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这个皮球又给我踢回来了,不过霍大叔谨慎的态度值得肯定,他们四个只是普通人,并不具备对付参妖的力量。
我想了想说:“道义上来说,参妖做出那样的事情,不值得原谅,我们的讨伐是名正言顺的,半路被收买就收兵,这实在说不过去;利害上来说,目前我们的队伍很壮大,补给充足,进山绰绰有余,另外,每干掉一只参妖,对我们来说都是巨大的补益。最后,参妖几次想害我们,其实我和它们也早就结下梁子,这不仅仅是你们村和它们之间的事情了。”
“对!”三个小伙兴奋起来,举起拳头,“进山!”
我又补充道:“按理说,人家拿这株千年人参来收买我们,我们拒绝退兵,应该硬气地扔在地上再啐上一口!可是这毕竟是千年人参……”
张歌奇说:“林大夫,你这样说可就错了,我们这是不要脸地收下好处吗?这不是张富贵的遗体吗?它们背刺自己人是不仗义,我们把张富贵的遗体带回村里,是为了让它和家人见最后一面,得到妥善安葬。”
我笑了,“你这个理由我给满分,行吧,既然是张富贵的遗体,咱们就带着它。”
我心中闪过一念,张富贵这个不久前还说过话的人居然就这样死掉了,并且装在我的包里,挺不可思议的。
就在这时,一阵喀嚓喀嚓的动静传来,把大伙都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只见小胡蹲在那副黑色铠甲边上,一脸无辜的表情,那副铠甲的胸部居然打开了,内部有一个可以嵌入一个人的人形凹槽,以及一些操纵杆似的东西。
张歌奇纳闷地问:“小胡,你是怎么打开的?”
小胡摇头,“我不知道,碰碰,就碰开了。”说着,小胡又用手指戳铠甲的腿部,但这次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张歌奇对着打开的铠甲研究一番,这果然是个像单兵装甲似的东西,它所依仗的能源究竟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楚。
我端详着说:“这看上去像是巫术和机械的结合。”
“这太朋克啦!”张歌奇说。
“什么朋克,净整些怪词儿。这东西用了这么多玄铁,我不知道参族是怎么造出来的,当然,它们活得久,可能是捡的或者缴获的,应该这和参族的整体画风不太搭。”
张歌奇跃跃欲试,“我穿上试试看能不能驾驶它。”
“别别别!”我急忙拦住他,“这个东西我们没有搞清楚来龙去脉,万一你被卡在里面出不来怎么办?”说着,我把打开的胸甲用力推回去,推到某个节点,就听见喀嚓一声,它又扣上了。
我提议大伙在这儿休息吧,虽说时间尚早,可是霍春身上旧伤未好又添新伤,要是强行上山的话,我担心他会继续受伤,再者参族现在是妥协的态度,只要我们按兵不动,它们应该就不会来骚扰,索性就在此休整半天。
霍大叔便在地上挖坑,准备起个火堆,巨大的铠甲躺在地上,再把铠甲架在外侧,用来遮风非常完美。
燃起篝火后,我们在上面支起餐具,弄点午餐肉和兵粮丸煮成粥吃,小胡被这种香喷喷的气味吸引住了,口水从嘴角流出来,我给她盛上一碗,她吃得糊了满脸,然后递出空碗,表示还要。
我拿出手巾给她擦脸,张歌奇笑道:“小胡真是太可爱了,你打一直跟着我们吗?”
小胡拉住我的胳膊,点点头。
张歌奇又对我说:“这下可好,你带个白毛萝莉回家,你爸妈怎么看?”
我给小胡盛了一碗粥,说:“这些事情下山再说吧,没准儿她看到城市的风光就不愿意去农村了呢?也许可以让潘小姐带着她,当个助理什么的,自力更生养活自己。”sttgxcl.com
“自力更生。”小胡从粥碗上抬起头,念叨着这个新词。
张歌奇乐了,“好家伙,你考虑得真够实在的,人家聪明可爱的一位狐仙,你送她去当打工人?”
我说:“狐仙的出身和打工人并不冲突,伟大导师说过,是劳动塑造了人,小胡想要融入社会,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难道狐仙的生活就是等一名书生来谈恋爱?我认为学习和工作才是生活的意义所在,小胡啊,等你有了工作,就可以挣钱买吃的,比在山里捕猎轻松得多。”
小胡似懂非懂,舔舔嘴角的粥,露出娇憨的笑容。
张歌奇说:“潘小姐要是管不住她怎么办?与其推给别人,你为啥不把她留下来,给自己当个助理呢?”
我踟蹰了一下,让普通人看着小胡确实有点不现实,我摆手道:“嗐,再说吧!对了小胡,你的法术是谁教的,你也拜狐大仙吗?”
“狐大仙?”小胡露出疑惑的神情,“是谁?”
我看她不像演戏,心中越发疑惑,她的法术的来历确实很奇怪,总不可能是“出厂自带”的吧,挡下飞木那招看上去是极为高端的结界法术,到底是谁教她的?
大家吃完,就都躺着休息了,奔波数日,今天偷闲睡个午觉还是很惬意的。
小胡拧开我的水壶喝水,我看她喝一口水,就把眉毛拧起来了,然后咂咂嘴,表情很是浮夸,我看着觉得好笑,问:“小胡,你这喝的是水还是酒啊?”
小胡一指躺在边上的张歌奇,“和张哥哥学的。”
我看向张歌奇,“你是不是把应急的烧酒喝了?”
张歌奇枕着双手懒洋洋地说:“哎?饭后小酌了一下而已,这孩子真是啥都学。”
我说:“那可不,狐狸的大脑突然升级成人类的大脑,就好像换了一台顶配的主机却什么软件也没安装,自然是什么都往脑子里面塞。”
张歌奇说:“那我教你点唐诗吧,床前明月光……”
念完一首诗,小胡不假思索地背诵出来了,张歌奇忽地坐起,笑道:“可以呀,记忆力真不赖,我再来一首,朝辞白帝彩云间……”
小胡就像吸水的海绵一样,念唐诗给她,她立即就能记住,叫人啧啧稀奇。
我心想也不要浪费人家的天赋和好学心,系统地教点实际的东西吧,诗经、楚辞、论语、百家姓、三字经这些,想来想去还是教她三字经,于是我叫她跟着我念:人之初、性本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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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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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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