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供销社买走一瓶汽水,需要给两毛钱。

  其实,汽水本身只值一毛五,还有五分钱是汽水瓶的押金。

  秦淑兰一行四人站在街边的树荫下喝完汽水后,贾忠义拿着空瓶子去供销社退押金,其他三人则留在原地,等他回来。

  等待期间,忽然一阵妖风刮来,苏文斌大呼凉快,很快他就真的凉了。

  不过还好他在黄泉路上并不寂寞,片刻后廖美玉、秦淑兰就来陪他了。

  嘿嘿,大家伙手拉手,一起走。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他们仨前一刻还好好的,下一刻就共赴黄泉了?

  这个嘛,很难说得清,哪怕是亲手送他们仨上路的那个间谍,也说不清楚。

  那间谍在逃跑的路上,本不该多生事端,毕竟逃跑要紧,不宜节外生枝。

  可他看到秦淑兰的第一眼,他便按捺不住心头的无明业火,紧接着就鬼使神差的举起手里的枪,枪口对准了秦淑兰的脑袋。

  虽然秦淑兰人品极其低下,死有余辜,但她好歹是书中女主,多少有些主角光环,要想让她死,可没那么容易。

  果不其然,有主角光环罩着,受过专业训练、枪法颇为精准的间谍连开数枪,却枪枪打偏,愣是没伤到她一根头发。

  就很邪门!

  更邪门的是,那间谍看到秦淑兰身边的一男一女相继中枪,秦淑兰本人却安然无恙,顿时眼睛都红了,竟然不顾自己现在是在逃跑的路上,命令手下停车,等车停稳,重新将枪口对准秦淑兰的脑袋。

  这个时候,秦淑兰要是机灵些,第一时间想办法躲避对方的追杀,也许还能有一线生机。

  可偏偏她就仿佛被雷劈过一样,愣愣的站在原地,像根木桩子似的一动不动。

  就她这样,跟活靶子有什么区别?即便有主角光环的保护,也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的逃过对方的射击。

  这不,一阵密集而精准的射击过后,秦淑兰被一枪打在太阳穴上。

  简而言之,就是一枪爆头。

  就这样,秦淑兰这个书中女主,所谓的伟大母亲,连抢救的必要都没有,直接被送走了。

  但这里有个问题。

  人虽然是那间谍亲自送走的,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一个路人怀有那么深的恨意,非要打死她才肯罢休。

  是,他承认,自己一眼就看出,眼前这个路人长得很像那个差点弄瞎自己的小贱人。

  他也承认,自己恨死那个小贱人,之前有想过要一枪毙了她。

  可是,眼前这个路人和那个小贱人是不是同一个人,他还是分得清的,而且轻重缓急,他也是分得清的。

  按理来说,在这个紧要关头,他绝不可能因为一个路人长得像自己的一个仇家,就不管不顾的冲人家下手,而且不依不饶,非要置人家于死地不可。

  可他偏偏就是这么做了,明知不妥当,还是这么做了。

  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也不知道,就感觉莫名其妙的,就仿佛冥冥中有一股力量驱使着他这么做。

  不过好在这种莫名其妙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很久,送秦淑兰上路之后,他就恢复了正常。

  他清醒的意识到,此地不宜久留,必须赶紧撤离此地。

  于是,他命令手下赶紧开车离开。

  想跑?没门!

  贾忠义虽然为人和品性不咋地,但有一说一,他对秦淑兰的感情是真挚的,他是真心爱着这个女人的。

  眼见心爱的女人死在自己的面前,而杀她的凶手就要逃跑,贾忠义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他当即从腰间掏出手枪,拔枪就射。

  值得一提,贾忠义担任民兵教官多年,专门负责训练民兵,其中就包括教授民兵枪法。

  虽然他这样做是另有所图,并不是真心要当这个教官,但他的枪法真的很好,绝对没有误人子弟。

  以他的枪法,一枪命中瞄准的目标,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但不巧的是,恰在此时,那辆边三轮摩托车又被重新启动了,以至于瞄准的目标发生了偏移。

  结果就是,贾忠义一枪下去,打偏了,没打中那间谍,打中了他的一个手下。

  那间谍反应很快,马上就举枪反击。

  事实证明,论枪法,贾忠义比那间谍更胜一筹。

  双方开枪对射,结果,贾忠义毫发无损,那间谍的另一个手下被打中要害,那间谍本人也挂彩了。

  虽然只是受了轻伤,但那间谍已经意识到对方的厉害,意识到自己恐怕不是对方的对手。通天阁小说

  情况危急,那间谍有心要开着摩托车,火速逃离枪击现场,奈何现在的情况不允许他把车开走。

  无奈之下,那间谍只好弃车逃跑。

  于是,你追我逃的一幕,就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演。

  由于这两个人在人群中窜来窜去,还时不时的开枪对射,不少无辜的路人被子弹打中,一时间场面乱成一团。

  沈思源看不下去,闪身进入空间。

  一看到沈思源,糖糖就眼睛一亮,蹦蹦跳跳的跑过来,满脸兴奋:“我跟你说,穿越大神被人揍了,听说被揍得生活不能自理……”

  沈思源和穿越大神虽然没有见过面,可梁子算是结下了。

  说实话,沈思源一直觉得穿越大神就是个混账东西,够混蛋够讨厌,早就想打他一顿了。

  听说这货被揍得老惨了,若是平时,沈思源肯定会叉腰大笑,幸灾乐祸的来一句:嗨呀,你小子也有今天啊!

  但现在是非常时刻,沈思源哪有心思管穿越大神的破事?

  “先不说这个!”还没有等糖糖把话说完,沈思源便摆手打断了它的话,“我问你,哪里有枪械弹药、防弹衣之类的东西?”

  在糖糖的指点下,沈思源很快就在星际网店上找到相关的卖家,顺利的买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紧接着,沈思源就换了一身装束——脚上穿着战术靴,身上穿着迷彩服,头上套着头套——可以说是全副武装。

  不武装不行,虽然沈思源的体质远远超过常人,但她毕竟还是个凡人,还没有练就金钟罩铁布衫的功夫,没达到刀枪不入的境界。

  再说的直白些,沈思源功夫再高,也怕枪子。

  沈思源不想挨枪子,她始终觉得,自己必须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动手解决目标,所以她花了些时间武装自己。

  她满以为这样做,就可保万全,绝不会在关键时刻出岔子。

  沈思源不知道的是,星际网店也在穿越大神的权限范围之内。

  而穿越大神虽然被揍得生活不能自理,但是出于某种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他“身残志坚”,仍旧致力于搞事情。

  沈思源刚才买的那些东西,其实是穿越大神想让她买的,看似很靠谱,实际上这里面很有猫腻,有些简直坑死人!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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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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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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