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
一个中间儒生,摇晃着手中的鹅毛扇,慢慢悠悠的站了起来。
下巴上的胡子长度留的恰到好处,右手上的鹅毛扇子,缓慢的扇着风,也不知道他在这大冷寒天里冷不冷。
左手捋着下巴上的胡子,给人一种诸葛亮在世的样子。
他的声音当中满是自信,他又接着说:“王爷,唐王数次说过,要杀回陕西,活捉孙杰!
咱们和孙杰又没什么仇恨,有仇恨的是唐王。咱们这个地方山穷水穷,远远比不上南阳。
再说了,现在咱们手中的地盘也越来越小,以孙杰那个体量,也未必能看得上咱们。
到时候咱们可以许诺,只要他能帮着咱们把唐王消灭,那么唐王的南阳就尽数归他!”
真的不知道这个中年儒生大脑里装的是什么?
但大概率应该不是脑子。
不是大肠就是粪便。
这种说法,简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大殿当中很快就有其他人提出了反对意见,甚至还有大声呵斥着。
“这是什么蛊惑人心的话语?”
“你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吗?你这是引狼入室,你这是助纣为虐!”
“该死的东西,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蠢笨的人!”
大殿当中,各种各样的批评声音响了起来。
但是,这个中年儒生,不仅没有任何愤怒,反而面带笑容。
手中的鹅毛扇摇晃的更快了,吹起来的风,将下巴上的胡子吹到半空里。
长袖广袍一甩,那翩翩风度,真有魏晋之风。
很多人总喜欢说出一些惊世骇俗,又或者和世俗相违背的话语,并不是说他能看到独特的方向,而是想用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是对的。
这种人,在现代,有一个非常贴切的名字。
叫做杠精。
而眼前的这个中年儒生,便是如此。
“非也非也!”
中年儒生不断的摇头,他解释道:“如今天下大变,各地群雄并起。
在咱们中原、山东以及南方都有各种各样的势力。现在天下局势已远非当年,这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之下,想要一统山河,何其艰难?
东汉末年,群雄并起。虽曹操有逐鹿天下之心,可无平定天下之力。
如今的孙杰便如同当年的曹操,想要拿下整个中原,想要拿下整个天下,没有那么容易!”
这个人就好像一直活在幻想当中,竟然把孙杰比成曹操。
这种比喻,实在太扯淡。
“行了,你先坐下吧!”
朱常洵大喝一声,让这人先坐下。
“你们诸位还有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咱们现在该怎么办?”
朱常洵愁眉苦脸地看向大殿当中的其他人。
能有什么办法?
什么办法都没有。
此时的局面,如同困兽之斗一样。
“王爷,以在下之见,还是应该向陕西求援。
横竖都是一个死,为什么不搏一把呢?”
中年儒生那蛊惑人心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
天地大亮,寒风四起。
有一匹战马从潼关入关,前往长安。
可当他刚刚进入潼关之后,便被潼关城的守将拦了下来。
查清楚了他的身份来历,一辆汽车拉着他,朝长安城而去。
临走之前潼关的守将,往长安发了一封电报,说明了如今的情况。
这个骑士不是别人,正是朱常洵派出来前来求援的使者的前锋。
使者团队还在后面,他是提前过来报信的。
这一消息,在很短的时间之内,传到了孙杰那里。
在知道这个消息后,孙杰只觉得无语。
见过愚蠢的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愚蠢的人。
自己和他们老朱家之间,可是有着天大的仇恨。
不想着对付,反而跑过来求援。
如果朱元璋泉下有知的话,恐怕也会跳起来将他裤子扒了打。
书房当中的孙杰,看着潼关那边发过来的电报,只想笑。
孙传庭站在他的面前,说着这些事情。
“使团领头的那个人叫做李朗,本来只是一个普通的举人,考过好几次进士,无一例外,一次未中。
可能是因为一直没有考中受了刺激,脑子有些不正常。平时总是以为自己是诸葛亮转世,不管什么时候都会拿着一把鹅毛扇。
如果天下没有大变的话,恐怕他现在也不过是乡下的一个土举人。如今倒是给了他用武之地,在福王那里做事!
不过,他做事从来没有章法,想一出是一出,东一榔头西一棒!”
孙传庭不停的摇着头,上面满是古怪的表情。
如今天下的各大势力当中,都有孙杰布置过去的探子。
几乎天下所有的事情,都逃不过孙杰的眼睛。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孙杰压根不怕他们搞什么阴谋。
“这人倒是有意思,真是普天之下,什么样的人都有!”孙杰哑然失笑。
一旁的卢象升也接过话茬,道:“大明朝的这些文人官员,能力好的好,差的差。
最好的和最差的,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也确实如此,明末这个大环境当中的官员,上限极高,下限极低。
“陛下,那咱们该怎么办?”孙传庭问道。
孙杰想了想,道:“既然人家求到咱们头上了,那就帮一把。
令,第一新编军向潼关进军。第五新编军向山西南部进军!”
孙传庭和卢象升,将孙杰的这些命令全部记了下来。
孙杰的征兵已经完成,其中正规军有十万人,预备役有二十万人。
正规军这十万人,被分为十个新编军。
每个新编军有一万人,之前的那些老兵,有一大部分都成了这些新编军的军官。
那些功劳大、头脑灵活的人,基本上都会进入大秦军校学习,成为军参院的后备力量。
每一个新编军下辖三个师,每个师三千人,同时拥有一支一千人的军直属。
师下面分为三个团,团下面就是营、连、排、班。
火器在孙杰的这些军队当中非常普及,为了方便各个军种之间的配合,所以孙杰仿照了现代的军制。
每个军都有骑兵、炮兵等兵种,不需要额外调配。
这十个新编军中,有两个军驻守在长安城附近,合称长安军。
军中士兵,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之前的老卒,精悍,忠诚。
如今兵工厂那边正在加班加点制造98K,长安军将会成为第一部分装备98k的士兵。
剩余的九个新编军,一个在辽东,一个在北平,一个在山西。
辽东以及北平那边的新编军,由梁五统领。
赵大顶前不久,被孙杰调到了宁夏镇。
掌控两个新编军,以及几何预备军。
预备军就是预备役士兵,装备比正规军稍微差一些。
两个新编军就是两万人,收拾福王他们,实在是简单不过了。
孙传庭和卢象升领下孙杰的命令,便走出了御书房。
两人的关系本来还不错,可自从他们两个人各自称为文武参院当中举足轻重的存在时,几乎很少像之前那样了。
在回去的路上,他们两个人还在刻意的远离,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他们两个人也知道各自的身份,都是朝中大员。
为了避嫌,他们两个人不得不这样做。
事实上,他们这种做法完全多虑。
但小心驶得万年船,他们两个人都在大明朝那边摔过跟头,自然不会再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两个人就好像是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一样,各自走在回去的路上。
虽然这件事情没有放在明面上,但孙杰或多或少也察觉到了。
……
他们两个人回到各自的部门之后,迅速作出了安排。
他们做出来的那些决定或者章程,必须要经过孙杰的同意,才能够传达下来。
如果没有孙杰的大印,他们两个人的文书也不过是一张废纸。
在拥有电台以及明确的体系之下,孙杰之前所说到的那两个新编军,迅速按照孙杰的决定,开始往各自的方向移动。
这两个新编军虽然里面都有很多的新兵,但是战斗力却不容忽视。
这两个新编军本来驻扎在长安城附近,距离长安军不远。
有时候还会在一起集训,但这两个新兵,很多时候都比不过长安军。
军中的风气便是慕强,厉害就是厉害,无能就是无能。
但这两个新编军并不服气,他们的心里都憋着一股火气。
在他们看来,长安军也无非就是比他们多打几场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等以后有机会了,再把场子找回来。
所以,当孙杰的调令传达到他们军队当中时,这两个军队的士兵嗷嗷叫唤着,非常麻利地在各自长官的带领下开始运动。
现在的新编军,身上的军装基本上都是新式军装。
军装呈灰色,制式和现代的军装差不多。
除了刀盾兵、长矛兵以及骑兵身上还有铠甲之外,剩余的兵种,身上几乎都没有铠甲。
也只有这些面对面肉搏的士兵用得上,至于炮兵又或者弓箭兵,也根本用不上这些东西。
根本不用害怕,敌人会冲破刀盾兵或者长矛兵的军阵。
基本上,不管是什么敌人都扛不过,那几轮饱和炮击。
在孙杰军队当中当兵,很多时候都比较无聊,打仗时也一样。
因为很多士兵都没有出手的机会,也只有在追杀溃兵,又或者是丛林作战以及城市作战当中,可能会有用武之地,至于其他时候,大部分都用不上他们。
就在这些士兵开始往各自目的地运动时,李朗也终于来到了长安城外。
他看着行走在官道上的那些卡车,以及卡车上面那些精锐无比的士兵,脸上的震撼久久无法消逝。
和眼前的这些士兵相比,李朗有一种福王的军队都是些乡下野民的感觉。
他嘴巴大张,久久无法闭合,站在车厢上的他,不断的拍打着车厢边框。
右手当中的鹅毛扇也已经落到了车厢当中,只不过一时之间并没有察觉。
“如此精锐的兵马,世所罕见,简直世所罕见!”
急忙将落在车厢当中的鹅毛扇重新捡了起来,可他并没有恢复之前那种云淡风轻的样子。
但他的心里却起了一个不该有的念头。
“军队如此强盛,还有这种能日行千里的木牛流马,打下整个中原,恐怕也不是什么痴心妄想的事!”
李朗心中感慨。
虽然他是一个无用的书生,虽然他是一个无能的儒士。
但有些事情他还能看清楚。
事实上,他很多时候都分不清一支军队的战斗力如何。
可现在,他却完全能看清楚孙杰军队的战斗力到底有多厉害。
实在是孙杰的军队比福王的军队要强上太多太多,光根据直观的感受,就能分辨清楚。
哪怕是一个三岁小孩,也能分清楚这种巨大的差距。
“这些士兵壮的就像是小牛犊,子一样,全天下都没有这样的士兵。
还有这种神奇的木牛流马,简直超乎寻常。
还有着宽阔无比的道路,整个天下之间,再也找不出第二条。
福王那边肯定成不了事,估计唐王也够呛。
现在整个天下间,恐怕也只有陕西这边才有称霸天下的实力。
我李朗也不是愚忠之人,陕西这里才是天命所归……”
李朗巴拉巴拉,喃喃自语的不断的说着。
幸好他的声音非常小,也只有他能够听到。
如果被车厢上的其他人听见,尤其是福王的那些心腹,恐怕落不下什么好果子。
汽车进了城,停在了长安城的驿馆外面。
刚刚把使团安顿好,李朗就开始作妖了。
他悄咪咪的从自己的房间当中溜了出来,把使团当中的所有人全部扔在了这里。
然后又悄咪咪的走出驿馆,跑到了外面的大街上。
驿馆位于内城,皇宫的建筑最高。
他一眼就看到了皇宫在哪里。
顺着眼前的笔直大道,往皇宫而去。
路上那宽阔无比,且人来人往的水泥大道,更是让李朗心中大为震惊。
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干净整洁且有宽阔的大路,当年他进京赶考时,哪怕天下首善之地的京城,也远远比不上这里。
越走心里的感叹也就越多,这一路而来的见闻,深深的烙印在了他的脑海当中。
不知不觉间,他竟然来到了皇宫外面。
只不过,刚刚出现的他,就被皇宫外面的卫兵发现了。
在皇宫外面的广场上,缩头缩脑,探头探脑,贼眉鼠眼,想不被发现都难。
皇宫外面的巡视士兵架起他,就要把他往远处扔。
李朗急了,连忙扯着嗓子大喊:“我是从洛阳来的使者,我要拜见陛下,我要拜见陛下!”
“我管你是不是什么使者,只要没有陛下的诏令,任何人禁止随意出入皇宫,现在赶紧滚,不然把你扔进大牢,好好享受一下!”
架着他的士兵,面色阴沉,大声呵斥。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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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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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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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九章:陛下,我要投降!免费阅读.https://www.sttgxc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