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钢铁冠冕 > 第十七章 意外先到
  夜,色如墨,凉如水。

  狼人金泉呼吸着沁凉的空气,内心的愉悦已经达到巅峰。

  他将一件古朴的陶盏对准天上的满月,月光便隐隐汇聚成一束,落在盏中。皎洁的月光化作了清冽的液体,飞刃般凛冽的酒气扩散而出。

  金泉举起陶盏,一饮而尽。

  金泉还很年轻,很年轻的金泉饮了酒,很年轻又饮了酒的金泉无所畏惧。

  他是在曲秀出生的本土狼人,由于本土狼人生存环境不佳,为了延续血脉没有别的选择,多半都混有其他血统,金泉自己也不例外。这一点在后来出国留洋混饭吃的时候,让他饱尝了辛酸是什么滋味。

  不过对于故乡,金泉仍然怀有一份魂牵梦绕。

  倒不是因为乡土情结或者念旧什么的,而是因为在还是个中学生的时候,金泉偶然间发现了一个虚界!

  那种神奇只有亲身体会过的人才能懂,当金泉穿过那道狭窄的岩缝,本不应该还有空间的岩缝后面,是一片放眼望去看不到尽头的广袤天地!一个独立运转的小世界!

  虚界的珍贵不言而喻,在遥远的过去,虚界曾经被古代灵修士团体冠以洞天、福地、神国等等夸张的称呼。

  无论是可能存在的稀有物产,或者是本身独特的自然环境,甚至只是一块安全私密的领地,都有着太多太多价值。在灵能和异种的世界里,不管多瘪三的势力只要能坐稳一个虚界,都意味着即将走向逆袭之路。sttgxcl.com

  发现一个全新的虚界,意义几乎不亚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

  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那一刻金泉内心的震撼,对于一个一穷二白的狼人小子来说,一个虚界摆在眼前,无异于乞丐揣着麻袋冲到了银行的储备金库里。

  正如同任何语言也无法形容金泉那一刻的痛苦,他转身离去,用一块大石头堵住了那道岩缝,然后再也没有回头,一晃已经十五年。

  坐稳一个虚界听起来很美好,但前提是坐得稳。

  金泉心里很清楚,正如同乞丐冲进银行金库等来的只能是持枪守卫一样,就凭自己甚至再加上所有的本土狼人,试图占据一个虚界,也同样是一种自取其辱、沐猴而冠的可笑行为!

  普通人的世界或许还有一点温情的伪装,灵能和异种的世界可从来都是赤裸裸的现实。当年还很青涩的金泉也只能把秘密咽进肚子里,不敢告诉任何人。

  如果换个人,或许会用这个虚界换点实惠,把问题交给别人头疼。但金泉不甘心,他的野心很大,大到想整个吃下这个虚界。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疯狂的想法。

  即便在以贪婪著称的狼人之中,金泉的贪婪也堪称教科书式的——极端的性格,反而让这种人能做成一些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成年之后金泉带着同族的兄弟,跨越千山万水,来到了一个位于多瑙河畔叫做贝尔格莱德的城市。

  在普通人的世界里,贝尔格莱德不算太出名。但在底下世界,人人都知道这里居住着超过十万狼人,是名副其实的狼人之城。

  金泉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混饭吃,而是知道狼人的宝库里收藏着一件叫做“金帐”的古代炼金装备。“金帐”只有一个作用,就是能将原本固定不动的虚界入口暂时“收纳”起来,等找到合适的地方,再“放置”下去。

  在那个狼人还只能逐水草而居的遥远年代,汗国的狈人萨满穷尽心血制作出这件重器,以确保搬家时能够带着所掌握的虚界一起上路。这对于汗国上层的狼人统治者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不过时至今日狼人已经不再需要游牧了,所以金帐也变得鸡肋起来,常年躺在地下的恒温金库里吃灰。

  金泉的目标就是金帐,如果能够得到金帐,就可以把自己发现的虚界转移到别的地方,比如某个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或者鸟不拉屎的戈壁滩。

  到时候再开发虚界,可行性和安全性无疑就高得多了。

  不过要得到金帐,靠偷抢是万万不可能的。那是收藏序列里A级的重要藏品,保存在数百米深的地下金库里,有着数米厚的合金外墙以及建筑时一体成型的炼金预警系统,铜墙铁壁无懈可击。

  所以金泉干脆带着同族们混起了体制,因为血统不纯一直备受歧视游离在外围,花了好几年时间,才有资格承担一些守卫任务。又等了好多年,终于等来一次金帐转运的时机。

  也就是金帐现在不太受重视,保卫级别不高,这才让金泉一伙有机会铤而走险。

  搂草打兔子,他还贪污了一件结界发生器。结界的侦查功能倒还在其次,关键是能掩饰金帐使用时的剧烈灵能波动,避免被外界发现。

  得手之后金泉又发现这种高阶装备普通狼人根本玩不转,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顺手又把老乡狈人金录一并绑架了。

  反正事情到这一步,已经是虱子多了不痒!

  监守自盗行动进行得无比顺利,事后也尽力掩饰了,不过还是暴露得很快。

  一路逃亡,同族兄弟死得只剩下十一个。金泉内心对此没有多少触动,只要能掌握虚界,一切都是值得的,他甚至已经在思考得手之后怎样将其他人灭口了。

  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

  使用金帐收取虚界入口也不是那么随便的,因为虚界入口本质上沟通着两块截然不同的空间,所以要将金帐的两个部分,分别在内外两侧架设。

  但当金泉带人进入虚界之后,心脏差点当场漏跳一拍,因为他看到了一具僧侣的尸体。

  摆在他面前的是一连串的好消息,和一个孤零零的坏消息。

  好消息是从僧人尸体衣着的风格和朽坏程度来看,铁定是几百年前横死的毛鬼,担心这个意外来客泄露消息纯属杞人忧天。

  而且僧人尸体旁边有一根锡杖,流露着一种潋滟的蓝青色光泽——炼制银,绝对是高纯度的炼制银,金泉的贪婪之魂在尖叫呐喊。

  炼金术师将金、银、铅、汞四种金属彻底摧毁,经过复杂的处理和炼成,才能从残渣中提取出脱胎换骨的炼制金属。由于投入和产出根本不成比例,任何一种炼制金属都昂贵得可怕!

  金泉有一把从不离身的长刀,掺杂了100克左右的炼制金属,已经非常不错了。那绝大多数还是最便宜的炼制铅,跟炼制金和炼制银这两种字面意义上是在烧钱的吞金貔貅,无论价格还是性能都根本不够看!

  炼制银坚韧无比,拥有着无比优越的灵能亲和性,简单锻造成型就是天然的炼金武器。在国际黑市上不是值钱,而是巨他妈值钱!以克论价,光能看到的部分已经是一笔横财!

  坏消息只有一个,僧人的尸体变成了尸傀。

  尸傀是僵尸的一种,和所有僵尸一样,力大无穷、刀枪难伤是它的代名词。几百年的吞吐日月让它与日俱增到了三米开外,胳膊有如老树般粗壮,简直汇集了所有形容强壮的字眼。每一个狼人在面对它的时候,都油然而生一种自己如同风中小草般柔弱的错觉。

  尸傀不具备生前的完整意识,但维护地盘的基础本能还是有的。看到有人进来,握紧家伙开干就是它的第一反应——可能也是唯一的反应。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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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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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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