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爷,朝天九路香,我点第一柱。天门朝南开,有缘随我来!”
一大早的,就有人敲开了门。
一共是四个人,领头的那个,一见孟绍原立刻一抱拳,说了几句。
孟绍原是真害怕这些江湖黑话。
一句都听不懂。
什么朝天九路香,这可不科学啊,点不起来啊。
天门?
怎么去?
打的去还是坐高铁去啊?
“孟爷!”
领头的那个也不管孟绍原有没有听懂了,一竖右手大拇指:“我们家三爷说了,今日正午,请孟爷喝茶!”
别说,这句大概意思能懂,就是要见面了是吧?
孟绍原板着脸:“在哪喝?什么茶?”
没想到,他居然蒙对了。
那人一听,行家啊!
又是一抱拳:“喝的是江湖茶,走的是江湖路。孟爷要问在哪喝,无锡荡口走一遭。”
这帮人,难道说话就不肯好好说吗?
“我知道了。”
孟绍原一本正经,板着脸冷冷说道:“四位请在外面等,我稍后就来。”
“我等在外恭候孟爷大架!”
孟绍原走回了院子里,郭瑞、邱兴昌、祝燕妮已经在那等着了。
“来了?”祝燕妮一看他回来,开口就问道。
“来了。”孟绍原默默的点了点头:“我先走,一会你和老曹一起,直奔荡口,按照计划行事。”
很难说郭瑞和邱兴昌现在的心情。
孟绍原精准的判断力,祝燕妮这些老人,很早就知道了。
可是在这两个新人眼里,那份敬佩就难以用语言来表达了。
本来对孟绍原判断薛三枪会选择在荡口见面,两个人还将信将疑,然而现在完全就证实了啊。
“这个,你带上。”
祝燕妮掏出了勃朗宁手枪。
没想到,孟绍原却摇了摇头:“不必了。”
自从到了江阴,孟绍原身上就一直没有带过枪。
很简单,一是薛三枪绑了自己,一定会搜身,第二,一把手枪可以杀了多少人?
这次,一样如此。
虽然这次搜身的可能性小,但一把枪,能起到什么作用?
“别忘记,这次我是带着大洋去的。”
孟绍原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拍了拍那口箱子。
说完,一挥手:“咱们走。”
郭瑞和邱兴昌一起抬起了那口箱子。
走到门口,身后忽然传来祝燕妮的声音:
“记得,好好的,别死了。”
……
这次,没有蒙眼。
薛三枪准备了几辆马车,估摸着赶马车的,也是他们的人,一点手脚都做不得。
从江阴到荡口,一路上,所有的休息点,早就有人在那接应了。
赶路并不匆忙,看起来负责带自己去的四个人,也在掐着时间点。
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绝不匆忙。
孟绍原一句话都没说,就是躺在马车上,翘着二郎腿,嘴里还不时的哼着这个时代谁也听不懂的歌。
“太阳对我眨眼睛,鸟儿唱歌给我听……大王叫我来巡山,抓个和尚当晚餐……”
和他在一辆马车上,两个薛三枪的手下,听的是面面相觑。
这是什么戏啊,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
可别说,还怪好听的。
赶了一个上午的路,看看快到荡口,马车在一家小饭店门口停下。
看看周围,荒郊野岭,除了这家店连个像样的人家都没有。
“孟爷,咱们就在这里用餐。”领头的毕恭毕敬:“凡是来荡口的,到了饭点,都在这里吃饭。不瞒您说,这也是我们家三爷的店。”
孟绍原立刻明白,这大概和当年梁山好汉的山下酒店一样,是用来监视过往客人的吧?
嗯,季一凡是个老特务的,一定会发现这点,更加小心谨慎,绝对不会暴露的。
否则,现在这些人就不会对自己那么客气了。
一进饭店,一桌饭菜早就安排好了,掌柜的也是懒洋洋的,冲着进来的人点了点头,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请!“
领头的一挥手,请几个人坐了下来:“三爷说了,穷乡僻壤,招待不周,等到事情了了,三爷在无锡城里,大摆酒宴三天三夜,来给孟爷赔罪!”通天阁小说
“好,好。”
孟绍原随口敷衍着。
一会还有事,所以只有饭菜,没有酒。
孟绍原吃了几口菜,忽然问道:“朋友,贵姓大名?”
“不敢,小姓米,米子朗!”
名字蛮怪的。
其实这个米子朗,孟绍原认识。
那天,他被绑到船上,薛三枪让手下出去的时候,离薛三枪最近,但却第一个出去的,就是他!
孟绍原慢吞吞的说了一句:“米兄昨天和媳妇过的挺开心啊。”
米子朗一惊:“你,你怎么知道的?”
他是薛三枪的亲信,所以薛三枪特别给他娶了一个媳妇,平时里单独有一艘船当成自己的家。
问题是,这个姓孟的怎么会知道啊?
这还不容易?
孟绍原觉得心里好笑。
你看看你身边的人,一个个穿的肮里肮脏,邋里邋遢,浑身油污,一身的鱼腥气。
只有你,穿的干干净净的,就连袖口那块补丁,也明显是刚补上去的。
还有你的指甲。
水上讨生活的,个人卫生细节从不在乎,经常要杀鱼,因此指甲常不修剪不说,而且指甲缝里藏污纳后。
可再看看你,指甲刚刚修过,缝隙里一点肮脏东西都没有。
说明你是个很注重个人卫生的人。
当土匪,风里来雨里去,刀头舔血,谁会在乎这些?
衣服破了,还会细心补好?
说身边没个女人谁信啊?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你脖子右侧上部有个红印子……那是,女人用力嗅出来的……
这种印子,非要两三天才能消掉。
米子朗又哪里会想到这些。
孟绍原神神秘秘一笑:“我会看相,而且特别的准。”
米子朗恍然大悟,更无怀疑:“孟爷,得麻烦请您看看我的运势怎么样?”
孟绍原装模作样,上下看了好大一会,这才缓缓说道:“米兄,你这面相,虽然偶有小厄,然而日后必然是大富大贵,前途不可限量啊。”
米子朗听的喜不自胜。
孟绍原有句话还没有告诉他:
爱干净,有家室的男人,往往不是特别勇敢。再加上那天,薛三枪一说离开,你第一个就开溜,那说明你胆怯,不想惹事。
这样性格的人,其实并不适合当土匪。
孟绍原很好奇他是怎么当上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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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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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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