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绳枪是控制缓慢燃烧的火绳,先点燃引火药,引火药起火后发射弹丸。火绳枪明朝也使用了一百多年了,俗称为鸟铳,比火门枪好的是可以一个人独自完成点火到瞄准的过程,在精度上有所提升。

  重要的是,火绳枪之所以是现代步枪的鼻祖,主要是归功于其枪机结构。火绳枪最早把机械联动装置引入热兵器当中,这为后来热兵器发展提供了一个整体的设计思路。

  后世人设计了好几代的新式火器,例如转轮打火枪、燧发枪、击发枪等,其实无非机械操控装置不同而已。

  燧发枪的基本结构如同打火枪,即利用击锤上的燧石撞击产生火花,引燃火药。根本不用枪手另外点火了再瞄准射击,而是跟后来的单发步枪一样瞄准扣动扳机就可以发射弹丸了,当然这燧石的击发率大约只有八成。

  在火炮方面,明朝传统火炮为前装式,炮弹需要从炮口填入,如果操作不当就会引起爆炸。后来引进了欧洲的弗朗机炮,对自产火炮也进行了改良,改为后装滑膛炮,这也说明此时的明朝火器已落后于欧洲。

  佛郎机炮尽管性能先进,普及率高,但存在着设计上的先天不足。

  受到当时技术水平的限制,佛郎机炮的子炮和炮腹之间气密性不佳,导致火药气体在炮腹外泄,造成火炮射程较短。

  战场上在敌人骑兵高速冲锋时,不足以压制对手。

  因为射程短,必须等敌人骑兵进入射程后才能开始发射火炮,这样打不了两炮,敌人骑兵就已经贴脸上来了。

  这也为后起之秀的红夷大炮提供了契机。红夷大炮虽然是前装滑膛铜炮,但是射程是佛郎机炮的两倍,达到一千米以上,具有威力大、炮管长、精度高、管壁厚等特点。

  当然佛朗机炮也有他的优点,比如说拿来守城就不错。

  “好,功芃的提议很好。但我们不但是要买来救急,最好还要建立自己的兵工厂自给自足的生产。”朱平林听到火器不由得神采飞扬,提出了进一步的想法。

  明朝的火门枪和火绳枪他根本就看不上,至少得是这个时代先进的燧发枪才有大规模装备的必要。

  “殿下,虽然此时火器大多为手工作坊生产,但是我们缺乏能工巧匠呀?”张功芃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我们建立兵工厂统一生产有几个好处,一是原材料采购集中,这样在谈价格上就有主动权。二是统一口径尺寸,要知道此时的西洋手工作坊生产出的火器口径不一,每把火器还得加配一个弹丸模具,士兵自己制造弹丸,多麻烦。至于能工巧匠嘛,我自有办法。”朱平林眉飞色舞的给大家讲了自己的见解。

  他想到现在能每月回后世去采购一次物资,需要的小型的工具应该都可以买到,再招些会制火铳的工匠,对他们讲以燧发枪的原理,想来应该办得到。

  “这个事情等解决完此次危机了再开始具体行动,来,大家再来干一杯!”在朱平林的提议下,众人又干了一杯,接下来大家就边吃边讨论了。

  因为想着见西洋生意人的事,朱平林一吃完饭,便派人把西洋人请了过来。

  一个身材高大的西洋人在温柏的带领下来到了朱平林的会客大厅。

  这家伙身材还真是高大呀,自己在明朝也算高个子了,这人只怕比自己还高些,朱平林暗地里想着。

  来人对着朱平林行了个鞠躬礼,用比较熟练的中文自我介绍道:“郡王殿下,我叫里卡多·伊萨克松·多斯·桑托斯·莱特,是弗朗机人。你也可以叫我的中文名字李多莱。”

  “李先生请坐,来人,看茶。”

  待对方落座后,朱平林接着问道:“本王请先生前来,是想了解下你是做什么生意的。”

  “殿下,我看这医馆的郎中医术不错,他的医馆生意很好,本来想跟他做我们西洋的医药生意。不过现在见到殿下才是大东家,那做的生意可就多了。殿下需要什么西方的东西,我基本上都可以和你合作。”

  “你身上带有火枪吗?拿出来让本王看看。”

  李多莱便转过头来望着温柏,只见温柏尴尬的回道:“殿下,这西洋人来时卑职就看见了他腰间的火器,怕对殿下不利,于是先行收缴了。”说完摸出火枪准备双手呈上。

  “李先生是本王请来的客人,怎么能如此对待?枪拿给我看看。”表面上训斥了温柏,实际上朱平林内心还是满意的,证明这个护卫管事很称职。

  一把燧发手枪拿在了朱平林手里,跟他在后世的影视剧里看起来差不多,是一把口径约十五毫米的滑膛枪。

  这个时候西方虽然有少量线膛枪,却并未在军队普及,主要原因还是科技水平方面限制了。

  因为此时火枪都还是前装枪,如果枪管内有膛线,弹丸从枪口塞进去是很费力的,使得本来就慢的装弹速度更慢了。而且膛线很容易被肮脏的黑火药堵塞,导致弹丸卡在里边,甚至发生炸膛。

  所以说在现在这个时代,线膛枪要不就是西方贵族们的玩具,要不就是西方猎户的吃饭家伙,大规模的用在军用领域根本不可能。

  当时西方人喜欢拿枪决斗,有一些贵族就会用线膛枪作弊,因为打得准。所以后来大家都禁了这玩意,决斗之前还必须要由公证人检查。通天阁小说

  猎户因为要靠枪吃饭,所以往往会花大价钱搞一支线膛枪。而欧洲那边猎人哪里最多?就在后世的德国南部山区或者周边的德语区,因为那里山多树多,是天然的猎场。

  所以到了十七世纪,当地开始逐渐有一批被称之为猎兵的精锐轻步兵。他们往往小规模行动,擅长侦察,骚扰,打冷枪。而他们往往是由猎户组成,手中的枪也是线膛枪。

  朱平林就准备以后有机会给唐家庄那几个猎户装备一些线膛枪,让他们组成自己的猎兵队。

  “我们到花园里去试射一下可以吗?李先生。”

  “当然可以,殿下请。”

  来到花园,朱平林命人搬来一块普通的石头,离着好几米以外,举起枪,“砰”的一声,燧石枪发射引发的火光和大量浓烟围绕在朱平林周围。

  检视结果,石头被弹丸砸出一个大坑,他不觉赞道:“威力不错,看来无论是什么铠甲,定能轻松穿透。”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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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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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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