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一品寒士 > 第409章 大作风靡长安
  这本《文成公主和亲记》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

  以赵四郎主导写的这一部分,图文并茂地描写了吐蕃的风土人情。

  比如服饰,吐蕃人的衣服大多以皮毛简单制成,不懂纺织,布匹都没有。而公主和亲后,改变了吐蕃上层贵族的服饰,赞普都穿丝绸了。

  吐蕃没有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讲究,食物都做得很粗糙,也没有精美的餐具。他们也很喜欢我们的瓷器。

  吐蕃没有大夫,治病靠巫术。公主带去的医者很受爱戴。

  总而言之,吐蕃是一个蛮荒的地方,但公主正改变着这个地方。

  这是什么样的精神?这是我天朝上国教化蛮荒、传播文明的精神!

  是因为大唐的慷慨,改变着吐蕃、让吐蕃百姓过上更好的生活。

  读到这里的人,有赞颂朝廷的慷慨、公主的伟大,也有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

  此外,赵四郎还描述了吐蕃的风貌,凶猛的牦牛、奔跑的藏羚羊、成群的野马、经年不化的雪山那些爱好游山玩水的郎君哟,不去吐蕃枉此生啊!

  而七郎,则从一个随和亲队伍进藏的小和尚的视角,将各种降妖除魔的传奇故事穿插其中,增加整本书的趣味性和可读性。

  书成的第一时间,兄弟俩呈给了罗先生看。

  罗先生细细地从头到尾看了,赞道:不错!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好!阿贵的描述让人向往,阿全的故事吸引人的心神,难为你何处想来。通天阁小说

  七郎:其实也没啥,就是在梦中看过很多神话故事,信手拈来地化用罢了。

  赵四郎被罗先生夸得满脸通红:先生,您看我们可以把稿子交给滕王了吗?

  罗先生点头:交吧!他手里也有文人,还能帮你们校正润色一番。

  罗先生觉得赵四郎有些可惜,里面很多关于文成公主进藏的艰难,都描述得情深意切、催人泪下,这正是读书人该有的共情之心。

  赵四郎读书的天赋,比赵仁和赵义还强些,只可惜少年时家贫,到底耽误了。

  得到了罗先生的认可,就由赵四郎将书呈交给滕王,然后兄弟俩就翘首以望地等着书印刷。

  国子监的学生们也听说了这件事,那新罗王女金胜曼找到七郎:既然写吐蕃的故事,为什么不写一本征高句丽的故事呢?

  七郎摸了摸下巴:那就叫《赵全征东》?

  他隐约记得有本话本叫《薛仁贵征东》,所以他可以取代薛仁贵做主角?听起来也挺不错的。

  金胜曼说:应该叫《赵大师征东》,然后写你请神降天雷的事迹,记得把新罗在其中的形象写得更好啊!

  如果她没猜错,姐夫似乎跟这赵神棍有旧呢?

  七郎笑了笑:等以后时机成熟再说吧!

  要写,也是等把新罗、百济都纳入我朝疆域再写!

  那就不仅是《赵全征东》,而是《灭三国》了,气势立刻高了一个台阶!

  在众人的好奇或期盼下,国子监按照滕王的吩咐,紧锣密鼓地将《文成公主和亲记》印刷了出来。

  在滕王蓄意派人宣传下,在长安城引发了轰动,各大酒肆都有说书人在讲这个故事。

  有的人感叹公主的不易,称赞公主的勇气;

  也有人质疑,朝廷让公主和亲,带去的工匠和书籍,改变了吐蕃的蛮荒。虽然说这展现了大国的慷慨气度,也有资敌的嫌疑

  本来吐蕃虽然凶悍,也不过是一群野人,难成气候。有人煞有介事地说,但公主去了,硬是提高了他们的水平。

  另一人说:怎么?难道我泱泱大国还担心被一群野人赶上?远人不服而不能来,则修文德以来之。通过和亲,也让吐蕃人认识我大国气度!说不定假以时日,蛮夷就融入中原了!

  也有人说:这故事虽然有趣,就是行文太直白了些,辞藻不够华丽、这诗做得也不够讲究。瞧瞧这一处写雪山日出的,用韵都错了!

  旁人笑道:这是游记,你当是诗集呢?

  粗浅直白当然是有好处的,便于说书人传播,从八十老翁到三岁小儿,都在说吐蕃的种种事,恨不得亲眼去看一看、逮几匹野马回来。

  吴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京的。

  他命人买了一本《文成公主和亲记》回来,兴致盎然地看完,摩挲着书封上的作者名字赵贵?赵全?这两个人倒有些意思。

  吴王的心腹担忧地说:殿下,还是按之前商议好的,寻圣上痛哭一场,婉拒了这件事。

  别管这书写得多么天花乱坠,都改变不了吐蕃是蛮荒之地的事实。

  朝廷让吴王出使吐蕃,到底存了什么心?

  就怕他们王爷有命出去,没命回来啊!

  吴王一脸无奈,觉得事情不会如他所愿。

  这是滕王叔的建议!

  他现在已经不敢小觑这位小皇叔了。

  要知道老四那样被皇帝偏爱的,惹上滕王都没讨到好处

  总而言之,小皇叔杀伤力太大,惹不起啊惹不起。

  吴王进京,住在宫城附近的吴王府。

  和曾经规模宏大、处处逾制的魏王府相比,这座吴王府寒酸得可怜。对比得,就好像他是后爹养的。

  其实到这个时候,吴王心里已经很明白,在父皇心中,能继承皇位的只有先皇后所出的三个嫡子。

  吴王心情复杂,沐浴更衣后还得请见皇帝。

  而滕王得知吴王回来了,竟兴冲冲地寻了过来:老三啊!皇叔可是给你找了一件好差事呢!唉,我本来还想自己去的,皇兄到底偏心你,觉得你更合适!

  吴王忍无可忍,说道:皇叔若想去,侄儿岂敢相争?这就向父皇恳求,还是让您去吧!

  滕王叹道:唉,皇兄主意已定,我只能再等几年了。老三啊,这一回是皇兄看好你,为你的前程谋划,你可千万不要推辞啊!

  吴王心中一动,琢磨着滕王的话是不是有什么深意

  但他和滕王素来没什么交情啊,滕王会为他打算?

  他斟酌着说:想必是父皇舍不得皇叔您吃苦。

  滕王笑眯眯地说:你也别觉得这是苦事。你看了那本书没有?那就是亲自去过吐蕃的人写的,你可以见一见赵贵,听他亲口说一说吐蕃,就知道这个地方可以去了。

  吴王明白了大约这赵贵是皇叔的人?

  既然如此,他要去吐蕃,最好就是带上赵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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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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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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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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