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全科医师小孙 > 第1514章 带着怒火和智慧回来了
  林老板是知道林公子林晓辉追求夕羽的事,并且也知道他儿子被丢在工地上的细节。

  他没有制止。

  他是支持的。

  能把夕羽娶回家是林家下一步最重要的事情。

  这辈子,林老板经历过很多事,他后来总结了几条人生哲学,其中第二条就是“做对事情”。

  人生中,做对了几件事,人生就立于不败之地,哪怕是用一辈子时间做对一件事也行。

  娶夕羽回林家,他认为是林晓辉做对的一件大事。

  人生,一是投对胎,来到一个有钱有素质有潜力有责任的家庭,人生幸福就有了一大半了。第二是找对一个伴侣,剩下的一半也来了。这样的人生将会是完美的。

  找妻子是可以选择的,找对父母是没选择的。

  林晓辉现在在做一次最正确的选择,作为父亲,他是支持的。

  虽然,这种方式有些野蛮,但是,没有办法,作为富贵人家,是有硬伤的,好人家的女孩子,不见得会喜欢。

  也就是说,富贵人家有优势,也有劣势,有些女子就不喜欢富贵人家的公子,这点,林老板不是不知道,很多好人家的女子,怕将来驾驭不了自己的男人,所以就根本就拒绝富家公子的求爱。

  夕羽就是这样的女孩。

  美女容易找,并且很容易找,只要林家放出风,准备找媳妇了,报名的海了去。

  但是,夕羽这样的女孩真的很难找。

  夕羽这种女孩很纯,很真,很干净,并且是心底里都干净。在林老板眼里,这种干净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林老板是支持儿子以任何手段把夕羽娶回来,哪怕是看起来很丢脸,只要达到目的了,丢丑怕什么呢?

  有人回来报告说,林公子林晓辉第三次被保安抬着丢在医院后门几百米的工地上,浑身都是泥水,满脸污泥,他还在坚持。

  林老板满意地点头,“嗯,这才像我的儿子!”

  这就是林老板的性格。

  林老板在大马国能够做成功,与他的性格是有关系的。

  他7、8岁跟着父亲渡洋过海来到大马国,在大马国开了一个餐馆,一家三口过上了温饱的生活。

  后来,发生战事,父亲被抓去当兵,才上战场就牺牲了,餐馆维持不下去了,他母亲改行做洗衣工。

  大马国森林很多,伐木工也多,母亲就是为这些伐木工洗衣服,勉强维持两人的生计。

  林老板就近在树林边学校读书。

  他一边读书一边在伐木场做点零活,帮助母亲经营这个家。

  他属于最勤劳的,也是最认真的孩子,他干的工作得到了工友们的一致赞扬。

  过了半年多,林老板在伐木场发现了一种红色的菌子,并且发现这种菌子采摘的最佳时间是日出时分,他为了采摘到又肥又甜的红色菌子,天不亮就会起床,到树林边采摘菌子。

  他把菌子卖到十几里外的镇子里面,步行出山,卖完之后搭顺风车回来,然后上学。

  几个月下来,竟然攒下了他人生第一笔积蓄,1700大马元。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

  当时的伐木工每天才3块大马元,一个月下来也就是80大马元,一年下来,能积攒500大马元的人只有寥寥数人。

  他母亲帮人洗衣服,一天只能赚1大马元,刚好维持生活。

  他突然成了富人。

  林老板并没有因此沾沾自喜,他投资了一间商铺,在镇上卖大森林里的土特产。

  红色菌子是有季节的,过了这个季节,他有采摘木耳、药材、蜂蜜等等,并且,他还收购工友们采摘到的物品。

  他的商铺火了,成了镇上生意最好的门店。

  一年下来,他有了上万元大马元的积攒。

  在大马国,拥有万元积储的人属于小康之人,在乡下就属于富人了。

  那年,林老板才10岁。

  他没有辍学。

  这是母亲的坚持。

  “人要做对事情,哪怕是一件。我不能看得太远,但能看到一件事,读书,哪怕是你用一辈子的时间读好书,这件事是我唯一能够看清的。”

  林老板一边读书,一边赚钱。

  他用3年的时间,也就是13岁小学毕业的那年,他买下了镇上一半的黄金门店,他成了真正的财主。

  这是林老板第一次离成功最近的时机。

  他之所以成功,最有价值的一条经验就是,他的执着,他的坚持。

  当然,林老板那次成功,并不是他后来成功的开始,就在那一年,他成了穷光蛋。

  他成为穷光蛋使他明白了一件事,世界上除了勤劳致富,还有一种方式叫巧取豪夺。

  他的门店和家产被一个军阀头子抢夺了。

  这件事,他没有颓废,还是他母亲告诉他,“读书,读书,只有拥有了知识,你才可能拥有智慧。”

  他听母亲的话,一口气,他沉默了10年。

  这10年,他读完了初中、高中和大学。

  23岁那年,他回来了,回到了阔别10年的伐木场。

  大马国有100年也伐不完的大森林,他没有在城市里就业,也没有在城市里创业,虽然有大公司请他,也有好友约他一同创业,他拒绝了。

  他专心读了10年书,现在,他准备从跌倒的地方爬起来。

  果然,读书有用。

  他和一家有名的律师事务所合作,签订了长期合同,他还投资了几个社会机构在大学里,他是一边读书一边经商,他知道,进入社会,他需要有一笔启动资金。

  他手里钱不是太多,但也不少了,10万大马元。

  10万大马元,在城里创业,是一笔小钱,只能投资餐饮这种小生意,但是,到乡下投资,10万就不少了,他投资剩下的钱,买下了镇上的3个商铺虽然这些商铺原来是自己的,但是,10年了,主人已经变了几次了。

  老军阀并不知道原来的东家回来了。

  他欺负的小朋友现在回来了,带来的不仅仅是怒火,更多的是智慧。

  复仇,怒火是不够的,怒火只能带来杀身之祸。

  只有怒火和智慧有机地结合起来之后,力量才是巨大的,敌人迟早会被这种复仇的火吞噬。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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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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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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