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经理知道林意是跟着胖子一起进来的,所以对林意的话也相当重视,立马叫了两个女孩跟着过去,等会把她搀扶到休息室里休息。
可就离开这么一会,就发现两个男人拉着女孩往外走,林意见状,连忙呵斥道:“你在干什么?”
两个男人也是喝大了,看到林意也是理直气壮,“这女的酒没喝完就跑了,我不得把她带回去一起喝,没你的事,闪开。”
林意闪身挡在两人面前,“差不多得了,人家都喝醉了,你还要怎样?现在是法治社会,你们就这样拉人家,是犯了法知道吗?”
两人一听到犯了法,也是笑了,“犯哪门子法,我掏钱买酒,她陪我喝酒,这不是天经地义?”
经理是个圆滑人,连忙出来打圆场,“这兄弟是跟赵总一起来的,就在你们隔壁的包厢,您也给我点面子,我在给你们安排两个陪着喝。”
两人一听到赵总,又见到这个女生的确是喝不下了,便摆了摆手,“那就给赵总一个面子,这不是有两个人吗,让她们跟我走吧。”
两个女孩倒是殷勤,她们一开始是不愿意来的,毕竟扶着一个烂醉如泥的女生,身上必不可免的会染上酒味,这样等会还怎么工作啊。
但经理却说的很明白,谁先来,等会就先给谁安排。
她们在这工作的,为的就是赚钱,这套衣服上有酒味,等会换套就行了,只要能先安排,那今晚就能赚到不少钱。
可真是没想到,自己居然能跟着这两位金主,他们今天光买酒都花了好几万了,按照两成的提成,今晚说不定还能捞个万把块呢。
于是高高兴兴的跟着两人走了。
经理看向林意,“朋友,你搭把手,咱们把她抬过去。”
这种烂醉如泥的女生,身体都软透了,抬反而会更累,林意直接抱了起来,“前面带路吧。”
经理一看,倒是开心,他之所以选择抬,而不是抱,就是为了防止衣服被沾上酒味,自己还得工作呢,衣服沾上酒味这可就难办了。
很快经理就带着林意来到一个休息区,看样子像是员工宿舍,虽不整洁,但还算是干净,林意把女人放到床上,又找来枕头给她垫着头,以保证她的头是侧着的。
然后就没有多管。
出了宿舍,林意浑身都已是酒味,他不想在这种地方多待,于是找到经理,“等会你跟胖子说,说我吐的满身都是,已经先搭车回家了,回头在找他聚。”
经理连连点头,“好的,我一定把话带给赵总。”
出了KTV,林意没有搭车,这里离家跑步的话也就二十分钟的路程,自己正好跑回去,也能醒醒酒。
感受着冷空气的包裹,林意也清醒了许多,社会果然和部队差别太多,人为了钱,真是可以舍弃太多。
回到家,洗澡睡觉,第二天直到中午才醒。
父母都在单位食堂吃饭,中午一般也没留饭,林意也不想在家吃,便收拾出门,准备提前去步行街转悠一圈,看看哪家的饭菜好吃,先侦察一下再说,毕竟晚上还要陪庞蓓蓓来这里逛,不准备充足可不行。
县城的步行街就这一条大的,到了晚上,各种摊贩多的不行,套圈的,打气球的,画画的,卖小吃的也很多,烤猪蹄,臭豆腐,鸡腿鸭腿,琳琅满目。
但请人家吃饭,这种小摊就不行了,虽然林意更喜欢吃路边摊,便宜又丰富,但物质上的尊重往往更能体现出尊重,所以必须得安排餐厅吃。
走着走着,林意看到一家西餐厅,看样子应该是很不错,刚想走进去看看价格,就被一只手给拽住了。
林意转身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有些诧异,“同志,请问有什么事?”
女生听到同志两个字,很明显愣了一下,随后说道:“谢谢你昨天帮我,为了补偿你,我请你吃个饭。”
林意这才认出眼前这个女孩,是昨晚喝的烂醉如泥的女生,这化完妆浓妆淡抹的,比起现在眉清目秀的样子,简直是天差地别。
林意其实不是很愿意和这种女生产生联系的,但看着她这个眉清目秀的样子,实在很难和昨晚那个浓妆艳抹的女生联想在一起,林意也想了解一下,便点头道:“那行吧。”
女生指了指这家西餐厅,“咱们就在这里吃吧。”
林意连连摆手,“不用,这家一看就不便宜,旁边有家米粉店,过去吃碗米粉,弄点炸串,不比这个好吃。”
女生听到这话,笑了起来,“没想到你还是个会过日子的人,我听领班说,你可是赵总的朋友,但我感觉你和他这种人应该是玩不到一起的。”
林意点点头,“我和他是高中同学,那时候铁到穿一条裤子,可现在关系淡了,他的这种生活方式,很明显是我所触碰不到的了。”
女生倒是瞥了下嘴,“他每天这样花天酒地,家里又有多少钱供他花销呢,看着吧,这种人,要不了十年就能把家败完,到时候活的比我们还惨。”
林意倒是好奇,“你年纪也不大啊,为啥说话这么老成,再说,你就不怕我跟胖子告密,你在背后说他坏话。”
女生冷笑了声,“在社会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啥没见过,告密又算得了什么,县城混不下去了,就去省城混,还怕没地方工作嘛。而且,我能看出来,你不会告密的,你不是这种人。”
林意听到这话,笑了声,“你光靠眼睛看就能看透一个人了?这么厉害?”
女生却认真的说道:“是直觉,你给我带来了很充足的安全感,其实早上睡醒的时候,我几乎就已经记不起你的脸了,可一来到你身边,那种熟悉的安全感一回来,我就知道是你。”
林意是相信直觉这个的东西的,在战场上,很多电子仪器不灵的时候,除了靠经验外,就是靠直觉,这东西说出来是有点玄乎,但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行吧,不说这个了,赶紧拿东西吧,我已经饿的前心贴后背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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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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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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