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李漫漫!”
林嘉音看见江晓白的表情,立即就知道她猜对了,忍不住秀眉一蹙,揶揄道:“几年没见了,你哪闷就舍得让她走了?”
李漫漫喜欢江晓白的事,江晓白不知道,或者他没往那方面想,但林嘉音却是清楚的。
别问为什么。
问就是女人的第六感,或者女人天生护食,对属于自己的人和物都拥有极强的占有欲,不允许与人分享。
在读书的时候,林嘉音就发现李漫漫看江晓白的眼神不一样。
那种眼神,跟自己看江晓白的眼神几乎一模一样。
这就是女人可怕的感知和观察力,能从细微中发现不同。
只不过江晓白像个木头人,不知道而已。
江晓白还在震惊林嘉音为何一下子猜中了,突然听见她语气变化,顿时有点懵。
知道了同学的消息,不是该高兴吗?
怎么好像还有点生气的样子?
不应该啊!
但心中没有鬼,说话自然神。
江晓白继续说道:“老婆,你太厉害了,一猜就中,除了李漫漫,还有一个是杨洁。
杨洁现在都是三个孩子的妈了。
李漫漫去土城的一个山村支教了,唉,真想不到她会这样选择。”
李漫漫跟杨洁在一起,林嘉音并不意外。读书的时候,她们两人的关系就非常好,毕业后有联系也正常。
让她意外的是,李漫漫居然去土城的乡村支教。
土城有多远、多穷,林嘉音也是知道的,是个正常人都不会选择去那里。
难道……
林嘉音心里隐隐有一种感觉,似乎李漫漫选择远离的不是青州,而是江晓白和她。
她不禁想到自己,当初为了跟江晓白在一起,甚至不惜与父母闹的很僵,差点儿老死不相往来。
如果李漫漫的选择,真跟自己想的一样的话。
那……
她跟自己,何其相似!
都是为了爱情!
想到这里,林嘉音都不禁有点动容。
不得不说,女人的第六感真的很灵,林嘉音几乎凭感觉就发现了真相。
也不得不说,女人为了爱情真的像一只飞蛾。
不管是林嘉音不惜与父母闹僵,还是李漫漫选择远去穷山僻壤,殊途同归都是为了爱情。
当然,林嘉音虽然想明白了这些,却不会和江晓白说。
这,也许又是女人的另一个天性。
自私!
对爱情的自私!
她看着江晓白,嘴角勾起一抹笑意,问道:“杨洁都三个孩子的妈了,那李漫漫呢?”
啊?
江晓白愣了一下,道:“我们只在新华书店门口匆匆见了一面,也没聊几句,忘了问了。”
之前短暂的接触,杨洁说的比较多,他也没问李漫漫现在的情况,不知道她结婚了没有,有没有孩子,只知道她现在在土城山花村支教。
另外就是,李漫漫的身体似乎不太好。
除此以外,他发现自己对李漫漫的情况一无所知。
林嘉音对江晓白的回答很满意,嘞个男人干事业精明,对女生却还是与读书时候一样,反应迟钝。
这样,也挺好的!
一个小小的插曲过去,两人各自忙碌。
江晓白很快将这件事情忘记,把车留给林嘉音,他自己步行去了调料厂。
调料厂的门卫室已经修好了,中间的是正儿八经的门卫室,左边一排房子是留给派出所的警民共建联防站,而右边一排房子是江晓白留给自己的地盘。
青州路这边,已经不适合他办公了。
因此,在调料厂动工的时候,他就给自己弄了一个地方,有会客室、办公室、休息间和独立的卫生间。
江晓白到办公室以后,开始画豆制品加工厂的规划图。
这一忙就直到下午。
林嘉音来接江晓白回家,车上她说道:“今天7号了,晓清今天高考,也不知道考的哪闷样?”
江晓白不由一阵恍惚,时间过的真快,一晃江晓清就高考了。
他记得上一世江晓清考取的是华中省江城国立大学,因此倒不担心妹妹考不好。
“放心吧,晓清的成绩不差,应该能考上一所好大学。”江晓白安慰道。
林嘉音点点头,对江晓清考大学充满了期待。
江湾现在还没有大学生,江晓清要是考上的话,就是江湾的第一个大学生。
“那晓清考上大学了,爸妈是不是要整学酒?”
林嘉音问道。
江晓白愣了一下,道:“晓清考取大学了,爸妈肯定要整酒的。”
之前搬家,爸妈其实就想整酒。
但由于搬家这件事主要还是以江晓白为主,他说不整酒,江海洋和王秀菊都依了。
但江晓清考上大学不同。
按照农村的传统或者是习俗,江晓清在出嫁前,所有的事情都是江海洋夫妇做主,江晓白没有发言权。
林嘉音道:“整就整吧,反正我们搬家也没整酒,不算连着整。”
在农村,有事整酒人人都能接受,亲朋乡亲们也都会捧场。但是如果是哪一家刚整过一次酒又接连着整,乡亲们也会说闲话,抱怨又要送人情。
这个情况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都还好,农村人整酒基本上都是几桩固定的事:结婚、生子(满月)、满岁、老人去世、起屋、考大学。
除了这些约定俗成的事,一般还是没得人乱整酒。
但到了后世,随着经济的发达,亲朋好友之间送的人情越来越大,渐渐的就有人借整酒的名义敛财,想方设法的按名义整酒。
比如最开始的时候给父母过六十大寿、七十大寿,之后又给小孩满十岁整酒,再后来起屋分两次,第一层建好了整一个酒,等过段时间再建第二层,又整一次酒。
甚至,有人建了一个牛圈,也整一个酒。
这种乱整酒的事,在后世称为整无事酒,人们深恶痛绝,却又不得不参与其中。
当然,这是后话。
在当前,民风还是很淳朴的,人们都还是只整该整的酒。
对这种整酒,江晓白也不反感。
甚至,他觉得华国的百姓正是因为看重人情,在你来我往的热闹中有了人情味儿,也使得华夏人在面临灾难的时候,哪怕互不相识也能够八方支援。
这是骨子里的人情味。
因此,江晓清考上大学后,爸妈要整酒的话江晓白没有道理反对,道:“晓清考上大学的话,我们也该准备点礼物。”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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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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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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