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特种兵之都市枭雄 > 第十四章 赣西白豹郭奉之
  小帅的坟在赣西的长寿山朝南的山腰上,姜夏选的地方。

  “我最喜欢我家的大山,要是有一天不当特种兵了,我就回家做个猎户。”

  姜夏记得每次出任务返回的时候,小帅说的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几个月前,离开部队的姜夏捧着小帅的骨灰盒爬上这坐大山时才终于明白他对这里的依恋。

  老天爷鬼斧神工,长寿山风景秀丽,比得上国内任何一个以景色著称的旅游景点,还多了几分原始的神秘感。

  小帅的家在山脚下的村子里。

  清晨,村子里走出一个背着弓箭和刀叉的年轻人,身边跟着一只半人高的猎犬。

  此人个字不高,大概只有一米七,精干的小平头,白面无须,穿着一身牛仔服饰,完全不符合人们印象中的猎户形象。

  上山没有路,有路的地方是打不到猎物的。

  猎犬在前,年轻人跟在后面顺势而行,一看就是轻车熟路,这山不知道上了多少次。

  忽然那猎犬呜呜了两声,停住不再动。

  年轻人仔细向前看去,大买卖!几十米外,隐约看到一只黑色野猪,而且个头不小,估计有两百多斤。

  大买卖风险也大,野猪是个不可预料的东西,发起疯来比群狼还可怕。年轻人不敢大意,也不敢迟疑,轻轻拍了一下前面的猎犬,手往左边指了一下。

  一人一犬分别向左右两个方向迅速包抄过去。

  密林中,野猪发现了猎犬,一猪一犬怒目相视。

  年轻人站定于一块较为平整的山石上,搭箭拉弓,那张拓木弓有一米多长,竭尽全力拉满。

  箭矢呼啸而出,正中野猪后臀。

  被刺痛的野猪发现了身后的威胁,疯了般掉头扑过来。大概是因为太过疼痛,边跑边跳,嚎叫声很瘆人。

  年轻人迅速爬上身后的树干,转瞬就坐到了树干上,射出了第二箭。

  这一箭正中脖颈。

  野猪在地上翻滚,发出痛苦的呜呜声。

  第三箭,射在肚子上,过了几分钟,野猪停止了挣扎,彻底没有了气息。

  猎犬欢快的围着野猪跳跃,仿佛在庆祝胜利。

  的确,刚出门就有大收获,今天这山上的值。

  年轻人从树上跳下来,手伸到身后的竹篓,摸出一块干肉扔给猎犬。

  一个上午,收获颇丰,除了野猪,还打了几只野兔和一只山鸡。年轻人背着除野猪外的猎物,吹着口哨晃晃悠悠的下山去,准备吃了午饭,再带人去山上把野猪弄下来。

  走到村口,一个高大的身影正站在土路中央,背着光,看不太清楚来人的脸。

  “赣西白豹郭奉之,这个身手用在打猎上,岂不是可惜了?”

  年轻人将猎物扔在地上,“是你?姜夏?”

  姜夏点点头,轻声道:“上次你对我说想去大城市闯荡一下,还算数吗?”

  “当然算!”

  “上次没有带你走,是因为我自己心灰意冷,也不知回乡后可以做点什么,现在让你跟着我,你愿意吗?”

  “愿意,你是小帅哥的战友,还替他报了仇,就是我一辈子的恩人。”

  姜夏放下心来,轻声道:“回家去看看叔叔婶婶吧。”

  郭奉之是小帅的堂弟,叫小帅的父亲大伯。

  和大多数庄户人家不同,郭奉之从小就醉心于武术,酷爱看各类武侠小说,肚子里装着一堆大侠的故事。没事的时候就躲到山林里按照小摊上买来的“武功秘籍”练习,久而久之还真的让他练出了一些门道来。

  郭奉之的散装功夫虽然没有任何门派和套路,却异常管用。

  赣西本就是武术之乡,很多散打爱好者每年都会举办各种擂台和比赛,郭奉之少有败绩,且主要是以快狠准著称,敏捷如豹,再加上从小面色白净不长胡须,是那种怎么晒都晒不黑的类型,所以江湖人称赣西白豹。

  两人走进小帅的家,和几个月之前姜夏来的时候没有任何变化,还是两间低矮的瓦房,屋子里只有一些粗糙简单的家具,小帅的母亲正在烧火做饭。

  “叔,婶,你们看看谁来了?”郭奉之进门喊道。

  两位老人看到走进来的姜夏激动不已。

  小帅的父亲拉着他的手道:“孩子,我这些日子都想呢。上次你走了之后,我找村长看了,你给我的那些钱,不光只有小帅的赔偿金,还有你的退伍金,这个钱我们不能要……”

  姜夏听完心头一酸,“叔,你是小帅的父亲,就是我的父亲,这些钱不算什么,千万别再提这件事儿,我这次来,一是看看你们,再有一个是想带奉之到江城去发展。”

  老人一听愣了一下,而后面色缓和道:“好……好,我们这里山沟沟能有甚出息?

  这时候,一个十一二岁穿着花布衣裳的女孩走进来。

  “小晴,快来看看谁来了。”郭奉之喊道。

  女孩仰起头看了一下,原本阴雨密布的脸上露出一点笑容,“是姜夏哥哥。”

  姜夏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个绒布小熊,“这个送给你。”

  “谢谢哥哥。”

  “小晴,你去隔壁叫你大爷大娘过来。”小帅母亲道。

  女孩子抱着小熊跑出了院子。

  都是憨厚朴实的农民,郭奉之的父母听到自己的儿子可以到城里头去也是一百个赞成。

  中午两家人聚在一起吃了饭,下午姜夏和郭奉之就又上了山。

  小帅的坟前一棵杂草都没有,有鲜花,还有酒。

  郭奉之用袖筒擦了擦墓碑上的灰尘,轻声道:“这花是小晴从山上踩来的,枯萎了就换一束,从来没断过,我有时候闷了就到这里喝几口。”

  姜夏打开一瓶酒,倒了一半在地上。

  “小帅,你在那边好好的,该吃吃,该喝喝,遇到好姑娘,就好好谈个恋爱,听到没,这是命令!这边的事都交给我,咱爸,咱妈,咱妹,我养……”姜夏絮絮叨叨的说了好多好多,说着说着又想起小帅的惨死和越境杀人的场景来,头又剧烈的疼起来。怒江之屠虽然捡回来一条命,却落下了这头疼的毛病,而且夜间做恶梦的时候更甚。

  “哥,你没事吧?”

  “没事,奉之,你不打算问问我让你做什么?”

  郭奉之淡然的笑笑,“做什么都行,我们乡里人命没那么金贵。当年小帅哥征兵的时候被军队上的干部相中了,一家人都想着他是高升了,没想到就折到了外面。我没有本事当英雄,没有那么高的理想,只要不做坏事给小帅哥丢人就行。”

  两个人一直呆到半夜才下山,晚上就在郭奉之的床上挤了下。

  第二天天刚亮,郭奉之就找来了两个帮手把小帅家房子好好修葺了一下。然后姜夏去几十里外的县城买了一些新家具,雇人来回来,把屋子里也好好的整理了一下。

  离开的时候,姜夏问小晴要了一只毛笔,在衣柜最显眼的地方写上了自己的手机号,字体很大,老人家也能清楚的看到。

  “爹,娘,以后我有空就回来看你们,如果家里有什么事,或者有人欺负你们,就打这个电话给我。”

  老人听到姜夏的称呼,目瞪口呆之后不由的泪如泉涌。

  两人傍晚才离开,刚走出大山,就听到小晴的喊声:“哥哥记得回来看我们!”

  姜夏不由的回头去看这郁郁葱葱的长寿山。

  大夏有山,山中有林,林中躺着我挚爱的亲人。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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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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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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