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全职业巨星 > 第231章 情敌出现了!
  何夕是一位数学系天才研究生,出生在一个单亲工人家庭。

  她的母亲夏群芳是一位下岗工人,生活很朴素,平时买个菜能和人砍价砍半天,只为两毛钱。

  但她一直以自己的孩子为荣,无条件地支持孩子的学业,关心着孩子的生活。

  【每当夏群芳看到儿子聚精会神地沉浸在书中的时候她的心里就一种没来由的欣慰感。这种感觉差不多在何夕刚小学的时候就成型了。她以前就从探究何夕读的是本什么书,更不用说现在何夕读的那些外文原著。从小到大何夕在学业上的事情都是自己做入,甚至包括考大学填志愿选专业,以及当后来大学毕业时由于就业形势不好又转回去读硕士时等等都是如此。想起儿子前年毕业时四处奔波求职时的情形,夏群芳就感到这个世界变化得实在太快,她从没有想到过大学生也有难找工作的一天,在夏群芳的心里这简直无异于天方夜谭……】

  看到这里,王境泽会心一笑。

  哪怕不是科幻,就是现实主义,安之写得也算不错。

  今年龙国大学毕业生1000万,就业困难,985、211双一流的毕业生,都去打螺丝送外卖了。

  安之时刻在关照现实啊!

  【夏群芳从凳子上站起来,由于动作太急凳子被碰翻在地。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虽然是责备的意思但是她的语气却只有欣喜了,"饿了吧,我给你盛饭。"

  何夕摆摆手:"我在街上吃过了,有同学请。"

  夏群芳不高兴了,"叫你少在街上乱吃东西的,现在流行病很多,还是学校里的干净。你看对门家的老二就是在外不注意染上肝炎的……"夏群芳自顾自地念叨着,她没有注意到何夕有些心不在焉。

  "我知道啦。"何夕打断她的话,"我回来拿衣服,还要回学校去。"

  夏群芳这才注意到何夕的脸有些发红,像是喝了点酒,她有些不放心地问:"今天就不回学校了吧?都八点钟了。"

  何夕环视着这套陈设简陋的两居室,有好一会儿都没有出声。"晚上刘教授找我有事。"他低声说,你帮我拿衣服吧。"

  夏群芳不再有话,她转身进了里屋,过了几分钟拿着一个撑得鼓鼓的尼龙包出来。

  何夕检视了一下,朝外拎出几件厚毛衣:"都什么时候了还穿得住这些。"

  夏群芳大急,又一件件朝口袋里塞:"带上带上,怕有倒春寒呢。"

  何夕不依地又朝外拎,他有些不耐烦:"带多了我没地方放。"

  夏群芳万分紧张地看着何夕把毛衣统统扔了出来,她拿起其中一件最厚的说:"带一件吧,就带一件。"

  何夕无奈地放开口袋,夏群芳立刻手脚麻利地朝里面塞进那件毛衣,同时还做贼般地往里面多加了一件稍薄的……】

  这些文字朴实自然,没有丝毫华丽之感,就是安之以往的风格,描写的也是很日常的场景。

  王境泽感觉似曾相似,因为老妈虽然性格苛刻点,不像小说里的妈妈那样以自己孩子为荣,但在关心生活上,却和小说里的妈妈一模一样。

  因此,有着打动人心的力量,代入感很强。

  【何夕抬起头来,向着我站的方向看过来。我愣了一下,立刻醒悔到他是在看夏群芳的背影……】

  王境泽愣了下。

  尼玛!

  “我”也就是叙述者,感觉上帝之眼一样,全知全能。

  有点科幻味了!

  何夕有一个女朋友,叫江雪,很美,出身也好,家学渊源,是一位计算机教授的女儿。

  江雪很爱何夕,也不嫌弃他是迂腐的书呆子,被他的才华和气质深深吸引,顶着流言蜚语和何夕在一起。

  哪怕父亲反对,江雪还是坚持和何夕在一起。

  但是原本二人很美好生活中,出现了个人,老麦。

  老麦是何夕曾经的情敌,但现在已经放弃了江雪,成了俩人的好朋友,他经常带俩人出去玩。

  虽然江雪不介意,告诉何夕,她喜欢的是何夕,但是何夕还是自卑和敏感。

  【"四点半不到,时间还早呢。"江雪看表,"要不我们到‘金道‘保龄球馆去。"

  何夕迟疑了片刻:"我看还是在学校里找个地方玩吧。"

  江雪摆头,乌黑的长发掀起了起伏的波浪:"学校里没有什么好玩的,都是些老花样。还是出去好,反正有老麦开钱。"

  何夕的脸突然涨红了:"我觉得老让别人付钱不好。"

  江雪诧异地盯着何夕看:"什么别人别人的,老麦又不是外人。他从来不计较这些的。"

  "他不计较可我计较。"何夕突然提高了声音。

  江雪一怔,仿佛明白了何夕的心思。她咬住嘴唇,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四周。

  这时老麦兴冲冲地跑回来,眼前的场面让他有些出乎意料。

  "算了。"何夕叹了口气,"我今天很累了,你们去吧。"说完他转身朝室外走去。

  我正无意识地挡在何夕的面前,但是他笔直地朝我压过来并毫无阻碍地穿过了我的身躯……】

  读到这里,王境泽又悚然一惊:

  “焯,科幻的味道更浓了。叙述者‘我’难道是鬼魂不成?额,不对,如果是鬼魂,那就是灵异小说了。”通天阁小说

  何夕是个数学天才,也痴迷数学。

  他花了十多年的时间,推出了一个非常优美且完美的理论,叫“微连续理论”。

  这个理论和当时所以理论都不同,是一套全新的且完美的理论。

  他的导师刘青看后也大为惊叹,自愧不如。

  但由于当时的科技水平所限制,这套理论并没有什么实际用处。

  当导师提到这个话题并劝他放弃的时候,何夕沉默了。何夕说,这是他的使命,他必须完成它。

  【导师说:"我们的研究终究要获得应用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只能误入为数学而数学的歧途。"

  "可它看起来是那样的和谐。"何夕争辩道,"充满了既简单又优美的感觉。老师,我记得你说过的,形式上的完美往往意味着理论上的正确。"

  导师一怔,他知道自己说过这段话,也知道这段话其实是科学巨匠爱因斯坦的经验之谈。

  他不否认微连续理论符合这一点,当他浏览着手稿的时候内心的确有种说不出的充满和谐的感受,就像是在听一场完全由天籁之声组成的音乐会。

  ……

  导师忍不住回想起很多年前的自己,那时他也常常因为一些磨人但却无用的数学谜题而废寝忘食形销骨立。但是何夕没有看到问题的关键,刘青知道自己作为师长有义务提醒这一点,尽管这显得很残酷。

  "你想过微连续理论可能应用在什么领域吗?我是说,即使作最大胆的想像。"刘青尽量合自己的声音柔和些,虽然他知道这并没有什么用。

  何夕全身一震,脸色变得一片苍白。

  "我不知道。"他说,然后抱住了头。

  我看到何夕脚下铺着劣质瓷砖的地面上涸出了一滴水渍……】

  王境泽愣了愣。

  因为类似导师的这话,他从爸妈、从老师乃至同学嘴巴里听说过太多次。

  他小时候喜欢打鼓、玩琴,不少人还说他挺有天赋。

  但上了初中,爸妈就以“如果中考考不上高中,那就只能上职校了,没有大学文凭,出来不能考编,就只能进厂打螺丝”的理由,卖了他的吉他和架子鼓。

  王境泽当时一腔悲愤。

  但渐渐地,他也开始不自觉地践行这种价值观。

  就比如当时校篮球队的小伙伴拉他进校队打篮球,他就断然拒绝。

  原因无非也就是,学这东西,没啥屌用,考试又不考,还不如回家刷题做卷子。

  屋漏偏逢连夜雨,何夕在数学研究上遭遇困境,已经够惨了,而紧接着和女朋友的感情,也出现了危机。

  情敌出现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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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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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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