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绕路 > 第四十七章 父母旧事1
  迟愈回到家,将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手中捏着围巾细细摩挲,笑容甜蜜。

  昨晚几乎一夜没睡,早上她很早就起床了。那时大家都睡着,迟愈就坐在书桌前写了辞别便签,怕余暖觉得自己被冷落又要吃醋,还是准备写两份。

  给余暖的刚写了两个字,她就听见床上传来被子摩擦的声音,床上的人似乎是醒了。

  迟愈停笔回头,看余暖闭着眼睛伸手在身旁摸索,没摸到,开始哼唧:“……人呢?”

  迟愈走过去,俯身看她,而后将唇贴在她耳边,用气音说:“暖暖,我先走了。谢谢你的收留,还有……新年快乐。”算了,还是当面告别比较有诚意。

  余暖似乎觉得耳朵痒,皱着眉头挠了几下,眼睛努力睁开一条缝:“唔……这么早?”

  声音含糊,彷佛下一秒又要睡去。

  砸吧了下嘴,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用食指指着窗台。

  迟愈不解:“要什么?”

  窗台上堆着余暖今天要穿的衣服,还有昨晚借给迟愈的围巾。

  余暖摊手半天也没得到想要的东西,语气变得烦躁:“白、白色”

  迟愈将唯一白色物品递给她,余暖闭着眼,拉了拉迟愈的衣摆示意她坐在床边。等迟愈坐下后,她就拿着围巾往上摸,温热的手贴着迟愈的脖子上下摩挲,确认后,就努力将围巾圈在迟愈脖子上,全程闭眼,嘴里嘟囔:“冷,注意安全。”

  整理好后,余暖突然双手圈住迟愈的脖子,艰难地坐起身给了迟愈一个大大的拥抱。

  在迟愈经过惊愕后,回抱她的手还没搭上腰间,她就像被抽了魂似地,软绵绵地重新倒进被窝里,往旁边一滚,把脑袋使劲往被子里扎。

  迟愈回神,笑:“再见。”

  余暖背对她侧躺着,闻言敷衍地贴着被子摆手,摆着摆着,就没动静了。

  迟愈看了许久,走过去将她露在外面的手放进被子里,注视着,而后慢慢退出了房间……

  家里仍然一个人也没有,但迟愈却觉得一个人呆着也没什么不好。情感有了其他寄托之处,生活中的苦闷欢乐有人分担。

  时间流逝,转眼间年节将过,迟家在这时才开始热闹。

  早饭过后迟愈放下碗筷,借口自己要回房间学习,略过热情挽留她的姨妈一家,无视张月芳不满的眼神,在舅舅的善意调侃声中躲进了房间。

  几人眼睁睁地看她上楼,空气一时安静。

  一个瘦小的中年男人坐在最边上,眼神浑浊,一副刻薄的样子。面上却挤出了一个笑:“我们都是亲戚不介意。但妹夫,你们也不要只忙着生意。阿愈也这么大了,过不了几年就得嫁人了。不多管教…咳咳…提点一下,以后可是要被婆家说闲话的。”

  说完以后,看见桌上几人皆是冷冷地看着自己,尤其是张月芳,那眼神恨不得咬下他的肉来!

  钱礼身体瑟缩了一下,但触及到自己老婆祈求的目光,他又有了底气,扬起下巴:“我这个人说话直,你们也知道。再说,我还是阿愈的姨夫呢。怎么可能害她?毕竟以前阿愈也在我跟前养了那么些年,和大福一起长大,两个孩子打闹,我也从来没有偏袒谁。”

  钱礼意有所指,加上自己姐姐哀求的目光,张月芳捏紧拳头勉强忍下:人情债难还,特别是欠了小人的人情债!更难两清。

  张崇知不惯着,“砰”的一声摔下碗,忽的站起来,惹得大姐张朝华浑身一抖:“阿弟,不吃了?”声音透着小心。

  张崇知晓得大姐懦弱的性格,眼风都没给一个,只是盯着钱礼,讥讽道:“大清早听你说话还真是倒胃口!这么大桌人,主人都没说话呢,就你长嘴了?叽叽歪歪的,真想抽你!”

  张崇知长得人高马大,从小就是个混世魔王,钱礼看他挥拳,害怕地往后缩,恼羞成怒地吼:“张崇知!我可是你姐夫!”

  张崇知反手把要起身拉他的大姐按在椅子上,语气嚣张:“嚷嚷什么?要不是你占了这个名分,就你这样的,老子一拳打十个!”

  钱礼面色涨红,不断颤动的食指指着他:“你!……”

  坐在旁边安静吃饭的钱福见父亲吃亏,嗫嚅着阻拦:“小舅,你不要这样……”

  张崇知瞥了他一眼,恍然大悟:“哦,我还忘了你了。”

  张崇知不好对孩子做什么,但十分好意思对这个臭不要脸的老子做点什么,继续训斥:“钱礼!你连父亲都做得不咋滴,姨夫就能做好了?”m.sttgxcl.com

  “你有那个闲心就多操心操心钱福,二十来岁的人了,还蹲家里啃老,你也不知道害臊!看你这样子,也不是个长命的。万一哪天你死了,我侄子身无长技可怎么活?”

  “都是我外甥,阿愈从小到大都聪明,阿福倒是半点没遗传到我们家的基因。”

  钱福啃着包子,没听懂意思,见舅舅看着他说最后一句话,下意识讨好性地笑了笑。

  一副憨批样儿,让张崇知头疼眼睛也疼。

  钱礼见迟觉珉两夫妻袖手旁观,自觉脸上无光,冲无措的妻子吼了一声:“你看你养大的弟妹!就是这么尊重我的!”

  张朝华眼睛通红,最终制止了这场闹剧。

  楼下的吵闹声即使房门也关不住,迟愈不想掺和他们上一辈的恩恩怨怨,从来都不管。每次一聚到一起,都因为各种原因闹一通,实在没什么花样儿。

  偏偏,无法割舍。

  迟愈双手交叠枕在脑后,想起姨妈为自己说过的关于父母的事情。

  迟愈父母两个都是亲缘淡薄还命苦的人,好像是上辈子孽造多了的报应。

  迟觉珉是个连父母都不知道是谁的孤儿,小时候被一个捡垃圾的孤寡婆子在垃圾站旁的纸壳子里捡到,一岁多的孩子像只猫似地,病歪歪的,似乎下一秒就要挂掉。但喂了几天米汤,硬是活下来了。

  老婆子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到了七八岁就一命归西了,他在山村里靠挖野菜捡垃圾,磕磕碰碰地长到十三四岁。后来国家组织边远地区扫盲活动,作为义务教育的漏网之鱼,野人似的他背着一背篼红薯被送进了学校。

  这时迟觉珉才见识了读书的好处,不用忍饥挨饿,一日三餐,有衣服鞋子穿,还有床睡。而这一切的代价只是需要好好学习。

  迟觉珉那么大个人,字都不认识,只好安排进一溜儿萝卜头的一年级从头开始学。他也不会害臊,乖乖地拿着不足手指长的铅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数学老师是个到大山支教的老教授,意外发现迟觉珉对于数字格外敏感,对讲过的知识不仅能举一反三,还能找出知识内在的联系。

  老教授死缠烂打、威逼利诱的让迟觉珉跟他学,迟觉珉抱着饭碗满脸警惕,看见老头儿来了就跑。

  后来老爷子找到了症结所在,在一个晴朗的午后,班上的泼猴儿们上学校后山玩去了。迟觉珉拿着一支铅笔规规矩矩坐在连腿都伸不直的狭小课桌旁写字。

  老爷子背着手走过去看,本想夸他用心。发现笔画多的字,他写得格外大,一笔一划的,占了半个本子。似乎觉得太浪费纸张,大字空白处周围又写着小字,花里胡哨的,就像在作法的符咒一样。

  老爷子看着他屏气凝神写出狗爬似地字:……

  砸吧了嘴,换了个夸法:“你跟着我肯定能好学好数理化。”

  字认得就行,写就算了。字丑得还不如那些小学生!

  迟觉珉不为所动:只要不在饭点找他,他就不会躲着。只会忽视。

  老教授语重心长:“跟我学,学好了,就能赚钱。”

  迟觉珉表情严肃地画着下一个字,假装没听见。

  他对钱没什么概念,以前捡了垃圾或是去帮人干苦力,人家都是直接拿东西给他或者管饭什么的。

  “有了钱,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车子、房子、名声地位,你都可以得到。”山村人势力也纯朴,这些东西有了,就是村中值得羡慕的人家。

  迟觉珉听到“吃”抬了头,眼睛明显一亮:“当真?”少年因为长期缺少营养所以瘦小,发育也迟缓,声音还很稚嫩。

  在他耳中,只听进去了“吃”,其他都被消音处理掉了。

  老教授眼角抽搐:……

  “嗯。”看他好不容易理他,老教授很无奈地回应。

  “肉呢?”

  “可以!钱可以买到很多吃的,等你学好了,去了城市里,你还可以吃……”老教授细数着他尝过的美食,但他早年沉迷学术研究,知道的也不多。但这些东西足够忽悠迟•乡巴佬•觉珉了。

  迟觉珉面无表情地咽了无数次口水,语气中有点点勉强:“那我跟你学。”

  “……”

  老教授紧紧揪着衣服,痛心疾首:那么伟大而浩瀚的数理化世界,居然比不过一顿肉?!

  老教授不负恩师之名。让少年有了名字,要不是家人不同意,他都想直接认他做孙子。将毕生所学尽数传授,而这个少年也足够聪明,四年后,清大的少年班迎来了一个山窝出来的凤凰。

  至于迟愈的母亲张月芳少年时光堪称传奇,从小就可以看出是个狼人。

  比狠还多一点!

  她出生在一个不仅贫困还重男轻女的乡村家庭。

  张月芳的母亲生了第三个孩子就死了,父亲认为女孩子嫁人前就该在家帮忙做活,等到了嫁人的年纪,换取一份彩礼才算报了点父母的养育之恩,日后扶持弟弟,也就尽了为人子女的责任。

  到了读书的年纪,村长来劝过无数次都被骂回去了。她爹大咧咧地吼:“个女娃儿读书有屁用!改命?以后找个好男人嫁了才是改命!”

  “莫得钱,莫得钱,读屁的书!有钱老子都不得让她读!她在屋头好歹算个劳力,喂猪挖地煮饭,哪个事不要人做?滚滚滚,不去!”

  张朝华是个标准的农家姑娘,做活的好手,人也孝顺,父母说什么,她也听什么。张月芳可不一样,村里面出了名的霸王花,那堆调皮捣蛋的男娃惹了她,一动手准能哭一片。别人家人找上门要说法,她爹当即转身给一耳光,连打带骂。张月芳当时认了怂,背地里肯定要把那几个告状的家伙收拾到不该告状才算完!

  她不是个忍气吞声的性子。

  知道读书是什么以后,找到一次上山砍柴的机会,她打定主意要去看看读书到底是什么样的。张朝华不敢跟着去,也不拦着,只说早去早回,不要被爹发现。

  张月芳偷摸跑到学校,遇到了下乡当教师的单纯大学生,从大学生嘴里知道外面世界的美好。

  原来就算贫困如她也可以不用一辈子捆扎地里,脸朝黄土背朝天;原来改变命运不只靠嫁人,自己也能有力量去改变……

  从此以后,张月芳就吵着闹着要去学校,爹不许,就自己偷偷去学。后来大学生用政府规定糊弄他家,张月芳才能正式去读书。

  张朝华哭着嫁人了,十九岁的年纪,成了一个二十八九岁的男人的妻子,不能有半点反抗。

  张月芳渐渐长大,读书也开始要学费,她姐姐偷偷补贴,她到镇上读书时也去帮学校食堂做帮工,放假时不回家到买衣服的地方当店员。她人长得好,嘴巴甜,店长见她做得好就让她当长期工。赚了钱,她就去卖书,继续学习,发誓要到大城里去。

  工作学习两不耽误,全靠挤压休息的时间,她人很瘦,精神倒很好,双目烁烁透露出精光。

  她平时穷,吃不好,穿不好。许多男生见她漂亮就讨好她,被拒绝后,就调戏侮辱她。张月芳见老师压不住,就自己动手把他们堵在学校后巷口一个个抽!

  她是女生,拼不过男生。但她人狠,对自己狠,对别人更狠。打架用命去拼,就算自己受伤也不让别人好过。女生看不起她、挤兑她,张月芳听她们瞎比比就像放屁一样,从来不管。要是说话过分了,照打不误。

  很快,张月芳在他们那个中学依靠“校霸”的名声让学生们闻风丧胆,偏偏那些大人都觉得她是个好孩子。

  可见她有多会装!

  等她十八岁,父亲给她订了门亲事,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回家,到学校替她退了学,将她积攒下来上大学的费用尽数收缴。用绳子绑住锁在家里,一定要把她身上那股桀骜劲儿给打散。

  张月芳被捆住也不妨碍她骂人,她爹揍她,她就咬她爹。被打得满脸是血,她都咬牙不哭,张朝华倒是心疼得哭得泣不成声。

  张月芳从小被她姐带大,姐姐更像一个合格的母亲,张朝华见妹妹如此固执,终于做下决定:她要放张月芳离开!去城里!

  那时钱礼对她姐很好,即使结婚几年都没孩子,他还是很欢喜张朝华。听了妻子的祈求,他便给钱让小姨子离开,暂时不要回家。

  放走张月芳的那天晚上,两姊妹在山脚下执手说了些话,基本都是张朝华带着哭腔的细细嘱咐。从小被张月芳捶到大的张崇知替她们放风,见二姐要走,他一个十三四岁正要面子的男生红着眼,把自己从爹那里偷来的钱递给他姐,哭唧唧的说:“二姐,虽然你很讨人厌,但你还是我二姐,你、你别死外面了啊!”

  三姐弟就这样分别了。

  后来,张月芳漂泊到了京市,因为没了学籍,她不能读书。只能到餐馆里打工,以此为契机,邂逅了她命中的冤种……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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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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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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