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爹刚好从后门回来,看见了厨房的菜,吃了一惊:“哟,这是从哪里采的蘑菇?”

  难道这蘑菇还有什么稀奇不成?

  叶瑾涵道:“我刚从后山采回来的呀,后山上长了好多呢。”

  叶二牛拿起一朵蘑菇,细细辨认道:“这个蘑菇可不好找。”

  是吗?叶瑾涵想了想,果然,在原主的记忆中,从来没有吃过这种蘑菇。不过林琅敢采了给她,肯定是能吃的。

  不知道能不能卖钱,叶瑾涵试探地问道:“爹,您在镇里见识多,不知道这个不好找的蘑菇,能不能卖钱?”

  叶二牛神秘兮兮地道:“当然能卖钱!这个蘑菇,送到镇上去卖,5文钱一斤呢。”猪肉才卖4文钱一斤。(收猪价是3文一斤。)

  那可太好了!真是瞌睡有人送枕头。听完这话,叶瑾涵双眼变得亮晶晶的。她提议道:“爹,咱们多采点去镇上卖吧!”

  叶二牛乐了,刮了刮叶瑾涵的鼻子道:“我的瑾儿,这个蘑菇之所以贵,就是因为不好找呀!如果遍地都是,就不值钱了。”

  可是,她明明看到山上还有很多呀?

  看着天色还不晚,她对叶二牛道:“爹,我再去后山看看,马上回来。”

  叶瑾涵走到门口,寻思了一下,又找出家里的一个空背篓,背着上山了。

  回到刚刚的地方,果然还有好多这种蘑菇,她赶紧蹲下来开始采。

  蘑菇底下,居然是白蚁窝!

  她知道这是什么蘑菇了,这不就是书上记载的鸡纵菌嘛。一种长在森林里,和白蚁共生的菌类。

  她前世最爱吃了,鲜甜香脆。但没有亲自去采过,都是端上桌的,所以不知道原型不奇怪。

  但是,她有过目不忘的本领,脑子里装了很多的书,其中有一本介绍云贵的游记,曾提到过这种菌。

  竹篓子早就扔到了旁边,她边采,边往空间里囤。终于赶在太阳下山前,把目所能及的都采光了。

  心满意足的背着空竹篓子下山。在快到家时,从空间取出十斤左右,放进了竹篓子。

  她娘早就在后门口盼了,远远地迎上来,接过竹篓道:“一个人上山多危险呀!”下回可不让了。

  叶瑾涵只调皮地笑了笑。

  进屋后,饭菜已经做好端上桌了。“爹呢?”叶瑾涵问道。

  巧娘边放东西边道:“我让他去喂兔子了,马上就进来。”

  话刚说完,叶二牛就进来了。看到篓子里的鸡纵菌,吓了一跳。

  “哟,还真不少!这怕有十斤吧。”

  叶瑾涵咧着嘴道:“爹,咱们明天去镇上卖了吧!”

  巧娘满脸疑惑地看着父女俩,这也有人买?

  叶二牛想了想地里的活,歇一天没问题,这要能卖出去,可是小一笔收入呢。

  “成,明天一早,咱们就去趟镇子上。”

  深秋的早晨,天亮得晚。背着一竹篓鸡纵菌,父女二人抹黑往镇上走去。

  这一篓菌子可不少,要想都卖完,就必须赶早,去早市上占个好位置。

  心里想着事,叶二牛不禁加快了脚程。让他意外的是,他闺女居然也能不远不近地跟上。

  看来闺女的身体素质,还是很不错的。上次去白云观,带着身体最弱的媳妇儿,还没看出来。

  二人急匆匆的赶路,并无过多交流。只听见晨间的虫鸣鸟叫,还有他爹沉稳的呼吸声。

  赶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路时,叶瑾涵突然停了下来。

  叶二牛,回头关心问道:“怎么了?瑾儿是不是走不动了?那咱们停下歇会儿。”

  叶二牛正准备放下竹篓子,却见叶瑾涵摇摇头道:“不累,是有牛车来了。”说完回头看去。

  “哪有牛车?我怎么没听见?”叶二牛也往回看去,什么也没有。

  “瑾儿是不是累了,想坐牛车?那咱们歇一会儿吧。”说完放下了背篓,作势要歇一会儿。

  叶瑾涵没有说话,定定地看着来路。

  没一会儿,叶二牛也隐隐约约听见,远处似乎传来了牛车的声音。

  他从坐着的石头上,站了起来。果然有牛车!他有些意外,看了一眼叶瑾涵。

  牛车慢慢走近,又是这个男人:高大威猛,脸上一道疤的糙汉子林琅。

  牛车停下,林琅跳了下来。仿佛不认识叶瑾涵一样,跟叶二牛打招呼道:“这么早,叶二叔这是要去镇子上?”

  说完,看了眼竹篓子里的蘑菇。

  叶二牛道:“是呀,昨天瑾儿从后山采了好多蘑菇,想着一早去镇上市场,能卖个好价钱。林捕头这是要回县城?”

  林琅点了点头,悄悄看了一眼叶瑾涵。就这一眼,让叶瑾涵脸腾地一下红了起来。

  将这一幕看在眼里的林琅,嘴角弧度微微上扬。转而继续和叶二牛说道:

  “那可真是太巧了!知县王大人,最爱吃这种蘑菇。我刚好要回县里当差,要不然,叶二叔直接卖给我?”林琅商量道。

  这可太好了!叶二牛原本以为,能搭个牛车就已经很不错了,没想到还能直接卖完。

  忙道:“当然可以,当然可以。”

  林琅想了想,缓缓道:“在县城里,这种蘑菇一斤能卖到30文以上,目测这里有十斤左右。我给您300文,叶二叔您看可行?”

  叶二牛吃惊地嘴巴都合不上,半天才道:“行,行,行。”

  林琅利落的数出了300文,礼貌地递到叶二牛手里,然后将蘑菇搬上了牛车。

  双方正要分别,林琅又道:“这种蘑菇很难寻。如若还能采到,可以送到镇上医馆。他家女婿在县城里开酒楼,常年大量收各种山野味。”通天阁小说

  叶二牛揣紧了手中的300文钱,连连称谢。

  叶瑾涵看着眼前,处处为人着想的林琅,心里好感顿生。

  似乎察觉到了来自她的目光,林琅朝她轻轻咧了咧嘴,然后才驾着马车离去。

  巧娘刚干完活儿,准备简单做点吃的,就发现丈夫和闺女,空着手回来了。

  叶二牛将300文钱往巧娘手里一塞,就直嚷饿,一副打了胜仗,要求犒赏三军的样子。

  “哎呀,这么多钱?这是……”巧娘惊讶地问道。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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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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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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