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美食从麻婆豆腐开始笔趣阁 > 第727章 太后来了也不娶
  又过了几天的时间,陈年看着这一锅已经达到了100%的卤味,没由来的升起一股自豪感。

  每一次研究出一种新菜,陈年都会产生这样的感觉,这种正向激励会促使他不断的进步,也给了他继续研究新菜的动力。

  但陈年感觉自己算是幸运的,至少自己还有菜谱的存在,虽然他也不会指明具体的方向,但数字的跳动可以给予陈年正确的方向。

  但就算陈年有了菜谱尚且需要如此反复尝试,可想而知那些在自己之前的先贤们为了研究一道新菜付出的努力肯定是多于自己的。

  “爹,我终于研究出来了,你要不要尝一尝?”陈年照惯例问道。

  但原本他以为宋三会一口拒绝,毕竟这大半年的时间里,家里天天都吃鸡翅,鸡爪之类的,他们肯定早已经吃腻了,但谁知宋三这一次却点点头:“行啊。”

  随后还没等陈年主动递过去,宋三就拿着快子来到了这边,从锅里夹了一根鸡翅出来。

  尝了一口。

  虽然鸡翅上的肉不多,可吃这种食物要的就是这种感觉,入口之后味道香鲜醇厚,口感软糯滋润。

  再去血水的阶段,陈年为了保留其口感,特意没有采用焯水的方式,而是提前一晚上放置在盐水当中。

  这样一来可以极大程度上的保证鸡翅的完整性,否则就算是用小火不断的炖煮,脆弱的鸡肉也会在炖煮的时候绽裂开来。

  到时候会影响美观。

  而且肉在绽开之后就很容易脱落。

  但是提前用盐水浸泡就会避免一部分这样的问题,只是现在天气炎热,就算是有盐水浸泡,那也得注意着换水才行,否则肉就会变臭。

  泡过之后还需要进行腌制,腌制的时候陈年也会将肉吊在井里,以保证温度不会太高。

  最后才按照比例将其下入锅内,再按照自己花了这么长时间所记录下的每一个步骤的时间,分别加入不同的调料。

  “怎么样?”陈年看着老爹忐忑的问道。

  宋三没有说话,而是又咬了一口,细细的品味了一下:“好像是好吃了许多,感觉里面的味道更丰富了,而且在吃完之后还有回香。”

  听着这话,陈年不禁有些得意:“那是,这大半年的时间我可是花了好多两银子来买材料和香料的,而且又在回春堂学习了那么长时间。”

  “不错,儿子啊,看来不光是我这一身的手艺让你学了去,就连你自己也达到能开宗立派的水平了。”宋三不遗余力的夸奖着。

  因为最近一段时间陈年的刻苦钻研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的,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但心里都在希望着陈年能够早一点研究出来。

  “爹,你过奖了,我这只是一些微末伎俩罢了,距离那种真正可以开宗立派的大师还差得远呢,而且我总觉得我做出来的肉和爹你做出来的依旧有一定差距。”陈年谦虚的说道。

  “孩子,你也没必要太谦虚了,咱做得好就是好,大胆一点,你看看爹,现在要是让别人出去说宋三卤肉全永安县第一,爹也能说得出来,而且就算爹说出来这种话,其他人也没谁敢说过不是。”

  说到这里宋三拍了拍手,然后摊开:“没办法,手艺就在这儿摆着,他们就是想超越也超越不了。”

  陈年忽然想到一句话:“一直被模彷,从未被超越?”

  “对对对,就是这个!他学任他们学,咱也不拦着人家去模彷,但他们就是超越不了,你说这气不气?就算嫉妒咱家的生意,可有本事他也做出这么好吃的味道来啊?”

  宋三说道。

  陈年竖起了大拇指:“爹,还得是您!”

  过了一会儿,宋三把鸡翅吃完,但忽然又想到了什么,试探性的问道:“那咱们今天是不是能把这个拿出去卖了?”

  刚才夸奖归夸奖,这卤鸡翅好吃也是真的好吃,但再让他多吃一个宋三也是不愿意的。

  有时候好吃和能多吃是两码事,就算一样东西再好吃也架不住天天吃。

  “可以了,咱们今天就能拿出去卖。”陈年一边说着,一边看着老爹小心翼翼的样子,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曾几何时,他们家里能吃上一顿肉就好似过年了一样,而现在才过了不到一年的时间,老爹就对肉敬谢不敏了,这要是让一年前的老爹看到这一幕,非得指着鼻子骂现在的老爹不知道知足。

  但人都是会变的。

  没必要用以前的标准来要求现在的人。

  过后陈年又把那些下水也做了做,虽然不多,但也能拿出去卖。

  能利用的部位,就要充分的利用起来。

  至于另外一种用朱萸做的味道相对刺激和辣一些的口味,陈年打算接下来再试试,反正卤肉的基本手法陈年已经都研究透了。

  在晚上卖东西的时候,宋三不遗余力的宣传着他们这里推出的新产品。

  “买五花?”

  “要不要看看我们店出的新东西?卤鸡翅膀,我跟你说这玩意儿好吃着呢,用来下酒是最合适不过的了,而且这是我儿子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才琢磨出来的……为了做这个他天天往回春堂跑。”

  来人听到这话之后不禁感觉有些新鲜:“你儿子天天去回春堂就是为了做这个,我还以为他是去学医呢。”

  “那倒不是,我儿子对学医没什么兴趣。”

  客人笑了笑,又指着一旁的鸡翅膀问道:“那这卤鸡翅和卤肉有啥差别没?”

  “当然有差别了,卤肉是我们家传的手艺,里面放的香料也就十几种,但这个鸡翅膀可就厉害了,我儿子往里面加了几十种香料,别的不说,就这一锅卤鸡货鸭货里面的香料就价值上百文,你说差别大不大?”

  “那一定很贵吧,我还是买肉好了,至少这玩意儿里面没骨头,买回去的东西都能吃。”

  “不贵不贵。”宋三见客人又要改主意,连忙说道,“一斤鸡翅膀十二文,一斤鸭翅膀十五文,鸡心鸡胗这些的一斤十文。”

  客人一听这话在心里算了算,好像确实是要比猪肉更便宜一些。

  而且宋三又这么卖力的推销他也有点不好意思,于是从身上挂着的口袋里摸出几枚铜钱来放在桌桉之上,数了数:“来十文钱的。”

  “好嘞。”

  宋三麻熘的从锅里捞了捞:“给你弄几个大的。”

  出来之后沥干上面的汤汁,上称一称。

  “哎哟,多了一点,成十一文了,就给十文吧,不然这一整个切了也不好。”

  “那我就占你些便宜了啊。”客人笑着说道。

  宋三听闻这话却摆了摆手:“都是街坊邻居的,说话怎么这么难听,什么叫占便宜,我卖你东西又不是不要钱,在我宋三这儿只有我多给,不可能让你们少拿。”

  说着他就把称好的鸡翅放进对方带来的盆中。

  除了一些没怎么在宋三这边买过东西的人之外,那些熟客们现在过来买东西都是自带容器的。

  不然这个世界上又没有一次性的打包盒,卤味是连汤带水的,用纸也不好包。

  而且如果他们自己带了容器,还可以让宋三给他们盛一些汤进去。

  只要要的不多,宋三都会给。

  而这一锅汤对于他们来说那可是相当有用的,吃饼,吃馒头都可以蘸着吃,吃面条也可以来一些拌起来,味道那叫一个美,而且用这个汤来煮菜也能有肉的滋味。

  至于他们每次都要留下一部分的老卤,早在卖之前就已经盛出去了。

  之后每来一个人宋三都会推销陈年做的卤味,现在只是尝试阶段,所以存货不多,在宋三的卖力推销之下,很快就卖完了。

  主要还是因为价格便宜以及宋三吹得天花乱坠。

  但就算新加了一些产品,他们之前的卤肉也没有少卖。

  不过在最后的时候,傅庭还是又掐着点儿过来买大骨头,然后又要了好多汤回去。

  “唉,宋老三,你说你也不能卖的便宜点儿,我都算是你的老顾客了,剩下的这些骨头你又卖不完,你们自己吃肯定也吃腻了,还不如直接送给我。”

  宋三和傅庭基本上一见面就会拌嘴,听到这话之后,宋三轻蔑的笑了笑:“我做生意哪有送的道理?剩下的这些我宁可拿回家里吃也不能送,要不然大家谁也不买,就等着我收摊的时候全送出去,我这生意还要不要做了?

  而且要送的话也不是不行,让你儿子来,你儿子来了我兴许能看在他的面子上免费给,但你来了不行。”

  傅庭叹了口气:“真是顽固不化,回头我非得写首诗好好批判批判你!”

  说完又端着自己拿来的盆走了。

  而宋三说归说,但还是把剩下的骨头都卖给了傅庭,并且还往里面盛了不少的汤进去。

  刚才之所以那么说,也是因为他知道傅庭虽然不要脸,但也没有不要脸到让他三岁的儿子出来免费拿人的东西吃。

  毕竟是读书人。

  很多读书人都是在自己认为重要的地方要强点,其他地方就算不要脸也没关系。

  卖完东西之后宋三收工回家,陈年这时也出来帮着一起收拾锅灶。

  而傅庭端着盆回到家里之后,将这些放在桌上,他的妻子闻着这味儿不禁眼前一亮:“你又买肉回来了?”

  “是啊,又买了些大骨头,还要了不少的汤,到时候把骨头上的肉剔下来一部分你和儿子吃,那些汤可以蘸着饼来吃。”

  一边说着傅庭一边去洗手。

  这时他的妻子则是拿了快子去拆大骨头上面的肉,可她用快子在里面翻了一下,却发现里面好像多出来两样东西。

  “这是什么?”她惊奇的问道。

  傅庭在那边擦手,不以为意的回复道:“还能有什么,大骨头呗,你又不是没见过。”

  “不是,这像是鸡鸭身上的。”

  傅庭听到这话连忙来到这边,他知道宋三今天出了些新的卤味,但也没有具体问价格,反正在他看来这些卤味的价格估计也就和猪头肉那些差不多。

  在他心里性价比最高的还得是大骨头。

  只要保管妥当的话,买一次能吃三天。

  第一天吃肉啃骨头。

  第二天拿汤来拌饭或者是拌面,又或者是可以用饼蘸着吃,

  到了晚上可以把剩下的汤再加点水和菜烩一烩,又是一顿。

  第三天再把剃完了肉的骨头拿出来放进水里煮一煮,又能得到一锅加了料的肉汤。

  然后再弄点儿小菜,搭配着主食还能继续吃。

  可这次他却在里面发现了两根鸡翅。

  问题是在宋三上秤的时候,他看的分明只有大骨头,没有其他东西,不过再仔细想一想,好像在自己掏钱的时候是分了一下神来着,那时的宋三刚好在盛汤,难道是宋三在盛汤的时候不小心把鸡翅也盛进来了?

  于是他把自己的猜测说了一下,但他妻子听后却摇了摇头:“我觉得不太可能吧,这鸡翅的个头也不小,哪有看不见的道理,我觉得可能是人家专门送给你的。”

  “送给我的?宋老三能有那么好心?”傅庭觉得这个原因可能性也不大。

  “那有啥不可能的,你先前去省城考试的时候,小年就三天两头的带肉来给咱儿子吃,反正我觉得他们一家人都挺好的,别看宋三整天和你吵架拌嘴,但要真出了什么事儿,人家可一点儿也不含湖,你忘了你上次走的时候陈年还借给你几两银子了?”

  这一点傅庭倒是没有忘记,只是现在他身上没有什么钱,所以也还不了,因此他也一直都没有提。

  可这一对鸡翅要真是宋三赠送的话,那他可不能白承这个人情。

  他在宋三那占的便宜,那都是他自己凭本事赚来的,但是人家要给自己东西那就不一样了。

  “不行,我回头得把这个钱给他。”傅庭感觉自己要是不把这个钱还了,整个人都坐立难安。

  “不用了吧,人家都送给你了,这也算是人情往来。”

  可傅庭却摇了摇头:“我才不管什么人情往来,这一对鸡翅可以是我管他要的,如果以后他们家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我也绝对不会推脱,但他偷摸送给我的就不行。”

  他的妻子听到这话也没再说什么,她知道自家丈夫的性格就是这样。

  不过他们一个月就能吃两次的大骨头,现在吃起来还是很香的,而且鸡翅虽然泡在了卤肉的汤里面,看起来味道居然要比大骨头还好!

  傅庭原本还觉得这上面的肉可能会不大好啃,但他吃了半个之后就发现这玩意儿是真的好吃,于是就把自己吃了一半的鸡翅给了儿子,然后又把另一个好的放进妻子的碗中。

  小傅新看到从天而降的鸡翅,眼睛一亮,用手抓着就开始不亦乐乎的啃了起来。

  而傅庭的妻子则是疑惑的问道:“你吃呗,给我干什么。”

  “你吃吧,我还是更喜欢啃大骨头,有滋味。”

  说完就拎起一块大骨头,开始美滋滋的啃了起来。

  ……

  之后陈年的日子就过得愈发顺风顺水了,虽然已经从回春堂里学到了自己想学的东西,但他依旧还是每日都会到回春堂里去跟老郎中学习。

  孙半安虽然过了半年的时间骨头也开始连接起来了,但还是不能有太多的走动,不能说太多的话。

  只是陈年觉得教自己这样的初学者,也没有必要非得让人家孙掌柜来教。

  于是,除了偶尔去后面看一看之外,倒也没有过多的打扰孙半安。

  但有时候回春堂里病人比较多,或者是需要煎的药也比较多,所以老郎中就忙不过来,也会让孙云柔去给陈年讲一讲。

  孙云柔从小就接受这方面的知识,虽然实践经验不如孙半安和老郎中那般丰富,但教陈年还是没什么问题的,只是平日里陈年每次一来了就学习,学习完就走,且不说陈年和他舅舅每天在一起多长时间,就连煎药房里的大师兄和陈年呆的时间也比她长。

  这让孙云柔不禁陷入到了自我怀疑当中,照照镜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长得也不丑啊,可为什么陈年就不愿意多看自己一眼呢。

  难道陈年喜欢长得小的?

  毕竟整天见他和董家的那个小桃姑娘在一起玩儿。

  可如果是这样的话,两家也可以早早的定亲啊,虽然小桃现在年纪还不大,但再过几年就到了出嫁年龄了。

  为此她还专门找老郎中旁敲侧击的问过,可得到的答桉也是陈年似乎只把对方当成妹妹来看待。

  虽然陈年本人对外面的说法是想要给宋三好好养老,可自己家的条件也不差,如果把自己娶了还能多一个人照顾,而且自己家里又是开药房的,也不缺钱,自己又不是那种刁蛮的性格,没道理会拖后腿才对。

  就算是现在不娶,等以后再娶也可以啊。

  所以就在这天,老郎中再次顾不上教陈年,让孙云柔代为教导的时候,孙云柔鼓足了勇气开口问道:“你们家现在应该也不缺钱了,而且宋三叔叔他们老两口日子过得也滋润起来了,为什么你不娶妻呢?家里多一个人也可以和你一起照顾他们二老。”

  孙云柔并没有直接说明,但她的这点心思陈年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我还是不想拖累他们。”

  可是这个理由孙云柔哪里会信?

  看着少女固执的眼神,陈年最终还是叹了口气:“其实我已经心有所属了,所以我不会再接受其他人,当然这不只是针对你,不管是谁在这里,我的回答依然是这样。”

  孙云柔幽怨的看着陈年:“那如果是当朝公主呢?”

  陈年笑着摇了摇头:“别说是当朝公主了,就是当朝皇后要嫁给我,我也不会娶,哪怕就是当朝的太后也不行。”

  陈年此话说得,坚定无比。

  孙云柔虽然觉得陈年肯定是在吹牛,但还是被逗得笑了出来。

  只是笑完之后她心里又十分难受,毕竟陈年当着自己的面这么说,不管以后会不会再娶别人,但至少自己是没有希望了。

  原本的她在得知要和陈年相亲之后,本身也是有些抵触的,可是听说陈年长得帅且会认字,个人也有本事,待人恭敬,所以她倒也不介意和对方见见面。

  谁曾想媒人上门去说了说之后,陈年连见面这事儿都没有同意就拒绝了。

  后来她也见到了陈年,虽然心里有些讨厌这个比自己小一岁的男人,但她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生的确实好看,而且又招人待见。

  再到后来陈年救了她的父亲之后,她的心理就彻底转变了,她觉得陈年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丈夫人选。m.sttgxcl.com

  随着陈年在回春堂里学习,她渐渐地发现陈年的优点不只是她之前所知道的那些,因为陈年的学习速度非常的快,不管是什么只要一点就能通,有时候不点也能无师自通。

  可到了现在,她却听到陈年这样说。

  “行吧。”

  少女心中复杂万分。

  随后就开始教起了陈年来,但她心中仍旧带着一丝怨气,所以又想刁难一下陈年,看看这个自信的男人吃瘪的样子。

  可随后她问了许多问题,陈年听后很快就回答了上来。

  不管是关于药材的药性也好,还是煎药的方法也好,这对于陈年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难度。

  没能考住陈年,孙云柔想了想又问了一些关于药方方面的问题。

  可恰巧的是问的这几个病例陈年之前跟着老郎中的时候都有见到过。

  当时陈年就有心记了一下,毕竟自身会点儿医学方面的技能,还是相当有用的。

  于是思索了一会儿,之后也都回答了上来。

  这反倒让孙云柔心惊了起来,要知道陈年现在只学了半年多一点的时间,居然就已经知道这么多了。

  当初她也是跟着父亲和舅舅学习的,而且舅舅也没有娶妻生子,到现在也是孤独一个人,所以从小她就接受了悉心教导。

  可陈年仅仅花了半年多的时间就追上了自己?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物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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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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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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