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绪此刻作茧自缚,因为酒液的作用,他有气无力地靠在白玉枕上,向来一丝不乱的长发此刻也有些凌乱。几缕碎发垂落脸颊。

  他有一双天生温柔多情的眼,鼻梁英挺,悠扬的唇线如蝴蝶展开的翅膀,天然挽起不笑也像在微笑,即便他现在酒醉受困,竟然还显得风流落拓。

  谢映之不难想象,当年这个放荡不羁的浪子在盛京,迷得多少姑娘魂不守舍芳心暗许,又是多少名门闺秀的春闺梦中人。难怪连幽帝都要让王家管一管他了。

  可是这管一管,似乎不仅并没有管住他,皇帝徒劳的努力,最后连自己都栽进去了。

  但是这种宫闱秘事,向来都是讳莫如深,更何况兰台之变的一把火烧尽了前尘,很多卷宗如今都无处可寻了。

  史书上只剩下先帝暴薨,北狄趁机起兵,攻破盛京城,屠之。短短的一句话。

  谢映之问:“容绪先生没什么想跟我说的么?那么不如我来说,我若说得不对,先生可以指出。”

  说着他一边在阁中徐徐漫步,边道:“先生虽出身王氏,却非嫡出,而不得重视,即使是比你所有的兄弟们都要聪明颖悟,却依旧为没有机会出仕。”

  谢映之已经说得极为委婉了。

  容绪的母亲是烟花女子。因姿容出众色艺双绝,被王谋看中,带回盛京纳为小妾。

  容绪小时候就发现,在王谋的所有儿子中,他虽然天分最高,书也读得最好,所有教过他的先生都夸他为聪明剔透一点就通,但是转过身,他们无不抚须叹息,再聪明有什么用。

  大雍朝施行的是征辟制,世家大族都会举荐家族内的优秀子弟征辟入朝为官。

  首先就要看出身,只有嫡出的儿子才能代表家族入朝中为官,庶出的儿子则退而求其次,分派到地方任职,在地方上干出一点政绩了,才能擢升到朝廷,一般要熬三到十年不等。如果不想被分派去地方上,也可以在朝中的一些部门担任署员,但如果有才,擢升得比地方上要快,而且,还能和在朝任职的嫡子彼此相互照应,形成树大根深的家族网络。

  但是容绪这情况很特殊,连庶子的地位都及不上,他的母亲是烟花女子。上不了台面。

  王谋待他就像待一个私生子,巴不得藏起来,连族中祭祀祖先之类的祭典都不让他参加,仿佛他的出现就会让祖先蒙羞。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兄弟们,其他同龄的少年们都明里暗里排挤他,孤立他。

  加上他那时候已经是生得充耳琇莹,会弁如星,加上人又聪明,别人排挤他,他也喜欢揭露别人的短处,于是就更加受尽冷眼,落落寡合。

  “幽姿不入少年场,无语只凄凉。”谢映之说着,颇为同情地看向他。

  容绪唇边含着丝满不在乎的笑意。这些陈年往事多少年没人提及了,忽然被人提及,竟然有些恍惚不知今夕何年。

  其实在大雍朝这种极为讲究出身品第的环境中,就算他出仕,因为有个青楼的母亲,也会成为同僚的笑柄,被背地里被人戳脊梁骨。

  极重颜面的王谋又怎么可能让这样一个庶子出仕,坏了王家的名声。

  容绪眼看着家中最蠢的族弟王疍都分到了一个户曹的职位,他却只能整日里游手好闲。前途灰暗,读书入仕是不用想了,

  他于是想到了去从军打仗,彻底抛弃这个从来没有把他当做家人的家族,去边塞打胡人,从一寸寸血战中建功立业。

  但是即使是这个愿望也被无情地掐灭了。

  王谋冷冷挑起眉,上下打量着他这个儿子。

  容绪当年十六岁,容颜姣好,身段修长,就像他那个风姿绰约的母亲。

  父亲挑剔的目光一寸寸在他脸上灼烧过去,他咬紧齿关,昂然抬起头。

  王谋的不满和轻蔑也非常直接地写在了眼中。

  “你想去哪里从军?”

  “去凉州。”

  王谋的嘴角牵了牵,“凉州军虎狼之师,凭你?”

  他微微一顿,充满讥讽,“你在那里能撑过几天?”

  “我会用剑,也吃得起苦。”

  世家子弟都是要学剑的,容绪从小学什么都快,剑术在家族子弟中也算是佼佼者,唯一打不过的大概只有大哥王戎。

  但容绪一点不沮丧,王戎只不过一身蛮力匹夫之勇罢了。

  王谋此刻不跟他多说,抬手缓缓拔出了腰间宝剑,道:“你若能够在我剑下挺过三个回合,我就让你去从军!”

  结果,根本就不需要三个回合,当王谋的剑劈下来的时候,那摧金断石的力度已经让容绪感到了震愕和恐怖!

  虎口震裂的撕痛让他骤然意识到差距的惊人。

  他们平日里学的花拳绣腿,不过是将剑术当做了吹嘘的技艺,如果说真要御敌,也就吓唬一下街头的泼皮,或者勉强可以抵挡个把野路子的强盗贼人。

  毕竟在当时的太平盛世里,根本不会真的用得着剑。世家子弟佩剑只是礼数,所谓的刀光剑影,也不过是青年们搏击取乐抖威风。

  然而,王谋的这一剑却带着沙场的血腥气扑面而来。

  容绪摔倒在地,宝剑呛然飞出老远。他呆愣地看着自己流血的虎口。

  王谋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吓破胆了罢小子,打仗不是什么逞威风的事,我到现在也只打过两次战,还是去广原岭剿匪,都还没有真的打过边关的硬仗。你这点斤两,敢去边关?”

  “那我拜师练剑一年,再去!”容绪不甘地忿忿道。

  但他话音未落,忽然只觉得脸颊一凉,紧跟着鬓角的几缕发丝簌簌落地。

  锋利的剑刃沿着他光洁的脸颊往下滑去,他几乎能嗅到剑刃上毛骨悚然的血腥味。

  他一动都不敢动。

  王谋抬起剑尖,毫不留情地挑起儿子的下颌,逼迫他抬起头来。

  他的眼睛生就多情,即使是心中满腔郁愤,眼角眉梢却依旧唯见风情,没有半分的威慑。

  王谋不满地皱起眉,一字一句道:“凉州军虎狼之师,不收伶人军伎。”

  军伎这两个字从父亲口中说出来,容绪当场整个人都被冻住了。

  莫大的羞辱让他咬牙切齿,不管虎口还血流不止,拼了命扑向他的剑。被王谋一脚踹翻在地。额头狠狠磕上了香案的角上,一缕鲜血沿着脸颊淌下。

  “记住,离开了王家,你什么都不是!”王谋收剑入鞘,

  走到门口他想起什么,从袖中取出一方帕子,扔给容绪,“你给我在这里闭门思过,如果想通了,就给我去铺子里当掌柜吧。”

  说完轻蔑地看了他一眼,门关上了。

  谢映之叹息了一声,他明白了,容绪为什么对萧暥如此的执著。

  那人生就一双含烟藏媚的眼,风流恣逸之态远胜于他,但却丝毫不显柔弱,相反,那双眼睛妩媚中透着威压,隽妙中生出峥嵘,竟有一股摄人的杀伐之气。

  他着迷萧暥倾世的容颜下,竟是要让王谋曹满那些人都怵目胆寒的一身铁血。

  这种滋味太过奇妙。

  所以在容绪看来,这小狐狸越凶,越野性难驯,就越让他越激动不已,越欲罢不能。

  把他攥在手里,就像是把着玩一柄绝世名剑。

  醉里挑灯看剑之时,用柔软的丝绸擦拭那锋利的坚韧,用价值连城的珠玉装点那精美的剑鞘。

  若论士林之中的雅趣,还有更甚于此吗?

  他不计成本,为萧暥造尚元城,金钱上予取予求。他是看准了萧暥这小狐狸穷,只有饿着,才会搓着爪子好好说话,让他穿裙子也行,给他造个金丝笼子也行。一副大英雄能屈能伸,脱了裙子又是一条好汉的无赖样。

  当然,容绪狎昵的心思也是半点没有少,玩味的戏法越来越丰富,趣味越来越诡谲。

  谢映之颇为无语地瞥了一眼案上那一盘子白玉翡翠玛瑙做的瓜果,继续问道,“所以在此之后,你就开始经营脂粉铺子了。”

  容绪点头,“我没想到他还特地知会了凉州牧曹腾,凉州军绝对不会收我,不但是凉州军,因为他参与过广原岭的剿匪,在军中也有些故旧,没有一支军队会接受我,甚至我若不放弃从军的念头,连盛京城也出不了,他和四门的守官都很熟。”

  谢映之知道,王谋是个厉害的角色,朝中军中都吃得开。

  “之后呢?”谢映之问。

  在玉壶冰泉的作用下,容绪目光迷离地看着眼前的人,仿佛是看着浮光掠影的过去。

  容绪迫于无奈,有些郁闷接手了胭脂水粉的铺子。

  一开始他觉得父亲把这个铺子交给他,纯粹是为了羞辱他。但渐渐地,容绪发现这是个好差事,因为他十七岁了,来购买胭脂水粉的大多是大户人家的丫鬟,或者小家碧玉。既然仕途无望,所有的路都被堵死了,他干脆和这些女子花前月下耳鬓厮磨。

  他外表俊美,资质风流,说起来话温文尔雅,又擅长撩人巧技,流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

  姑娘们都为他着迷,不知不觉连铺子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

  一开始他调制胭脂花粉是为了哄姑娘开心,但他与众不同的技艺也在这个时候被发掘出来,他调制的胭脂色彩或妍丽或娴雅,都是浓淡皆宜,他磨制的水粉细腻如瓷,还带着他袖间雅致的熏香。他善于描眉画眼,插花弄玉,都是顺手拈来风流自成。

  很快他风流雅致的名声就传开了,那些高门大户的小姐们都不惜装扮成侍女,偷偷去他这铺子挑选胭脂花粉。

  那时候容绪那是只有十来岁的少年掌柜,又音容皆美。一来二去间,他这间脂粉铺子俨然就成了盛京城中才子佳人的造访之地,他干脆在铺子后辟了一间雅舍,因为是在脂粉铺子后,就名为朱璧居了。

  王谋没想到容绪在经商方面竟然如此有天赋,将商会更多的铺子给他打理。不出三年,容绪已经成了盛京商会的实际上的会首。每天手下流过帝国的黄金和钱粮货物不计其数。

  加上他品貌甚佳,交游又广,在当时的盛京城里,风流博雅的名声也广为流传。

  那又如何,他依旧比不上王戎那个武夫。

  当时的王戎已经跟着王谋前往广原岭剿匪了,虽然第一场仗就被打得找不着北,丢盔弃甲,但是回来居然还娶到了丞相家的长女。

  在容绪眼中,王戎其实就是个莽夫。他冲动,自以为是。但是即便如此,他也可以和丞相的女儿联姻,贵不可言,王家最终是要交到他的手中。

  王戎是嫡长子,继承爵位他本也没什么好抱怨,但是王谋的其他几个儿子也都早早定好了官职和委派。

  只有他,他最聪明,天分最高,却只能打理王氏的生意,做着最多的事情,获得的褒奖和青睐最少。

  他逐渐意识到这个世道,一切都已经在出生前定好了,他做得再好,也就是成为盛京商会的大管家,成为他所有兄弟的钱袋子。

  他们张口闭口找他要钱,要拨出银两去买通铺路、上下打点。要准备豪奢的彩礼去迎娶盛京城里门当户对的千金。

  他十九岁了,王谋却丝毫没有为他说一门亲的打算。

  他开始明白,在王谋眼里,他也就是个盛京商会的管家,烟花女子的儿子,身上有摆脱不了的脂粉气。王家始终都没有承认过他。也永远不会给他一个前程。

  他开始放浪形骸,离经叛道。钱赚得快,花得也快,由于他出手大方,为人豪爽,又有很多新鲜的玩法,很快有一大帮公子哥儿跟着他。京华才子名门佳丽都围着他团团转,他自己喜新厌旧,每天身边早上相约出去游玩,和晚上一同归来的,绝对不会是同一个人。

  但是因为他能赚钱,王谋也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他不要做得太过火就不去干涉他。但是他还挺能耐的,居然骗得了长阳郡主的芳心。

  郡主是皇帝疼爱的表妹,真正的金枝玉叶。

  当时他的姐姐王妁刚刚成为夫人,他第一次跟着姐姐进宫,把幽帝哄得当场要封他为御前郎官,还把幽帝的表妹长阳郡主迷得魂不守舍。

  这是王谋原本都想不到的好事,郡主下嫁之后,容绪似乎终于在王家有了一席之地。

  照理容绪应该安下心来,一边用心仕途,一边把这个金枝玉叶的妻子好好供起来。只可惜他早就是一匹脱缰的野马了。

  郎官他不要当,深宫里陪伴着皇帝的日子如履薄冰,而且他生性风流,皇宫里的女人都碰不得,绿了皇帝是要杀头的,而宫里的男人,除了皇帝就是宦官,无趣得很。

  于是,十年风花雪月,他从中原玩到了江南。

  “你离经叛道,因为那么多年,你心中这口气,依旧不服。”谢映之意味深长道。

  “你在乎王家,又恨王家,你看不起王戎,你又要帮王戎,真是矛盾。”

  谢映之的话就像一把利刃剖开多年缠绵心事。

  容绪道:“父亲老了,他的精力日衰,再也不能一剑震裂我的手,更管不了我。我不出仕,不是跟他们置气,而是我发现身在朝堂会有很多限制……”

  他这些年流连风月,渐渐发现身处勾栏之地,更能看清人心底的欲念,更能抓住人的弱点,搅弄风云事端。

  当时王谋已老态龙钟,不怎么管事,姐姐王妁也为幽帝生下了一子,被封为贵人。但是方皇后无子,只有一个女儿。纵然如此,幽帝并没有立王妁之子为太子的意思。

  几年后,苍冥族的番妃也生下了一个儿子,那孩子一出生,盛京的街头巷尾就流传出令人不安的流言。

  这个混血的孩子是大夏灭国射出的最后一支复仇的毒箭,他将成为大雍历史上最强悍的帝王,他阴鸷偏执穷兵黩武,大雍几百年基业也会终结在这个孩子手中。

  此后中原大地,赤土千里,白骨於野,荒无人烟。

  尽管幽帝下令将传谣的人全部下狱,追查来源,并且从此将番妃母子打入了冷宫。但这条预言仍旧让王妁心神不定。

  “只有成为皇后,姐姐的儿子才能稳稳保住太子的地位。”容绪笃定道。

  谢映之眉心一蹙:“你是怎么害方皇后的?”

  “谈不上害她,只是我知人心,先帝当年喜欢她,为她几下江南,但是我清楚这种喜欢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浅,而且方皇后太过端庄,就显得无趣了。先帝也是男子,男子都喜欢新鲜有趣的。”

  谢映之道:“所以,你用勾栏之术,让你的姐姐获得圣心。”

  容绪说起这些,微微眯起眼睛,颇为玩味道:

  “我做得更仔细,我给姐姐调配不同的香薰,姐姐佩戴着,就能让先帝始终对她保持着期待和新鲜,我让她每天变幻着不同的妆容,姐姐的衣裳都是我给她裁剪设计的,以及风流逸趣。”

  谢映之想到了萧暥房间的衣柜里,那些风情别致让人目不暇接的衣裳。

  他提醒道:“你还给她排折子戏?”

  “这你也知道?”容绪一扬眉,颇为欣赏地看着他,有种相见恨晚之感。

  他绘声绘色道:“我设计的每一套衣裳每一个妆容,都配不同的剧本,不同的情.趣,不同的戏,所有的台词都是我给她精心设计的,先帝喜欢我排的戏,先帝只有在和姐姐相处的时候,逐渐不是一个皇帝,时而是一个丈夫,时而是一个情人,时而是一个……”

  “恩客,”谢映之替他道,“你让你姐姐扮演烟花女子?”

  容绪把玩着指间的红绳笑道:“这种游戏,让先帝感到前所未有的新鲜。就像你,彦昭……”

  他弯起眉眼看向谢映之,“每一次看到你,你都给我带来前所未有的新鲜感。”

  他的语气活像一个迷人的无赖,叹息道:“春风十里桃花渡,卷上珠帘皆不如。”

  谢映之见天色将明,没时间和他东拉西扯,单刀直入道:“既然你是为了王皇后封后,保住太子的地位,那么在王皇后加封之后,这种游戏就该停止了。”

  容绪叹了口气:“彦昭,有些事,不是你想停就能停下的。”

  谢映之目光深沉:“因为你们还用秘药,导致先帝上瘾了。”

  “彦昭,这是情.爱,说不上对错,两厢情愿的事情罢了。”然后他有些寂寞道:“这些跟你说,你也不会懂。你这个人无关风月,不过这样才更有味道……”

  他眯起眼睛别有意味地打量谢映之的身段,“反倒是未经雕琢之璞玉,有浑然天成之逸趣啊!”

  谢映之不料此人尽管被捆在这里,这狎昵之态、觊觎之心,竟依旧不知收敛。

  谢映之正色道:“为了王氏能掌握朝政,你们姐弟惑乱宫廷,用勾栏之术迷惑先帝,配置秘药致使先帝身体亏损,这些秘药丹丸服用久了,药效就越来越弱,所以你们只有不停地增加这秘药的用量,最后才致使先帝暴薨。你们形同弑君。”

  “你胡说!我没有!”容绪听到弑君两字顿时意识一清,激动之下,手腕上的红丝掐进了皮肤里,渗出细细血线。

  “你懂什么!当时的情况根本停不下来!先帝醉后非要骑马,谁阻止得了他,不慎跌落才……那是一次事故!”

  “明白了。”谢映之恍然,

  他不动声色继续道:“原本先帝驾崩,太子就可继位,王家可以如愿把持朝政,然而你没想到的是,呼邪单于连同北方各蛮族部落杀入中原,由于王氏当政多年,国家早就被耗空了,各地防卫松懈,铠甲生虮虱,导致了北狄长驱直入中原,势如破竹,兰台之变一场大火烧了宫城,你更没想到的是,你的姐姐王妁不肯放弃这繁华宫室,不肯离开,最后死在了燃烧的宫殿里。”

  “你一派胡言!”容绪嘴角抽搐着,脸都扭曲了。

  这是亡国之罪,他哪里当得起!

  他这一挣扎,手腕上的红绳顿时绷断,撞落了放在旁边的果盘。

  一时间珠玉琳琅满地,珊瑚,白玉,玛瑙,翡翠撒了一地,那玛瑙茄子砸碎成两段,顿时酒香四溢。

  谢映之微微一诧,这居然还是中空的。刚才还严肃的氛围,顿时透出一缕诡异的绯色。

  看着那汩汩流出的酒液,谢映之不忍直视,都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了。

  他走过去,把那些掉地的珠玉器皿捡起来,顺便指腹沾了一点酒液闻了闻,便心知肚明了。

  他摇头道,“容绪先生,你这药酒的方子不全,药材不纯,用法也不对,而且酒要温着效果才好,你盛放在玉器里,酒都凉了。药效减半。”

  容绪顿时大惊失色:“彦昭……你,这都知道?”

  萧暥不是什么都不懂吗?怎么感觉懂得比他还多啊?

  谢映之随口道:“这酒中有萦香、合欢、苦素,金髓几位药材,萦香补血气,调理精阳亏虚。但是这合欢,先生还是不要相信那些江湖术士的信口胡言了,并没有你想要的那所谓的功效,至于这金髓……”

  容绪瞠目结舌,当面被人教导怎么用药听得他面红耳赤,而谢映之那双明澈的眼睛里,俨然还是一种严谨的学术探讨的姿态。

  这回是容绪不敢直视了,他惶惑地盯着自己再次流血的手,这场折子戏里,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谢映之见他目光迷离神智不清,看来这玉壶冰泉用量还毫不含糊。这人越醉越深。

  这药劲是层层递增上来的,最后会完全失去意识任人摆布,所以容绪将这玉壶冰泉和玛瑙酒器里的药酒配合着一起使用,对他那位主公真是特殊照应。

  谢映之心道,如果今天来的不是他,是那什么都不懂的小狐狸,这会儿水都煮熟了,狐狸毛也褪了。

  容绪今天交代出来的不仅是前朝丑闻,更间接导致了先帝驾崩和之后的兰台之变。

  如此大罪,如何容于天下?

  这是王氏最大的把柄了。

  但现在不是清算的时候,如今的时局,北方有北宫达,王戎在盛京掌握兵权,西南有赵崇,凉州还没有安定,还是要留三分余地。

  毕竟尚元城也还需要筹运,萧暥的军费开支今后几年都会很大。此人还有用。只要攥着他这个把柄,就不怕他兴风作浪。

  谢映之从怀中取出一粒青色的丹丸。

  服下这药,等一会儿容绪醒来,只会记得这晚是他自己筹划的一场折子戏,只是戏中他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把他以前那些乱七八糟的过往,心中的秘闻都告诉了萧暥。

  至于说了多少,他不会记起来,但足以让他醒来胆战心惊。不知道有多少把柄落入萧暥手中。

  谢映之叩开容绪的唇,将丹丸放入他口中,冷不防手腕被扣住了。

  “彦昭,你忘了桃花渡吗?”容绪喃喃道,眼中颇有几分失意的潦倒。

  谢映之本来已经问完了,怎么还有?

  这人还交待上瘾了?

  “永安城的桃花渡?”

  谢映之倒不奇怪,毕竟江南江北风月之处,哪有容绪没去过的。

  容绪将他的手捂在心口,低回道,“皎皎兮如轻云之蔽月,飘飘兮如流风之回雪。”

  “我取道花丛几十年,从未见过少女的娇俏,少年的风流,全在那人一颦一笑间,雌雄莫辨颠倒众生。我已年逾不惑,原以为此生是不会再动真心了。”

  谢映之微微有些意外,容绪这种人也会动真心?

  不禁问了句:“何人?”

  容绪摩挲着他修长的手指,“真是手如柔荑……”

  谢映之无语地抽回手,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窗外天色微明,他今天一早要启程前往鹿鸣山,如果花间酒醉不能成行,不仅失信于天下诸侯,还会成为士林笑柄。天下人皆言萧将军沉迷声色乃至于此。那么他文昌阁策论为萧暥洗清的名誉,也会再次蒙污。

  他看向依旧烂醉的容绪,心中冷然,居然还有如此阴险的用心。

  谢映之不再耽搁,起身就要走。

  “彦昭,你就从来没有为什么人动心过吗?”容绪忽然在他身后喊道。

  谢映之已走到门口,偏首淡然道:“我不会眷念不长久之物。”

  闻言容绪忽然痴痴笑了,“不是没有,只是未遇,到时候你就会知道,千秋万年,都不如红尘中得一知己相守,百世苦修,不如遇见斯人的烟花一瞬。”

  他说话时已经颠三倒四,癫狂的笑声也被风吹的断断续续。竟颇似十多年前的疏狂浪子。

  “你醉了。”谢映之说罢关上了门。

  天边一抹霞光,清风拂袖,谢映之走出楼阁,眉心却微微地漾起了一道轻褶。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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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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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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