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贱时,无以为生,还得供养父母,吾之夫人亲自添薪做饭。当今吾已为官,享受厚禄,但吾常忧恨者,汝辈不知节俭,贪享富贵。”

  江逸按照曾看典籍中的记录,朝着范仲淹诵道。

  范仲淹回忆道:“此乃老夫当年教育子孙时用。”

  “他们身为老夫的子女,若是不知节俭,必会被人有机可乘,因此亦当养成节俭之风,如此,既可他们平安富贵,亦可让他们知晓,一茶一饭来之不易。”

  “先祖不会觉得,如此寒碜了自己儿女么?”

  江逸问道:“在大多数华夏人的思想中,宁愿苦了自己,也绝不会苦了自己,奉献精神一直流于整个华夏民族的血脉和传承之中,晚辈想,您此举是否也有深意?”

  “嗯,你所料不错。”

  范仲淹看向江逸,严肃地说:“老夫和大多数臣子不同,为臣不求富贵,不怕得罪人,若我的子女铺张浪费,走上歧路,或被有心之人利用私受贿赂,那朝中之敌便会以此诟病范家。”

  “因而,一旦选择了做清明公正之臣,老夫要做的,就不仅仅是独修其身,更要严厉齐家,只是苦了老夫之子女。”

  想起这些,范仲淹长叹息着,整个人仿佛苍老了许多。

  “当年,老夫的次子范纯仁结婚时,老夫听说儿媳想要用锦罗帷幔作为饰品,立马训斥了次子一通,告诫他,吾家素来清俭,定不能以罗绮为幔坏吾家法!”

  “若将帷幔带入家门,吾必将当众焚之于庭!”

  单是从范仲淹现在的神情,观众们便不难想象到,当年的他到底严厉到了什么程度。

  “唉,说实话,当正臣的子女太难了,结婚这样的事情,我觉得铺张也没什么啊!”

  “就是啊,一辈子就结那么一次,分明有能力办到,为什么不搞好一点呢!”

  “我觉得范先祖在这点上实在是有点太守旧了,这得多委屈他儿媳妇啊,不能因为你要当清正之臣,就让子女失去最基本的权利吧?”

  “没错,反正我公公要是这样,那我肯定会不开心的,而且万一人家孩子有钱呢,万一是人家自己的嫁妆呢,难道还要被管着吗?”

  观众们对范先祖的儿媳充满了同情,按道理来说,就算是一个正臣,多花点钱给儿子成个婚,那也是无可厚非,又不是天天要大搞。

  “虽然有点不好意思吧,但我要是在大宋,我是绝不会想成为范先祖儿女的!”

  “唉,我也是,就是感觉有点惭愧,不知道怎么了,我们都盼着这个世间能有正臣……”

  “可当这个正臣是我们自己爸妈的时候,我们无法因为他的身份获得殊荣,甚至还要因此受到束缚的时候,我们反而会不喜欢。”

  “所以说啊,要保持清正之心是多难啊,范先祖虽然严苛了点,但他终究还是做到了,对百姓来说何止是福音?”

  “嗯,所以我还是支持范先祖!”

  一想到范先祖为此承担的一切,站在百姓的角度,观众们突然又心疼他了。

  “当年老夫说这话,着实是重了些,如今想想,次子娶亲,媳妇入门,一生只此一次,老夫却未尽人情。”

  范仲淹叹道:“老夫当年就是怕了,怕一旦孩子们甘于享乐就会迷失,怕儿媳入了官宦之家就会志得意满,生怕被人抓住把柄,牵连家人。”

  “先祖承载了难以承受之重,是吾辈楷模。”

  江逸由衷说道,他不能去指责范先祖,甚至,他也得敬重整个范家人。

  看似只是范先祖顶在前面,但其实,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受苦的,何尝不是范先祖一家?

  他外放,他的家人就算留在京师也不会好过。

  他不外放,他的家人在生活方面还是不好过。

  可即便如此,他们依然成为了范先祖幕后的支柱,没有和他唱反调,而是恪守家训,齐心协力,竭诚为民。

  这就是当年范氏一族的风骨。

  “您的儿子,最终还是同意了您的建议,足见,他们也是理解您的,还望先祖不要自责。”

  江逸宽慰道:“您亦非小气之人,实乃更多地注重着社稷民生。”

  “您对那些身处贫困的文人和下属从不吝啬,在您晚年时捐出了自己的所有积蓄,在家乡苏城购买了良田千余亩,还设立了义庄,资助族人尤其是穷苦人家。”

  “您这一生,好像从来没有为过自己。”

  江逸由衷说道,他仔细地回忆了一些范仲淹的一生:“您外放时,没有为自己发一言,没有向陛下求过情,而是坦然以赴。”

  “他在京师时,也没为自己多求一功,每逢谏言,无不是为了江山社稷,到老,亦为穷苦人家谋福祉,这样的您,怎不值得后世敬重?”

  “老夫做的,还不够多,尤其是对边民而言,老夫未能彻底稳固边境。”

  范仲淹向北而望:“诸多异族皆对大宋虎视眈眈,大宋后世,莫非真无人可力挽狂澜,护我宋民吗?”

  “有,只是没有坚定护民之君!”

  江逸毅然道:“如要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之岳飞!

  如死前大喊‘过河,过河!’的宗泽!

  如死前依然大喊‘杀贼!杀贼!’之辛弃疾!

  如‘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之文天祥等等!”

  “再如岳飞之子岳云!”

  江逸说出了一个现代人不怎么关注的人。

  要论少年英雄,岳云绝对可担得。

  “他十二岁便已从军,十六岁时,便跟随其父南征北战,每每冲锋时,必手持铁锥枪在前,勇不可挡!”

  “其他将领久攻不克的随州城,岳云第一个登上,继而收复邓随二州,从此军中皆称他为“赢官人”!”

  “他年方十六,便已成为背嵬军中最重要的将领,在抗金、伐伪齐、剿灭杨幺等各大战争中皆屡立战功,大有其父之雄姿!”

  “鹏举,你还有这样的儿子,回头一定要让我认识一下!”

  现代世界,霍去病一听赶忙冲岳爷说道。

  提起岳云,岳爷的心情却并不是太好,他怅然道:“我虽然活了下来,然云儿却凶多吉少。”

  “无妨,让江逸一并救了,再把赵构砍一顿!”

  霍去病直接了当地说道:“如此少年英雄,当来到现代与我痛饮!”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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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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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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