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当阳,湖泽遍地,水网纵横,北高南低,若是想要施展开大方阵。
老实讲,很难。
既然很难,那就陈庆之的意思,就是放弃大方阵。
用他在山里跟山民交手的办法,在一些高地水脉设立阵地,以此来吸引敌人来攻打。
然后让游散出去的部队,或走小舟竹筏,或翻山越岭,偷袭敌人粮道,不断切割敌人的部队,就跟森林狼一样。
一座座山头就是狼窟。
大狼王坐镇狼窟,群狼出发狩猎。
得之即走,打不了就去跟其他的狼群会和,或是包抄,或是设伏,总有解决办法。
若是高欢想要拖。
小股部队就能冲到他们身后去。
要么袭击粮道,要么袭杀地主,改革土地进行分配。
陈庆之很明白,正面战场,他胜算不高。
高欢是个老把式。
大场面他见多了。
但是游击战,绝对没有见过。
山民游击战多恶心,应昭以排为单位的部曲打游击就有多恶心。
毕竟,农兵训练出来的士兵必修课之一,就是跑步。
应昭的步兵,都是能跑的主儿。
对方除非出动骑兵,短途追击,不然根本追不上应昭的兵。
总结起来就是十六个字。
做前锋的哪怕不能决战,也要拖垮高欢的士气,让应昭抵达,也能一击必胜。
这就是陈庆之的战略。
无论胜败,损失再大,也就几百人,各排又不是傻子,对方围剿,哪有不跑的道理?
所以看完地图之后,所有反对声音都闭嘴了。
行动也开始了。
三天后,第一批出了城。
然后每隔一天,都有一批步兵带上些马、驴、舟楫离开当阳。
或北上,或南下。
刘章和宇文广各带一千五百人协同守当阳城,不断加固城防和修野地。
不同寻常的行兵策略,很快送到了高欢他们手中。
此时的高欢军,正在进行一轮屠杀。
“高欢!我可是荀氏的人……啊!”
荀服被杀。
高欢提着刀,面无表情的看着他通敌的罪证,有点癫狂了起来:“都要我死,那谁也别想活!哈哈哈——”
一夜之间,高欢军所有世家子弟,屠戮殆尽。
趁着这个恐惧弥漫的节骨眼,高欢又杀了一批世家的家生子,足足斩杀近千人,这才彻底控制了屯驻与荆门的军队,然后打散重新编制。m.sttgxcl.com
接着就看到了陈庆之的动作。
怎么说呢?
第一次见一个文官用这种打法。
“乱战吗?”
乱战,属于战术中的一种。
极度考验军队的组织力。
然而,组织力上,应昭的兵确实没有怕过谁。
高欢看着这封信,让斥候离开继续探。
自己一个人枯坐。
“这天都黑了,怎么也不打个灯?”娄昭君牵着三岁的高洋走进来,看到高欢黑洞洞的睁开眼,吓了一跳。
一边嗔怪的电灯,一边让儿子去找他爹。
高欢不怎么喜欢高洋。
因为高洋有皮肤病,长得跟鱼鳞似的皮肤还黑。
一点都不如长子讨喜。
但高澄已经送走,应昭虽然来信表达答应与否,但从应昭调来陈庆之而不是刘裕,就能说明应昭已经对他放心了。
高欢无力可胜。
“这……陈庆之不会打仗?”娄昭君帮着整理桌案,无视了边上沾血泛紫的刀柄,看到了关于陈庆之安排大军出去打游击的内容,一脸疑惑。
“不,恰恰相反,他很会打仗。”高欢抱起儿子,怀中有个他,心里也踏实,“为将,他够格了。为帅,还差点火候。但他年轻,还能再磨个几年。接下来,南方人中,要崛起一股新的力量,来平衡那些老兄弟了。”
“这,他都把优势兵力散出去了啊!还会打仗?”
“当然,他是个文官,初来乍到,谁能服他?既然不能有人服他,那他索性就不插手,让下边人去自己做。顺道将高层的将士积累的部分威信瓦解。要知道,太子的军队,只有太子和参谋们说的算。哦对,现在再加一个宣抚使。”
“将军们,只是决策和拍板的人。”
“这样一来,将军的威信,不需要多少,只需要基础素质够硬就行。真正动手的,都是中低层士官。他们才是整支军队的砥柱中流。而他们早晚会退役,一旦退役,就会不断以老带新,拥兵自重的影响,就能减到最低。”
高欢叹了一声:“陈庆之很敢做啊!他设下了几十个据点,放出了狼群,然后这群狼群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不断骚扰我们。前前后后,必然会让我顾此失彼。
为了防止消耗,无论粮道还是城寨,我们都不得不进行防守。
这样就能将我按在荆门动弹不得,太子主力抵达,我也被消磨了全部心绪,必然一击而溃。
我若是不管,挪位置,那这群狼更开心了,他们可以衔尾而来,将我的粮道全部切断。
而且南边是武昌,刘裕正在打士真。
我去了,粮道丢失,那士真只会更快垮。
所以,他也在逼我,全力进攻当阳。
他在当阳只留了三千人,而我有五万人。
十倍为之的数量够了。”
“那打吗?”
“必须打。可也不好打。”高欢看向地图,“他在远安、鸭山、粟岗、沙坡、牛门林、章子岛,设立了一系列的据点。
这里头屯驻的人不多,每个地方百五十人,但偏生这些地方全是高地或者湖心岛,要不就是水脉要地。我打他们,施展不开,他们要跑,我也追不上。
若是拿下,烧了以后对方还能再回来,然后继续袭扰我的粮道。
水旱两地,这个陈庆之,不愧是南人,知道南方湖泽丘陵相互配合施展,最令人手足无措。
陛下的兵,也都不是怯弱之人,或许会因为人少撤退,但他们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打击我的机会。
更何况我才整编军队。
他却已经散出来了。
最多七日,我的粮道必定会受到袭扰。
乱战,是一个军队强悍与否的最终考题。
陛下练兵,又最重视中低级士官,组织力历朝之最。
陈庆之也清楚他自己的定位,顺势而为……所以我说他是个合格的将军了,但还不够称作大帅。”
“若是我,不会守当阳。而是,留下八百人在当阳,剩下的人,直扑荆门而来。打几仗,败几局,诱敌深入,然后在我出兵追击之后,袭击荆门,或者控制河道,烧毁粮仓。又或者引诱到四山乡这里,让早出去的游兵汇聚于此,合围我在山水之间。”
“他只知道用兵,不知道如何遣将。不过现在够用了。”
高欢的点评带着落寞。
英雄迟暮。
明明正直壮年。
娄昭君心疼的抱住了他脑袋,高洋不明所以,把玩着自己的小指头,靠在爹怀中享受着宁静。
灯在风中微微摇曳。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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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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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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