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记忆如潮水般汹涌而来,一浪高过一浪,沈思源感觉一阵阵眩晕,脑海里仿佛有什么东西觉醒了。

  但伴随着那只手的离去,沈思源脑海里重新恢复平静。

  这又是啥情况?

  沈思源对此深感困惑,还没等她想明白,就听到一个略显清冷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我虽然参加过赤脚医生培训班,但接受培训的时间太短,连医学方面的皮毛都没学到。现如今,你姐发着高烧,而且好像烧到四十度了,情况很严重,不是我能治好的。我的建议是,立刻送你姐去公社卫生院。”

  “公社卫生院……”先前那个少年喃喃的重复这四个字。

  “没错,公社卫生院。如果有条件的话,直接送你姐去县医院就更好了。”

  “可是……没那个条件啊。”那少年语气很有些苦涩,“我们姐弟寄人篱下,手里一点钱都没有,别说县医院了,连去公社卫生院看病的钱都没有。”

  略作停顿,那少年低声求恳:“江知青,你能不能、能不能……”

  江知青没让那少年把哀求的话说出口:“走吧,我带你姐去公社卫生院看病。”

  “谢谢,谢谢你江知青!”那少年语气里带着由衷的,感激的喜悦,“我朋友介绍我去国营饭店当临时工,我很快就可以上班领工资了。等我领了工资,就把钱还给你……”

  “行了行了,钱不钱的,以后再说。”江知青打断那少年,“当务之急,是送你姐去看病。赶紧的,把你姐扶起来。”

  那少年就走上前来,想要把沈思源扶起来。

  奈何那少年为了给姐姐治病,四处奔走,连着两顿水米未进,现如今四肢乏力,实在是没有力气把沈思源扶起来。

  江知青叹息一声:“算了,还是我来吧。”

  说完,他就俯身把沈思源扶起来,继而将她背了起来。

  讲真,作为单身狗一枚,沈思源对陌生男人有些抵触。

  原本,她打算适时醒来,但江知青接触她的那一刹那,她突然改变主意。

  原因无他,那一刹那,潮水般的记忆再度涌来。

  接连两次出现这种情况,沈思源隐约有了明悟——

  只要自己与这个江知青有肢体接触,就能唤起记忆。

  为了证实这一猜测,沈思源果断的伏在他身上装死。

  果不其然,持续与江知青亲密接触的沈思源,持续获得原主的记忆。

  原主与沈思源同名同姓,今年十八岁,是华国南江省静海县红旗公社的一名社员。

  原主很不幸,她八岁那年,她的母亲突然失踪了。

  失踪后不久,她的父亲就与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很快就有了新的孩子。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她的日子自然不好过。

  不幸中的万幸,小她三岁的弟弟沈思宸很懂事,姐弟俩可以抱团取暖,相依为命。

  然而,这样的日子没能持续很久。

  十一岁那年,她背上了莫须有的罪名,触怒了她的继母以及她的父亲。

  事发当晚,她和她的弟弟,就被打包送到了乡下,交由她的外婆来抚养。

  尽管她的外婆供她吃,供她穿,还供她读书,待她相当不错,但寄人篱下的日子,总是不太好过的。

  这些年来,她暗地里没少受委屈。

  举个例子,她今年高中毕业,不但以全县第一的成绩毕业,还获得了工农兵学员的推荐名额,被推荐进帝都大学。

  就在她以为金秋九月便可以步入国内最高学府时,她的外婆悄悄找她谈心。

  这之后,她就打消了上大学的念头,决定在乡下赚工分,补贴家用。

  原主又是幸运的,这个年代,绝大多数的社员要想赚工分,就只能下地劳作,但她是极少数的幸运儿之一——

  她所在的前进大队,大队书记周为民很欣赏勤奋好学的她,恰好原来的记分员被撸下去了,记分员的位置空了出来,周为民就让她顶上了。

  然而,一帆风顺的成为了记分员,这似乎用尽了原主一生的运气。通天阁小说

  昨天傍晚,她下工回家,走到半路上,遇上两个打打闹闹的熊孩子。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就被从天而降的泥巴砸中,弄的一身泥。

  出了这么个意外,她只好停下回家的脚步,转而前往附近的小河。

  她正蹲在河边清洗衣服,突然间,一股大力从她背后袭来,猛的推了她一把。

  变故来的太快,她猝不及防,一头栽进河里。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原主的记忆到此为止,原主的人生……也到此为止了。

  读取了原主的记忆后,盘桓在脑海里的那几个疑惑解开了,沈思源恍然大悟——

  哦,原来自己不是穿成了福气包,而是穿成了受气包啊!

  与此同时,沈思源心里生出了新的疑惑。

  这其中,最大的疑惑是,原主之死,不是意外,而是他杀,那么凶手是谁?!

  沈思源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原主处处与人为善,怎么会有人要置她于死地呢?

  等等!

  死?死!

  沈思源后知后觉想起了的一件事,一件要命的事。

  自己穿成了同名同姓的受气包,而非名为沈思玥的福气包,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沈思玥这个人。

  事实上,原主继母的女儿,异父异母的妹妹,就叫沈思玥。

  也就是说,自己不是穿成了女主,而是穿成了女主的姐姐。

  可问题是,书中世界,女主福星高照,顺风顺水,功成名就,女主的姐姐却霉运缠身,一生坎坷,是个连姓名都不配拥有的十八线炮灰。

  关于她的情况,书中只有寥寥几句话——

  沈思玥有个异父异母的姐姐,意外落水后,尽管大难不死,却高烧不退,由于没能得到治疗,后来就聋了。

  因为聋了,她姐姐在当地找不到对象,只能嫁去山里人家。

  或许是那里的条件太过艰苦了,没过几年,她姐姐就死了。

  聋了……死了……

  想到这里,沈思源气的浑身发抖。

  穿越大神,你出来!

  我跟你什么仇什么怨,你要这么坑我?!

  之前,沈思源想给穿越大神送锦旗。

  此刻,沈思源想给穿越大神寄刀片。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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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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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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