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妖孽小书生 > 第110章 《红楼梦》大卖
  午后的阳光,炙烤着大地。

  吃过午饭,沈轩准备去小睡一会儿。

  昨天晚上在县城的怡红院,搞得半宿没有休息,沈轩着实有些乏困。

  刚躺下,听到丈母娘在外面叫他。

  “沈轩,你们睡了?”

  岳小萍一个激灵坐起来,她现在都习惯了,只要沈轩在家,哪怕是中午小睡,她也要陪他睡一会儿。

  躺在他身边,枕着他的胳膊,心里就很踏实。

  “娘,没有睡。”

  岳小萍拉起沈轩,说道:“娘叫你。”

  沈轩揉着眼睛起来,开门让丈母娘进来,给她倒了水,问道:“娘,还有事?”

  “别再借银子了。”

  “不是我小气,而是你我都明知道,哥他借一百两银子根本没有大事,就是为了花我的银子。”

  “这是在坑他。”

  “以后他的银子会挥霍一空,要是他再来,您老就帮我挡一下,我可给他找个活,让他用自己的双手挣钱子。”

  “要让他明白,银钱来之不易,这样他们的日子才能过好起来。”

  沈轩说的这些话,那绝对是心里话。

  不管在什么时候,只有花自己挣的钱,才知道银子怎么花。

  “好女婿,娘知道了。”

  岳张氏就是为这件事来的,上午时候,她向着儿子说话,现在缓过神来,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有多么的过分。

  不怪女儿。

  不怪沈轩。

  就算是孙子要读书,给先生交银子,两个娃娃最多只要三百个铜板。

  半两银子都用不了。

  “洪涛他是被银子迷了心窍。”

  “以后他要是再来借银子,我肯定不会再管。”

  岳小萍过来,站在老娘面前,她说道:“相公说的对,哥他就是想躺平,一定是嫂子怂恿他来的。”

  “娘子,别再说了!娘,你也不用解释了,一百两银子不算啥。”沈轩笑道。

  这时,门外又传来李重九怀疑人生的颤抖声音。

  “老爷,洛霞书院的常星寿求见。”

  这……

  沈轩迅速抖擞精神,大步出门,对李重九说:“我真是服你了,都说了常老他们来,你不用通报,直接请进来就行!”

  “哼,我是门房,老实拿钱,本分做事,要是老爷相不中我,可以把我开除。”李重九嘀嘀咕咕,而且他的声音还很大。

  沈轩一脸黑线,说道:“以后别叫我老爷,你才是老爷。”

  “我不是老爷,我是老爷爷。”李重九说。

  这个老家伙,真能把沈轩气死。

  还有坐在树上的栾城,和李重九一样,都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嘘!”

  栾城见沈轩看他,他还故作潇洒的吹了一声口哨。

  “下来。”

  “自从你来我家,树都被你霸占了,鸡都不敢上树。”

  栾城怀中抱剑,抬手将一绺长发捏于指间,说道:“我是高手。”

  高手就得上树吗?

  “下来教我武功。”

  “等我也变成高手,就不用你们保护了。”

  栾里哼了一声,说道:“你都二十岁出头了,早过了练武的好年纪,要想成高手,下辈子吧!”

  这时常老走进了后院。

  沈轩也便不再搭理栾城,看栾城的样子,同样也是懒得搭理他。

  “常老,大中午的你咋过来了,多热啊!”沈轩赶紧去扶常星寿。

  其实,沈轩并不佩服知县吴忠,官场中的人没几个清明正直的,不过就是彼此利用罢了。

  但是常星寿不同。

  常星寿是个有学问的老人,智慧装满他的脑袋。

  与常星寿聊天,很多时候都能让沈轩醍醐灌顶,人生的道理是活出来的,有些人善于总结,但更多的都是浑浑噩噩。

  “我这身体棒着呢,天气热也不怕。”常星寿笑道。

  他与沈轩之间,可以说是真正的莫逆之交。

  沈轩佩服他,他也欣赏沈轩。www.sttgxcl.com

  这就是读书人之间的惺惺相惜。

  沈轩觉得,常老大中午过来,一定有急事,就赶紧把他请到屋内。

  不是客堂,而且沈轩的卧房。

  这也足以说明,沈轩对常星寿真的是佩服,可以为师之人,不用拘礼。

  岳张氏已经出去了,岳小萍帮常星寿端来切好的西瓜,又问道:“常老,你吃饭了吗?”

  “吃过了。”常星寿回答。

  岳小萍自从搬进大宅子,她也开始变得落落大方,举止言谈之间已经摒弃了之前小家女子的羞怯。

  “那您老与沈轩先坐着,我去弄几个小菜,你们边喝边聊。”

  知道沈轩与常星寿在一起,喝酒聊天能助兴。

  “那就麻烦啦。”常星寿没有拒绝,只是简单的客气了一下。

  岳小萍退了出去。

  “常老,你这大中午的过来,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吧。”沈轩大抵猜测,应该是有事。

  常星寿从袖中取出一封书信,交给沈轩,然后说道:“这是三公主给你的回信,老夫现在都快成了你们的信差了。”

  三公主终于回信了。

  沈轩细细算来,距离上次给卫思君回信,到今天足有二十多天。

  以为她不会再回信了。

  赶紧打开。

  “沈公子安好,未及时回公子之信,还望公子见谅……公子所写之《红楼梦》,虽只有三章,但在京城已经掀起轩然大波,大家都争相抢书,只是誊写过于缓慢,供不应求……”

  卫朝没有印刷术。

  人工誊写当然慢了许多。

  沈轩觉得,自己应该改进一下印刷术,这样才能让自己的书有更多的人看到。

  “……上次公子所说之事,我与二姐已经商议过了,我们打算在京城开一家店,专门卖你生产的沐浴露等产品!对了,公子所生产的沐浴露,还有洗发露,在宫内很受欢迎,望公子回信时能一并送来产品。”

  看到最后,一张银票就掉了出来。

  一千二百两银子。

  那是沈轩所写之书,在京城售卖赚到的银子。

  卫思君在信中最后又补充了几句话。

  “公子之书,不知进如何,望请连同书信一并寄来。”

  落款思君。

  这时,常老咳嗽一声,提醒沈轩。

  岳小萍端着菜进来了。

  搞得常星寿有点尴尬,人家是沈轩的娘子,自己却帮沈轩与三公主暗通书信。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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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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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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