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村,傅砚名扛着野猪回到肖村,将野猪交给肖天母亲后就没再管了,只说到时候给他留些猪肉,他需要用,剩下的野猪肉她们怎么处理都行。

  跟肖天说了声他有些事需要出去一下,中午不用管他后,他转身出了肖家大门。

  现在已经临近中午,他得去镇上供销社买些东西,明天好去宋家拜访。

  想起宋樱在山上说的话,他的步伐迈得更快了一些。

  从肖村到镇上,正常人徒步需要走一个小时,到县城需要两个多小时,不过傅砚名在部队常年锻炼,走路带风,走到镇上也就花了三十多分钟。

  到了镇上,傅砚名径直朝着供销社走去。

  六十年代的供销社与镇上的房子没什么区别,只是面积稍微大了一些。正值中午,供销社里没什么人,傅砚名一进门,立刻吸引了大家伙的注意。在小镇上,部队的人本来就不常见,再加上傅砚名长得比较俊,十分显眼。

  傅砚名忽视了周围人的目光,走到柜台前,买了些红色布匹,还有一双女士皮鞋,又买了一些饼干和糖果。

  本来大家还准备上前聊两句,一看傅砚名这套装备,大多明白他估计是在买新婚用品,都歇了心思,但还是客客气气地将人送走。

  另一边,宋樱先将猪肝用水清洗干净,切成厚片,再往盆里接满水,放入刚刚切好的猪肝,浸泡去除猪肝中的血水。

  之后宋樱回了自己屋子,从空间中拿出一些做爆炒猪肝需要使用的材料:白糖、淀粉以及白胡椒粉,用牛皮纸包上,装作是自己以前收集的。

  厨房中宋母和宋大娘一个正在切肉,一个正在洗土豆。见到宋樱手里的东西,没人在意,这要归功于宋樱原身,原来的宋樱就喜欢收集一些小东西,比如山上的菊花、薄荷等。

  趁着猪肝还没泡好,宋樱从柜子里拿出几瓣大蒜,扒皮,切成蒜末,再去菜地里摘了几根青辣椒洗净。

  之后站在一边看宋母做土豆炖猪肉,虽然这个年代调味的材料稀缺,但不得不承认宋母有一把好手艺,之见宋母将提前切好的葱、姜、蒜下锅爆香,之后再将切好的猪肉下锅,等猪肉变色后下入土豆,加水炖煮,宋樱站在一边都能闻到肉的香气。

  等时间差不多了,宋樱将猪肝捞出,再用清水过一遍,将猪肝放入盆中,之后加入半勺盐、一勺淀粉、一勺酱油、一勺醋、半勺白胡椒、再加入蒜末、花椒、白糖搅拌均匀。

  等宋母将土豆炖猪肉从锅里盛出后,在锅里放入适量的猪油,下入已经腌入味的猪肝,大火爆炒,直至猪肝表面刚刚开始发白后盛出。

  再将长长的青辣椒放入锅内,煸出香味后倒入之前的猪肝,快速翻炒几下,盛出锅。

  辣椒的香味,加上猪肝的清香很快便将宋家人引了过来,围着宋樱团团转。

  宋二哥宋维乾:“小妹,这猪肝好香啊。”

  宋父:“确实挺香,我记得上次吃得猪肝好像一股腥味,咋小樱你做的那么香呢。”

  就连平时一直板着脸的宋大伯都连连点头。

  宋奶见这一家子这么没出息,好笑道:“行了,先把菜盛上桌。”

  宋樱将猪肝端上桌,才回答之前宋父的问题:“我先将猪肝中的血水浸出才开始爆炒,而且加入了白胡椒去腥,白糖提味,淀粉提口感,大家快常常味道是不是比以前吃得好吃多了。”

  宋家人闻言急忙伸出筷子去夹猪肝,宋爷将猪肝放在嘴里,猪肝嫩滑可口,辣椒的香味刺激着味蕾,点着头从柜子里拿出珍藏的老酒,这么好的下酒菜可不得陪着小酒才惬意。

  宋父见宋爷自己抿起了小酒,连忙去厨房拿了两个杯子递给宋爷,看看宋爷。

  宋父:一个人喝酒有什么意思,儿子陪你喝才爽。

  宋爷:每次都这样,自己有钱还要蹭他的酒喝,他也就一丁点,还得分两个儿子一些,他容易吗?

  宋奶今日开心也没去管他们爷仨,只让大家放开肚皮吃。

  饭毕,一家人坐在一起,宋奶问起了宋父今天去肖村的战果如何。

  “老二,让你去肖村打听的事怎么样?”

  宋父一听,有点激动:“今天我去肖村,先在村里问了几个人对那小子的观感,后来又去找了那小子战友的家,那小子正好不在家,就问了那家人的妇人,那妇人说那人不错,是他儿子的领导,在吉春市部队从军,以前他家困难时,还经常给她家寄东西。听他儿子说,那小子今年二十五岁,一直在部队,因为部队太忙,一直没谈对象,也没结婚。”

  宋奶闻言,思量了片刻:“部队是忙,你看维达去部队这几年一直没回家,这些都能理解,听你的意思他在部队官职不小,这以后樱儿嫁过去受委屈了我们也没办法给她撑腰呀。”

  宋母也道:“是呀,樱儿如果嫁给他,怕是也要跟他去随军,吉春离我们这边这么远,想见樱儿一面就难了。”

  宋母虽然也希望女儿能嫁给心爱的人,但如果女儿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她也不乐意呀。

  宋樱看着宋奶和宋母的担忧,连忙道:“奶,以后你们要是想我了,可以去部队看我呀,我想你们就坐车回来,再说,这事八字还没一撇呢,人家也不一定看得上我,我就想试试嘛,不想以后后悔。”

  宋父不乐意了:“我家樱儿那么好,他有什么不乐意的,他当兵,你哥现在也在部队当兵,再说你也是高中毕业,有什么配不上他的。”

  是的,宋樱原身是高中毕业,不过这个时候工厂招工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之前招工的时候宋樱刚好摔晕了,错过了招工考试,后来宋樱就穿过来了。

  宋樱摇了摇宋父的胳膊,看着宋奶和宋母撒娇:“奶奶、爹、娘,就试一次嘛,如果他不答应,我就再也不提这件事了。”

  一直没开口的宋爷道:“明天去找媒人去探探他的口风,如果人家愿意就听樱儿的,如果不乐意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在宋家宋爷一般不发话,但只要他开口,家里没人敢反对,这次也是。

  宋樱立马放弃他爸的胳膊,转去找宋爷。

  宋父内心os:这还是我那贴心的女儿嘛,真是小没良心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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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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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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