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对于孟绍原来说是最为煎熬的一段时间。
侍候一位大小姐绝对不是那么愉快的事情。
不过万幸的是,大小姐显然对孟绍原的态度有了那么一丁点的改变。
不再像第一天的时候那么冷若冰霜。
有的时候甚至还会和他说上几句不好玩的笑话。
孟绍原却一点也不轻松。
自古云,伴君如伴虎。
其实陪伴那些大人物的家人也是如此。
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闯祸,就会惹得她们不高兴,得罪了也都不知道。
到时候,别说你的前途了,恐怕连小命都没办法保住。
在这几天之中,孟绍原也见识到了什么叫做花钱如流水。
只要是她大小姐看中的东西,就是一个字:
买!
不问价格,不问自己是否能够用得上。
她住的边上一件房间是专门给她对方东西的,居然已经堆了一大半了。
这购买能力实在是太可怕了。
可是显然看起来大小姐还是不满意,总是抱怨南京的消费水平不如上海。
孟绍原听的也只能苦笑不止。
生活在天上的人,是不会知道民间究竟是如何的。
“大小姐。”
一大早,孟绍原拎着刚从机场送来的点心,来到了孔令仪的房间。
佣人赶紧打开了点心。
“孟科长,我最晚后天就要走了。”
孔令仪的开场白,让孟绍原有了一种拨开云雾看青天的感觉。
可是,孔令仪随后说道:“我其实在南京生活了很多年,该看的也都看了,今天你给我推荐一下,看有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好玩的地方?
能有什么?
孟绍原想的就是如何尽快的送走她。
昨天晚上自己还接到报告,一名特别行动组的新队员,在训练的时候不慎摔成了重伤,孟绍原实在分身乏术,只能让田七去处理,又让任英豪给那队员的家人送去了一笔钱。
你说,就这几天,尽围着这位大小姐转了,自己还能做点什么正事啊?
可既然是她提出来了,眼看着她就要走了,孟绍原实在不想多生事端。
眼珠子在那转了转:“大小姐,如果您要让我安排,第一,去了您不能后悔,一定要看完。第二,人不能去的太多了。”
孔令仪立刻显得有些期待:“那行,今天就听你的安排,就你和高凡义陪我去。”
孟绍原忽然又说道:“还有,您别穿旗袍去了,换件轻便点的衣服吧。”
孔令仪愈发的有了兴趣,一切也全都听孟绍原安排了。
吃了早饭,孔令仪果然只带了孟绍原和高凡义两个人出门。
南京还有什么地方是她没有去过的?
孟绍原带她去的是新街口。
孔令仪顿时大失所望。
这个建立于民国十八年的商业区,是南京的商业中心,枢纽地带。
可是,孔令仪在南京的时候不知道来过多少次了。
“大小姐,您对这里非常熟悉是吗?”孟绍原问了声。
“是的。”孔令仪一点都没否认这一点:“每家商店,每家银行我都去过。”
“那您是那里的座上宾了。”孟绍原笑了笑:“但我今天要带您去的地方,您绝对没有去过。”
孔令仪有些好奇,但更多的却是不相信。
新街口还有什么地方是他没有去过的?
孟绍原带她去的是新街口的东南方向。
那里,从来没有人带孔令仪去过。
然后,孔令仪就看到了一个她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破烂不堪!
这是给大小姐的第一直观感受。
这里有不少的小巷子。
每条巷子都不长,百米左右,而且大多是走不通的死巷。
巷内零星地盖着些楼房和青砖瓦房,最常见的,还是用竹木搭成的“油毛毡”。
这样破旧的房子,一般用铁皮、木头、竹席贴成墙,用半透明的塑料皮隔房间,小小一间屋通常要住上祖孙三代五六口人。
夏天时,巷子里的泥地上便会铺上各种各样的席子,席子上自然躺着展示着千奇百怪睡姿的孩童。
冬天的午后,家家门前都晒着几排大白菜。
有些巷子的进口有一个花坛,里面长着不成形的植物,花坛里更多的还是裸露着的泥土。
花坛的对面是一个土坡,上面有一口井,那是全巷人用水的地方。
而且,一股股难闻的味道不断扑鼻而来。
孔令仪忍不住捂住了鼻子。
“孟科长。”高凡义有些不悦,低声说道:“你怎么带大小姐来这种地方?”通天阁小说
孟绍原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孔令仪已经说道:“高凡义,我想,孟科长是别有用意吧。”
“这里,南起正洪街、北到中山东路。”孟绍原缓缓说道:“因为清朝时,在这里的住户均为穷困潦倒者,并且巷内塞有许多破布,才因此有了一个名字,破布营。”
“破布营?”
孔令仪觉得这个名字特别奇怪。
“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都以打零工为生。”孟绍原不顾高凡义连连对自己使眼色,带着孔令仪朝里面走去:
“一天赚的,未必就够一家人吃了。他们最怕的就是生病,一旦生病了,看医生是不可能的,只能用点土方子。小兵子。”
孟绍原忽然把一个孩子叫了过来。
那孩子七八岁的样子,一件大人穿的,改过的衣服就是他身上全部的家当了。虽然已经是四月下月,但还是有些冷,可这孩子却光着双腿,赤着足,
他流下两条鼻涕,用力一吸溜就吸了回去。
脸上露出痴痴呆呆的笑容,智力或许有些毛病,看着孟绍原傻傻的笑着。
背上还背着一个竹筐,里面装着一些还能派些用场的垃圾。
“他叫大兵子。”孟绍原摸了一下他的脑袋:“五岁那年,生了一场病,也不是什么大病,发烧。实在没钱看病,后来总算是熬过来了,没死,可是脑子烧坏了。就变成了现在这幅样子。”
孔令仪也想学着孟绍原的样子摸摸大兵子的脑袋,可是看他那肮脏的样子,又实在下不了手。
“大兵子,拿着去给你娘。”
孟绍原从口袋里摸出了几张钞票,塞到了大兵子的手里:“今天是你生日,让你娘给你买点好吃的。”
大兵子还是傻笑着,拿着钱就跑了。
孔令仪赶紧提醒一声:“他是……傻子,万一那钱……”
“不会的。”孟绍原淡淡一笑:“大兵子很孝顺,不会把钱弄丢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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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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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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