大街上,秋生给张恒讲着他的生意经。

  张恒一听,确实有点道理。

  而且这任家镇,比大沟镇富裕的太多了。

  说是镇,其实比偏远地区的一些小县城都富裕,镇上连咖啡厅,西餐楼都有,普通小镇上哪有这个。

  再加上运输业四通八达,位于交通枢纽之上,来往的客商一多,经济自然也就发展起来了。

  “说做生意,其实我是不懂的,也没做过生意。”

  “不过我对生意的本质,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生意,就是买卖,有买的人,有卖的人,这生意就算成了。”

  “而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利润,就叫盈利,所以做生意说白了,就是把所需之物卖给有需要的人,从中赚取差价。”

  张恒走走看看。

  最终,站在了最繁华的街口处:“那么问题来了,谁是有需要的人,怎么让她知道你这有她需要的东西?”

  说完,张恒指了指面前一栋小洋楼:“答案就在这里。”

  小洋楼位于街口。

  上下两层还带个小院,位置非常好,人流量密集。

  在这里开店,不用一天全镇的人就会都知道,是天然的广告牌。

  而这,也是现代商家宁可扎堆挤在一块,也不会往外搬的原因。

  “这里的铺子很贵啊,不管是租还是买,恐怕都不便宜。”

  秋生心里有些打鼓。

  他不是不喜欢这的位置,而是不管怎么说,都改变不了这是他第一次做生意的事实。

  第一次干,光有理论,缺少实践,铺子铺的太大,干赔了怎么办。

  毕竟,秋生自问给他姑妈看过店,但是给人看店和自己当老板是两码事。

  不是给饭店的大堂经理一些钱,大堂经理就能出去单干了,做买卖没有这么简单。

  “师弟,这个铺子太大了吧,秋生他姑妈的胭脂店我去过,就两个柜台,两个货架,一个后屋,进去十个人就站不下了。”

  “这里的铺子,随随便便挑一个,都比秋生他姑妈的铺子大个三五倍,这得摆多少柜台啊。”

  文才给秋生扯着后腿:“这么大的铺子,要我说,秋生肯定做不来。”

  “我不这么看。”

  张恒持不同意见:“卖方,是个服务行业,它的首要问题是怎么才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就拿这里的铺子来说吧,如果铺子太小,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吗?”

  “你做的是中高端,有能力购买中高端商品的是什么人?”

  “有钱人。”

  “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大户人家的正妻,小妾,再不济也得是积善之家。”

  “这些人有什么特点呢?”

  “有钱有势,生活体面。”

  “就拿积善人家来说吧,那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想做这个积善人家他也做不成。”

  “所以你的客户,从不是那些觉得你的东西贵,看一眼就咬后槽牙的普通人。”

  “同理,不觉得你东西贵的那些人,你就是再贵点她也不会嫌贵。”

  “再者,这些有钱人,谁出门不带个丫鬟,三两跟班?”

  “所以这地方一定要大,别说十个人了,就算三十个,五十个,你也得有地方落脚。”

  “到时候再把里面装修一下,弄得富贵一些。”

  “你就是贵一些,买家掏钱时也心甘情愿,因为档次看着就不一样,好东西,能没有个好价钱吗?”

  “反之,抠抠索索,店铺弄得跟叫花子窝一样,你就是白送她们,她们都嫌你的东西孬。”

  后世,那些奢饰品店把这些套路都玩疯了。

  进店看看,哪个不是大柜台,大空间。

  不说别的,你进去扫一眼,就会感觉和街边小店是两个感觉。

  同样的一个东西。

  街边小店卖六十你嫌贵,在这里卖一百你都不带还价的。

  对比下旅游区。

  五块钱的农夫三拳,喝着可起劲了。

  在家门口的小店买,回去能被媳妇三拳打死。

  几天后...

  “文才,秋生这几天在干什么,怎么整天不见人?”

  时间一长,九叔察觉到了不对。

  “秋生啊!”

  文才正在院子里晒草药,头也不抬的说道:“这不是新弄了个铺子嘛,秋生在那边忙呢,这几天没怎么来义庄。”

  “铺子?”

  九叔有些发蒙:“什么铺子,秋生他姑妈要开新店吗?”

  文才一脸傻笑:“不是秋生的姑妈要开新店,是秋生要开。”

  “秋生要开?”

  九叔越听越觉得不对:“他哪来的钱,他姑妈给的?”

  文才解释道:“不是啊,是恒哥借给他的。”

  “恒哥?”

  “就是张师弟啊,秋生说张师弟是个值得尊敬的人,岁数也比我们大,不让我喊师弟了,要喊恒哥。”

  文才很开心的说道:“我喊恒哥,恒哥很高兴,还送了我个怀表呢。”

  说着,文才在身上一阵摸,摸出一块镀金怀表,献宝一样的给九叔看。通天阁小说

  “师傅你看,还是镀金的,值不少钱呢。”

  说完,又忍不住往九叔身上扫:“当然,跟恒哥送您的纯金怀表没得比,不过样式差不多,等哪天您睡着了,我就给您换过来,省的您总是出门跟人说,天天戴个金表出门,生怕被人给偷了。”

  前两天,张恒送了九叔一只金表。

  九叔每天天一亮就会戴着出门,挂在最显眼的位置,然后拉着镇上的老友抱怨:“我那师侄实在是太孝顺了,非得送我只金表,我说不要都不行,你们看看,这金晃晃的像什么样子,而且也太重了,戴在脖子上,把我脖子都带粗了,这不是招贼嘛?”

  周围人一看,那个恨啊。

  也就是九叔有道术护身,换成一般人早打他了,不打都对不起社会。

  咳咳...

  一听文才要把他的金表给换成镀金的。

  九叔将手上的金表收回袖内,并在心中打定主意,以后自己屋不能让文才进了,不然指不定哪天这金表就得丢了。

  “师叔,您回来了。”

  张恒正从房间出来,一出门就看到了九叔:“师叔,今天的戏怎么样啊,唱的粤戏还是京戏?”

  九叔没接这话,而是将张恒拉到一旁问道:“阿恒,你借钱给秋生开铺子了?”

  “是啊,我正想着找机会跟您说这个事呢。”

  张恒见九叔知道了,也就打开了话匣子:“师叔,我看秋生也老大不小了,他跟文才不同,秋生他姑妈不会同意秋生当一辈子道士,他迟早是要娶妻生子的。”

  听到这话,九叔没有反驳。

  张恒继续道:“我不知道您是什么心思,就我来说,我觉得秋生该有点自己的事做了。”

  “义庄虽然安稳,是份产业,但是说出去不够体面。”

  “秋生该结婚了,没份体面的事做,哪个好人家的闺女肯嫁他。”

  “文才呢,无父无母,是跟着您长大的。”

  “以后随着您当驻观道士也好,成家立业,当火居道士也罢,守着义庄,总归是饿不死。”

  “这样一来,秋生有自己的生意,文才能守着义庄,您也就可以安心了,师叔,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九叔看了看张恒,又看了看假装干活,实则偷听的文才。

  半响后,叹息道:“他们两个叫你一声恒哥,没叫亏,你考虑的,比我这个当师父的都周全。”

  九叔虽然表面上没说过,但是自家徒弟自家疼,一直再为两个徒弟的未来发愁。

  首先是秋生,他长的人高马大,模样也好,身上的桃花运一直不浅。

  让他当驻观道士,不说他姑妈如何,光是他自己恐怕就受不了这份清苦。

  所以九叔也想过以后。

  在他的打算中,是准备给秋生准备笔钱,帮他开个扎纸铺,卖点纸人,香烛,金银财宝度日。

  现在,张恒出钱给了秋生更好的未来,九叔嘴上不说,心里其实挺感激的。

  因为秋生也是他半个儿徒,谁不想自家的孩子过得好点。

  至于文才。

  九叔虽然每日里对他打骂最多,可打骂归打骂,最不放心的也是他。

  二选一,义庄这份产业,九叔更倾向于交给文才。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文才是个没本事的人。

  秋生长得帅,本事也比文才高,去了外面饿不死。

  不像文才,九叔都不敢想象没有自己,文才到了外面该怎么活,那还不得三天饿九顿。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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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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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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