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忠义依旧冷着脸,看似无动于衷,但他其实很吃这一套,不自觉的放缓了语气:“我知道,你舍不得你的便宜儿子死,想要帮他把事情摆平了再走。但是,这一回,你那便宜儿子捅出的篓子太大,绝不可能轻易摆平,别说两天了,就是再给你两周时间,你也不可能摆平的。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不可能等太长时间。既然短期内摆不平,那就索性别管你那便宜儿子了,赶紧的,跟我走吧。”

  秦淑兰当然不乐意,立刻开口道:“我刚才突然想起来,前几天收拾行李的时候,我只拿了夏天的衣服,冬天的衣服还没拿。都到了家门口了,你就让我进去拿一下呗。”通天阁小说

  贾忠义皱了皱眉:“我俩要去的是南方,那里四季如春,根本就没有冬天。既然没有冬天,那要什么冬天的衣服?别拿了,直接走!”

  说完这话,贾忠义也不等秦淑兰给出回应,拉着她就往附近的树林里走。

  秦淑兰还不死心,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她借口身子不适,走不动道,想要回家歇息一晚再走。

  听了这话,贾忠义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深深的看了一眼秦淑兰。

  然后,高大魁梧的他直接把秦淑兰往肩膀上一扛,抬脚便走。

  啊,秦淑兰那个祸害,就这么走掉了?就这么走掉了!

  这场变故来得太快,沈思源懵了一下。

  紧接着,回过神来的沈思源心念一动,把眼前发生的变故,与目前已知的剧情串联起来。

  目前,已知秦淑兰重生之前的那一世,她敷衍了事的抚养了继子继女几年,就抛弃了他们。

  或许是为了刻画秦淑兰“伟大母亲”的人物形象,《重生七零之伟大母亲》这本书的作者,只是一再强调,秦淑兰重生之后,她如何如何痛改前非,如何如何善待继子继女。

  至于她重生之前怎么作的孽,比如说,她何时抛弃儿女,因何抛弃儿女,那作者根本就没写——也有可能写了,但写在了书的后半部分,沈思源暂时还没能读取到与之相关的剧情。

  总之,在今晚之前,沈思源并不清楚秦淑兰抛弃儿女的细节。

  但现在,沈思源凭借着刚才看到的那一幕,心里有了大致的猜测。

  不出意外的话,秦淑兰重生之前的那一世,就是这个时候,她抛下继子继女,卷包袱走人了。

  她之所以这么做,一则是为了及时止损——她认为继续抚养继子继女吃力不讨好,想要甩掉这两个包袱,二则是为了跟野男人私奔!

  至于说秦淑兰跟野男人私奔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沈思源现在还无从知晓,但结合秦淑兰重生之后痛改前非的反常举动,不难做出推测:秦淑兰私奔之后的境遇很不咋样,已经到了让她悔不当初的程度。

  换句话说,秦淑兰跟野男人私奔,无异于自讨苦吃。

  想通了这一点,沈思源顿时眼前一亮,觉得豁然开朗起来。

  有那么一刹那,沈思源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念头:秦淑兰那个祸害,留着就是隐患,要不就让她跟着野男人私奔吧?

  但,仅仅是一刹那而已,很快,沈思源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原主落水而亡。

  那场落水,并非意外,而是居心叵测之徒刻意为之。

  尽管居心叵测之徒是谁,现在沈思源还不能百分百确定,但种种迹象显示,秦淑兰有重大嫌疑!

  沈思源心心念念着要为枉死的原主讨回公道,怎么可能放任秦淑兰这个最大的嫌疑人,与她的姘头远走高飞呢?

  绝不能让秦淑兰就这么走掉了!

  沈思源攥紧手里的麻袋,无声无息的追了过去。

  沈思源的打算是,在追踪的过程中,找个合适的时机,把秦淑兰以及与她私奔的野男人,一网打尽,全都套进麻袋里,先是一顿胖揍,然后再把这对狗男女扒光,吊在村头的歪脖子树上。

  这样一来,这对狗男女生理性死亡暂时还没达到,但社会性死亡绝对是达标了。

  不仅如此,在这个保守的年代,这对狗男女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本色出演”,不管是不是遭人蓄意诬陷,都很有可能因此而被扣上“搞破鞋”的罪名,被送去大西北,接受劳动改造。

  想到秦淑兰以后可能要在大西北吃风喝沙,沈思源弯了弯唇角,差点笑出声。

  然而,沈思源没能笑到最后,她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那个名叫贾忠义的男人,尽管他已经人到中年,但他体力极佳,扛着秦淑兰,轻轻松松就穿过村子里面的树林,进入村子后面的山林,在崎岖的山路上健步如飞。

  反观沈思源,单论体力,服用过灵丹妙药的她并不输贾忠义,奈何她长年生活在城里,没怎么走过山路。

  更何况,这会儿是大晚上,虽说有月光,沈思源不至于两眼一抹黑,但她一时间还适应不了山里的夜晚。

  在青冥的夜色里,沈思源磕磕绊绊的走在山路上,渐渐的,她与前面的贾忠义和秦淑兰拉开了距离,而且距离越来越大。

  更糟糕的是,走着走着,山路就没了,没过多久,前面的狗男女也没了踪影。

  沈思源试图找出狗男女,加快步伐向前冲。

  却不料,冲着冲着,沈思源就迷失在了深山老林中,别说找出狗男女了,她连下山的路都找不出来,只好在深山老林中瞎逛。

  晃荡了好一会儿,沈思源无意中发现了一条清澈的小溪。

  这时,沈思源突然想起了一个说法:如果在深山老林中迷路了,可以找一条溪流,然后顺着溪流的方向走,就能找到出路,走出深山老林。

  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沈思源顺着溪流的方向,快步行走。

  走着走着,沈思源欣喜的发现,附近的树林不再那么稠密,而且逐渐有了砍伐的痕迹。

  路子走对了!

  沈思源这回没忍住,也没必要忍,直接笑出声。

  但下一秒,沈思源脸上的笑容凝固了,她的身体也凝固了,宛如一尊在岁月中风化的雕塑,整个人僵硬的杵在原地。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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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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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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