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说娶了后娘就有后爹,这话一点都不假,狗蛋每天真的是吃的比鸡少,干得比牛多的类型啊。所以七、八岁的孩子,看着之后五、六岁的样子,瘦瘦小小的,身上满身疤痕。看着让人心有不忍。

  也不是没人跟赵有才说过,让他对狗蛋好点,但是每次赵有才都笑眯眯的点头答应,之后还是照样,只不过会在人前收敛一点。

  还有你看看你爹,他以前每天都有睡午觉的,是不是长得高高壮壮的啊。林晚晚又说道。

  娘,那我们去睡觉了。二娃就拉着他大哥跑回他们自己房。他们可不要长不高,要睡觉长得跟他们爹一样高才行,不比爹还高。大娃想。

  嗯,好。林晚晚回道。

  转身她也回房间躺上床。

  说起他们爹,林晚晚想到原主记忆里那个高大的男人,在原主记忆里他长得高大、粗鲁、沉默寡言,总觉得这样的糙汉子配不上她,她想要嫁的其实是跟她一样长得白白文质彬彬的知青。

  原主之所以会嫁给赵雷,是因为原主和他小时候就有的婚约,虽说六十年代不允许包办婚姻,提倡自由恋爱,但是他们出生时那不是不兴这个吗?他们爹就给他们定下了婚约。

  林晚晚不想嫁也没办法,几年前林晚晚的爹不幸被野猪给踢了,临终前叮嘱她说赵雷是个可以托付的人,要她遵守婚约。

  所以原主再不喜欢也没办法,只能嫁过来了。

  记忆中,那个男人好像也没多喜欢原主,对她顶多就是责任,而之所以同意分家,其实也是为他母亲好吧,要是不分家原主肯定会搅得鸡犬不宁,还不如分的好。大娃二娃会出生应该也是为了让家里人放心,毕竟他工作危险,至少得留个后,不至于他母亲总惦记担心。

  说实话,在她看来那个男人长得还不赖,身材高大,小麦色的皮肤,而且还是军人,原主都不知道什么眼光。

  想着想着林晚晚就睡着了。

  再醒来时,已经两点了,因为听见打锣的声音了,这里的人每天早上八点还有下午两点大家都要去上工的。

  分粮食就是按上工的工分算的,当然还有人头粮分,不过这些林晚晚都是没有的,因为林晚晚自嫁过来起从来都没有上过工,所以连带着她自己的两个娃也是没有人头粮的。

  大家也不是没人说过她,劝她上工,哪怕的打个猪草也有两个工分,那样他两个儿子也就有工分了。

  那么一年也能分个两百斤左右的粮食。

  虽然也是不够吃,但也不用花那么多钱买粮食啊,少买两百斤也能省下很多钱啊。m.sttgxcl.com

  不过林晚晚可不管村里的人都怎么说她,就是不下地。

  赵母对这事就颇有意见了,你说说整个生产队有哪个女人不上工,连小朋友都能做的事一个大人怎么就不行了。

  赵母因为这事都上门找上亲家林母,叫她劝劝她女儿,毕竟柱子一个人在外用命赚来的钱,哪能这般浪费。

  林母听了之后就上门找林晚晚说,不过很显然没什么效果,林晚晚依旧我行我素,说不干就不干,要是敢让她下地干活,她就能带着两个儿子回娘家。

  赵母哪能看着两个孙子被带走呢?所以这事就算是过去了,没有再提了。

  不过每年分粮食的时候看着林晚晚一口气买上几百斤粮食,花上几十块钱,她还是止不住的心疼啊。

  之后的每年分粮她都不去了,眼不见为净啊,她真是看不下去了。

  你说人家一年到头一大家子分了粮食之后也就分那么几十块,她倒好眼睛都不眨一下,就花出去几十块,真是娶了个败家的儿媳妇啊。

  林晚晚在众目睽睽之下花几十个大钱,买一堆粮食,丝毫没有因为不上工而有半点的羞耻,反正还觉得挺高兴别人投来嫉妒的目光。

  是的,哪个年轻的媳妇和单身的女同志不嫉妒她,嫉妒她好命,嫁了这么个男人,不用上工,还能吃上细粮,家里还不缺票据,不用顶着个大太阳在地里弯着腰,全身臭汗的干活。

  别人都被太阳晒得小麦色的皮肤,穿着粗糙的麻布,满是补丁的衣服,她呢?穿的比城里人还好的衣服,脸上、手上一点皱纹都没有,白白净净的。

  林晚晚虽然过来了,但她也是没打算下地干活的,干地下的活累死不说,一年到头也就那么点钱,她打算把原主这习惯延续下去的。

  林晚晚伸伸懒腰起床穿好鞋子,走到隔壁房间,见两人还在睡也没叫醒他们。

  转身往房间走去,她打算明天去县城,要看看房间里有些什么东西是缺的,要一起去买回来。

  不是她不想从商场拿,而是商场的东西都太好了,在这年代也太打眼了。

  在这年代还是小心点为好。所以她打算能在外面买的到的东西都不往空间拿了。

  不能太依赖超市才行。

  林晚晚打开衣柜,数都不用数,里面有十多套夏天的衣服,六套冬衣,雪花膏,哈利油盒,还有她收在盒子的一千多块,还有些军用粮票,其他都没什么了。

  拿出原主梳妆台的纸笔,准备记录明天要买的东西,不记下怕给漏了。

  原主也是读到高中的,所以纸笔也是有的。

  布,要买些布回来给大娃二娃他们做些汗衫,现在穿的都破败不堪、捉襟见肘了。

  脸盘、毛巾都要买回来换了。然后看看现在有什么小朋友适合玩的玩具,买个回来让他们高兴高兴。

  另一边大娃、二娃他们睡醒了出来,看见林晚晚房门开着就走了进来。

  娘,我们睡醒要去出去玩了。大娃搓着眼睛说道。

  等等,吃个水果再出去吧。林晚晚打开柜子,拿了个苹果出来,其实是从超市拿出来的,打开柜子不过是为了遮掩一下。

  在大娃、二娃的目光下,拿到院子外面去洗,再到厨房用刀一分为二切开,现在的人吃苹果都是不削皮的,被人看见还指不定怎么说呢?所以林晚晚也就没削皮。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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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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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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