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台工作半天。
丁贤把《浪子心声》录好。
中午时,他在马承邦的陪同下,前往百乐夜总会赴约会。
这个年代,港澳地区的夜总会风格比较传统,普遍是中西结合,虽然吸纳了西式夜总会的流行元素,但同时保留了中式娱乐场所的装潢与服务。
在称呼上也有所区别,往往叫做中式酒楼夜总会。
这种夜总会占地广阔,基本都开设有类似大礼堂的公共大厅,提供中式宴席,适合私人家族或商业机构联欢聚会,也开设有跳舞舞池与表演舞台,作为演出现场。
因为舞台足够大,顾客足够多,所以各项演出的性质正面健康,即使儿童也可以随便欣赏。
目前港澳地区的歌手们,大部分收入来源都是走穴演出,而演出的首选地点就是各大酒楼夜总会。
甚至有些名牌夜总会,会天价签约当红歌星,长期登台驻唱,有香江之莺称号的徐晓凤,就是长期驻唱在香江的海城夜总会。
前年台岛歌星邓莉君来香江做巡回演出,选了一间铜锣湾夜总会。
澳门的娱乐场历来跟风香江,也喜欢邀请香江歌手渡海过来,给澳门顾客登台表演。
今天,丁贤到访的百乐夜总会就是这样。
百乐老板为了吸引顾客,专程从香江请来一位小有名气的歌星。
等丁贤走进夜总会的宴席大厅,在侍应生的带领下,来到风行唱片少东家林曜先所定的餐位处。
丁贤才算确定了歌星身份,确实如他猜测的一样,这位歌星正是未来风靡华人区的巨星郑绍秋。
郑绍秋陪着林曜先就坐于餐桌。
看见马承邦与丁贤到场,两人纷纷起身。
马承邦是交际老手,先行发声打招呼:“林经理,数月不见,你是风采依旧啊!”
林曜先三十多岁,与马承邦是同龄人,但马承邦是体重超过一百五十磅的大胖子,外表嘻嘻哈哈,一看就是乐天派,林曜先却身材干瘦,不苟言笑,面相略显刻薄。
丁贤对林曜先的第一印象并不好,觉得这人如果混上风行唱片公司的老板,估计也是那种整天琢磨如何压榨歌手的黑心资本家。
趁着林曜先与马承邦握手客套。
丁贤把目光转到郑绍秋身上。
今年郑绍秋只有二十六七岁,他穿着得体西服,裤腿是那种特别宽的喇叭裤,发型是那种盖住耳朵的复古中长发,这是七十年代流行的着装打扮。
丁贤主动伸出手,“你就是tvb的大明星郑先生吧?我叫丁贤,跟着马监制做事。”
“不敢当,我只是一个小演员。”
郑绍秋用双手握住丁贤,表现非常客气,姿态也摆的很低:“原来你就是贤少,不介意的话,你叫我阿秋啦。”
他从林曜先那里得知,丁贤出身名绅家庭,属于澳门的地头蛇,他来澳门演出捞钱,最怕得罪丁贤这种人,所以他拿足礼数。
丁贤听了他的开场白,附和一句:“我叫你阿秋,那你也要叫我阿贤才行!”
丁贤知道郑绍秋有一个雅称‘秋官’,但现在还没有人叫,等后年郑绍秋主演tvb武侠剧《书剑恩仇录》爆红港澳以后,‘秋官’外号才会慢慢流传开。
“OK!”
郑绍秋喜上眉头,他怕得罪地头蛇,同时也想结交地头蛇。
他见丁贤为人和气,就从餐桌上拎起红酒瓶,朝丁贤举了举,“阿贤,咱们喝一杯?”
不等丁贤有所表态。
一旁的马承邦抢先开口:“去年阿贤出了一场事故,住院住了大半年,才康复没几天,不能饮酒,见谅一下。”
郑绍秋听了,轻轻拍了下脑门,致歉说:“对对,林经理对我提到过阿贤的摔伤事故,是我唐突了,这样,我自罚一杯吧。”
他把高脚杯斟满,一饮而尽,真是海量,他67年已经出道,常常出入娱乐场所,酒量早就锻炼出来。
丁贤看着他满饮,心里对他有了一个大致评价,这位郑绍秋先生,性格绵软,识做人,不耍心机。
丁贤打算与他好好畅聊一番。
结果附近走来一位花枝招展的靓女,染了黄头发,踩着高跟鞋,哒哒冲到郑绍秋身边,兴奋的问:“靓阿哥,你是不是那个?那个……
她拿食指点点自己太阳穴,回忆了片刻,猛的一睁眼睛:“你是何书桓!对不对?哇,你不是tvb的电视明星吗,怎么来澳门了?”
郑绍秋与风行唱片签了歌手约,也与tvb签有艺员合约,去年他在tvb凭借一部琼瑶言情剧《烟雨濛濛》,积攒了一定名气,成为tvb力捧的当红小生。
这部言情剧的男主角叫做何书桓,今年tvb在深夜档重播这部戏,丁贤看了几集。
郑绍秋被靓女认出身份,笑道:“阿妹,我叫郑绍秋,不叫何书桓,我只是演过这个角色。”
黄发靓女为人奔放,一把抓住郑绍秋的胳膊,“不管你叫什么,总之是大明星,我们姐妹全是你的剧迷,能不能与我们合张影?”
说完指向隔座的一张餐台,那里坐了四五个打扮新潮的靓女。
郑绍秋敏锐觉察出来,这些靓女不像良家,他就想拒绝,但他老板林曜先却示意道:“人家热情相邀,你就去喽。”
不去的话,可能会有麻烦。
林曜先不想惹事。
郑绍秋乖乖听话,跟着黄毛靓女去了一边。
他走了以后,丁贤才有机会与林曜先说上话。
客套几句,丁贤找林曜先打听:“林经理,tvb没有涉足唱片行业吗?”通天阁小说
林曜先给他介绍:“仅仅涉足很少一部分,前年tvb成立一间子公司华星娱乐,专门给旗下艺人组织演出活动,除此之外,就没有其它业务了。”
这个演出活动,主要是演唱会或者走穴登台,专门从歌手身上撸羊毛。
华星娱乐不签歌手,也不投资包装歌手,只给歌手联系登台机会,登台收入对半分。
今天林曜先把郑绍秋领到百乐夜总会唱歌,也是在撸羊毛。
千万不要小瞧这种羊毛,油水大着呢。
澳门距离香江太近,出场费比较低,来一次不过几千块,但大华人区却不同,南洋各国去走穴一次,至少可以捧回几万块,比发唱片收入更高。
丁贤微微点头:“怪不得,阿秋是tvb艺人,唱片却在外边公司发行。”
自打丁贤进场,林曜先就在审视观察,他觉得丁贤的外形不亚于郑绍秋,关键是年纪轻,也有音乐才华,目前正在专注做音乐,比郑绍秋更合适进行包装。
但丁贤的身份是一个大难题,想把丁贤签到风行唱片去,林曜先没有把握,他就问了一句:“贤少,听马监制讲,你有兴趣在歌坛发展?”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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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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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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