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水长,绿树葱葱。
李启背着一个大背篓,心疼的掂量着自己的钱袋。
九百九十二钱,现在只剩二百三十一钱了。
而换来的,就是身上这个大背篓。
里面有很多东西。
这个大背篓本身就不便宜。
遮雨的牛皮纸,耐储藏的米粑粑,还有一些咸肉干。
一张大帆布,野外能合起来变成大号包袱装东西,卷起来就是趁手的短绳,也能用来当被子盖,还耐磨防火。
两把柴刀,一小块磨刀石,在野外出事的时候起码有点利器,还能用来砍挡路的藤蔓,也能砍柴烧火。
一些火折子,两块打火石,不必多说,生火用,平时用打火石,如果危急时刻就能用一甩就燃的火折子。
还有金疮药,除虫药,一些必备药品,野外生存必需用品。
一匹麻布,一些小刀,锅铲,农具的铁头什么的,带这些是为了客串行商,到了一些村子,能卖掉一些回血。
穷啊,能挣一点是一点吧。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小零碎,就不一一提了。
总而言之,李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以应付之后的远行。
而且,他斥巨资,花了整整六十钱,给沈水碧换了一身衣服。
她之前那一身带纱巾,带镂空的白衣,和祝公子走在一起画风相符,但和自己走在一起,那就像个马上要被抢了的冤大头。
所以给她换了一身女子穿的麻布衣服,现在看起来,就只是个俏丽的村姑而已。
虽然有点过于俏丽了,正常村民哪里养的出这种美人?
毕竟,普通乡村或者和李启一样的帮派成员,家里的女性成员,就算天生丽质,长得很美,多半也是需要劳作和操持家计的。
天生的容貌再好看,但从小便每日洗衣做饭,舂米砍柴,什么天生丽质的人,从小这样长大,都会变成农妇模样,一个个膀大腰圆,皮肤粗糙,非常不好看。
但说实话,李启这个阶层的人,偏偏需要的就是这种妻子。
因为她们熟悉各类事务,做事麻利,身体健壮,不容易生病,还能下地干农活或者帮衬丈夫做重体力活,是维持家里生计的一把好手,过日子就得需要这样的老婆。
若真是养了个皮肤嫩滑,身材娇小,习性娇滴滴的大美人儿在家里,就算她不给你添乱,但单单是不能做活儿这一点,就能让家庭不堪重负。
养不起啊。
如果她愿意为丈夫分担,那么最多干两年的活儿,她也会和其他农妇一样,变得膀大腰圆,美丽不再。
所以,沈水碧就算穿了一身麻布衣服,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她肯定不是普通人。
但那些都无所谓了,毕竟,李启觉得自己现在应该也不能算普通人,应该罩得住,只要别那么显眼就行了。
行走在路上,李启看向旁边一身轻装,一点行李都不带,无忧无虑,像是郊游一样在带路的沈水碧。
这让他想起了启程时候的对话。
那时候,李启问道:“沈姑娘,你是怎么确定方向的?罗浮娘娘是在哪儿呢?”
“感觉呗~,我从小就在娘娘的身边,娘娘在哪儿,我一睁眼就知道,只要跟着感觉走,肯定就能找到她!”沈水碧自信的握着小拳头,信誓旦旦的说道。
老实说,李启只觉得非常不靠谱。
但没办法,这是个有牛鬼蛇神的世界,搞不好真的有用。
那……一场既不知道目的地,也无法安排行程的旅行,就这么开始了。
两人一路行走,李启背着个大背篓,里面是两人所有的行李,而沈水碧什么都没有带,穿着新衣服,两手空空,就这么往前走着。
李启最开始还很质疑她这样的做法。
但走了两天之后,李启才发现,对方好像真的不需要行李。
沈水碧居然可以身不染尘,哪怕在野外行走也根本不会脏,既不出汗,也没有异味,哪怕是摔倒了,摔的灰头土脸,她苦着脸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灰尘也会自然的从她身上滑落,根本不会黏在皮肤上。
除此之外,她还不用吃东西!
是的,据她自己所说,自己是天生异种,不是寻常成精的妖物,所以不需要吃普通的食物,只需要餐风饮露,吸食不同的气就可以了。
正因为如此,她也不用排泄,不用流汗,如果她想的话,甚至都可以不用呼吸,只不过呼吸对她来说是进食的手段而已。
不用洗澡,不会流汗,永远干净,永远美丽。
这他妈的……二次元美少女啊?
这么省事的吗?
总而言之,带上这玩意儿上路,根本就没有任何后勤上的压力,她自己也会走,还跑的挺快。
挺好,挺好。
两个人,一路在荒山野岭里跋涉了三天。
这一天,中午时分,李启需要休息一下,做点午饭,补充体力,顺便歇歇脚。
沈水碧也很理解,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她一样不吃饭不洗澡也能香喷喷的一直有活力,所以耐心的在旁边等着。
三天的相处,两个人已经没有那么生疏了,只是沈水碧平时没什么话,话题基本都是李启为了路上解闷主动挑起的,所以此刻李启去打水做饭了,她也就闷着不说话,望向远处。
她没有骗李启,她真的不知道娘娘在什么地方,但是小兔子确实可以隐隐约约感知到娘娘的方位。
只是……走了三天了,她却没有感觉到距离有拉近多少。通天阁小说
这个意思就是,这三天走的距离,其实和娘娘的距离比起来,根本什么都不算。
她没有告诉李启这点,因为她害怕这么说了,李启就不愿意和她一起去找娘娘了。
因为他走山路非常的辛苦,和自己不一样。
这三天走了两百多里,但如果想找到娘娘的话,估计得走上上万里。
娘娘不转移位置的话,可能得走上一年半载的。
“唉……”她叹了口气,这个速度的话,要走上好久啊。
要是有马就好了。
可惜李启很穷,买不起,一匹马也得二三十金,虽然沈水碧觉得没多贵,但李启肯定拿不出来。
这么想着的时候,她突然站了起来。
前面……有马的嘶鸣声?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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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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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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