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大亮,孙杰出现在帐篷中。
帐篷周边没有什么人,陈虎他们早就带着挑选出来的壮丁出去训练了。
帐篷外面有一个土坑,是根据之前挖的那个地窝子扩建而来的,存放一些武器装备。
将带来的那些土制炸弹和燃烧瓶,小心翼翼的堆放在里面,再盖上用来防潮塑料篷布。
走出帐篷不远,朝着远处看去。
赵大顶和梁五带着那些壮丁,在不远处练着把式。
这些壮丁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东西,练得时候歪歪斜斜,站立不稳。
赵大顶和梁五没有陈虎严厉,但也没有多么慈善。
练兵,多一分严厉,就多一分保障。
现在多吃一点鞭子,以后上了战场,就少流点血。
更远处,是控制着手扶旋耕机的那几个壮丁,他们正在地里卖力的耕耘。
有些时候,干某些事情是会上瘾的。
孙杰刚刚考到驾照那会,手痒得厉害,恨不得天天开车。
眼前的这些壮丁也是一样,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样的心理,反正他们乐在其中。
每天从早忙到晚,也不觉得累。
其实,操控手扶旋耕机,要比之前用铁锹挖省力的多。
这些人都是庄稼汉,耐力出众。
抬起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时间还很早。
孙杰闲着也是没事,打算去陈虎那里看看。
距离也不算太远,差不多二十分钟,就能看到。
陈虎训练的那些壮丁,可要比赵大顶他们苦的多。
每个人背着一布包土块,在一座不高的土垣上爬上爬下。
土垣下面摆着几个歪七扭八的“木马”,这些“木马”很特别,四根木头支撑,上面横着一根粗壮的木头。
四根支柱没有钉死,风一吹,不停摇晃。
孙杰有些好奇,走到了这几个木马旁。
陈虎正站在土垣上监督这些壮丁,见孙杰过来,丢下一句接着操练的话,急忙跳下土垣。
“大人!”
来到孙杰面前,拱了拱手。
孙杰看着眼前这几个木马,问道:“这是什么东西?用来干什么?”
说实话,这几个木马和后世的木马差距很大,简陋的不能再简陋。
要是以前没有接触过,还真的认不出来。
陈虎道:“大人,这是木马,是用来操练骑兵的。这木马支撑的四根柱子是松的,插在地上的土坑中,人坐上去后,摇晃不稳,再让旁人摇晃四根柱子,让木马更不稳。
要是兵丁在上面能够稳住身子,以后上马就能轻松很多。这是以前军中战马稀少,夜不收用来操练骑兵的土法子。”
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尽的,这句话放之天下皆准。
游牧民族是马背上的民族,对农耕文明有天然优势。
农耕文明缺乏战马,加上先天性条件比不上他们,只能用这种土办法来操练新兵。
这办法看起来好,却是因为战马短缺,从而出的下策罢了。
明朝初年,朱元璋制订了完备的马政,相当一部分时间中,朝廷不缺优良战马。
可天下承平,贪污腐败盛行,马政逐渐崩坏。
破船还有三千钉,数百年下来,朝廷也积攒了不少战马,但优良品种实在太少,加上九边重镇数量繁多,这么一平均,数量直接被稀释。
用这种木马训练,实在是迫不得已的办法。
要是手中有强大的战马,何至于此啊!
陈虎怎么说呢,此人看起来有些粗笨,但心思细腻,是一个果决大勇之人。
当年延绥镇拖欠军饷,发不出钱来,眼看生活无望,是陈虎带着赵大顶和梁五从延绥镇逃出来的。
在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时,是陈虎决定南下去西安府。
说一句难听的,要不是陈虎的决定,赵大顶和梁五未必知道去哪里。
他们三人在路上“捡到”孙杰,是陈虎决定将孙杰带到破庙中的。
发现了孙杰身份“不凡”,疑似“仙人”时,赵大顶和梁五当时第一反应是赶紧跑,免得招惹到祸事。
陈虎力排众议,冒着天大的危险,向孙杰请求赏赐粮食,并且死心归附。
在不知道对方身份,有没有危险的情况之下,看似一个小小的决定,若是没有出众的思虑和极为细腻的心思,如何敢这样做呢?
说起来,当年萨尔浒兵败,还是陈虎带着赵大顶和梁五从那边逃回来的。
“大人,小的是这样想的,咱们现在手中没有什么战马,但不代表以后没有。
提前做好打算,以后有了战马,大人就能直接拥有一支骑兵了!”陈虎说道。
不得不说,陈虎的眼光确实独到。
也是,要是眼光不行,早就死在萨尔浒了,哪里还能坚持到现在呢?
孙杰点了点头,拍着陈虎的肩膀,“你做的这些很好,这些壮丁你好好的操练着,有朝一日,肯定会拥有庞大的骑兵!”
“行了,你接着操练去吧!”孙杰说道。
陈虎再次朝着孙杰拱了拱手,转身去操练那些壮丁。
孙杰看着爬上土垣的陈虎,看着土垣下面的木马,不由的感慨自己当初赌对了。
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孙杰自然能看清陈虎身上的一些特点。
果决,忠诚,眼光长远,有谋略,说一不二,执行能力强......
一将无能,累死三军。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陈虎发于微末之间,要是好好调教,未尝不可为当世名将,独当一方。
“陈虎他们几人不识字,这是最大的缺点,这会严重阻碍他们的进步。
看来,得给他们三人开一个小班,教他们识字。明朝也有简体字,那就结合现代的简体字,杂糅明朝的简体字。”
孙杰背着双手,看着正在操练壮丁的陈虎,做下了决定。
其实,简体字并不是现代独有。
明朝时就有了相当海量的简体字,叫做异体字,或者异形字,相应的繁体字就叫正体字。
这些字和现代的简体字有很多是一样的,文字的简化不是一拍脑门胡编乱造,尤其是汉字这种象形文字,必须有根源有根据的进行简化。
现代的很多简体字,甚至直接采用了明朝的这种简体字。
说起来,现代的简体字和明朝的简体字是一脉相承的。
只不过,古代士大夫为了维持知识垄断,固化阶层,从来不正视简体字,官方文字还是繁体字,并且不承认简体字。
正所谓阳春白雪,下里巴人,文人士大夫看不上的简体字,却在民间盛行开来。
简体字书写方便,便于记忆,当然比笔画繁多的繁体字方便。
金陵城墙砖上,就有很多笔画简单的简体字,流传到后世的一些明朝民俗物件,上面的文字,也有很多是简体字。
繁体字严重阻碍了知识的传播,孙杰自然不会教陈虎他们繁体字。
天色还早,孙杰在周围转悠。
阵阵清风吹来,略显惬意。
孙杰心情较好,可有人心情苦闷。
......
从这里往东南一直走,便能看到一座雄关。
此关便是潼关,始建于东汉建安元年,是关中的东大门,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扼长安至洛阳驿道之要冲,是进出三秦之锁钥。素有“畿内首险”、“四镇咽喉”、“百二重关”之誉。
出了潼关,往东渡过黄河,便可东进山西或者中原。
崇祯九年,第一代闯王高迎祥兵败于周至黑水域,主力被孙、洪、卢三部联军击溃,第一代闯王高迎祥被俘,凌迟于京城,陕西流贼实力大损。
然,建奴入寇,崇祯急调卢象升北上,给了残贼喘息之机。
残贼四逃,李自成胆大心细,大肆招揽残贼,同时不断吞并小股流贼,盘踞在华州、商洛山以及潼关附近,伺机东出入中原或进山西。
手中势力不断膨胀,竟有部众五万余,对外号称十万大军。
这五万余部众,把老弱病残剔除在外,只有不到一万壮丁,能打仗的老营人马,只有堪堪三千余人。
剩下的那些壮丁,基本上都是一些雏,手中的武器也只是寻常木棒或者砖头。
流贼毕竟是流贼,多年以来养成了不事生产的习惯,依靠掠夺度日。
前一阵子,这种日子还能过下去,但今时今日,只道是铁公鸡吃细糠,只费粮食不下蛋。通天阁小说
军中粮食日益减少,李自成的心,也不免焦急起来。
潼关往南,便是绵延不断的商洛山。
在商洛山北边的一处山坳间,绵延着一大片看不到边的窝棚和地窝子。
臭气在上空回荡,周遭的野兽早已逃之夭夭。
窝棚和地窝子中间,有着一大片黑色营帐,近距离观瞧,上面满是补丁,破破烂烂。
中间的那个大帐最大,顶端鼓鼓囊囊,这是帐中火堆的热气。
大帐正中置一高坐,一红脸大汉端坐其上,头戴范阳笠帽,身披明军罩甲,腰悬秋水雁翎刀。
浓眉大眼,愁容满面。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现任闯王——李自成。
两年轻壮汉身披铁甲,腰悬腰刀,立于其身后。
帐中坐立二十四五六之人,皆面孔苦涩。
两方人之间有一火堆,上面置有一口大破铁锅,里面煮着一锅肉,也不知道是什么牲口,许有两百多斤的分量。
“闯王,拿个主意!兄弟们投奔于你,总得给兄弟们找个活命的活计,你今儿应了闯王的名头,就得给我们这些弟兄想法子!”
账下一黑脸大汉站起,目光从铁锅中炖的肉上流过,看向高坐上位的李自成。
声音中带着一丝轻狂,甚至还有逼迫之意。
此人本是高迎祥座下一营把头,号“日塌天”,名张六儿。
高迎祥兵败之后,就率麾下弟兄投了李自成。
当年第一代“义军盟主”王嘉胤死后,座下紫金梁王自用被众“义军”推选为盟主,掌十三家、三十六营“义军”。
而这个“日塌天”张六儿,便是其中一营营把头,颇有辈分。
崇祯六年,紫金梁王自用病死于河南济源,三十六营联盟分崩离析,“日塌天”张六儿投奔高迎祥。
本就是有奶便是娘的人,高迎祥死后,自然投奔实力较大的李自成。
他这样的人,还有十好几个,原本都是高迎祥座下营把头。
于是,这些人推举李自成为新一代闯王,李自成也欣然接纳。
“兄弟们推举你为闯王,你这个做闯王的,自然要把把式子立起来,莫让兄弟们吃了亏欠,兄弟们都快饿的吃树皮了,闯王账下竟然还有肉吃!这不是欺骗兄弟吗?”
张六儿看着锅中的肉,流着哈喇子。
好一阵子没有吃过饱饭了,更别说荤腥。
那浓郁的肉味,勾动着心弦,要是李自成没在这里,他早就冲上去了。
“张六儿,你个诨货,你想吃肉就直说,休要如此!”
李自成左后边那个汉子怒目而视,破口大骂。
此人乃是李自成座下大将,打铁匠出身的刘宗敏。
右边的那个汉子也怒目而骂:“我家叔父岂能让你胡言乱语?”
这汉子便是李自成的侄儿,军中号称“一只虎”的李过。
放了寻常,张六儿自然害怕,可今日后面全都是一起在高迎祥那边混过的营把头,加之他们最近都没有吃过饱饭,有这些人撑腰,自然不怕。
张六儿身子一横,胸膛一挺,语气蛮横:“要是闯王今儿不给个说法,我们自会散了去!”
“对,我们直接散了去!”
“谁家给肉吃,我们就去谁家,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后面的那些营把头也一个个的嗷嗷叫起来。
“哈哈哈,兄弟们说笑了!你们两人还不退下?说这些伤和气的话作甚?”
李自成侧过身子,看向身旁的刘宗敏和李过,呵斥道。
两人虽然不服,但闯王都发话了,只能后退半步,闭口不言。
李自成再次看向张六儿,一脸平和的笑道:“张家兄弟,今儿叫你们过来,就是请你们吃肉的。
这口锅里面煮了两百三十斤的肉,今儿兄弟们敞开肚子吃!
这肉,可是我杀的军中战马,战马珍贵,但比起你我兄弟们之间的情谊,倒也不算什么。
只可惜没有酒,不然定与诸位兄弟把酒言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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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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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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