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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爷,慢着些,你靠在我身上,别摔了。”
沈乐安把人搀扶好,往外面走的过程里,眼里是含着泪光的。
在他的认知里,阮云华三个字代表的含义有很多。
‘安禄侯’、‘天之骄子’、‘锦衣玉食’、‘富可敌国’、乃至‘光芒万丈’。
可方才与他如此相近的同桌而坐时,听着醉酒的阮云华,断断续续的跟世子说话。
说他十几岁没了父亲,阮家在世人眼里沦为鱼肉,人人都想分走一杯羹。
说他当时年少,被压榨被欺辱,不得还手,处处限制。
说他白日里在外应对老奸巨猾的人,回家要洗去疲惫,照顾时不时就发病哭闹不休的弟弟。
说有一年中秋佳节,他抱着弟弟坐在空荡荡的后院廊下,望月痛哭。
......
除去一身功名利禄,阮云华这个人此刻明明白白的摊在他面前。
这是个十几岁就自强自立,坚韧固守家业,迎着无尽艰辛险阻,带着弟弟拼出一条商海血路的人。
沈乐安之前还偶尔会感到失望,认为阮云华的名声一向是彬彬有礼,八面玲珑。
为何他接近后,看到的却不是外人口中的斯文模样。
而今晚的一顿酒,让他彻底想通了。
阮云华即便再天之骄子,也只是个普通人,有喜怒哀乐,有情绪起伏。
平日里在外面都是紧绷着神经的,一出门就变成那个处事不惊的阮侯爷。
只有在自己亲友面前时,才能短暂随心的出言无状,肆意显露情绪。
沈乐安一想到那些年,阮云华一路经受的磨难和孤寂,他心底就一阵阵的疼。
除去能为外人道的虚名后,阮云华只是个幼年丧母,少年丧父,一路拉扯弟弟长大的可怜人。
自大,嘴毒,防备心强,怀疑出现在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这些看起来是他的错处。
却是这些年混迹不见血肉的吃人场中,必备的自保底线。
沈乐安意识到这些,心底是愧疚的。
他不该因为被质疑过真心,和被反复质问是不是真心喜欢,就心底怪侯爷言语紧逼,不如虚名那般温和得体。
因为站在侯爷的立场上,只有一遍遍的质问和探究,才能防止有心接近的人,突然对他出手加害。
这是这些年混迹官场的经验使然,也是下意识的防备,步步谨小慎微,才能保全阮家到今日。通天阁小说
阮云华不轻易相信任何人,因为这是自保的本能。
对于一个突然蹦出来说爱慕他三年的人,他第一反应不是得意自满。
而是要探究因何爱慕,怎样的爱慕,爱慕得目的是什么。
探究清楚这些,他才能知道该如何应对这种爱慕。
但这个探究过程需要时间,便正是沈乐安感到难过的这段日子。
这些天以来。
沈乐安觉得自己满心欢喜接近爱慕的人,却时不时被质疑,被忽视,心头无尽失落。
直到此刻才明白,阮云华没有针对他,没有厌恶他,只是在习惯性探究他得目的,是否为真心。
而这些都需要时间认证。
......
厢房的大门敞开着,沈乐安一路把人扶到床上。
“侯爷,慢点儿,你先躺下。”
阮云华已经神志不清了,目光呆滞的半眯着眼,不时看看床边走动的身影。
“沈.....沈乐安?”
“是我,我在。”
沈乐安刚把门关好,从门边端了一盆水来,里面泡着干净的帕子。
他得帮人擦擦手和脸,这样能睡的舒服些。
阮云华似乎有片刻清醒,他抬头揉了揉眉心,说:“唔,你怎么还不去睡觉,不用管我。”
“给侯爷擦擦脸,我就走了。”
沈乐安看着躺着的人无意识踢脚的动作,才发现他忘了给人脱鞋。
于是走到床脚,很自然的弯腰帮人拽下靴子。
鞋靴都是吃饭之前沐浴的时候新换的,鞋底干净无泥。
阮云华即便是喝多了,也能察觉到这样有些失礼,他支着胳膊撑起上半身,看床尾的人。
“不,你不必管我,去休息吧,喊个小厮过来就行了。”
“......”
沈乐安有些尴尬。
是啊,这些事都可以喊小厮来做,可他却像是得了个理由,趁人醉酒了,就想留下亲力亲为,亲手照顾。
阮云华支起胳膊没多久,就又躺了下去,脑子昏昏沉沉的,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他说:“......随你吧,我要睡了。”
沈乐安松了口气,又回来床头位置,只坐了一点点床沿,伸手拧了帕子,开始给人擦脸。
平日里都只敢偷偷看着的一张脸,现在就在他掌下。
眉眼俊秀,气宇轩昂,剑眉下是紧闭着的眼睛,睫毛黑长直,服帖的垂在眼睑下。
挺拔的鼻,饱满的唇,就连下颌的线条弧度都极尽优美。
这是他喜欢了三年的人,看着真人比画作生动多了。
沈乐安拿着帕子,仔仔细细把一张脸擦干净,动作轻柔至极,生怕打扰了睡梦中的人。
擦完了脸,他犹豫一瞬才放下帕子,伸手帮人解开腰间的衣带。
外袍厚重,穿着睡觉是不舒服的。
沈乐安脸颊微红,像是偷香窃玉的小贼,手脚动作都很轻,站在床边往人腰间摸索。
很快一条腰带就扯了下来。
紧跟着,他又把外袍从两只胳膊上褪出来,只是到了这一步,有些小坎坷。
因为阮云华是平躺着,要把背后压着的外袍拽出来,沈乐安不敢用力。
如果用猛力,势必会把人惊醒,但力气小些,又拽不动。
阮云华身材并不纤瘦,甚至是有些高壮的,骨架也大,体重不轻。
这样的体重压着一件厚重的长衫外袍,想拿出来,就得让人翻身,或者稍稍起身一些。
于是,沈乐安没有思索太久,他弯下腰,用拥抱的姿势,单手绕到睡着的人后颈处,把人的上半身稍稍抬起一些。
这个过程里,温热的呼吸就吹拂在他脖颈处,引得他面色滚烫,另一只手快速把外袍从后背处往下拽了些。
似乎是平整的衣袍突然硌在腰部,阮云华不适的皱眉,似有苏醒迹象。
沈乐安慌了,连忙把揽在人后颈的胳膊收回来。
又单手推着平躺的人腰侧,准备把被压着的衣裳彻底拽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他推在人腰侧的手腕,突然被攥住了!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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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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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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