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别老叫我公主了,私下里,你可以叫我的名字,永妃,我叫楚永妃。”
明玦低头想了想,而后淡笑着问道:“公主为何将我拦下带回来。”
宁顺见他没有改口的意思,眼中笑意更甚,含羞娇嗔道:“都说了,本宫心悦你呀,怎么还反复问呢?”
明玦唇边的淡笑慢慢敛了,语气也稍显冷淡了些:“是么,公主看起来并不像是热衷儿女感情之人。”
宁顺顿住脚步,面色平静:“哦?何以见得?”
明玦认真道:“公主的眼睛里,没有感情。”
宁顺失笑道:“你也一样,这么说来,我们岂非是很合适?”
“我们?”明玦偏头想了想,摇头道:“在公主眼里,我有什么可供利用的价值么?今日我与公主不过是一场偶遇,公主对我并不了解,却仍旧一眼相中,或许真是我长得合了公主的眼缘,但更有可能的,是公主在挑选一颗弃子,所以才可以做到这么随便而干脆。您说我推测得对么,公主?”
宁顺沉默良久,点了点头道:“缘分这种东西真的很奇妙,不然要怎么解释,本宫随便捡一个人回来就能这般俊秀聪慧,还这么的……合本宫心意?”
“公主谬赞了。”
“你猜对了,可又没猜对。”宁顺轻轻一晒,道:“在你说这话之前,你在本宫眼里的确是一颗刚刚捡到、又即将启用的弃子,可就在方才,你又将自己盘活了。”她腰肢前倾,微微凑近明玦,眸光闪动恰似一汪漾漾碧波,语气娇憨仿佛含了丝丝情谊:“你这样的人,做弃子,太可惜了,本宫有一句话没有撒谎,本宫是……真的瞧上你啦,你说,一见钟情这种事,到底靠不靠谱呀?”
明玦看着宁顺的眼睛不闪不避,轻声却又坚定道:“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所以这种感情自然是存在的,但对于公主来说,身份使然,怕是没有一见钟情的权利,就算有,这项权利也是有限制的,公主聪慧玲珑,对靠不靠谱这个问题,想必心中早有答案,何必又来为难我一介小民呢。”
宁顺撅唇不满:“你真不可爱!”
“谢公主夸奖,男人不需要可爱。”
宁顺噗嗤一笑:“其实你也还挺可爱的。你既然说你是一介小民,那本宫问你,做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感觉如何?是艰难,还是快乐?”
明玦对这个问题有些摸不着头脑,他沉吟片刻后,道:“二者皆有。在我看来,人生在世,市井小民也好,王公贵族也罢,各有各的艰难,也各有各的快乐。我无权、无势、无财,便会忍饿、挨冻、受欺,最艰难的时候,能保命已是万幸,这是为民的艰难;但也正因为艰难,父母兄弟的关爱、朋友的陪伴支持、师长的指引教诲才能显得难能可贵,这便是为民的快乐。”
说这话本是为了回答宁顺的问题,可一说出来后,却连他自己都怔了怔,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心态似乎已经发生了些微的改变,至少在以前,这话绝对不可能从他嘴里说出来。明玦抬眼看了看若有所思的宁顺,隐约明白了对方问这个问题的初衷。
果然,宁顺轻叹一声,喃喃道:“这样看来,做一个小民,竟是比做一个公主更简单些。”
明玦嗤笑道:“公主此言差矣,穷人向往富贵,富贵向往自由,自由向往安定,安定向往激情,说到底,人们总是在向往不可得的东西罢了,可事实上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生长的根基,这就好比树的根基在地上,云的根基在天上,彼此间再如何向往,也不能交换位置,公主从小万人之上,锦衣玉食,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没有体会过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的苦楚,只看到宫墙外属于小民的自由自在,便因此心生向往,可若真的让公主如愿做一个小民,整日为生计奔波,只怕要不了多久,便会为今日的想法而悔不当初。”
宁顺越听越皱眉,眼中闪过怒色,咬牙道:“你看不起本宫?”
明玦笑了笑:“不敢,我只是说了事实而已,公主适应不了民间农妇起早贪黑的生活,就好比我适应不了身上这身衣服一样。”
宁顺怔了怔,不赞同道:“可本宫觉得,你这身衣裳很合适,比原先的衣裳给你增彩很多!同理,本宫确实没有体会过小民的生活,可那并不代表本宫不知道民生多艰的事实,如你所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长根基,可那不代表人就一定得在这个根基上扎根到死!如果这个根基坏了!腐朽了!难道就不能置之死地而后生,重塑自己的人生根基吗?本宫生活在这宫墙之内,习惯了锦衣玉食,出了这宫墙之外,自然也能习惯粗茶淡饭!就算一时不能习惯,时间长了,难道还不能习惯么?”
明玦心头一震,突然就想到了前世,自己不也是拼命挣扎着想要摆脱原本的人生么,而今世,自他受制于十方阁后,原本心里也从未安分过,总想着有朝一日能跳出某人的掌控,反倒是最近,不知怎的倒有了认命的心态,难道真是被杀威阁给削了锐气?不然怎么会说出今日这一番话来?
“怎么,你觉得本宫说得不对!?”宁顺见他怔怔不语,不由皱眉追问。
明玦吐出一口浊气:“不,公主说得很对,自己的命运,就该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是对是错,不到最后谁也无法定论。”没想到,眼前这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竟有和自己前世类似的心性,该说皇家的女儿果然不该小觑么。
宁顺见他被自己说服,眉头一缓,心情也舒畅了。可随后她又立刻皱眉,这是什么情况,好端端的她为何要与这个一面之缘的家伙谈论这些?还这么简单的暴露了自己的心思!
交浅言深,实乃大忌!
只是平日里无论是谁,与她说话都讲究着分寸,就算她真的说错了,也绝不会有人像明玦这般直接反驳她,宫里这些人,哪怕是一句简单的嘲讽,也有本事将之粉饰得令你听不出来!而今日遇见的这个少年,面对自己却全无顾虑,说话大胆,倒是把自己隐忍多年的倔脾气给挑出来了。
宁顺抿了抿唇,眼中闪过一丝懊恼。
二人之间突然就沉默了下去,默默逛了一圈行宫内的园林,从一处侧门出去,登上观猎台,望着远处郁郁葱葱的山林,明玦忍不住开口问道:“时值早春,万物生发之际,并不是狩猎的时候,为何公主会独自来此狩猎?皇家难道不避讳在这时节杀生吗?”
宁顺淡淡一笑:“本宫没什么可避讳的,也不相信这些。不过,本宫其实并不喜欢杀生,但这纯属个人喜好,与礼仪禁忌无关,今日出来狩猎,不过是散散心罢了,不然那支箭就不会偏到你那里去,而是应该射在那只兔子身上了,你该不会以为,本宫的箭术是练来好看的吧!”
明玦惊讶了:“是么?我还真的以为,那支箭是公主射偏的,当时还在心里感慨,不知是何人的这箭术这般可怕。”
宁顺被逗得“咯咯”直笑:“那一箭丢了兔子,却中了一位翩翩少年郎,本宫觉得,这天底下没有人的箭术能胜过本宫了。”
明玦哽了哽,有些郁猝。今日他被眼前这个少女用言语调戏了好几次,可恨的是,他一时竟想不到该如何反攻才能既不逾越又见奇效。
“明日陪本宫一起狩猎如何。”宁顺眺望远处,嘴角噙笑,眼中却似有冷意。今日和这少年出来逛这一会儿,想必要不了多久,这消息便会传到某些人的耳内了。
“敢不从命。”明玦含笑应下。
他状似不经意间向身后淡淡一瞥,唇边勾起一抹略带嘲讽的弧度。方才二人出门时,公主吩咐过无需让人跟随,可这一路跟在身后的人却不止一个。是谁的人在跟,这不重要,公主想利用自己做什么,这也不重要,无非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有利用价值永远比没有利用价值好得多。今日之事,虽然是意外中的意外,可也不乏为一个天赐良机。十方阁深入朝堂之事,而他身陷十方阁,这是不可更改的事实,但让他就这样将自己一家人的荣辱性命赌在归卧云的成败上,他没有这样的忠心,对归卧云也没有这份信任。或许他暂时反抗不了十方阁,但却可以另辟蹊径,组建自己的势力与其抗衡,就算是要做人棋子,也得做一颗让人不能动、不舍弃的棋子!
既然他的几个哥哥都是有能力、有进取之心的人,那何不助他们一臂之力,让其走得更高更远。
明玦心中暗自冷笑,本来他还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在不引起归卧云注意的情况下建立自己的势力网,也不知道自己做为一个江湖人,要如何才能和朝廷之人打上交道,没成想,老天爷一出手,就替他解决了这个难题。
偶遇公主,被其带回,相交甚笃。
没有比这更好的突破口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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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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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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