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第二天傍晌时分,塔楼堡垒门前便出现了一队小小的马帮,走在马队中间的是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一身轻装外套熊皮短褂,脚蹬狼皮长靴,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礼帽,显得低调而不失身份,一手拉着马缰,前面还坐着个孩子,后边则搁着两个大口袋;走在是前边的则是一个身着紧身衣靠的年轻人,脸颊上一条刀疤显得十分抢眼,背上是一张弓和箭囊,腰边悬挂着两柄轻长剑,马背上还驮着个鼓鼓囊囊的大袋子,显然是个颇有身手的保镖,后边跟随的则是一个看上去挺机灵的小跟班,马背后边同样绑着几个大口袋,最后边跟着的是一匹同样驮着一堆大口袋的马。
这一带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帮专收那些稀有山货的小商队,当然,明眼人也都知道,这年头就这么区区几个人竟敢在这一带行走的商人绝不是什么好惹的脚色,一般的小股强盗劫匪也不会那么眼中没水轻易去招惹他们。
一大早,霍克他们就让凯米尔给叫了起来,洗过脸吃过早餐,凯米尔便忙活开了。他首先对霍克的脸进行了彻底的改造,然后让他换上早已准备好的服饰,为了保险起见,又在外边给他套上了一件内衬钢丝网的熊皮短褂,只有靴子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就在他原来穿的靴子外边贴上了一层薄薄的狼皮,便成了一双狼皮长靴。
霍克一边任由着他摆布一边不解地问,“你这又是要闹的哪一出戏?”
凯米尔又前后左右把他仔细地检查了一番,“这还用问?难道你想就那么脸上挂着张‘我是众神之子’的招牌满天下跑,然后所有的人心里都在算计着怎么拿咱们去换七十万金币?”
霍克刚从神殿里出来,这些日子里又根本没接触过需要花钱的事物,对钱财之类的东西自然还没一点概念,“这七十万金币就算很多了吗?”
“你想想吧,那么多的赏金猎人常常为了几百几千金币的悬赏金都能去玩命,你说值多少?”
“这么说,我们要是不化装的话,岂不是寸步难行?”
“没错!现在很多人嘴上说的是金钱不是万能的,心里想的却是没有金钱那是万万不能的,只要你出得起足够的金币,他们连亲娘老子都能毫不犹豫的给卖了。”凯米尔说,“这个不死之王深知人们的心理,出了这么高的悬赏,自然会有很多很多的人拼了老命也想着要拿咱们的脑袋去跟他换金币的!”
“你是从哪弄的这些东西?”
“你说呢?”
凯米尔对着镜子往自己脸上贴着小胡子和刀疤反问道,霍克这才明白凌晨睡觉前他说的还有点事就是去弄这些东西了,他是一夜都没合过眼。
凯米尔接着说,“当然,光这样还不行,你还得学会几句商人常用的应酬话,千万别一开口就露了马脚,其他的自然就该由我这当保镖的出面代劳了。”
随后,凯米尔去放了关在地牢里的那些女人,给了她们每人一点钱,叮嘱她们等他们走了之后,去餐厅里吃点东西再走,然后便到强盗头目的房间里把那个女子从床上拎了起来,从箱子里找出一根锁链锁着她的脖子,牵着她去上了一趟厕所。
一夜之间,那女子不知为何竟然变得乖巧多了,一声不响地任由他摆布着,让她干吗就干吗。凯米尔又喂她吃了点东西喝了一碗肉汤,然后又捏着她的鼻子给她灌了两瓶药水,重新绑上她的嘴往一个大袋子里一装,和霍克一起把她抬到外边扔到了自己的马背上。
洛浩雄好奇地问道,“你给她喂了什么?”
“一瓶是体力药,不能让她死在半路上,一瓶是嗜睡药,免得她在路上给我们惹麻烦。”凯米尔走到那小女孩跟前蹲了下来,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小姑娘,现在我们就带你回家,好吗?”
小女孩看着他脸上的刀疤似乎还有点害怕,点了点头便缩到了洛浩雄的身后。
“别害怕,你跟这位叔叔坐在一起。”
凯米尔笑着一把将她抱起放到了霍克的马上,又扶着洛浩雄也上了马,然后自己也跃上了马背一甩缰绳,“咱们回家啰,走吧!”
走出堡垒大门,凯米尔回头看了看,这才发现大门的上方还刻着“晨光塔楼”几个大字,又看了看塔楼顶上那面还在迎风飘着的强盗旗帜,便取出弓一箭把它射了下来,这才一夹马肚子追上了霍克他们。
霍克看他追上来便和他并排走着,笑着说,“突然穿上这身行头,我都觉得自己有点怪怪的。”
“习惯了就好,这样总比让人远远看到就说,‘嗨,50万金币来了,大伙快上’好吧?”凯米尔看了看他,“干我们这一行的,多多少少得学会点化装术,要不然很多时候会寸步难行的。”通天阁小说
“那几匹马不能带上吗?”
“那些马身上都打有暗记,带上就暴露身份了。”
“真可惜,多好的马,就算是卖的话也能换不少钱呢。”
“没办法,世上的事就是这样,有舍才能有得。”
“哎,凯米尔,”洛浩雄忽地想起了一件事,朝他马背上的口袋努了努嘴,“她怎么突然就长出翅膀来了?”
“那是爱神族人特有的一种魔法天赋,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她们的翅膀收放自如。”
“啊,还有这种魔法啊?要是我们能学到那就太棒了!”
“不可能!”凯米尔摇了摇头说,“她们的这种天赋是与生俱来的,而且只有女性才会有,就算是她们生的男孩都没有这天赋。”
洛浩雄失望地,“啊,怎么还有这种事啊?”
“所以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霍克也朝那口袋努了努嘴,“你真打算把她送回王宫?”
“送回王宫她就是死路一条,而且为了杀一儆百,她会被当众施以各种酷刑,受尽百般凌辱,连尸体都会被大卸八块,拿去喂宫里养的猎犬,那等于是我们虐杀了她,这笔血债是要记到我们头上的。”
凯米尔微微摇了摇头,似乎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转而说道,“一个下等侍女要想逃出王宫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她却宁肯以命相搏冒死走上这条不归路,肯定有什么难言的隐情,我们帮不了她,但至少也别再去害她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到前面找个合适的地方,给她一点钱让她自谋出路吧,我们不能带着她,留在那堡垒里也不安全。”
“她让我们吃了那么多苦头,你却还是处处替她着想,”霍克笑道,“你果然是心肠软,难怪哈文会说你是琴心剑胆。”
“这不是心肠软不软的问题,王宫里少了个侍女根本算不上是个事,可对我们来说那就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你说孰轻孰重?”凯米尔说,“再说,你别光看她的表现就像是个荡妇,其实她的心地还是比较单纯的,但凡她稍微有那么一点江湖经验,在控制了局面之后必定是要先除去后顾之忧,心肠歹毒点的就会先给浩雄来上一刀,心肠软点的至少也要先把他捆上,那我们可真就是回天乏术了!”
“这我倒真没想到,”霍克愣了一下,“你这眼光真毒!”
“所以说看人不要光看表面,表象是可以装出来的。”凯米尔一拉缰绳加快了步伐,“从地图上看,这里出去不远就是官道,再过去就是洗马河城,咱们既然已经暴露了,干脆就走官道抢时间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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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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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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